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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支付”与“照付”蕉下鹿

发表于-2005年08月11日 上午10:32评论-1条

一日闲暇无事,正与友调侃,兴浓之际,某相熟的酒店老板路过门前,闻声亦来凑趣,谈笑间自不免提及酒店生意之事。听问后,其长叹一声说:“此门生意既好做又难为尔!”问何故?其良久方言说:“人以食为天吃饭第一,尤其是用公款吃喝者,要酒要菜是何等慷慨,我不愁无利矣,此好做者;难为的是结帐收银时,那可不象其用餐时那般大方,须颇费些周折,要放聪明些。”复问其何故?说:“说来话长。用公款吃喝者多为赊欠,及至年底收帐,若提前上门打点或即时带上百分之十的现钞暗与签批者,‘请支付’三字龙飞凤舞,最后一画拖得甚长,且很是有力,一看就知可即刻到出纳处领款;如其不然,就签上‘照付’二字,写得有气无力,最后一画毫无笔锋,那就不知照到何时方能付款矣。”复又问,那如之奈何?说:“须得赶紧按前法操作,当即改为‘请支付’,领款立验矣。”我再问,若不与又将如之何?其神情一变而说:“这笔款可能就是死帐,下笔生意也别指望矣。每念及此,我常欲歇业,且告诫子孙最好莫再干此下等营生!”听其言,我哑然良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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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漠孤寒
☆ 编辑点评 ☆
漠孤寒点评:

为人处世,门门都是学文。只不过这个学问的味道越来越扭曲了。

文章评论共[1]个
辛丑-评论

最近抓公务员吃喝之风甚重,此文为时而做,效果很好:)at:2005年08月11日 下午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