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
这是毕业的前夕,同寝室的八个哥们儿在校门口的一个饭店里喝尽了大学生活中的最后一杯酒。朝夕相处了一千四百多个日日夜夜,想到了明天就要天涯海角,各奔一方,心情难免有些沮丧。就连平时极小酒量的老七也喝得脸红脖子也粗,大声叫嚷着
“分手后大家都好好的干,十年后再来这里相聚!”
酒喝多了,豪情也上来了,不知道是谁带的头,喝完这最后一大杯啤酒后重重地将杯子摔在地上。“啪”的一声,玻璃杯子立刻变得粉身碎骨。好象只有这样才够豪迈。于是大家纷纷效仿,噼啪之声不绝于耳。气氛真的很是悲壮,吓得饭店的老板以为要出什么大事,又是献菜又是送烟。
兄弟们终于相拥着走出了饭店,一路上高唱着走了调的苏联的老歌《啊朋友,再见》回到了寝室。
奇怪的是回到寝室之后,并没有往昔酒后海阔天空的胡侃,而是一个个都悄然地上了床,倒头大睡,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第二天一早,大家都忙着收拾自己的行李,而后又拖着自己的行李一个一个离开,依然是谁也没有说话,也没有互相送别。就这样,情同手足的兄弟们从此天各一方,踏上了各自崭新的人生之路。
我又一次从这样的梦境中醒来,就象是刚上大学时一次次从高考的梦中醒来一样。我扭开床边的台灯,环顾了一下 四周。
这是一个叫清水湾的穷僻小山镇的破旧的中学的更为破旧的单身宿舍。透过七拼八凑的窗子,外面是茫茫的静寂的大夜。
大学毕业后,完全可以留到省城老家的我,却因为种种原因而被派到了这个兔子都不拉屎的鬼地方。如果要追究具体的和主要的原因,恐怕要从我的高中说起。那时候,在省城考重点高中远比在外县市困难得多。我当时学习成绩并不怎么好,家人费尽心力把我的户口迁到了外县,我在那里理所当然地考上了重点高中。三年的高中生活结束后,我又成功地考入了省城的一所师范大学。按照家人的计划,到我毕业时再花费写心力把我留到省城或者其它的大城市就圆满了。原本我已经在省城找到了一个比较不错的学校,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由于学潮的影响,上面下了死命令——大学毕业生,哪来的回哪去。于是,我就鬼使神差的来到了现在的这个单位。
一晃已经半年多了,家里一直在为我的工作奔走着,但是我已经从刚来时的厌恶和格格不入,变成了麻木。往事恍恍忽忽又是那样的清晰。唯一的以前的习惯就是看书、写作还没有丢掉。
我摸过一支烟,点着火吸了一口。夜里醒后,干燥的嗓子似乎经受不住这烟草的刺激,我猛烈地咳嗽起来,终于吐出了一口痰。我忽然感到脸庞有些湿润,嘴角也有了些涩涩的味道。原来,眼角的一滴清泪滚到了我的嘴里。
我掐灭了烟,熄了灯,打个长长的呵欠,翻过身又沉沉的睡去。
课还是要上,学生还是要教,朋友还是要处,酒还是要喝,烟还是要抽,书还是要看,文章还是要写。总之,一句话,日子还是要过。
早上5点刚过,我便被外面此起彼伏的鸡叫声吵醒。虽然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日子,但城里晚睡和农村早起的习惯始终交织在一起折磨着我的睡眠。揉了揉发痛的眼睛,我穿好衣服,提着水桶去外面的大井打水。
那口大井据说是同这所学校的年龄相等——四、五十年的历史了。一米左右直径的井口,上面架着笨重的轱辘。井口的青石已经被磨得光滑明亮。这一切仿佛都在无声的记载着整个学校乃至整个小镇的荣辱与兴衰。
许多老教师对这口大井都怀有深厚的感情。当初建校时,这里还是一片凄凉的乱葬岗。参加建校的农民和教师就是从这口大井里打出一篓一篓的水,搅和着水泥和黄沙,一块砖一块砖,一块瓦一块瓦地盖起了一栋栋的教室,套起了围墙。那时候,学校还有牲口,有牛和马,两架大马车成了全镇难得的主要的交通工具。据说还有几晌的耕地,教师领着学生半耕半读。那时候整个中国都处在伟大的创业阶段,更何况是学校。
掀开井口上沉重的木头盖子,我摇着轱辘将篓子放到井底,再把篓子摇上来,将水倒进水桶。我就扒在水桶边上喝几口生水。这口井虽然已经很老了,可是水还是那样的清冽甘甜。我觉得只有这样,我才更象是一个镇上的人,也更象是一个农村中学的教师。
“起这么早啊。”
一个女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用问,我就知道了她是住在隔壁女教师宿舍的小张。人长得清清秀秀的,说不出为什么总是让我想起林妹妹,只是她的左腿有些跛,据说是小时候出车祸留下的后遗症。她比我来得稍晚些,家也是在省城住,因为和我差不多的原因来到了这里。她刚来报到时,校长嫌她有残疾拒绝接收,小张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回了城里。结果第二天,市教育局的一个局长亲自开着小车把她送来了。校长这才知道得罪了活菩萨,诚惶诚恐地把她安排到了语文组,和我一样都教初一的课,并且亲自给她安排床铺以示热烈欢迎。
隔壁的女教师宿舍还住着一位家在本地村上的教师,人们都叫她“大张”。大张已经28岁了,依然单身。在镇里人眼中女人一过二十四、五还没结婚就是老大姑娘,不好找婆家了。可是,大张不在乎,她一心要靠研究生,离开这个穷乡僻壤。所以她学习一直很刻苦。
小张蹒跚的提着木桶来到我身边。我将篓子放回去,又又摇了一下水倒在她的桶里。
“你们班的金日顺有消息吗?”她问。
“还没有。”我应着。
“挺好的一个孩子,命怎么这么苦呢。”她叹息着。
她说的金日顺是我班上的一个朝鲜族小姑娘,才十四岁。父亲早死了,家里很困难。前阶段母亲又得了病。她提出要辍学去城里打工挣钱给母亲看病。学校的师生知道这事后很感动,自主地捐了一些钱,由领导送到她家去,希望她能够继续读书。可是那点钱实在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她后来还是辍学了。
“大张还没起来吗?”我问。
“昨天学到十二点多,我想让她多睡会儿,没叫醒她。”她回答。
我提起两只水桶往回走,她在我旁边说着谢谢。
几个月来,我们已经渐渐的习惯了每天早上重复这样的情形,如果不去重复一下反倒觉得象缺了点什么。这一切已经自然得不能再自然了,就象是她刚来后不久在我的宿舍里扒在我的肩头痛哭,我也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而没有产生一丝丝的杂念一样;也是自然得不能在自然的事了。抱着她就象抱着另一个自己。可是,从那以后再没见她哭过,我也就再没有机会抱着她。
假期或是周末回到城里我们也从不联系过。在繁华和喧嚣的都市里,我们是两个陌生的人,但是一来到这个小镇,我们的命运又连结在了一起。
洗漱完毕,去食堂吃过简单的早饭,我便到教研室备课,然后上课,然后看书,实在无聊就和同组的老师们侃一会儿。偶尔也聊些作家的作品,如《废都》、《白鹿原》、《平凡的世界》等,然而更多的还是聊电视剧或聊天南地北的有影没影的新闻,或者听男老师谈昨晚牌桌上的战局而大讲麻将经,女老师谈自家的孩子或评论谁谁谁买的新衣。
整个语文组的同事中,只有我和小张没有结婚。每当他们聊得起兴时,我们便在一旁说说我们的话题。
毕竟都是刚从大学的校门里出来,又都是学中文的,当年的文学梦似乎还都没有破灭。
“你前几天投出的散文有消息了吗?”
“还没有,你的诗歌呢?”
“也没有。”
“哦。”
快下班了,有朋友打来电话。不用问就知道是约晚上喝酒的。
清水湾,小镇不大,四面环山,一条大河从东边的群山之间蜿蜒而过。据老人们讲那条河以前非常的清澈,一眼可以望见水底的鱼虾。那时候鱼非常多,当地人却很少打鱼自己吃。原因是做鱼费油,而生活中最缺的就是油了。其实,那个时候不单缺油,什么都缺,缺盐、缺米、缺布……。现在人们再也不缺这些生活的必需品了,可是河水却象中国的许多大江大河的水质一样变得浑浊不堪,鱼虾也少了许多,唯有打鱼的人多了起来。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贫瘠的土地产不了多少粮食,大河两岸便出现了许多以打鱼维持生计的人。我们姑且叫他渔民吧。
在镇中心——政府所在地,还有几个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来这里工作的城里人。相似的生活经历,相似的年轻人的血气方刚,很快使我们成为朋友。我们是这个小镇中的另类,生活、工作在小镇之中却又游离于小镇之外。他们中不乏在邮政、金融、税务方面工作的高薪阶层,因此常常请我们这些穷光蛋在下班后喝酒以打发无聊的时光。而我则在与他们撕混中一方面感叹菜价的低廉,一方面又感叹每月300来元工资的可怜。
当时,镇上最好的饭店一盘尖椒干豆腐才2元钱,一盘回勺肘子也不过7元。很自然,我们成了除政府机关以外饭店最受欢迎的人。例行的狂饮,每每烂醉而归。推开宿舍的门一头扑到床上呼呼大睡,任由门敞开着也不用担心会丢什么东西。饭店的菜是便宜,酒的种类也不过那低廉的几种,喝过后口干的要命。于是又常常做起四处找水喝的梦。记得有一次梦到自己竟一口气喝干了大井的水,仍不济事。最后还是醒来后跑到水桶边以一大茶杯生水来救急。
我觉得自己和小镇的人已经越来越象了。记得刚来的时候,有一次我口渴得要命而办公室的开水又没了,我就到外面去买矿泉水。结果跑了几家小卖店只找到一瓶,还是早就过了期的。水没有喝成,可这事却成了一时的笑柄。如今,我已经能大口大口的喝生水而不必担心闹肚子了。我还学会了光着脚穿皮鞋,悠然自得地在集市上逛来逛去;学会了和人讨论天气,讨论庄稼的长势;甚至在领着学生帮校长和主任家里扒过两次苞米后,学会了用镰刀割苞米和用竹签子扒苞米。而周末回到城里后去看电影,去舞厅反倒觉得不自在。有一次,被朋友们硬拉去一个歌厅唱歌,浑身散发着刺鼻的廉价香水味的小姐搂着我的脖子撒娇时竟弄得我面红耳赤,而被其他小姐笑为老土。我是老土了,但是却还没有老土的结实。
我的胃越来越坏。食堂的饭菜和饮酒或许是主要的原因。我常常的胃痛。有时还会在夜里疼出一身的虚汗。后来在周末回城时去医院检查,才知道自己得了慢性胃炎和胃溃疡。自此酒是饮得少了。我真奇怪那些拿着高薪的朋友,人家单位好,总有人请吃。他们几乎是天天喝,顿顿喝,也没听说谁胃疼肝痛的,而且个个红光满面,额头上都渗着油星。看来,我这辈子只适合做个穷教员了,于是和他们也渐渐的疏远。
我不禁怀念起大学的同窗,有时也和他们通通信,通通电话。老七放弃了农村中学的工作到某某集团的子弟校应聘去了,每月能拿800多的工资;老四在他们县的教育局做了职员,还娶了某某局长的千金很快就要提升了;老二留到省城并改行做了警察;老三压根就没报到,买了个萨克斯跟四川的女友去了重庆,在歌厅里伴奏……
看着同寝室的哥们儿一个个飞黄腾达,想起十年后的约定,我的心情就忧郁起来。强烈的自卑感笼罩着我,于是,和他们也渐渐的失去了联系。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更象是个隐者,蜷缩在这里。整日里只知道教书,看书,写东西。由于心情的影响,写出来的东西也多是忧郁的。投出去的结果自然也是退的多发得少。家里为我调动工作的事依然毫无进展。
尽管如此,每个月几次的编辑来信还是成了这段灰色生活中的一个靓点。虽然有时只是三、五块钱的稿费,有时只是一两本杂志,最多的一回也不过七十块钱,但我才子的名声在小镇范围内却是越传越大。
于是,领导写个什么材料来找你,同事写个什么论文来找你,甚至张家、李家买卖房屋写个合同也来找你。就好象这样合同也能多几分文采。
尽管小张因此经常讽刺我越来越作践文学,但我还是欣然的接受这类请求。这多少让我在这小镇中找到了一些自己存在的价值。我又重新审视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开始认识这个小镇,认识我所面临的现实。
我接触最多的还是小镇的孩子。其实这里的孩子还是很可爱的。虽然他们的衣着是那样的土气,让我觉得多少有些碍眼;虽然他们说话带着浓重的方音,需要你一个字眼儿一个字眼儿地去示范;虽然他们握笔的姿势大多不正确,需要你手把手地去纠正,但他们还是那样的可爱。
尽管他们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每天骑自行车往返四十多里路来上学,但他们还是那样的坚强;尽管他们每天中午只有一块钱甚至几毛钱的伙食费,但他们还是那样的乐观;尽管他们大多学习不好,毕业后多半要回到祖辈和父辈生于斯埋于斯的土地上,但他们还是那样的充满希望;尽管他们中有近半数的人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无法完成初中三年的学业,但他们还是那样的懂事。
在我工作的这段时间里。象金日顺那样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 。在他们背后都隐藏着不易被人发觉的故事。我的语文课代表是个小姑娘。长得伶俐可爱,平时也总是笑的。她特别爱写东西,也特别崇拜我,她说过她最大的愿望就是长大后能象我那样——当老师还经常发表东西。但我知道她当老师的愿望是很难实现了。她偏科偏得厉害,理科实在是太差了。这样的成绩很难在激烈的升学考试中获胜。
农村中学的学生升入重点高中的比率是少得可怜的。中考竞争的激烈程度远远超过了高考。如果城里重点高中每年正常录取的学生数是300人,那么城里的三、四所中学往往就占到了200多人,而三十多所农村中学只能瓜分剩下的不足一百人的份额。所以一般的农村中学一年能升入重点高中三、五个人就已经很不错了,有的学校甚至连续几年都是被剃了光头的。象我所在的学校教学水平还算中游,只能考出去两、三个人。
尽管她升学没多大的希望,但我还是鼓励她,要她多看书,多写东西。有一次,我布置了《记我最熟悉的一个人》的作文,她写的是她逝去了三年的父亲。我作为她的班主任竟然不知道整天笑着的她竟然有着这样悲惨的人生经历。我把那篇作文在教研组里念了,几个老师都感动得流泪。后来我在回城的时候把那篇作文拿到省里一个专门面向中学生的报社,不久,果然发在了他们的报纸上。
这事在班级、在学校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毕竟是自建校以来第一次有学生的作文见报。班级学习语文的气氛更浓了,学校也掀起了一场学语文的热潮。我和小张老师又推波助澜,在请示了领导后办起校园文学小报,每周刊出一期,一直持续到我们相继离开。我珍藏了所有的报纸,觉得它就象是我的《挺进报》。我还把其中精华的几份拿到那个报社。报社的编辑们显示出极大的兴趣,专程来学校做了采访并用大量篇幅做报道。我和小张老师,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学校的领导,确确实实地风光了一阵子。后来想想,这似乎也成了我日后回城工作的一个筹码。小课代表又连续的在那个报纸上发表了几篇作文,全国各地的读者来信雪片一样飞来。其他几位同学也陆陆续续地发表了一些。
校园文学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了一阵子后渐渐趋于平淡。我还是象以前那样备课、上课、看书、闲聊,只是在小镇中名气更大了,几乎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于是常有一些镇政府的大领导委托学校的小领导把自己的或者亲属的孩子送到我跟前,让我给补习作文。临走时总不忘说上一句“这是某某主任的公子(千金)你好好教着,改天让他请吃饭。”
主任、站长的孩子倒是教了不少,却从来没见过镇长、书记家的,后来才知道那些大官的公子、千金们都不屑于在本地读书,而是去了城里、市里的大学校。我不喜欢这些官员的孩子。他们都带有纨绔子弟的习性,更有些屯大爷的作风,或许是受他们老子的影响太深了吧。但我还是应承着,小张也常因此说我越来越象这镇上的人。我便拿尼采、拿萨特、拿存在主义哲学来辩解,可她从不买帐。我便说她越来越象林黛玉——尖酸刻薄。她也回击我虚伪——在政府官员面前表现得唯唯喏喏,还庸俗——和裤腿角满是泥巴的人称兄道弟。她依旧写她不食人间烟火的诗歌,我也依旧在写我的散文。
她说的那个裤腿角满是泥巴的人是一位学生家长,我称他做二哥。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们成了莫逆。
那次校开运动会,我和小张正在主[xi]台上做播音,突然下面看热闹的人群中有两个人打了起来。一个身子单薄的中年人很快吃了亏,鼻子被打出血。我急忙冲下去抱住了打人的主儿并叫被打的人快跑。打人的主儿认得我叫嚷着“今天给老师个面子,要不然我打残废了你。”在我和其他几个熟人的劝说下,他终于气呼呼的走了,挨打的人也趁乱逃脱。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我也没在意。两天后的下午,一个学生找到我,说让我上他家去有重要的事。我本拒绝了,我并不教那个学生也不熟悉他,只是知道他家在大河边上住,但看到孩子诚挚的表情,还是答应了。放学后,我借了辆自行车和他去了。还没进屯子,就看到一个中年人老远的迎上来。我并不认识他,学生说那是他父亲,就是那天被打的人,我恍然大悟。在学生和他父亲的簇拥下,我进了他家的屋。炕里的桌子上摆满了丰盛的酒菜,当中一条六、七斤重的大鱼。这年头河里的鱼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小,能打到这么大的鱼实在不容易。我愣了一下旋即明白了,他们一家人一定是要感谢我那天拉架的事。
屯里人就是这样简单而实在,有恩一定要报,不然心里就不舒服。我也就不客气了脱鞋上炕,实实惠惠地吃喝起来。闲聊中我知道了那天的前因后果也了解了他家的情况。
被打的中年人是水边的渔民,因为鱼打得好被人们叫做“打鱼郎”,而打人的是个鱼贩子。有一次鱼贩子来他们屯收鱼,摩托车被扎了,就以为是打鱼郎干的。学校开运动会他们碰到一起,言语不和打了起来。如果不是我及时阻止,打鱼郎一定要吃大亏。我深感渔民的耿直和豪爽,酒喝多了,就在他家里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才回单位。
从那以后,打渔郎每打到大鱼就给我送来,我也请他在饭店喝了几次酒,他也不推辞。时间久了,彼此更为熟悉。他在家里排行老二,我就叫他二哥,他也称我为兄弟。后来他见我自己不愿意做饭,他送的鱼不是被我放到食堂就是给了同事,自己从来没吃过,也就不再送了,而是叫二嫂做好后,他骑着老幸福摩托车接我过去。
他知道我常写东西,就跟我说以后有机会给他写写。他这辈子就上了两年的学,9岁时跟着父亲打渔,一直打到40多岁。现在没什么别的想法,就是想打鱼挣点钱把孩子供出去。他们家打了两辈子的鱼,说什么也不能让下一代再打鱼了。
我答应了,他非常高兴,常跟我说起打鱼的事,我听了也很向往。说什么时候有时间让我看看他怎么打鱼。他也爽快地答应了,还说要在冬天,大河封冰时领我穿冰窟窿,下挂子。他还要嫂子给我物色个漂亮的姑娘。我只是笑笑,但是由于平时上班,周末又要回城里,所以一直没有看到他打鱼的情景。二嫂倒真是给我介绍了两个很漂亮的姑娘,都被我婉言回绝了。
就在我觉得自己即将融入这个小镇,融入这方水土,融入这方水土养育的人们中间时,家里传来消息——我的工作办成了。
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回城工作了。
这个消息一传出,学生们围着我哭成一片,我也感动得流泪。当时真有一种想要留下来的冲动。
当初,我刚来的时候,是多么渴望离开,可是如今真的要离开了,心中却没了期待已久的兴奋。那些在天寒地冻的时候每天骑自行车往返四十多里路来上学的孩子是多么的可爱;那些耿直的淳朴的乡亲是多么的可爱;甚至连办公室里男老师的麻将经,女老师的孩子和新衣也都是那么的值得我怀念。听到了我要离开的消息,小张老师对我说,她调动工作的事也有眉目了,估计下学期就能回去。
一想到回城,说心里话,我还是兴奋的。不单有舒服的工作环境,还会拿着是这里几倍的工资,还有商场、酒店、舞厅、图书馆以及满大街跑的小车和满大街的美女。所有的这些都是值得我兴奋的,仅有的一丝想留在这里的念头也很快就被我的冷静摔打得粉身碎骨。
听说我要离开,二哥许久没来看我。我知道,在这段日子里我们结下了深厚的情谊,他舍不得我走。
近来酒局不断,都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和朋友们为我举办的饯行仪式。我的胃又开始隐隐做痛,夜里醒来,常常要把大把的药塞进嘴里。但我还是坚持着把各种度数各种颜色的酒喝到嘴里,装进胃里。
在我临离开的前夕,二哥终于还是来了,依旧骑着他那辆破旧的老幸福摩托车。见面就说:“兄弟,你嫂子做好饭了,我打上来一条十来斤重的鱼,咱哥俩好好喝几杯”。
这年头,能打上六、七斤的鱼就已经很不容易,十斤左右的鱼一年也打不上几条。他为此一定吃了不少的苦。我鼻子一酸,却控制着没让泪流出来。
那晚,我们喝了很多的酒,但奇怪的是一向比我能喝的他却醉得不省人事,而我精神得很,胃也没有疼。夜很深了,我坚决要回单位去。二嫂没拦住我,就让孩子送我,也被我拒绝了。我说,我只想一个人走走。二嫂重重地叹了口气说
“以后常回来看看你二哥,他还要领你打鱼呢”。
我终于还是走了。
就这样我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在漫无边际的山路上。眼中说不出是因为噙着泪,还是酒后起的膜,总之,眼前是模模糊糊的一片。也许是太暗了吧。空中没有星也没有月,人间没有灯也没有火,有的只是黑暗,只是迷茫。在这茫茫的大夜里,只有我一个人跌跌撞撞地走着,似乎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只是走着,走着如一匹孤独的老狼。此刻的我感到身和心都是疲惫的,疲惫得我只想睡觉,好好的睡一觉。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睡觉,最好是再不要醒来。
但是万一醒来呢,醒来后我要做什么?我不知道。也许酒后的大脑根本就不适合思考,一思考反倒混沌沌的。
山路一转,前面现出大片的灯火——那就是学校所在的地方了。现在,灯火似乎成了我的方向和目标,步子也加快了。
明亮的灯火终于变成了街路两旁林立的房屋。我忽然一阵莫名的兴奋,我几乎要大喊了,迈开大步向学校奔去。结果,这一大步迈出后,我并没有前进而是重重的摔到了地上,额头触到坚硬的路面。
这意外的撞击使我蓦然清醒——吃饭!对了,睡醒后我就要去吃饭!
但是,第二天,我醒来后并没有去吃饭而是悄悄地扛起我的行李逃也似的离开了学校,离开了那个叫“清水湾”的小镇。
《灵魂裸露在清水湾》是我的第一个以农村为题材的小说。说实话写的并不好,许多细节的东西没有写出来。我在那里呆过一年,并没有真正的理解那个小镇。但我终于还是写了,因为它是那样的淳朴和美丽,是一个值得我们将灵魂袒露的地方。
下面是故事中提到的一些人物后来的事:
金日顺母亲的病很快就好了,但她并没有回到学校而是继续在城里打工。
我的小课代表最终也没能考上高中,后来听说找人家嫁了。前阵子我在晚报的副刊上偶尔看到了她的名字,这似乎可以证明她还在写着豆腐块样的文章。
小张老师在我回城后不久也回来了,但我们没有再联系,也没有偶然遇到过。
大张老师终于考上了研究生,现在博士都快毕业了,可是依旧单身。
二哥倒是来看过我几回,每次都拿着他新打的大鱼。我也去过他家几次,也终于看到了他打鱼。那么大的一堆网挽在手里,用力的一甩,变成大大的一片,铺散到了浑浊的水里。每次见面总免不了要喝上几杯,但我觉得我们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了。
我每天夜里读书、写东西,早上起得很晚。我总是穿上袜子,把皮鞋擦得光亮,衣着整齐地出门上班。一切都和原来不一样了,似乎只有办公室里男老师的麻将经和女老师口里的孩子和衣服,多少让我找到些从前的影子。
我也依然在做梦,但梦中的东西却没了主旋律,杂七杂八地乱做一气。有时夜里醒来都不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梦到了什么。
每天看着一排排的平房被推到,一幢幢的高楼拔地而起,我真不知道是我们在改变着环境,还是环境在改变着我们。
2005年教师节
终稿于花满楼侍砚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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