认识她之前,我曾一度有这样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名字:流浪的猫,象征着我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单身生活。认识她之后,我的名头上又多了两个骇人听闻的封号:大坏蛋和王八蛋,预示着我一贯操守循规蹈矩的理想生活截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我无尚光荣的被她扣上两顶资产阶级小高帽之后,我已经从一个思想单纯、感情匮乏的个体户蜕变成一个思想肮脏,感情丰富的多产专业户。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闷头闷脑的爱上了她。
我叫蔡政发,湖南巴陵人氏,家住洞庭湖边,饮母乳湖水长大,是典型的哺乳类高等智慧生物。自呱呱坠地晃晃悠悠至今,我已经平安的度过了海蓝蓝的童年、粉扑扑的花季和绿油油的雨季。现在作为一名在地球上白白自转了24个春秋的跨世纪四有青年(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修养)和四无新人(无钱、无地位、无人管、无人爱)。基本上具备了所有天下父母心里所期待的那种当爹当爸,养儿赡老的合法年龄。只可惜我从小命运多桀,天煞孤星,脑垂体无端受损,引起内分泌严重失调,终致全身多功能衰竭紊乱,发育迟缓,所以一直以来未成人形,无人问津。
虽然残酷的现实,使我与罗曼蒂克的弟弟罗曼衰克情如手足,形影不离。但是我从来没有因为生活的种种不快乐而呼天抢地垂头丧气无可救药。事实上我反而是一个心比天高,极端狂妄自负的家伙。常以一句我是天才我怕谁的口号四处招摇撞骗自欺欺人,又引韩大学士那句:我是千里马,千里马仅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至理名言勉励自己,聊以自慰。因为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自己不仅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千里马,而且还是一个十全好男人、未来的模范丈夫、百依百顺的mvp情人,完美的绝对男人。换句话说,我绝对是个男人。
有人说极端的自负其实就是极端的自卑。这句话出自“天才”之口也正好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虽然天才的人生命运一路坎坎坷坷好不容易混到这把年纪,又常以绝对男人自居。但是始终无法验明正身弄清自己到底是何类型。以至于百无聊赖的时候常揽镜自问:阿发呀,阿发,你到底是a型、b型、ab型,还是o型。想来想去,我觉得都不是。就好象我的同学张好文当年嘲笑西门伟哥时的那句话:其实你什么型都不是,你是猪型!难道我就是这种德行?
由于我平时确实有点猪头猪脑的憨厚和老实。有时竟然傻的一塌糊涂。傻到连撒个小谎都会脸红如赤,浑身筛糠内疚半天。生怕那个谎被人家当真以后,引起我不断的撒谎欺骗。那样可不是我内心真实的写照。更何况我只不过仅仅局限于善意的谎言。至于镜子里那个痴痴呆呆,相当幼稚可笑的,而且嫩得发青的家伙。从来就没引起过我值得可歌可泣的半点好印象。私下里,我真的有些自卑,我很讨厌自己。
或许是天生的怀疑主义倾向造成了我潜在的悲观主义,我从小就对生老病死,物事人衰有一种特别的情愫。我经常独自一人处在偏僻的角落冥思苦想着这些问题。而这些问题越是想到最后,越是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惊恐万分,那时,我就会变得很绝望,很失落。仿佛预感到天下大乱,世界末日就要降临。我将无可逃避。这种窒息难耐的感觉总是让我游离于梦幻与现实间徘徊。与生俱来的孤独和恐惧油然而生,无论我怎么样挣扎都摆脱不了。可是我却一次次欣然接受这种感觉。再度受它侵扰摆布,直至再度空虚,再度郁闷。这也许就是天才的悲哀。
现实生活之中,我觉得自己就象一只流浪的猫一样,总是在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寻找,不断的等待,不断的渴望去流浪。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追求什么,得到什么。我喜欢看天看海看风景,喜欢凑热闹,但又不喜欢喧哗。喜欢密切关注身边发生的一切是是非非、冷暖人常,却很少发表自己的看法。不知道为什么,生活中的某个小插曲或者说路途中遇到的某个人某些事甚至路边的某处风景都极有可能对我的情绪产生巨大的影响。于是我的心情会随即发生相应的微妙变化,有些东西,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而此时的是是非非早已在我脑海中形成了一个非常判断的标准,而且我敢肯定,那绝对是公正无误的,所以每当我出人意料的说出我的想法或者指出他们的缺点时,他们立刻会被我违反常规的见解和一针见血的驳斥,表现得目瞪口呆惊诧不已,如果有人要从我身上找优点,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优点。
想象一下,一个24岁、平日不修边幅、穿着土得掉渣,看上去半疯半傻的大男孩,有着这样或者那样令人咋舌的癖好:爱猫如命,爱狗如痴贪玩成性,白天和比自己小十来岁的小孩子一起,打打闹闹,嘻嘻哈哈。带头到处惹是生非,调皮捣蛋、爬树、掏鸟窝,玩各种各样无聊而有趣的野蛮游戏竟然乐在其中,晚上喜欢抱着自己心爱的小猫睡觉,结果常常被妈妈掀开被子,拎着耳朵痛得呲嘴咧牙,揍得屁股开花。却还不知悔改,依然我行我素。偶尔邪心发作,突然钻到老爸的被窝里,一个响屁放过,然后高唱凯歌溜之大吉。如此有悖常人的行为是否让你感到不齿,不可思议,有如异类。但我可以大胆的告诉你:这就是我!一个天才与白痴的完美组合——又名“天痴”。不过还好,幸好不是花痴!
三年前,天痴从老家赶到学校,领回了一张毕业证和几本等级证书就算圆满毕业彻底解放。再与学生生活无缘。毕业后,他也曾幻想过美好的未来,大把大把的白花花的银子,风驰电挚的香车美女以及富丽堂皇的神仙生活。也曾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南下的火车尾随大哥哥大姐姐们的步伐追梦而去,结果从广州转至东莞,又从东莞折回广州,最终展转返回原籍,跑了几家小厂,打了几次游击。在外面打工的时间累计相加还不到一年,却消耗了他两年的青春年华,回家差点连路费都没捞到。这恰恰证明了天痴心高气熬,志大才疏的卤莽性格必然导致一事无成的结果。也说明了后来天痴自我引证的那句肺腑之言:我天生不是打工的料。我只适合于四处流浪。
两年过去了,天痴还是那个天痴,一点都没有变化,除了整天躲在家里吃喝拉撒浪费国家粮食以外,每天的作息时间就是看书写字,看电视,吃饭睡觉,唯一与外界取得联系的方式就是上网。那时,在离他千里之遥的地方,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接踵而至,这些好消息间接的影响了天痴作出快速反应作战计划的决心。譬如:昨天某某升职涨薪水啦,今天某某要带着女朋友回娘家啦,明天某某要急着嫁人啦,再不就是某某要当爹当妈了,几乎每次上网都有惊天大新闻,总而言之,外面的世界丰富多彩,惟独他的天空不下雨,连连干旱,颗粒无收。
自从天才进化到天痴,尽管本人碌碌无为、感情空虚,从头到脚一贫如洗、两袖清风。但是思想境界已经被这两年来酣吃酣喝的生活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如果不出现走火入魔或者倒霉透顶的话,我深信在未来不远的日子里,我将会找到属于我自己真正的天地和真实的爱情。产生这一伟大预感的瞬间,我觉得内心隐隐涌出一股冲动的欲念和渴望建功立业的想法。每每想入非非忘乎所以时,这种感觉就会越来越强烈。后来我清醒的认识到,我已经完全成为了一个绝对男人,一个绝对男人的目标就是找到那个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并为之抛头颅,洒钞票,关键时刻还要流血流泪,抗战到底。所以,我要找到我心目中的真命天女。
经过几天几夜,殚思竭屡辗转反侧的思想斗争之后。我决定重整旗鼓、安分守纪的做人,脚踏实地的找工作。为了我心中的未来意图刷写零的突破。因为我是天才,我必将出类拔萃。作完一番精辟独到的自我分析之后,我开始付出实际行动,于是,我象鬼魂附身一样魂不附体的去了珠海,首次遭遇了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情感经历、那个令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宛如这座城市一样虚幻美丽的女孩。那段令我永远心痛的回忆。我拼命挣脱却无法挣脱的美好回忆。如果现在可以让我再来一次的话,我宁愿什么都没发生过。
有时侯,我觉得一场爱情的爆发,就象一个事先设计好的大阴谋,她等待着那些对爱懵懂无知的人去以身涉险。既让你害怕,又让你感到砰然心动。她对你欲走还留,欲说还休、若即若离、若隐若现,你为她心不在焉、梦牵萦绕、寝食难安、失魂落魄,脑袋象木头,行为象木偶。当你的一切都被她主宰时,当你被那种叫做丘比特的金箭射中以后,你就等着失眠吧。
被她改造成木头之前,那时我还待在家里清修。记得有一天吃晚饭时,我就曾关于我的人生和未来与饭桌对面的老爸展开过激烈的讨论。虽然当时我明知道自己早已萌发了青春期综合症的种种欲念和冲动。但我还是死犟着脑袋和他唱对头戏,我先是携引奥地利青年诗人裴多斐的爱国名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要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作为开场白。接着再引嫡仙人的绝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暗表我将追寻先人遗志,一生好名山,驰骋游世界的雄心壮志和终身不娶的决心。满以为自己一番豪言壮语,惊天动地、泣死鬼神、感动老爸,没想到鬼才老爸却以一句:孩子他妈,拿刀来!老子今天要阎了他的威言阻逼立即让我收回成命,甘拜下风。连忙胆战心惊的哆嗦着低头吃饭,半晌才开口挤出一句:我就是要当李白!话音刚落,老爸一声暴喝,拍案而起,喷着满嘴酒气,咆哮道:孩子他妈,拿刀来!
天啦,有此老爸,人生何求?唉,晕死!
(待续)
本文已被编辑[朱文科]于2005-9-11 9:11:59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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