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我写作时的灯光抵御了漫漫长夜,还是无穷的黑暗包围我,吞噬我。我恐惧夜晚,却又爱上夜晚给我无尽的午夜灵感。
我喜欢把指甲涂的猩红,像夜里绽放的野花。然后我再用难闻的洗甲水捏碎它。
我喜欢追求午夜里唾手可及的完美遐想,那种感觉像蒙上眼,由巫师带领着穿越山洞。
我可以闻到潮湿的气味,也可以感受到洞中蝙蝠扑翅膀的声音,很想很想扯下黑布,但又揣着好奇,想走到最后。
我的指甲很长,写字时,握笔甚至会让我感到酸痛,指甲掐在肉里。有一弯很美的月牙,不,是很多月牙。我喜欢用疼痛去感受黑夜给我带来的美好享受。
我不再是个女孩,而思想像个女婴。
正如朋友所说,只考虑年龄,不在乎智商。
我喜欢在钢铁森林中漫步,灰色的森林啊!我像个被西装革履的骷髅淹没的印地安人。我喜欢把自己想得特别,自以为只是没有人了解我罢了,最后我才知道谁是谁的纪念品。
似乎我开始陷入一种无止境的讲述和臆想中,寻不出一个重点。故事的开始无一不是让它姹紫嫣红吗?
有些甜蜜和疼痛的,还是那最初的终身的思念,时光戛然而止断裂在被称为回忆的瞬间。
传说没有开始就已经落幕;将化成海上的泡沫;从此永别;如今就要离去。
这便是结局,不是结局的结局。
本文已被编辑[冰雪落樱]于2005-8-11 23:39:19修改过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笔亦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进入笔亦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冰雪落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