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惊慌失措后,心里泛起竟是阵阵的幸福和甜蜜。女人嘛,多数都有这样的心理:男人之间的争斗,正好衬托出自己的非常魅力。现在看来有一些愚蠢,有一些幼稚。可是那时我才只有十八岁,别人家的女儿十八岁的时候还在父母亲的怀里撒娇呢,我却已经在闯荡江湖了,自以为自己听了,见多了,很有阅历,很老道了,但这次毕竟是因为自己,对与我这样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儿来说,这样的视觉和感观冲击还是具有非常强大的震撼力。难免一颗都飘在心云里雾里,又惊又喜,又暗暗得得意。“砰,砰,砰……”我听见自己的心脏激烈地跳动。我在面对眼前这个同样被打得成熊猫眼,猪嘴巴的男人情不自禁地产生了要去信赖要去依靠的情愫。我去搀扶他,他却说:“我没事的,不用扶我,再说你那么瘦小,你扶不动我的。”“好了,好了,没事了”他拍着我的脑袋说。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像一个受了委屈的无助小孩……
两帮人和夜总会私了此事后散去,于景华和我一帮人从夜总会出来已经是凌晨五点了,于景华打发走了其他几个的难兄难弟,坚持不到医院去做治疗,一定要送我先回家,我感动不已。对他的好感不断升级,我想也许他是一个能够保护我的男人吧?女人常犯的错误是:总相信什么眼见为实,其实啊,眼睛最容易欺骗人了,现在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但当时我何尝知道做护花使者可是于景华的一大爱好呢?
话说回来,于景华这人其实是非常能干的一个人,头脑很灵活,他敢赚别人不敢赚的钱。为人也很豪爽义气。二十八九岁就赚了不少的钱,且先不说他的钱是怎么赚来的,违不违法,合不合理。一二百万还是应该有的。周围的人对他毕恭毕敬,左一个‘于总’,右一个‘于总’的让人赚足了脸面。
于景华送我回到出租屋后,我们互相留下联络的电话号码他就离开了,我对于景华千恩万谢的,于景华只是搂着我的肩膀,像兄长的关怀,像父亲的疼爱,说:“妞妞,这是小事而已,不用客气了,以后需要帮忙的就打这个电话就好了。”我几乎热泪盈眶,身处异地的我此刻特别的脆弱,特别需要关怀,也就特别容易依赖别人。我想这是我的惰性使然。
于景华走后,躺在床上休息一合眼我就想到了他:他真的很帅气,一定是一个很义气的男人,也可能还有一点小钱哦,找一个这样的男人先靠一靠也不错啊,说不定还能弄点小钱来花花……呵呵!想归想,其实我并不是那么贪财的人。他是哪里的人?他几岁了?他的妻子一定很漂亮……想着想着我就进入了梦乡。
爱情来的时候,有时会让人有束手无策的感觉。势不可挡!又好像在意料之中又好像在意料之外。
南方的气候真是好,四季并不是很分明,绿化多以热带植物,秋风扫落也叶的现象很少,而且深秋依然可以穿着薄薄的裙子。而裙子又是女孩子的最爱,所以在这个城市生活着很多女孩子,很多漂亮的女孩子。从各个地区来到这里,来掏金?来圆梦?而我自己为什么来到这座城市,到现在我依然不明了。
于景华走了以后,我把他给的手机号码存了起来,我在犹豫要不要请他吃一餐饭,因为他给予我的帮助。但是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黑道’人物的话我是不能去招惹的。因为父母亲一直以来都对我强调选人做朋友也一定要擦亮眼睛。所以我一直在犹豫该不该拨通这个电话。
我和以往一样,在家和夜总会之间游历。大概又过了半个月,那晚不知道为什么夜总会的客人特别少,幽暗的大厅没有坐几座客人。但是音乐还是被放得那么大声那么吵,震耳欲聋。每一个鼓点都像敲打在人的心上一样。我怀疑我的视觉和听觉都受到严重损伤了。我无事地在大厅里穿梭,突然被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右手腕,“啊!”我惊恐地抬头看看那人“哦,是你啊,于大哥,于总。”“禾苗,我们又见面了。”“嗯,可是你害我吓了一大跳。于总,你放开我的手啊,我在上班呢,”他却一把把我拉近他的身旁,在我的耳边大声说:“你下班后,我来接你去夜宵,你不要走了哦,一定要等我。记住了!”他匆匆忙忙说完就起身走了,头也不回。他不给我拒绝的机会和时间。“哎,这人,这人真是的。”他就这样走了,我只能傻傻得站在那里望着他的背影,它留给我满脑子的疑惑和不解。也许还有无限的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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