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我个人的学识水平,我不敢奢谈儒家文化。儒家文化是博大精深的,它自春秋时期产生,到汉武帝独尊开始,两千多年来一直是我们中国社会的主流文化,被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各种领域,仅儒将、儒商、儒生等称谓,便可见一斑。儒家文化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上,其功过是非,正、负面影响,不是我这篇小文章所要关注和阐述的问题。我只想就孔圣人说过的这八个字,谈点自己粗浅的认识。
是的,连自己都不愿意做的事情,怎么能够去强加别人。趋利避害,是人(也是一切有生命的物种)的本性。这个本性本身没有什么不对,没有什么不好。但要害是,许多人却在趋“利”的同时,把“害”推给别人——这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所派生出来的一个恶果。孔老夫子可能正是看到了人性中的这个恶,才提出了他的思想。我们的这位老祖宗是换位思考的典范,他推己及人,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对世人说出了他的谆谆告戒。
然而,两千多年来,老祖宗的这个伟大思想,并没有成为一个被人们普遍遵循的社会道德行为标准,它只是一个单个的人自我修养的要求,或思想境界,只被少数的士人所尊崇,所谨记,所实践。而“士”一旦成了“仕”,便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不再遵循这个行为准则了。因为,把儒家文化神话了的封建王朝及其组成人员,所尊崇和信奉的正好相反:人所不欲,勿施于我。正是基于这个潜规则,他们才做了那么多己所不欲、强施于人的伤天害理的事情,譬如:缠女人的脚,割男人的生殖器,等等。——他们把人性中的恶,推向了至极。
在这里来申讨已经消亡了的皇权时代和那些时代的支撑者们,已经没有多大意义。我们还是回到现实中来,说说今天。
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最响亮最深入人心的口号。如果每个人(或者大多数人),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疑,这个社会将是非常和谐的。——是的,你不愿意失业,你就不要让别人失业;你不愿意消费假冒伪劣商品,你就不要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你不愿意自己的妻女被凌辱,你就不要去凌辱别人的妻女;你不愿意自己的父母被伤害,你就不要去伤害别人的父母;你不愿意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侮辱,你就不要去侮辱别人的人格尊严······这个社会将是多么的美好!
但是,说教的力量是苍白的。圣人的谆谆教诲都可以置若罔闻,秋风过耳,我还能有什么好的招数,好的建议呢?构建和谐社会的良方到底是什么呢?
肯定的答案是:民主与法制。——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那么,反问: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我们可以反思,两千多年来,之所以没有构建出一个和谐的社会,不正是没有民主与法制的结果吗?我敢断然地说:只有把我们的社会建设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的社会,这个社会必将是一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和谐的社会。
孔丘先生仍在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中山先生仍在教导我们: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以此作结。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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