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做一个知生的人老娄

发表于-2005年08月03日 早上9:02评论-4条

孔子的弟子向孔子讨教关于死亡的看法时,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可见,这位大智大慧的圣人所关心和研究的是人活着的事情;对于死亡,他是讳莫如深的。司马迁则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而衡量一个人到底是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仍然要看他生前的所作所为。实际上,古往今来,重于泰山者凤毛麟角,而轻于鸿毛者俯拾皆是。

死亡,对于单个的人来说,是人生的最后一次经历和体验。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任何一个活着的人,都不可能对死亡的本质进行最具权威性的揭示。死亡,只有死亡了的人自己知道,但这却是一个千古之迷。因为,正如莎士比亚老先生在《哈默雷特》里说的那样,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从死亡的神秘国度中回来过。是的,没有一个人能够准确地告诉我们,死亡是怎么一回事。所以,对于死亡,我们只能想象,推测。一旦我们真的知道了死亡,我们也就无法告诉于世人了。那么,就让我们站在自身的角度,以一个活着的人来想象,来推测吧。

我想,最能启发我们的是“睡死”这个词。莎士比亚老先生说:死了,什么都完了······但死后还会有梦。也是从睡眠这种现象来联想的。我想,睡死和死亡大概是最接近的。我之所以说“最接近”,是因为睡死的过程中,还有呼吸,心脏搏动等,而死亡则没有这些现象。一个无忧无虑的夜晚,你一觉睡到天亮,醒来了,你对睡熟的那段过程一无所知,你说你睡得好死。这个睡死,就好比你死亡过,你没有任何的意识活动,没有梦,也没有记忆。因此我说,没有梦也没有记忆的彻彻底底的熟睡,便是死亡的参照感受。因而,活着的人说死了的人是“长眠”;也就是说,是永远的熟睡。

当然,我所说的死亡,不是生物意义上的消亡;它的内涵要大得多。可以说,是人的生命的全部形式、全部内容和整个过程的完全意义上的结束。

我总是想,用哲学的物质不灭定律来概括死亡,是对死亡不敢正视的一种回避;用佛家的轮回说来阐释死亡,是对未死亡而又恐惧死亡的人的一种善意的安慰;用生物学的新陈代谢来界定死亡,只是说了一个大自然普遍存在而又人所共知的规律现象。而持灵魂说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企图说服我们:人死了,即人的身体不存在了,而人的意识却可以离开人的身体这个生命的载体游离于空中;也就是说,人的物质的生命消失了,另一个意识的生命却还活着。这种学说最富有人情味,最人道,也最容易被人们所接受。死亡是人类最无可奈何的事情,既然每一个人都无法逃避,无法抗拒,那么,从人的主观愿望出发,总希望找到另外一条出路,于是就把希求当成现实,说人的灵魂是不死的,说人的灵魂离开人的身体后还会继续存在。单从人的精神支撑来说,相信灵魂不死未尝不可;否则,我们就很有可能堕入彻底的人生虚无主义。面对生与死这个问题,我们不禁要发问:我从何处来?我到何处去?禅说:我从来处来,我到去处去。这个被佛家津津乐道看似玄妙思辩的回答,其实也未能阐释清楚这个问题。

对于单个的具体的人来说,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包括他的生命存在的形式——身体,也包括他的生命存在的内容——意识,统统烟消云灭了。无论是你怀揣非常冷静的哲学的观点,还是你抱着佛家的十分虔诚的善意,或者你假装得像真的一样漠不关心这件事情,结果都是不可改变的,你必须面对死亡,逐步走向死亡,终将化为乌有,只是时间的早与迟、长与短的问题。

对于死亡的认识,最初,也是最直接的,是来自对自己亲人的死亡的印象。绝大多数做儿女的人都会看到自己父母的死亡。我的父亲、岳父,在他们由生骤然跨入死的时候,我都守侯在他们身旁。我对死亡的最初认识和关注,也是从他们死亡之时开始的。许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一觉醒来,而又暂时没有进入第二轮睡眠的这段时间里,我会忽然想起他们。我醒过来了,而他们却永远不会再醒过来,他们留给我的仅是一些亲切的断断续续残缺不全的记忆。由此我又想,再过若干时日,我也会不再醒来,而我的儿子在他醒来之后,也会有着关于我的一些零零星星的记忆。——于是,就有了我的这篇文字的一个话题: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不可抗拒,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那么,人就应该倍加珍惜活着,好好地活着这段为时并不太长的活着的时光。

一条浑身纯白模样逗人的小京巴狗,自由自在地徜徉在大街上。看得出来,它很快活,它对人不怀任何敌意,由此它也不怀疑人对它怀有任何敌意。它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儿童,天真烂漫,鲜活可爱。突然,一辆小轿车急速而来。小狗猝不及防,吓呆了,一刹那间,它的血淋淋的身躯躺在了小轿车的右前轮下,它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个声音是一丝微弱的惨叫。这一幕已经过去好多年了,我始终忘不了那条可怜的小狗!

我之所以写下这段文字,并不是想把人的活着、人的死亡,与一条狗的活着和死亡联系起来;人是至尊的——这是智能生命的优越感,所以古人说:人命关天。我只是想说,人的死亡也同这条小狗的死亡一样,是随时随地都可以发生的。地震,车祸,疾病,战争,电流,水与火,刀和枪等等,都可以造成人的难以预料的死亡,甚至你连一点预兆都不曾感知,就会猝不及防地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因而,活着的脆弱,活着的不易和活着的有限,便是我们应该珍惜活着的唯一的最大的理由。

某政要玩儿了一辈子政治,概括其一生从政的经历,不外乎是不断的整人和被人整。在他觉得,可能是与人斗其乐无穷吧?在我想来,整人与被人整相互抵销后,他一无所获。与其整人而又被人整,倒不如压根儿就不整人,不整人者不被人整,这看似也是一无所获,而实际上却得到了一生的安宁、一生的坦然和一生的平静。只有这样,才是大智慧者的不为之为。为什么偏要舍弃洒洒脱脱、坦坦荡荡、无怨无悔,而去戚戚艾艾、蝇营狗苟、让大脑永远难以稍事歇息、稍微空白一些呢?这种人在死亡到来的最后时刻,会不会彻悟呢?拿当今的时髦话说,这种人活得真累!

某女同胞十年内连嫁五夫,最后仍孑然一身,每每顾影自怜,悲叹人生难逢一知己。是的,人海茫茫,知己寥寥。可问题是,我们往往把自己置身于人海之外,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或者与人为仇,与人为敌,永远在自己的心里设置一个又一个假想敌,那我们就是一个与自己过不去的人。一个连自己都过不去的人,又何谈寻觅知己!

有的人死了,活着的时候明明白白;有的人死了,活着的时候糊糊涂涂。这大概是两个极端。站在这两个极端的人并不多。大多数的人是既明白又糊涂,或者说是既不明白又不糊涂。太明白了,会觉得活着没有多大意思;太糊涂了会不觉得活着有多大意思。

我常常遇到这样的场面:一群朋友相聚,一瓶老酒为媒介,一阵指头比画之后,输者喝,赢者不喝,不过是一种加深感情交流、大家共同取乐的方式而已。却有一些人非要耍赖、做手脚、争个你死我活不可,一时争执起来,便有了辱骂,伤了和气,直至报之于老拳。细想,大可不必。输了几杯酒,赢了几杯酒,在人生的大舞台上实在是算不了什么,认了真,较了劲,把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小事看得过于严重,便失去了相聚在一瓶老酒旁的本来的意义。

还有一种人,以捉弄、嘲弄、摆弄老实人为乐趣。这种人袖子里老是藏着一包石灰,遇到憨厚老实的人就往人家脸上撒,把别人的脸搞成白的了,便哈哈大笑,使劲嚷嚷:快来看这个小丑!却浑然不知,他自己才是真正的小丑。殊不知,与一个老实人为伴,是你的福分,你不必对他设防,无须对他玩心眼;他以他的憨厚老实节约了你的精力,节约了你的时间,给了你一份坦然,给了你一份恬静,让你有了一种可贵的安全感。你应该感激他才是,回报他才是。我们在每每感叹人心险恶的同时,却又在伤害人心不险恶的人,是我们自己把人心弄险恶了,我们以自己的所作所为破坏了我们所处的本来不坏的社会环境,却又把责任一古脑推给了别人。

我曾亲历过这样一件事:三位小官到一位大官家里做客。大官拿出一瓶茅台酒,启了盖,斟了四杯,先自饮了一杯,然后让三位小官各饮了一杯,问:这酒怎么样?三位小官中的两位面面相觑,另一位却脱口说道:好酒好酒,是正宗的茅台!大官突然正色道:胡说,明明是水!那位小官立即改口:对,是正宗的水!我仔细地观察了,他说这些假话的时候,正襟危坐,面不改色,非常坦然。如果功夫不到炉火纯青的程度,是断然不会如此沉着老练的。这位小官可谓灵机善变,但可笑之处就在“这正宗的水”上。你是大官,你家酒瓶里的水便是正宗的水。——这就是这位小官的逻辑。千百年来官场上的恶习、陋习和丑态,又一次重现于这个小小的一幕人生短剧之中,成了一个政治笑话。

我在现实生活中观察到这样一件事:某官员因犯了生活作风问题而被罢官,满头青丝一夜变白,凡三年再不见黑。忽然有一天见其头上黑光发亮,疑是一洗黑之功效。问人,说是他又被启用了。这一黜一起,竟然如此神奇,简直像玩儿魔术一样,可以让少年变老翁,也可以让老翁变少年!

李白,是我以及许多人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伟大诗人。他的一生是诗与酒的一生,他的人格魅力像他的诗作一样光辉无比,像他饮的美酒一样晶莹甘冽。但当我把他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句,与他的“生不愿做万户侯,但能一识韩荆州”的诗句联系起来拜读的时候,我发现了他的矛盾的人生。“安能”句表明了他的心志,他的人生追求,他的思想境界;而“生不愿”却违背了这一初衷,他用这极尽讨好巴结之意的诗句,舔烂了韩荆州的屁股,以图韩荆州能向朝廷举荐他。一代伟大诗人尚难脱俗,前面我所列举的两个例子中的小官的言行举止,便尽可以宽容了。

在成都市的一家药店里,我买了瓶丸药。由于药瓶上的商标磨破了,看不清服用说明,我便提出换一瓶。那位营业员却厉声问我:你是吃药还是吃商标?我无言以对。在陇南山区的一座小县城的街市上,我偶然遇到一个人买鸡蛋,买鸡蛋的人对卖鸡蛋的小贩说:你这鸡蛋太小了。小贩忿忿地回敬道:马蛋大,你买马蛋去!我想笑,但没有笑出来。

以上两幕似乎与我的话题没有多大关系,但细想一下,不能不说卖药人和贩蛋人活着的一种偏激。吃药还是吃商标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马蛋大亦是一句笑话。但他们却要偏执于这个死理,让你哭笑不得。

某县医院的一位医生,人称神医。因为好多患者吃了他的药,病都被他治好了。我在叹服这位神医好长时间之后,终于发现了他成为神医的秘密:他将十多种甚至二三十种西药混合在一起,碾成粉末,然后等份起来包入小纸包里,任你患哪种病,总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药能够堵住。——这便是他的秘方,或者说是绝招。不知道患者吃了他的多少冤枉药,花了多少冤枉钱!人们所敬佩的这位神医,却是一个与他的职业道德完全相悖的庸医——一个不失聪明的却又很坏的庸医!

活在这颗星球上的六十多亿智能生命,以及他们之前和之后的人类,生命的形成和消亡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他们活着的方式、活着的准则和活着的目的性。

生命本身只是一个过程,没有因,没有果,不为什么目的,也不为什么功利而产生,而存在,而消亡。很偶然地,你成了生命,你来到了人间,然后你走过了一段叫做活着的过程,然后,你死了,就是如此简单。佛家用“生”、“驻”、“坏”、“空”四个字来阐释生命的过程,是非常恰当的,是对生命产生、存在和消亡的整个过程的高度概括。如果非要给生命的这个过程附以一种意义的话,那这种意义便是活着本身。作为单个的人,你为自己活着;作为社会的人,你既为自己活着,又为别人活着;作为生物的人,你为活着而活着。为自己,你活得愉快就行了;为别人,你活得让别人愉快也更伟大。——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吧?说人有三生之世,可以不断轮回,那是自欺欺人。无论是主流科学,还是宗教迷信,都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来充分证实这种轮回的存在。当今一些前卫科学家,提出了宇宙是由十一维空间构成的,我们生存和感知的这个三维空间只是其中很小很狭窄的一部分。这个假说似乎可以给人死后的灵魂寻找其他的去处,但它仅仅还是一个假说,还没有找到开启那到底是否存在的十一维空间的钥匙。还是让我们回到现实中来吧,人有一生一世,就已经非常难得。你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分子,你与这颗星球上所有的同类构成了一切的伟大,你与父亲和儿子链接成了没有止境的人类历史。从茫茫人海中分离出来,你如同一只蚂蚁一样渺小;从家族血缘的链条里分离出来,你如同一块石头一样无根无基。你不必为生而荣幸,也不必为死而悲哀,你主宰不了这个始极和那个终极,“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已足以说明一切。这个星球不为单个的你的生而添彩,也不为单个的你的死而减色。无情是客观世界的本然,是死与死的绝对;有情是主观世界的人为,是生与生的相对。

我在电视上看到,在内蒙古草原上打井的英雄团长李国安对采访他的记者说:我不来打井,别人也会来打井;我不来受苦,别人也会来受苦。就是这两句平淡无奇的话语,使我对这位英模人物肃然起敬。只有始终保持平常心的人,具有自知之明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只有历经沧桑,对人生有了深刻的感悟之后,才会懂得自身的平凡和渺小。伟大出自平凡,不是英雄人物的自我谦虚,也不是人们对英雄人物的有意贬低,它实实在在是一个真理。在这颗星球上,在六十多亿纭纭众生里,我们每一个人都仅仅是沧海一粟。特殊的时代,特殊的环境,特殊的需要,特殊的经历,以及特殊的苦难等等,都可以把平凡的人造就成英雄人物;而且,英雄人物从来都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独行侠,英雄人物离不开平凡者的众星捧月和共事追随,他必须与最广大的平凡群体水乳交融,团结一致,才能共同创建和完成伟大的英雄业绩。

岗位、需要、责任······这些都巧合地安排在了你身上,安排在了我身上,安排在了他身上。钉鞋的和鞋厂的老板,士兵和将军,老百姓和官员,等等,都一样是人,原本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社会需要和社会分工不同,仅此而已,没有什么可值得炫耀或感到卑微的——正如一句名言所说的那样:大狗要叫,小狗也要叫,小狗并不因为有大狗的存在而感到自卑。在生命的形式与内容上,在生与死面前,谁也不比谁优越,更不可能超越。

一九四四年九月五日,一个叫张思德的人,在陕北安塞县山中死于一次事故,事故的原因是烧木炭的窑塌了。当时,张思德只是中央警卫团的一名普通战士。在那个年代里,别说死一个战士,就是死一个赫赫有名的将军,也是常有的事。然而,三天以后,中国共[chan*]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却从这位普通战士极其平常的死亡事件中提炼出了一个光辉思想,并以这个光辉思想为题,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为追悼张思德而召开的大会上,发表了他的著名演讲:为人民服务。从此,这五个常见常用的汉字便被写进了中国共[chan*]党的章程,作为中国共[chan*]党及其追随者的最高宗旨,一直延续至今。

民本思想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尽管几千年的实际情况与此正好相反,但这句话本身并没有错。唐太宗和魏征还形象地把民与官府的关系比喻为水与舟的关系,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但是,为人民服务,而且还要全心全意,确实是一件极难做好的事情。就连提出了这个光辉思想的老人家本人,也未必就是实践中最光辉的典范。拿他老人家自己的话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天呐,一辈子做好事,谈何容易!雷锋、焦裕禄已是盖棺定论,他们的一生是短暂的,在短暂的一生中,他们做了许多的好事。而在数以亿计的茫茫人海里,又能找出多少个雷锋和焦裕禄呢?所以,我们至今仍在教育,仍在强调,仍在重申,仍在呼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等,归根结底,最终还是要落脚和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

湖南衡阳一幢楼房的坍塌,造就了二十位革命烈士(我认为“革命烈士”这个荣誉称号在我们处于和平与建设时期的今天,已经过时了,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但又想不出一个足以取替的名词来)。军人、警察、消防队员都是特殊身份的人,他们所从事的职业是我们社会不可一时或缺的职业,一旦从事(而不是选择)了这种职业,就必须自觉或不自觉地具备一种随时献身的精神,没有谁强加于你,这是职业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那二十位革命烈士,是不是个个在活着的时候每天都在做好事,姑且不论,但仅就这一次也就足够了。他们在忠实地执行自己的公务,履行自己的职责时,以身殉职了,他们救出了被大火围困的四百多名群众,四百多个鲜活的生命,而在救一座建筑物的时候猝然被夺取了自己的宝贵生命。面对二十个消防队员的死亡,我们还能说什么呢?血染疆场,马革裹尸,是军人的最高境界;殉身火海,忠于职守,不也是消防队员的最高境界吗?他们生的未必伟大,而死的确实光荣!

所以,人并不见得必须一辈子都要做好事。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即便是圣人也很难做到。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只要不做坏事,就已经很不简单。如果能在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在他人遇到了困难,在他人有了麻烦的时候,你能伸出一只援助之手,就更伟大,更了不起了。我们不能求全责备,苛求每一个人一辈子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一个人的人格过于完美,便不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了。

我弟弟逢人就笑,不善言辞。在许多人的眼里,他都是一个老实到家的窝囊人。有一次他偶见一个人落水,便不顾天寒地冻扑进水中搭救了他,结果他自己被冷水惊病了。当有人埋怨那个被救的人竟然不来医院看望他一眼时,他却憨厚地一笑了之。——在我心目中,弟弟已经是一个很完美的人了。

看我,竟然拉拉杂杂絮絮叨叨地说了这么一大堆话。生与死,是一个非常古老,又永远无法穷尽的话题,我还能说出什么新鲜的意思来呢?从秦始皇开始,在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时代里,曾经出现过四百多个皇帝,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企求过长生不老,或祈祷于神灵的保佑,或寻求于神仙的秘授,或迷恋于丹药的奇效。结果都适得其反,享年很短。有个宋人就曾经感叹过:纵使千年铁门槛,难挡一个土馒头。俗话也说:百年不见满城人。既然我们都会死去,既然人身难得,而又生之不易,生之艰难,生之有限,那我们就应该好好地活着,尽量让自己活得愉快些,也尽可能地让身边的人因自己的活着而愉快些。就连孔圣人都说:不知生,焉知死?我们也就不必过多地去追究和知道死,我们就把握生吧——做一个知生的人。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5-8-3 9:27:24修改过 

本文已被编辑[一品堂]于2005-8-3 10:21:5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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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Zippo点评:

不知生,焉知死?

文章评论共[4]个
一碗凉茶-评论

这样的文字才是真正的好文!学习了!
  【老娄 回复】:过誉了.谢谢! [2005-8-3 11:17:31]at:2005年08月03日 上午10:40

赵海量-评论

生和死不过是很简单的概念,为何要弄得那么复杂。只有活着的人才会讨论生死,死了的人就混然不知了at:2005年08月03日 下午4:09

零落雪-评论

世人皆醉你独醒的感觉!
  【老娄 回复】:不敢!只是个人管见。:) [2005-8-5 9:38:46]at:2005年08月04日 下午6:55

芳草人家-评论

太明白了,会觉得活着没有多大意思;太糊涂了,会不觉得活着有多大意思。这后半句,琢磨不透at:2005年08月06日 早上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