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恋爱的人会很美丽,可是我有男朋友,朋友们都说我并不比以前美丽。我和他曾经也死去活来的爱过这么半年,可是后来渐渐的我们彼此都熟悉了,知道彼此的脾气了总是忍让对方,因此就这样不好不坏,不冷不热的谈了下去。
我喜欢自由散漫的生活,星期一到五一般都在学校,大学的生活很无聊,因为不是正规的国家级大学,所以很自由。我时常在周末去迪厅跳舞,那里有让人振奋的音乐,有闪烁不定的美丽的灯光,还有颓痞的酒味,还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扭动着身体,像极了在草原上的野马,在尽情的挥撒着自己的快乐与自由。我就喜欢这种感觉,在这里没有竞争,没有谁好谁坏,没有任何束缚。我常常喜欢叫上一杯威士忌加冰,将一头长发披在肩头,随音乐晃动他。
男朋友蓝时常不满意我的娱乐方式,他只要有空就会把我从迪厅里揪出去,劝我别再去了,那里不安全,不适合我的。其实我不是非要去不可,我只是希望他能多点时间陪我,多点时间关心我。我很害怕他因为工作太忙而忽略了我。
我时常把自己打扮的像个小妖精一样,把头发搞的五颜六色的,我不想被认识我的人看到我疯狂的舞姿。而不关我怎么打扮,蓝好比是一只猫,而我是一只他最想吃的老鼠。
我们的爱情就想百水一样,可是我们从没有想过会离开对方,他比我大4岁,在我看来,他几想一个大哥哥样疼爱我,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那种习惯是比爱情更加的致命。
他是公司的销售部经理,所以平时都很忙,我时常见不到他人,他的家在离我学校很远的地方,我很少去,因为我不想在还没成为他老婆之前成了他的保母。我要去他那我一顶会让他来接我,虽然我哟钥匙,可是我从未使用过。
那天我突发奇想想去帮他做饭,我唯一一次是用他给我的钥匙,当我打开门,我看到两个赤luo的身体缠绵在一起,我就这样傻傻的不知所措。直到杰反应过来,他示意女人穿上衣服。我看着蓝将一件件衣服包裹在身体上,我脑中出先奇怪的想发,人为什么要穿衣服?这个想法一直在我的脑海中。
女人出来了,他镇定的跟我讲你知道你男朋友要的是什么吗??你知道男人要的是什么吗?他是男人,不是你的老爸。我爱他,我愿意让他快乐,即使他不爱我。我脑中不听的回放着他的话,模糊的记的蓝打了那女人,然后女人走了,然后感觉到蓝抱住我跟我道歉。
其实我知道蓝爱我的,从来他都不会让我受一点点的委屈,他是最疼我的。我看到他哭了,我把他的头埋竟我的胸堂,我不怪他,是我没有做好女朋友该做的事。
女人的话让我感促很深,再次进入迪厅的时后我只叫了瓶红酒,我没有跳舞,我开是厌倦了。只到我喝光了所有的酒,趴在那里时我感觉有人将我拉出了迪厅。我没有挣开眼,我知道是蓝,他又会说我不乖了。我抱着他的手臂告诉他着是最后一次了,不要生气了。那晚他不像以前那么温柔了,他将我的手拽的很疼。只是我在酒精的刺激下迷迷湖湖的任他处置。
过了很久,我感到他在慢慢的退去我的衣服,着是他第一次碰我,因为女人的话我没有拒绝,直到他滚烫的身体触碰到我的皮肤时,我微微颤抖。我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说真的我很害怕。
第一次就在迷迷湖湖,微微疼痛中过去了,只到酒精的麻醉过久的头开始疼痛时,我清楚天又亮了,我想起身给自己倒杯水,我猛然间发现我身边的是个陌生人,我惊呆了,头开始快裂了。我慌乱的穿上衣服飞速的离开。
我没有再去找蓝,我离开了这个城市,我没有男朋友,独自过着很自由的生活,只是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泡迪厅,我希望有天他能发现我,他能将我拽出去,他能训我一顿,虽然我知道那永远不可能,因为我在一个离他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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