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我的野蛮室友猫来猫往

发表于-2005年08月12日 下午3:18评论-2条

在岳阳农校厮混了三年,我曾经得过一场怪病,而且病得不轻。即使连中国最具权威的老道学和老郎中们都束手无策。据说这是80年代后出生的青少年普遍存在的一种通病。无须大惊小怪。通常情况下,距离教室百步之遥此病便会发作。走进课堂更甚。轻则头晕眼花,六神无主,哑口无言,食欲明显下降。重则气若游丝,奄奄一息。宛如僵尸而立。因此,本人曾一度被师长斥为无可救药的边缘人。不过,一旦踏入宿舍半步,本人就会立刻郑重宣布独立自主,就地重生。随即手舞足蹈,大呼小叫,活蹦乱跳。如此一反常态的卑劣行为时常得到宿舍同僚揭竿而起,群起响应。大有震撼权威之意。必遭千夫所指,社会所不容。为解民愤,明哲保身。遂叙以下文,一一引证,歌哉颂哉,遂以缅怀。

在农校,我们一共换过三次寝室。说实在的,大概是出于本校太节制宿舍条件太优越的缘故吧?第一次分寝室,本班27个男子汉拥挤在一间四处碰壁的房子里。人多手杂的缺陷在寝室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说形象一点,整个寝室比屠宰场都要热闹。一到晚上,我刚想越雷池半步,个别室友早已被七嘴八舌的壮大声势轰炸得无影无踪了。臭袜子,香港脚,霉皮鞋,还不算重型秘密武器。倘若稍不留意,让寡人踩倒了细菌炸弹,不幸身亡,最多也只能给本人追封个什么排雷队长因公殉职的光荣称号。算是慰我等在天之灵了。如果哪位不知情者硬要我用某些深刻的词语来形容本室的全貌。我也只能翻阅词典,查一些肮脏,烦乱,恶臭,作呕等不堪入目的字眼来搪塞对方。 

不说别的,就拿男生宿舍楼后面的那所公厕作个例证。乍看不怎么起眼。残砖断瓦已进入古昔之年。但是,一旦黄河决堤,长江告急。便是各室猛男互相追赶,争分夺秒的理想场所。那当口,你可以看到有人火急火燎的跑过去。还一边吆喝着:冲啊!再慢就没席位啦。转而灰尘滚滚,颇有一种万马奔腾,硝烟弥漫的战场气氛。此时,外面的人急得直跺脚,面色煞使难看,而里面就恭的人士还在革命。弄不好外面的人久熬不住,来个就地解决或大小便失禁,被校园短波的记者抓住把柄,来一次头版头条。那你在农校三年的成绩就算毁于一旦了。唉!!那时候,可真算得上万恶的旧社会!惨不忍睹啊!! 

后来,学校领导终于良心发现,凑合在一起开了几次无关痛痒的会议。一致通过了校长夫人的审核,(有时,我就想:本校那么多壮志诚诚的男士,凭什么让一个女人来驾御呢,太不可思议了。要是我的话,我第一个投她反对票,看她能奈我几何。)决定给本校学生重新分房。说明白一点就是和女生对调。这一次调换寝室真是老天有眼,让本班几个老实巴交的男生自发的组合在一起。那时,我还给寝室起了个俗不可耐的名字,丑其名曰:铁道游击队。其实本人,博古通今,又自诩为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潮流先锋。随便起个什么自由空间,小鸟天堂之类的美誉那是轻而易举。无奈大势所趋,我也没办法。这称号之所以如此之俗另有原因。 

记得第二次分房之后,本室原来的室友分为三等份。其间有几个白领大哥放弃学业,闲云野鹤去了。所以每个寝室只有六七个男生居住。远比开学时的那个屠宰场舒畅多了。本寝室为了抵御外敌惊扰,由我起草制定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走人“十六字的闭观政策对于我们七个胆小怕事,热爱和平的人来说,非常推崇。毕竟本室除了一位重量级的肥猫先生之外,其他几个都很注重骨感美,身材过于纤瘦。经不起庞然大物的猛烈碰撞。在此期间,本室人员凡是遇到有害于身体健康的流血事件都避而远之。室友们都知道,此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即使在路上我们意外发现某位惊艳之色。也只能捂住流血的鼻子,闭着谗诞欲滴的嘴巴。绕道离去。要是还有人死盯着绝色不放,还不算大大的罪过。说不定突然从草丛里杀来一位猛男,一顿醋拳,那人就是头顶开花,罪大恶极了。 

因此来说,众室友守住一方净土,保得身家清白,大可以无忧无虑,无须提防飞沙流石和不明来历的人身攻击。所有这些带有一点邪恶的残渣丝毫与我们沾不上边。就连我们自己也自嘲的说本室是本校独一无二的光棍一品堂。无人问津也。可我认为本室铁骨铮铮的好男儿是校园里最纯情的组合。这也难怪,当今社会,讲纯真,讲专一,鬼才相信。不开心时,我们一同端坐在床上。合唱伍百大哥的悲伤情歌《痛哭的人》以泻心中不平。 

正当我们装模作样的假正经,扮君子的时候,兄弟寝室一位狂人,向本室提出挑战,这家伙明知呤诗作赋是我们的强项。偏偏选择我们并不擅长的篮球。当时,我们都气愤异常,破口大骂他无耻,卑鄙。他却振振有辞的说我们懦弱,无能。以我们蔡氏双雄为首的实力派骂将,怒不可竭,骂了他一个狗血淋头。最后我们还是不服气的接受了他的挑战,时间定在当天下午。那位仁兄。听了这话,兴高采烈的向他的狗窝里汇报去了。 

下午,我们七人正躲在寝室里抠脚板,抠得臭气熏天,远近可闻,外人奔走相告,逃之夭夭。室友们还不知其然。这时,那几个自命不凡的篮球高手破门而入。耀武扬威的发表了一套有伤大雅的话题。挑衅的口气,使我们忍无可忍。蔡宏性子最烈。掘起屁股振臂直呼:来就来,怕你个鸟啊!!紧接着,室友们群起响应,声援讨伐。本人见一场火拼在所难免。只得要那几个家伙,先在操场上等着,我们随后就到。那几个学友走了之后,我们围在一起,利用十来分钟的时间部署了一套无坚不摧的作战方案。我慎重的提议。要想战胜对手,光靠勇猛无比的拼搏精神还不够。需得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我给室友们出了个溲主意,一人头上系一条洗脸巾。既醒目,又威风。就象当年令小日本闻风丧胆的铁道游击队一样,所向披靡。肯定能旗开得胜。经我这么一说。众生都击掌赞同。少时,我们依照计划,全副武装的奔下楼去。 

来到操场,几位学友被我们不伦不类的打扮吓呆了。蔡宏瞧他们的呆样,心急如焚,大喊开场。果不其然,一上场我们就控制了主动权,那几个灌蓝高手在我们的威逼阻截之下,个人技能无法施展。他若想灌蓝,本室主力肥猫先生一把拦腰抱住其身,那位仁兄,气得哇哇直叫。你犯规啦!抓人啦!不过我们幸运的很,那几个学友得意忘形竟忘了叫裁判。再说我们都是初学者,不知何谓犯规。那位仁兄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会。只能任其发展。而我们抢球得手之后,有如狂风怒吼,快似闪电。抱着球,飞奔至蓝下。无人敢挡。虽然准头不够,但是我们有后防线的配合,死死拽住对手,让他自由发挥,却也投进了不少。那场球赛,我不知道我们怎么取胜的。反正他们输了。再也不敢在我们面前吹牛了。 

经此一战,我们铁道游击队名声大震,向我们挑战的球队倒也不少,我们从未拒绝。结果还赢了好几场。兄弟班级都夸我们球技高,速度快。那是当仁不让了。说良心话,我认为我们能战胜对家,全是靠犯规得来的。胜之不武也。 

总之,说来说去,我们与世无争,只求心清明亮。快哉一时也。 

第三次乔迁新居,已是毕业在即。本室又增加了几位新成员。几位新新人类,是本班任何女生都想攀谈的帅哥酷男。在这里,我斗胆将他们列入高人队伍,不足为过。高人来此,为本室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在他们悉心的教导和熏陶之下。我们原本故作高雅的老古板,练就了一身油嘴滑舌,玩世不恭的本领。正是如此。几位高人还与我们同甘共苦的度过了本年度最艰难的过度时期。实乃可歌可泣也。 

前面两次分居。我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没有多大新意。因此,最后一次搬家,我想作重描叙一下本室十一位热血男儿的奇闻轶事。以告慰我的兄弟们。 

先从进门的第一位居士说起,此人名叫毛木军。量其身材,我们可以将他想象成运动员。此人生的牛高马大,虎背熊腰。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看了就知道不是好惹的角色。毛木军自暴其偶像是郑伊健,因为健哥有气吞山河的王者风范。除了健哥之外谁也不是他哥们儿。老毛对血腥和暴力的东西盛感兴趣。也是学校传讯过无数次的常客了。老毛很喜欢热闹的地方。他只要听说某方发生了械斗事件,好比苍蝇闻到了饭香,光着膀子,飞奔过去,先看看形势,如是自家兄弟,不由分说,操起棍棒,就是那么几下。那人背腹受敌,顿时头破血流。落荒而逃。老毛立在人群当中。大笑不止。这才凯旋而归。巴结毛哥的人都说他很义气。即使我不这么认为,也没办法。人云亦云。 

睡在毛哥上铺的酷男,名叫李飞刚,此人生性冷酷。面相成熟。带有刚毅之色。很受女生欢迎。故称酷哥。不是短裤的裤,本人可是发自内心的赞美。李飞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小气。依他的口头禅来说。什么东西都是最后一次,或者最后一点。在他的口袋里。从来没有准备给室友们带来惊喜。只有失望,譬如说吃的吧,他若在精精有味的嚼着口香糖。你想借故捞点油水,于是就问:刚哥啊!一个人独食,太毒了吧。刚哥自有他的一套,他会一本正经的拍着口袋,面含难色的说:没有啦!不幸的很,我只剩下最后一块了。他这么说,谁也不会厚着脸皮再烦他。不过,他话没说完,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放在嘴里。勾起你的食欲。他还是那句话:没有啦,最后一块啦!你无话可说。在寝室里刚哥是个吞云吐雾的烟民。尽管别人也抽,但都没他有水准。因为他老喜欢抽别人的。别人当他朋友一场,自然是慷慨解囊,一旦这厮自己有烟的时候,别人都不想得到他半根,烟友们有些恼火,施以报复。趁他不备。偷了他一整条。他自知理亏。只得作罢。不知哪位好事者出于人道主义,给刚哥加了一顶资产阶级小高帽——桂花丸子。开始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经高人点拨。才恍然大悟,原来刚哥经常溜出校外看黄带,据说那镜头里的主演就叫这名。刚哥一时感同身受。情不自禁的在睡梦之中呼唤她的名字。好事者得知,突发奇想。于是桂花丸子的封号立马名家有主了。刚哥是有女朋友的,而且有人传闻她女朋友非常丰满,条子好的不得了。我见过她的芳容,果然不同凡响,密度很大。可能厚了一点,我担心刚哥受不了。有许多人和我看法一致,有时,就拿刚哥开刀,把刚哥的女友贬的一文不值。刚哥为了那事,差点和室友闹翻了。 

与李飞刚相邻的小个子,分内人称他为屁王。别看他个子不高,他却是新新人类之一。被同行谐谑为小赖米。很多人都有点怕他。我却是例外。因为我跟他关系不错。免了灭顶之灾。小赖米为人很仗义,只是脾气有点暴躁。绝杀技是骂人,放屁。这两样为世人不齿的恶习他全占了。我估计,寝室里有一半氨分子是他释放出来的。毛主[xi]不是说有四害吗?依我看,现在应改位五害。多此一害那就是非小赖米莫属了。总的来说,小赖米优胜于劣。再说放屁来自然现象,骂人乃情绪紧张。不能怪他,我非常同意他的观点:有屁不放非君子,暗屁伤人真小人。他说出这样惊世骇俗的话来。 室友们笑了好一阵子,他说的话的确沾上了半边道理。没人否决。尽管如此,小赖米还是有个很动听的名字。方雄。很伟大的那种。我们高兴的时候叫他雄哥,他眉开眼笑。我们逗弄他的时候叫他小赖米。他吹胡瞪眼。作吓唬状。我觉得他挺可爱的。这决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因为雄哥年纪轻轻就交了一个与之匹配的女朋友,说匹配二字,我是扪着眼睛哄鼻子说出来的。那位女生名叫李雨时,在本班可以算得上时一枝独秀。名字美的象玫瑰花一样,令人想入非非。但我第一眼打量他时。并没有把她和玫瑰花联想到一起。用什么呢,我思来想去。觉得用花朵来形容她未免太苛刻了些。或许用芭蕉叶来形容她的臃肿似乎更加确切。众所周知,女孩叫他雄雄,他回敬女孩叫时时。颇有一种礼尚往来的味道。具体来说,方雄的女朋友比之刚哥的马子又厚道了一点,堪称重量一级。小李和方雄走在一起。如果我不加提醒,兴许有人会异想天开的把二人描绘成催人泪下的和睦亲子图。痛哭失声呢! 

方雄也有一句搞笑的口头禅:说句实话的……说句实话就是他的开场白,他说这句话的意图,无非是要人相信他不说假话。相信他就够了。虽算不上经典。但尔等室友都听得耳朵起了老茧。他还是依然如故。死性不改。有事请我们进馆子,没事多多少少有些臭屁。与此同时,雄哥特爱踢球。尽管脚法臭了点,但还是本班主力。摆摆假动作过人可是他的专长。我是他唯一得忠实球迷。一看到他踢球时,我都快要发疯了。他的脚法太臭了。有那么一个大好的机会,让他立功。球到了脚下。我满以为他会来一次漂亮的抽射。没想到他围绕着足球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忙乎了半天,抽射了一圈。人已经转的晕头转向了。球还在脚下纹丝不动。气得队长大人直骂他猪头,他才醒悟。不过太迟了。球被对手抢走了。那时,我就立在主[xi]台上大呼:小赖米,太赖啦!! 

躺在方雄下铺的兄弟,本人先不急着介绍,因为他太帅了。1米76得中等身材。加上他一双勾魂的美目,映衬一副白皙的脸庞,足可以让无数为女生之倾倒。女生喜欢叫他轶子,这位仁兄口才极佳,很有亲和力。很多人都爱听他吹嘘。惟独我是号外。原因很简单。我比他还能吹。帅哥是本室新新人类之一的奶油杀手。如果论学识论才华,他顶多只能打个及格。若是论招蜂引蜜,沾花惹草,无人能敌。他曾经夸下海口:要将本校所有美女泡到手,然后再象换衣服一样,一个个甩掉。正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本室众生大都是热血男儿,岂能让他得逞。只好婉言相劝,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其中以毛木军的反应最为强烈。他曾苦口婆心的告诫轶子:帅哥啊!你把那些祖国的花花草草采尽了。我们等着玩残花败柳,那我们还搞个屁呀!!轶子却不管,照样我行我素。常有美女相伴。而且食宿不用愁。我发现这厮从来没带过生活费,全是美女提供的,真够刁钻的。呜呼,试问本校还有几位清纯之女不受此登徒浪子的诱惑。即使有,莫非和我一样也是号外吧!!不仅如此,轶子还踢得一脚好球。同是绿荫场上的精英。只要轶子一上场,立刻引起全场轰动。轶子在球场上雄姿英发,健步如飞。台上女生叫的比麻雀还要欢快。轶子倍受鼓舞。抓住时机,撩开大脚,一记精美绝伦的狐线球,飞射入门。随刻,掌声迭起。台上哇声一片。尾随轶子的学姐学妹,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帅哥过去一位便是人称百灵鸟的蔡宏是也。我跟他是最要好的朋友。是朋友嘛,应该关照三分面子,称他为百灵鸟也是有据可寻的。众室友当中,他是一个音乐天才,以一首地道的刘海砍樵和外加一首盗版的小白杨名躁一时。认识他的人都是什么才,什么会之类的人物,而我没有,这是我尊敬他的过人之处。他对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打个比方,他有一次迷上了吹箫,本来他爱好音乐,我们无可厚非,但他太投入了。成天吹着一首雪花神剑,让我们沉醉于刀光剑影,天寒地冻的江湖仇杀之中。他吹箫的那段日子,是我最痛苦的日子。只要他开始演奏。本人的消化系统就会发生紊乱。伴随着的症状有,心慌,失眠,夜尿频多。痛不欲生。可他完全不顾我的感受,直吹得昏天暗地,口吐白沫,方才了罢。那时,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祝愿他早日学有所成,了结这桩心愿。为此,我还跟他吵过几此。均是口舌之争,没造成严重后果。现在回想起来,反而觉得自己错怪他了。蔡宏在众室友当中,是最容易相处的一个。人缘不亚于轶子。令同僚们嗤之以鼻的是蔡宏天生一双奇臭无比的香港脚。一到晚上,蔡宏脱鞋的时候……连只蚊子都没有。大概是到哪家殡仪馆开追悼会去了。蔡宏这人性格硬的很,从来不承认自己的脚臭,他会强词夺理的反驳:真那么臭吗?好象是麻辣熏干鱼的味道吧!众生愕然。有胆敢出面呵斥的勇士也被臭跑了。蔡宏平时喜欢拉着方雄一起胡闹。这两个难兄难弟凑到一起。追追打打将寝室闹的天翻地覆,鸡犬不灵。他们才甘心。有一回。蔡宏也不知哪根神经错了位。猛的抓住方雄来了一次激烈的狂吻。吓的方雄象受辱的少女一般疾呼救命。蔡宏得逞之时,笑的乐不可支。一个劲的叫唤:哈哈!赖米的初吻献给我啦!然后饿虎扑食的追逐下一个目标。众生无一幸免。连帅哥都惨遭其毒嘴。那一天,被同僚称之为四二八桃色惨案。至今本人都还心有余悸。真惨!! 

歪曲了蔡宏老弟,下一个攻击的对象就是我。坐在蔡宏上铺的白痴就是区区。各位看官千万不要小看我。我也是久负盛名的风云人物。室内人称我再世华佗。这个名号说什么也是我拼着小命换来的。本校每逢周六都会开放图书室。我一不小心在图书室借了一本本草纲目。看着看着就据为己有了。若不是班主任下了最后通牒。我压根儿没想把书还回去。读了半年本草纲目。我对医学常识可以说是小有成就。至少在本室我是首屈一指。同僚都这么认为。我就更加狂妄了。时常自以为是的拉着学友非要给他把脉看相不可。我没想到就是这累死人的破药书害得我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室友生病,买了一些中药西药,我就死皮赖脸的找他要。以身试药嘛。我吃药的理由非常充分。室友坳不过我。勉为其难的给我几粒。我一口吞下。水也懒得喝。医学家都说良药苦口,我深信不疑。所以向来肆无忌惮。以为自己百毒不侵了。还没来得及向室友公布这一成果。我自吹自擂的神话很快就被打破。终成了室友们茶余饭后的笑柄。说来只怪本人嘴谗,偷吃了室友过期的药丸。当天晚上,全身突发性的爬满了无数个米粒大小的红斑点。氧得本人连滚带爬。嗷嗷待哺的躺在床上哀号了一夜。这次惨痛的经历让我发誓再也不会尝试了。 

我这人,班主任眼里,简直是一个顽固不化,孤僻冷漠的冷血动物。有位好心人。怕我毕业之后还是光棍一条。竟然把我和本班最男人化的女生相提并论。我天聋,她地哑,好象是那么一回事。绝配。不过本人发过毒誓,只要我查出是哪个贼人出卖了我。我非咬死他不可。 

与本人隔床相望的兄弟,特别起眼。他就是我先前所说的那个肥猫先生。论体积,这家伙绝对超标了。他叫周三桂,跟吴三桂大奸贼只差一个字。我平时老喜欢拿他的名字开玩笑。他脾气很好。从来不生气。忍耐性完全可以胜任法华寺的住持。本人还是比较佩服他的温柔性格。同时又反感他的娘娘腔。说话装腔作势。还喜欢舞几下女人特有的兰花拂眉手。看了让我喷血。尽管他为人处世,较受女生崇拜。但我跟他接触久了。便知道他是一个圆滑透顶,须溜拍马的专家。碰到什么人都一副非常友好的样子。说些肉麻的话。吹捧的女生心花怒放。柳腰乱颤,他才收住嘴角的蜂蜜。暂作稍歇。周三桂在师生当中口碑皆好。我对此人的作风问题并无任何异议。只是他那永难停歇的嘴巴令人招架不住。他跟蔡宏一样,也喜欢展展歌喉,哗然取众。如果说蔡宏的歌声是经过评委认可的。那么我说周三桂的歌就好比充电不足的单放机。一张嘴,宛如滔滔江水,泥沙俱下。一发不可收拾。我说不好听吧,他恼火。自鸣得意向我示威。我说好听吧。给他增进了原动力。他唱个没完没了。让我哭笑不得。其实他唱一首歌最多只有少半句没有走调。要么高得他自己都唱不上去,啦啦啦的这么几下。鼓红了腮,吃力的绕过去,就算了结。如果说本室制造噪音的凶手还未着落。我肯定会大义灭亲的举报他。有人私下里说他是一个全天候的噪音王。我不反对。白天他用刺耳的歌声打击人。晚上他有更厉害的杀手锏折磨人。午夜时分,寝室内外静悄悄,噪音王准时发功了。他先是砸吧砸吧的作出吸奶声,然后鼾声如雷。最后干脆咕咕咕咯咯咯的磨起牙来。水陆道场全爆开了。那难听的声音毛骨悚然,扰的室友们心神不宁,彻夜难眠。胆大的同胞扬起飞毛腿,狠踢他的卧骑。他受宠若惊,吵闹复归于平静。壮士刚走开。他又炸开了锅,实在不易对付。 

提起那位胆敢在虎腚上瘙痒的室友,我只报上他的名号来。很难吸引旁人的主意。他叫吴伟。也有人叫他西门f4其中的一位成员与有些貌似。尤其是嘴巴,比吴建豪的嘴巴还要宽大一些。依我看,吴建豪没有伟哥那么帅。他有伟哥的嘴巴大吗?我敢保证,吴建豪在伟哥面前,根本不值一晒。伟哥和本人的习性略有所同。不大注重外表,上厕所忘了拉裤链,吃饭时忘了食堂在何方,直往教室里冲。经常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让人觉得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心胸宽广,精忠报国。他一会儿要当成吉思,一会儿要当拿破伦。一会儿想统治全世界,一会儿说要独霸宇宙。雄心壮志,可昭日月,宏伟蓝图,惊天动地。在他的字典里。自己永远是个英雄,别人都是贪污犯。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我作为一个喜欢抬人家竹杠的辩论手。是和他水火不容的死对头。与他一百次唇枪舌剑的交锋,他有101次败在我的利嘴之下。(夸张的来说。我在噩梦之中,他拿着菜刀追杀我的时候,被我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语吓跑了。)第二天,我把这个噩梦告诉吴伟,他气的捶胸顿足。追着我围绕操场跑了十几圈。直到我掉转头来向他投降求饶,他才笑逐言开的放我回窝。要不然的话,说不定我那天被他一砖头砸过来,那我就彻底光荣了。吴伟和方雄一样,虽然爱好足球,却都是是菜鸟一个。与之相比。此二人各有千秋。方雄擅长假动作过人,守门员会手忙脚乱的猛扑好几次。吴伟踢球的风采我目睹过几次。他奔跑的动作非常古怪。72大绝技之中没这个步法。基本上是他自创的。他跑动起来速度奇快。由于速度太快。刹车不住。人跑过了。球还落在后头。队长火了,恨不得当他把球踢了。他及时补位。化解了不少险情。队长乐了。来了个先扬后抑。夸得伟哥美滋滋的。一时忘记了自己姓什名谁,竟狂啸着要与罗纳尔多一决高下, 不过叫嚣归叫嚣,伟哥依然如故。

最后一位室友,是本室公众化的花花公子。我喜欢叫他斌子。此人生性风流,天赋禀异。满脑子充斥着西方哲学和开放思想。图书室里的那些条条框框的书籍,他根本不屑一顾。倒是路滩上的几本破旧不堪的野史艳书能吸引他的注意。舍得花大价钱买下几本,回寝研究。反复揣摩。长此以往多有心得,便与我交流。他说每天读书不倦,必能其意自现。我也乐意和他谈论一些文学上的事情。我觉得他的风流全是套着书本学来的。风流风流,望字生意,就是风流又下流的意思。斌子说话特大胆。用他的话来说,所有女人都是玩偶,玩腻了再换下一个。不过从我认识他开始。从来没有看到和他出双入对的异性。我想这鸟蛋也真会吹。比我还能。 

在寝室里,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的谈天说地,调侃人生大事。谈理想是寝室里比较普遍的一个热点。有的说要做黑社会老大。有的说开着老奔周游世界。有的说要当个it行业的执行官。轮到斌子大展宏图时,这鸟蛋居然说要当妇科医生。话音刚落。众室友。义愤填膺。群起而攻之。他视死如归的立在那里说了一句骇人听闻的话。把大家都震住了。室友们都没料到他有这么一招。聚合的队伍化作鸟兽散。我清楚的记得他说那句话的原意是:别乱来啊。要是我真有那么一天,你马子落在我手里啦。别怪我刀下无情啊!!那一刻。我被斌子的壮举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情不自禁的拍着他的肩膀说:斌子,好样的!!你真是有勇有谋啊。 

根据有关报道,艺人张柏芝有裸睡的习惯,本人半信半疑。料她也不会做作到如此地步吧。如真有的话,她可算找到一位裸友了。张柏芝的裸,除了她本人之外。其他目击证人并不多。而斌子的裸确是众室友有目共睹的。就这点来说。斌子比小张要进步的多。斌子体现裸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裸睡,裸奔,裸舞,裸泳。前三种属于室内活动。裸泳是我随他去南湖游泳时发现的。我对斌子的裸持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当众的裸是龌龊。关门闭户的裸是变态。斌子与我的观点截然相反。他说当众的裸是艺术。关门闭户的裸是自我陶醉。 

有时,我就诅咒这家伙是不是真疯了。一气之下。我给他加了一大恶名——何三癜。以示警告。他对我所说的话置若罔闻,依然为裸痴狂。直到有一天,他在自我陶醉的时候。班主任春风满面的推门而入。想了解一些关于男生就寝的情况。无意中目光触到了眼前这尊罕见的大卫活象。一向矜持保守的斑竹,顿时,羞得花容失色。无地自容,气岔岔的摔门而去。斌子料到事态严重。收敛了一些时候。后来班主任抓住斌子顽劣放荡的缺点。狠批了他几次。斌子受不住别人的嘲笑。干脆将错就错。做了一个啊q似的人物。 

评述了寝室里九位关键性的人物。本想就此搁笔。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让我想起还有两位仁弟未加点评。为此,我必须作些解释。不是我不愿让他们留下光辉的一页。只因为这两个很不合群的小叮当。很少和我接触。一学期难得与我们共寝同乐。同类人戏称二位为黑白无常。语气夹带着迷信色彩。两人在本校一家网吧工作。他们没日没夜的给老师卖苦力。亏了血本。而且失血过多。已经被因特网摧残的不成人样。具体内情,不说也罢。 

一个月前,轶子从长沙赶到我的住处。请求我为“十一郎”叙写一篇自传性的文章。我二话没说,拍着胸脯,就满口答应了。本人本着严谨的态度,缀笔不停。历时4小时36分。终于完成朋友所拖。作此劣文。目的是希望众室友们各归神位,早日成就一番事业。也不枉我费煞一片苦心。当以寄托对同学们的相思之苦。善哉,善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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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章评论共[2]个
致命玫瑰-评论

不错不错,就是一口气看完,有点韩味 是韩寒的味道at:2005年08月13日 晚上8:52

布鞋-评论

看了一半,可惜没时间看了at:2005年10月01日 中午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