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爱莲是被火车上的广播惊醒的,广播上温柔的女声有点急促:“请各位旅客注意了,火车上有位老人突发急病,请车上的医生或懂医术的同志到十九号车厢救人……”广播上一遍遍的放着。
爱莲睁开眼,天已开始放亮,她擦拭着腥松的睡眼,扭头看透明的玻璃窗外。
遥远而长长的地平线上,带点桔红散发出淡淡光晕的太阳正慢慢的闪起,那光芒照在旷野的树上、草上,景色十分的朦胧且诱人。
爱莲打了个哈欠,象小猫似的伸了个倦怠的懒腰,收回目光,视线落在小伙子熟睡的脸上,在太阳光的照射下,依稀看到他唇边那一圈圈淡淡的茸毛。爱莲突然想笑,这个大男孩长得眉清目秀的,肤色白晢,如果化妆的话就象个女孩子。
蓦地,那男孩子睁开了眼,他站起来往外走。
爱莲奇怪的问他:“你去哪啊,梦游呢。”
“广播里啊,我是学医的,过去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小伙子边说边走并用手揉眼睛。
爱莲上卫生间,才想起自己竟然匆忙得没带牙刷和毛巾,还好,推着的流动小车过来了,爱莲花了比超市里贵一半的价钱买了洗涮工具。然后坐在那里看着窗外发呆,看那慢慢驶过的树木、房屋、田地……心早已飞到林风身边了。
不久,小伙子回来了。爱莲问他怎么样,他说还好,老人家是毛病犯了,他自己带了药的。
爱莲钦佩的看着他,说:“你是医生啊?我最怕医生的啦。”
小伙子笑笑,说是啊,你为什么怕医生呢?
爱莲说我从小到大最怕打针,小学时在学校打预防针,我都躲藏到女厕所呢,因为班主任是男的。但后来还是被女护士从厕所里逮了出来,我是拳打脚踢,弄得老师医生齐上阵,抓手的抓手,按脚的按脚,搞得轰轰烈烈的。后来,有个当医生的男孩子追我,我死活不愿意,说看到穿白大褂的就害怕,全身发抖,真要和医生结婚,那一辈子可怎么过啊。
小伙子哈哈大笑,爱莲也不好意思的羞红着脸笑了。
眼尖的爱莲突然看到小伙子的口袋里有本红色的本子,她出手极快的拿过来,《公民无偿献血证》几个大字映入爱莲眼里,上面写着小伙子的名字“陈亦松”。她惊讶的看着小伙子,说你还献血?
叫“陈亦松”的小伙子脸红了,把证拿回来,说是啊,也没什么的。
爱莲朝他翘起了大拇指,问他:“献血痛不痛呢?”
陈亦松摇摇头说不痛啊,那些人技术很高的,而且我从小体弱多病,都是医生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的,这也是我做医生的原因。
爱莲又问他:“你为什么要献血啊?”
陈亦松看身边的人都围过来了,就清清嗓子提高声音说:“献血是每位适龄健康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也是救死扶伤和精神文明的需要,外国早就成立了这个义务献血机构,只是在我们中国,太多的人害怕献血对自己身体不好。”
这时,有人问:“献血对身体真的好不好啊?”
陈亦松说:“我们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也就是说,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至10%,而且献血后,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很快就能恢复;血浆蛋白质由肝脏合成,一、二天也能得到补充;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减少总血量。”
再有人问:“献血对身体好吗?”
陈亦松喝了口水,接着说:“现在随着体力劳动的减少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的血脂长期处于较高的状态,比如那些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病,而献血后通过正常喝水,使自己的血液稀释,使血脂降低,就防止了疾病。”
这时,又有人提出质疑,说:“献血真的有这么好啊?”
“是的,而且献血后,由于血细胞数量减少,对骨髓产生反馈作用,可以促使骨髓储备的成熟血细胞释放,并剌激骨髓造血组织,促使血细胞的生成,所以经常献血,就可以提高造血功能呢。”陈亦松仍耐心的回答。
爱莲更是听得目瞪口呆,想不到这个叫陈亦松的小伙子一口气能说出这么多的知识,她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这些啊?”
陈亦松拍拍口袋里的献血证,说开始的时候自己也怕伤及到健康,不愿献血的,但有次车祸要不是陌生人捐血给他,他也早就不在这个人世间。而当时给他捐血的人悄悄的走了,到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呢。所以他痊愈后,为了报答这个救命恩人,现在他每年都要自愿的去献二、三次血,并召集班上的同学和社会中的同事及熟人一起去献血。
爱莲和身边的人不再做声,是啊,这世上毕竟还是好人多。
这时,车厢时有人点歌,刚好是那首韦唯的《爱的奉献》:“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死神也望而止步,幸福之花处处开遍……”
爱莲看着陈亦松,心里涌起一般异样的感觉,不由得对这个刚认识一天的小伙子刮目相看。
随着时间的流逝,下车的人越来越多,而上车的人也越发的少。车厢不再那么拥挤,每位旅客都有自己的座位还绰绰有余,和爱莲他们打牌的那二人已补卧车票到别的车厢睡觉去了。
爱莲叹了口气,想起自己这次独自来大连没告诉林风,也不知等待着的结果是凶还是吉。
陈亦松看出爱莲的忧虑,就问:“你能告诉我吗?也许我能帮你。”
爱莲摇摇头,说你怎么帮我啊,我自己都不知道呢。
陈亦松问爱莲:“你们相爱多久了?”
“五年。”爱莲伸出一巴掌。
“什么?我看你顶多二十岁呢。”陈亦松睁着大眼看着爱莲,一脸的惊讶。
爱莲扑哧的笑出声,说你也不用逗我,古时候女孩子十三、四岁就结婚了呢。
陈亦松问:“你爱他吗?”
爱莲点点头。
“他爱你吗?”陈亦松又问。
爱莲想了想,也点点头。
陈亦松笑笑说:“你不敢肯定吧。”
爱莲犹豫了一下,说:“上次他回来也没告诉我,悄悄的回来的,还到处打听我和谁谁交往啦,我和谁谁走得近啦,那次我们差点闹翻了。”
“爱情最重要的是互相信任,而不是相互猜疑,这是恋人间最大的忌讳。而且你们不经常在一起,更要多沟通,多交流。”陈亦松仿佛是个爱情专家一本正经的发表理论。
“我们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呢,怎么沟通啊?电话里说不了几句他又有事啦,写信吧,他又经常几个城市轮流跑。”爱莲郁闷的说。
“你确定你很爱他吗?”陈亦松问。
爱莲低下头,眼睛都红了,说是啊。
“但如果这次你去了他如果不爱你了,你怎么办?”陈亦松说得很勉强,但还是慢慢的说了出来。
“他如果爱上别的女人,我就死给他看,让他一辈子后悔。”爱莲咬着牙说,声音有点颤抖,眼睛也迷茫了。
“傻姑娘,我逗你的,别想太多了。”陈亦松吓了一跳,连忙一个劲的道歉。
“真的,如果他不再爱我,我就不回来了,我说到做到,就在大连跳海!”爱莲幽幽的说,泪水在眼眶打转。
陈亦松突然伸出手臂,揽爱莲入怀,他喃喃低语:“小妹,不要胡思乱想,他不会的,你这么美丽可爱,他不会不爱你的。”
“我爱他胜过爱自己的生命,我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只要他愿意,我宁愿放弃所有。他是我的天,是我的地,我今生只想和他在一起,永远永远不分离。我不能没有他,我无法想象失去他我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爱莲在他怀里挥泪如雨,她轻轻的陷入了回忆。
陈亦松紧紧的抱着爱莲,爱莲的身体也因为哭泣而开始颤抖,她的泪水把他的衣服也弄湿了。但此时,二人除了沉默还是沉默,没有任何语言的安慰更比陈亦松的拥抱能让爱莲安静下来。
马经理阴沉着脸坐在沙发上,因为他的肥胖,那可怜的沙发已深陷进去,现出一个人形。马经理站起来,拿起电话却又挂断,这怎么能报警呢,这种丑事少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保险,再说,自己这事抖露出去,让醋坛子老婆知道再一闹的话,公司的信誉下降,股票下跌,这可不好向董事长岳父交代。自己虽然也经常在外面花心,但也只是背后偷腥,现在这与莎丽的床上戏镜头真的到了老婆手上,那自己也就只有被扫地出门的份。算了,自己就认了这个哑巴亏吧,只是便宜那林风了,有时间再对付他,妈的,小子也不看看谁的地盘,竟然把主意打到我头上来了,今后,不会放过他的!
按铃叫秘书进来,让她打电话给林风,让他过来签合同。
林风签了合同,把底片放在马经理的桌上,微笑着说:“合作愉快!”
“但愿不要有下次了。”马经理脸上现出一丝狡诈的笑容。
“底片没了,可是还有碟片啊,如果马经理够爽快,我林风是说话算数的。”林风斜眼看看站在身边的二个汉子,漫不经心的说。
“狗杂种,还有这一招啊。”马经理心里在骂,脸上却堆起比哭还难看的笑,“林总,我怎么说也是个男人,以后有什么工程就第一时间通知你啦。”马经理挥挥手,示意那二个保安出去。
林风拿起合同,放进公文包里,大摇大摆的走出了马经理的办公室。
马经理恨得咬牙,但也只能从长计议,俗话说得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后再下手吧。
“风,这次你还满意吧?”莎丽娇滴滴的偎依在林风的怀里,把一粒晶莹的葡萄嘴对嘴的喂给林风。
“还行,宝贝。”林风心不在焉的回答。
“你说,那马经理也是江湖老手了,怎么这么容易就上当啊?”莎丽奇怪的问。
林风用眼角斜看着莎丽,说:“马也有失前蹄的时候呢,何况是人,只要是人,就有弱点,就有上当的可能。”
“风,你真厉害哦。”莎丽亲着林风的脸、额头。
林风站起来,说:“今天我累了,想早点休息,我送你回去吧。”
“好啊,你合同一到手就想把我踢开,你把我当什么了啊?”莎丽也不是省油的灯,看出林风对她的冷落。
“没有的事,宝贝,我知道你是爱我的,我真的是今天不舒服。”林风抱着莎丽,亲着莎丽的头发,一想起莎丽和别的男人上床,心里就想呕吐,但表面上也不能表现出来。
“那我今天不走了,在这侍候你,好吗?”莎丽趁机说,并紧紧抱住林风不放。
“好吧,你先去洗澡。”林风无可奈何的回答,掰开了莎丽的手,心想只要钱赚够了,就远走高飞。反正自己身份证上的地址也是假的,谅那莎丽也找不到,我怎么也是个男人,怎么能娶一个如此下贱的女人呢?!要怪也只能怪莎丽自己开始就走错了第一步。
林风的目光移到桌上的碟片上,想起莎丽的魔鬼身材和出色的床上功夫,也迫不及待脱了衣服进了浴室……
(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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