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翔,是在和轩分手的第100天,和翔认识是同学介绍的,用倩儿的话说,就是很土,总是很被动,总是用相亲的方法恋爱。可我并不讨厌这种方法啊,其实就算是用倩儿说的相亲不也挺好吗?
和轩认识的时候,我高一虽然我们同是一个年级的同学,但我们并不认识。其实认识轩并不是什么难事,他是本校有名的小帅哥,意外的是花边新闻少的可怜,朋友认为他有个性,要选一个特别的女生做他女朋友,也就是我。要说特别也并不是特别,我只是与周围的人走的不太近,既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也没有特别差的同学,这或许是我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而已。
我答应作轩的女朋友只用的0.01秒的思考时间,轩有点吃惊,不过我对他的反应却一点也不吃惊,男生大都以为女生会要考虑几天的。不过我既然答应来相亲就没有理由不答应做他女朋友,我对他并没有什么不满,他对我也没有什么意见,我相信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为何不答应?
于是我和轩的恋情就像花开一样,悄无声息的开始了,花开虽然没有声音,但总是被人所注意,朋友羡慕我有个很帅的男朋友,而轩也是很得意,倩儿说,轩到处宣传他追到了本校的才女,我想,这大概就是轩愿意我成为他女朋友的原因吧。
恋爱真的没有书上写的那样让人痛苦难耐,也不会让人反应迟钝,因为我还是本校的才女,我们每天都在一起,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中餐、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顺理成章。我曾幻想这份感情会长长久久、我们曾海誓山盟、我对此坚信不已。但让人意外的是,外表足以海枯石烂的誓言原来是这么的脆弱、不堪一击。当我发现轩与另一个女孩相伴于满园的繁花中,我明白,原来那种我自以为庸俗不堪的小说是真的存在,它只是将现实中的少数写的过于频繁而已,但它却真实存在于我们生活的世界中,而我也成为了小说中的悲惨女主角。我望了望那蓝的不象话的天空,轩真的曾经属于我吗?无论如何,事已如此,我无奈,只能接受。阳光照的我眼睛生痛,可我仍感觉阳光是如此清澈,像流水般温柔。泪水顺着指间划过,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早已习惯有轩的陪伴,原来没有他在身旁我是如此的不适应,如此的难耐,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喜欢吧,只可惜我知道的有些晚,但我希望看到幸福的画面,即使他不属于我。不出意外的,轩向我提出分手,我像当初答应做他女朋友般很爽快的答应与他分手,但我的条件是要他告诉我为什么当初要跟我交往,我想,他并不是想要个才女作女朋友吧。轩说,他只是希望忘记一个他所爱的人。我说,我明白,祝你幸福。
我有时觉得自己很伟大,想必没有几个女孩会如此吧,我回到原来属于我的生活,倩儿说我太善良了。或许吧,不过,成全一对情人也是我所愿看到的,就像我所说的很美很幸福的画面。百花丛中,相爱的两人,这或许是真爱吧。原来幸福的声音是这样的,可当我明白时,我的幸福早已如水滴般从指间滑落,只是逝去,流下淡淡的回忆,而我与他的海誓山盟也如泡沫般破碎。或许只是一场梦,但他绝对唯美,不知让这唯美的故事结束是我还是他的错,但爱无罪,相爱本该在一起的,我想我没有自信说我爱轩胜过那个女孩,我们的结束是在成就另一段更加唯美的故事。我想让美丽的画面长存,我想我会祝福。
那阵子我乞求过上苍,感谢仁慈的上苍让相爱的人在一起,现在亦是如此。我不知那时是心存感激还感动,但一切都已结束,即使为了自己,我想把每天的幸福都记录下来,但非常可惜的事,不能也不曾,现实和梦想总是有差距的,所以我不能奢求太多,现在这样就好。
与轩分手的第十天,我作为艺术生到我所向往的大学去上考前辅导班,我曾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失恋,或许是或许不是,但那种温柔的心情从未变过,可能是心中有所期待吧。
第一百天,我认识了翔,第一百零一天我成为翔的女朋友,我并不知道将来会怎样,或许会和上次一样,但我想保持这种温柔的心情,就一定会好的,我想就像翔说的那样,我也会拥有很美很幸福画面的。
本文已被编辑[shihan123456]于2005-8-9 14:53:0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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