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副市长“受贿扶贫”案又有新的说法。8月12日《检察日报》以《临湘原副市长受贿案真相赃款扶贫是受人点拨》为题,披露了余斌所称将受贿得来的钱用于“扶贫”的事实真相。
原来,余斌被检察机关传讯后,很快供认自己先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这些钱的去向:一是女儿去英国读书用去一部分,二是打牌输掉一部分,三是以他个人名义借给了下辖的横铺乡政府10万元(当年底已归还5万元)。据此,岳阳市检察院于去年7月15日对余斌依法立案侦查,7月30日逮捕。该案于去年10月22日由君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君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期间,对余斌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事情就在此后出现了转机。余斌被取保候审后,有“高人”为他出主意,让他把本来以自己个人名义“借”给横铺乡政府且人家打了借条并还了一半的10万元说成是“用于扶贫了”,于是余斌紧紧抓住了这根可能减轻处罚的“救命稻草”,一个为民受贿的好人好官形象隆重出现在世人面前,惹得不少善良百姓为之一掬同情感动的悲情热泪。
对“受贿扶贫”这种荒诞绝伦的说法,我从一开始就很不以为然。现在又看了其“为民受贿”的真相,我觉得有些话实在应该说一说了。话题就从余斌的“取保候审”开始。因为有了“取保候审”,才有了“高人”的出面指点,才有了“审判阶段,余斌突然提出他受贿的赃款用于‘扶贫’了”这种“为民受贿”说的出笼,才有了案件的最终审理结果——不少人认为明显轻判了的结果。也就是说,“取保候审”从侧面帮了余斌的的大忙,收到了当事人希望的“减轻处罚”的实际效果。先前的报道中说,余斌对判决结果感到无奈。其实,究竟是真无奈还是真庆幸,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事实胜于雄辩。活生生的事例告诉我们,本来作为一种强制措施的“取保候审”,正在成为并已经成为许多腐败者抗拒法律制裁的帮凶。实行取保候审制度,一方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超期羁押等现象的发生,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人道主义精神,是对身体患病、怀孕妇女等类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关护。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照顾当事人身体需要类的“取保候审”被大量滥用,几乎成了犯了事的权势者的专利。那么多的富豪权贵,“进去”不久就都可以被“取保候审”出来。没出事前,他们的身体都棒得很,三妻六妾都应付自如。一旦出了事,病就来了,就不适合关押了,就被“取保候审”了。而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许多人利用“取保候审”的机会,进行串供,到审判时进行翻供。或者利用此机会向上“找人”,借更大的权势干涉案件的公正处理。“取保候审”里隐藏着的问题,确实到应该引起重视的时候了。
我们从来不缺制度,缺的只是公正的执行。本来体现着法律威严和人道情怀的“取保候审”,不小心变成了某些握有裁决权的人手中的“人情道具”,进而演化成腐败分子的得力帮凶,就是一个典型。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深深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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