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什么?是相亲相爱,两小无猜……爱情是什么?是天长地久,执着和拥有……笑话,还是房子,车子和票子……爱情?啥玩意儿。这东西有时侯难免被怀疑。纯洁,执着的爱情已是童话故事里的情节而已,天长地久,卿卿我我……都是过眼烟云的东西。
房间里暗暗的,连灯都没有开,就着窗外幽白的月光,我又蜷缩在墙角,双腿弯曲,双臂抱腿,头深深得埋在胸前。心,疼得不知怎么舍去。我要用这样的方式祭奠我的爱情,缅怀我的过去,憧憬我的未来。是的,未来,我的路还很长。还好,这一次我却没有哭泣,三个小时过去,我就像一尊精美的雕塑定在那里,呆呆得,愣愣得,倔强得!
三个小时,这是一段什么距离?也许只是从街头走到巷尾,也许只是从城东走到城西……对于禾苗,对于我,也许是一段人生的结束到另一段人生的开始。让心再疼一次吧,就一次,最后一次!三个小时,我完成着成蛹,化蝶,起舞的蜕变和升华。
他走了,头也不回得走了。走就走吧,我自己不是也已经找了千万条分手的理由吗?
转身的刹那,我多想去牵他的手,多么渴望能够拥抱他,但我只留给他一个坚决的背影,装满一路的苦涩回家。爱,让爱,就留在那个夜晚吧。也许只有那个夜还属于我……
我抬起头来,哦,天啊,点点轻微的抬头动作让我疼入骨隋。颈脖弯曲得不能直立,这时我才感觉到这可头颅的重量。我伸展开那对紧紧抱腿的双臂,接着伸直了那弯曲了近四个小时的双腿,它因为麻木而有一些肿胀。很好,真的,我感觉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了。我对自己说:你可以的,重新开始,从头再来!虽然要摸的是过去八年的记忆,有些不容易……
他走了,那个说要爱我一辈子的男人走了,带走了我一生的希望和全部的家当,如同他的到来,带来我一生的希望一样,八年了啊,那是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我十八岁那年的秋天认识他,他就是景华,于景华——一个大我十岁的已婚男人,有妇之夫!他在那个寒冷的夜晚拥抱着我,他说:“宝贝,不怕,不怕,我会把一身的关怀和温暖给你留下!”我被他的一句话就感动得一塌糊涂,眼泪唰唰地下,就因为这句话,我在心里暗下决心:一辈子都要跟着他……
我是南方人,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我不算高,一米六零而已,好在我没有南方人的幽黑的皮肤,我的皮肤还算白熙,我也没有南方人那典型的塌鼻梁,我的鼻梁很高很挺,我有宽阔的额头,尖尖的下颌,樱桃小嘴却很性感,还有大大的眼睛,弯弯的眉……我常常对着镜子甜甜得笑,在那一段时间里我有一些自恋的情结。初中毕业以后就不想再上学了,在家里混了一些时日,去了广东省的一坐繁华都市。缤纷绚丽的城市,闪烁梦幻的霓虹灯……这里有我想要的生活吗?我不能确定。对于找工作我很有自信的,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去了一家夜总会上班,不用费神,不用下力,轻松又有大把钱赚,还有不断的小费送来花,真好!呵,也许这是所有年轻人择业的标准吧。
第一次认识于景华,他就因为我和另一个男人大打出手,因为那个男人要我陪他跳舞,我不愿意,我在工作也不能陪客人跳舞的,那个男人简直是无理取闹。我们俩人正在拉扯时,于景华突然冲出来对那个男人说:“滚开,她是我的女人……”我抬头看着这人:二十八九岁的年龄,一米八零的个头,举止不俗,有点‘来头’,却并不魁梧,但是语气和眼神又是那么强硬坚定。我看着于景华,眼睛闪亮闪亮的,像是投给救世主的目光虔诚而又期盼。于景华冲过来一把抓住了那个男人拉扯我的手,他靠近我的同时我细细声的说了一句:“谢谢你!”不知道他当时有没有听见。
可想而知,必定又是一场武林大决战!结果自然是两败俱伤,因为两军人马相当,谁也没有占着谁的便宜。其实能在夜总会里混的女人,大大小小的场面我也都见过,经历过的,我对这样的情况真的是司空见惯了,不是吗?在夜总会里为争夺舞伴而大打出手的只不过算是小事一桩了,只是以前的争斗主角并不是我而已!说我是女人,也有点不恰当,毕竟我只有十八岁而已,而且并没有被男人真正碰过。
本文已被编辑[飘潇竹]于2005-9-6 16:57:59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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