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西安旧事(一)与冰激凌无关

发表于-2005年08月24日 中午1:05评论-0条

第一次动去西安的念头是我在初中时候读了一篇关于西安的小说之后。随着时光的流逝蹉跎,许多儿时幼稚的心愿一个个地幻灭,唯有它潜藏了与日俱增的生命力,我越长大,渐丰的羽翼也就越不安分起来。父母却不允许我拥有一片可以自由翱翔的天空。他们恪守着自己的顽固,我坚定着我的狂放,终于有一天,我背着不孝的骂名,以流浪的名义,生平第一次离开了家乡。

那一年我十八岁,只身一人在西安的古楼与大厦间辗转流徙,身上揣着坐火车剩的几十块钱。

住了一晚旅馆,睡了几夜候车厅,兜里的钱已不剩几张了。可那丝毫也没有冲淡我心中的狂喜。毕竟几经周折我终于置身于这个曾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城市,终于可以像安妮和三毛那样尽情流浪了。

可我和她们是不一样的,三毛有荷西,安妮有稿酬,我只剩兜里的几个被我摸得锃亮的钢蹦儿和一本皱巴巴的>了。饿了几顿肚子我才明白,原来流浪这差事,不是谁都做得来的。

远处是万家灯火,头顶片片霓虹闪烁,我坐在灯底下傻笑。古人道“行到水穷处,笑看云起时”大概就是我此时的心情吧。真是圣贤书读多了,出门就变傻瓜,看见墙上张贴的招工启事我才醒过神来,都说我玉树临风,何不走进城去一试身手,在这傻坐着,不是饿死,也得被拐卖。

车站附近有一家宾馆,门前贴的单子还在。我一头扎进去,一个女清洁工正低头扫地,于是满脸堆笑地走上前,“大姐,请问这里还招不招保安?”她抬头看我一眼,“早招够了,你去别家吧”“真的招够了?那单子不还没揭吗?多一个保安不是更保险吗?”那人不耐烦了,“够了,够了!就是不够,你这身板也不行!”“那还要清洁工吗?脏活累活我都能干……”听我说要当清洁工,那人差点用扫把把我赶出来。我一个踉跄,险些跌在地上。看来,这位大嫂也是刚刚捧到饭碗不久。同是天涯沦落人,相煎何太急呀。

初次谋职就搞得这么狼狈,总结了一下经验,原来是我搞错了问讯对象,应该直逼首脑机关,一番慷慨陈词,没准被哪个老总看中,擢升个车间主任,部门经理什么的也说不准。

真是英雄出少年,敢说敢干。我又去了几家饭店宾馆,挺起胸脯就进了人事部。可没想的到比第一次还惨。清洁工大嫂还抬头看了我一眼,这群有眼不识泰山的东西,连眼皮都不抬一下,就直接把我交保安了。哎--!小人得志,英雄气短呀。

几经挫败,我变得有些心灰意冷,在熙攘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抬头一看:西安市公安局!哎,等哪天我一文不名了,就来这,说我是被人贩子拐来的,管他信不信吧。让警察叔叔把我遣送回家,一来能活命,二来也能成全他们一桩见义勇为的美事,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妙计。想到这儿忍不住笑起来,先前求职失利的阴霾一扫而光。转念一想,饿肚子事小,失气节事大啊,真请我到饭馆里去侍侯人,我还不一定乐意去嘞。古人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嘛。话虽不错,可饿肚子的滋味,真的是不好受。

天桥边上,一位盲人老伯拉着胡琴自弹自唱,曲调好不凄凉,听在心里,不免动了恻隐之心。摸摸兜里仅有的一块钱,哎,还是算了吧,我这一块钱还能给家里打个长途救命呢。无奈地摇摇头,往老伯旁边的碗里瞟了一眼。呦喝--!和我比起来,他简直就是李嘉诚啊!

我摸出我的一块钱,爱惜得一边看一边用袖口擦着,擦得亮得泛光,抛在空中一闪一闪的真是可爱。一不留神,滚进了路边的落叶里。环保大娘不知是白内障还是故意要据为己有,“唰唰”地几下就把落叶连同我的一块钱收进了她的垃圾桶里,然后转身就要走。我拼了命地追上去,她叽里呱啦说了一大串,我硬是一句没听懂。我一咬牙,一闭眼,罢了!罢了!我一文化人,不跟你小市民一般见识。区区一块钱,不要也罢!

可那是一块钱呢!我仅有的一块钱!不会真叫我去公安局吧?

这下真的一文不名了。早上吃下肚的那碗冷面早被胃液消化得一干二净,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涂抹得一塌糊涂。我蹲在一棵树下,开始想家了。可这副尊容回家吗?我可不甘心。真恨自己出来得仓促,要是背上把吉他,还能向盲人老伯那样讨口饭吃呢·

正想着,旁边店铺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家伙,在门前贴了一张“招聘服务生”的单子。我顿时来了精神,向前撩一把脏兮兮的头发,冲过去说“大哥,你看我行吗?”大胡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恩!恩!”我拼命点头。他不说话,突然一声冷笑,把头轻轻一摆,“进来吧·先去洗把脸。”我听完,感动得差点给他跪下磕头!怎么说来着,“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谁叫咱是金命呢,好运来了,躲都躲不过!

从此我在西安便有了栖身之地。

这是一家名叫“寒丽”的酒吧。那个满脸络腮样子凶凶的就是老板。三十几岁,大家都敬畏地喊他彪哥。只有我在他心情好时才敢喊一句“大胡子,过来!”叫他大胡子,是因为他跟荷西长得八分相像。他样子虽然凶,人其实挺和蔼,尤其对我分外地关照。

店员两男四女。男的是我和林。林是西安人,大我四岁,是老板的侄子。倚仗这层关系,林总是偷懒,大胡子对他却一点也不客气,一看见他和女客人打情立刻怒目相对,骂他滚蛋,他灰溜溜地就跑到吧台调酒去了。四个女店员我只记得名字,却没说过几句话。我从来也没有自视清高,倒是这几个丫头从来也不正眼瞧我。我自以为比林帅好多,可能没林嘴甜,才遭冷遇的。当了十几年庄稼人,哪能一下子就小资起来啊。

林在我面前总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听说我是趁着暑假出来闯世界,就努着臭嘴说,孩子,这个世界太复杂,你还是回家孝顺父母去吧。长了这么一张臭嘴,还偏偏以为有舌战群儒的本事。一次一个醉汉撒酒疯,在店里又蹿又叫:“不是说你们的荷香牛肉饭既经济又实惠吗?价钱这么贵,量还这么少,欺负老子没文化吗!把你们老板叫来!……”一见这阵势,我们几个都傻了。林却一副临危不惧的架式,从容地走到醉汉身边,说道:“这位大哥,听我给你解释。经济,顾名思义就是money,钱啊;实惠嘛,就是要多。经济实惠,也就是说钱要多多,跟量大小无关。不过这牛肉饭的营养……”就听“啪啪”两个嘴巴甩得林连滚带爬。等彪哥出来方才平息了事端。林摸摸通红的脸咒骂着,我躲在一旁窃笑。嘿!叫你小子看不起我,活该!

不过说到底,还是林和我的关系最为要好,睡前也不忘扔来一根烟一起拉拉家长。有时想想这人其实也不坏,就是口无遮拦,不知深浅,常做一些出格的事。

还记得给客人端去第一盏鸡尾时的情形:窘得两腮通红,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差点连人带酒都摔在那位小姐身上。大胡子倒还仗义,给人家赔过不是,拍拍我的肩膀说“别紧张,慢慢来。”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到处都是我未曾见过的繁华。在这样的气氛里呆久了,人也容易变得多愁善感。闲的时候就翻开安妮的书来看,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自己也能遭遇那般邂逅在城市边缘凄艳惨烈的爱情。

这里最能吸引我的,是偌大的玻璃窗外的景色。放眼望去,稀稀拉拉的古楼蜿蜒成一幅古迹斑斑的连屏水墨,散发着扑朔迷离的远古气息;近处,一座座摩天大厦倚地而立,和那些亭,栈,楼,阁拥抱缠绕着,交相辉映,让人感觉既亲切真实,又遥不可及,捉摸不定。再配上天边正烧的斜阳,像极了王晶导演的一个个都市爱情的启幕场景。

没想到,我正是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

酒吧开张不久,大胡子弄来一台自动点唱机供客人们娱乐。常有几个自命不凡的厚脸皮扯着赶驴的嗓子自我陶醉。唱完《痛哭的人》不算,还要再来一首《青藏高原》。我的天,再唱,世界屋脊都要塌了。

客人少的时候,我们也过来凑凑热闹,我几年的声乐功底终于派上了用场,听得姑娘们一个个目瞪口呆。林这回也不出风头了,在吧台里安分地擦酒杯,听我在那儿纵展歌喉,一点反应也没有,倒是姑娘们纷纷献起殷勤来。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林这小子五音不全,能把《好汉歌》唱成《很爱很爱你》的调子,怪不得。

一开始,大胡子并不知道我会唱歌,直到一天客人点名要我唱时,他才当起一回事。我们协定,唱歌的收入五五分成。偶尔客串一下歌手,还能赚些外快,对远在异乡,又穷得发白的我来说,确是个求之不得的美差。

就这样,一边做服务生,一边兼职歌手,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矫饰的音乐和昏黄的灯光。

一个细雨飘飞的黄昏,店里客人寥落。大胡子嘱咐了一句“今天11点打烊”就出门了。老板不在,店员们一个个都原形毕露。我斜靠在沙发上,一边嚼着冰糖一边看陈清贫的散文。林突然飞奔过来,笑得鼻孔冒泡。“这么开心,茅房里捡钱啦?”“不是不是。”他刚才把一块吃剩的番茄从窗户抛下去,正好砸在一个女孩的背上。湛红的汁水在雪白的衣服上绽开一朵大大的红花,可那女孩竟全然不觉,像个游魂似的在人群里飘来荡去,所到之处,总能招来旁观者的阵阵窃笑。我也忍不住笑了,“就知道你小子没干好事。”

正说笑着,店里来了客人,在倚窗的位子坐下。我止住笑,急忙拿了单子走过去。“一杯咖啡,不加糖,谢谢。”说完头也不抬一下,就把目光投进窗外灯光迷离的景色中。我向来憎恨对我不屑一顾的人。这些天来,第一次遇到这般无礼的家伙。

我冲着咖啡,开始留意这个女子的举动。打从位子坐下去,就一直托腮看着窗外,眼都不眨一下,不会是个瞎子吧。林嚷嚷起来,“喂--!干嘛呢你!洒了!”“哦,哦。”我忙拿抹布拭着溢出的咖啡。“秀色可餐哦……”一扭头,林也托着下巴,贪婪地打量那女子。“她从一进来就这样,我注意她很久了。”林坏笑着,“臭小子,动凡心了?”“没有,好奇嘛。”

我把咖啡端过去,目光在她身上游移。看侧面就知道是个美人。白亮的皮肤,高挺的鼻梁,斜飞的柳眉,嘴唇薄,有着极美的弧线,头发不长不短,及肩,只可惜扭着头,看不到表情。

“小姐,您的咖啡。”她点一下头,还是看着窗外。我不甘心,又说:“小姐,本店的咖啡取料进口的正宗南巴西咖啡豆,研磨出来的咖啡很苦。您,真的不加糖吗?”她迟疑了几秒钟,摇摇头,“不加糖,谢谢。”我一时语塞,尴尬地戳在了那儿。想古代帝王为博红颜一笑方大动干戈,没想到要看一眼你的正脸,居然也这么难,真是岂有此理?在那戳了一阵,见她还是无动于衷,我只好悻悻地蹭回吧台。林在那儿幸灾乐祸,“碰壁了吧。过来摸摸鼻子扁了没有?”

人就是这样,往往越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我站在吧台里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我就不信,她的脖子歪久了不酸。

那女子终于把目光收回来,盯着桌上正冒热气的咖啡。她的头发虽然不长,却足够遮住她的脸。还是什么也看不到。

她端起杯子开始喝咖啡。呷一口,含在嘴里老一阵子,然后下咽。透过头发的间隙,隐隐看到她皱紧的眉头。

书上说,喝苦咖啡的人,大多有过一些疼痛的经历。看她以这样的方式吞咽苦涩,我断定这绝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想要见她庐山真面目的冲动愈发地强烈了。

喝完咖啡,如我猜想的,女子没有抬头,反而扎得更低,远远看去,像一株栖在暗里的植物,散发着浓郁的暧昧气息。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窗外的雨还在淅沥,此时店里只剩那个女子,像尊雕像似地低着头一动不动。一看时间,已经11点,就要打烊了。我可以趁这个机会走过去跟她说几句话,她总该不会充耳不闻吧。突然,听见林这只臭乌鸦嘎嘎乱叫起来,“小姐!今天天不好,我们要打烊了。欢迎您明天光临!”我恨不得冲过去用瓶塞堵住那张臭嘴。可为时已晚。

女子像从睡梦中惊醒一般,慌乱地陶出钱,收拾东西,然后很快地站起,转身,离开。快得像是在逃避什么,又像是要去追赶什么。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走出很远,眼看就要出店门了。我看到她的后背上赫然印着一朵大大的红花。那是--!

我急忙纵身追去,“小姐!请您留步!”她转过身,站定片刻便重又转回,推开店门,在雨里奔跑着,奔跑着,直到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不见。我呆望着女子消失的方向,心潮澎湃着。

在女子转过身的瞬间,我看清了她的最后一个表情:哭泣……

我的西安之旅便从那刻起,开始如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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