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闲花弄影

发表于-2005年08月02日 中午1:45评论-1条

林妹妹不姓林,而是叫玲。林妹妹身材高挑,曲线玲珑,肤色如玉,一双大眼烟云水雾般朦胧,朱唇不点自红,若是浅浅一笑,高压电流喷射而出,是一天生的尤物。且妹妹性格温和,说话轻声细语,走路莲步轻移,婀娜生姿,一举手一投足,风情尽现,活脱脱一红颜祸水。这般美人儿有几人不爱,于是林妹妹就成了那所学校很是抢手的货色。只说很是抢手是因为到底还是有像我一般对这等娇滴滴的人儿不屑一顾的,说白了吧,不是我这人清高,而是因为自知之明太足,知晓自己的斤两,不想硬拿鸡蛋碰石头,自讨苦吃。看看天天日日围在林妹妹身边的不乏风流才子、多金少爷,要钱的有钱,要才的有才,要貌的有貌,像我这般无财无貌,自持有点才却酸不溜湫的角儿,是不敢近妹妹的身的。可是总得装出点样子来啊,于是就拿出压箱底的清高,充上一回蒜。

许是我的不屑让众星拱月的妹妹觉得有些许的受辱了,她却硬是对我另眼相待了起来。我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一手字写得龙飞凤舞,颇有大师风范,加上读了几句老夫子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类的诗,就成了大伙儿公认的才子了。那会儿学校校庆,由我负责所有的壁报宣传,就天天提着个颜料桶,课也不上的到处晃荡。妹妹就是在那阵子开始和我走得近的,她也像个无事的人儿,每天每天课也不上,跟在我身后乐癫癫地做我的助手。我就常常说是无心却又有意地把颜料弄得她满身都是,再看她娇嗔跺脚的媚姿,很是满足,心里哼哼,这等尤物,这等娇媚之姿居然只有我一人有福消受,可见我的前世定是个善心之人,为我积下这等功德。妹妹是众爱神之箭的的之所在,与我这寒酸之人走得近自是让许多人不满,可这不满自是不能针对妹妹,于是我就成了众人白目的焦点。本就以高傲自许的我哪里能容得这般待遇,便将一肚子的怨气撒在妹妹的身上。那细柔柔的一个人儿,硬是让我撒气也不吭一声,让我平添许多愧疚。

林妹妹的死心眼倒是吓退了几个自认为无趣的猎艳者,我的不可理喻却没有吓走妹妹,她依然自顾自地对我好着,羡煞那些苦心追求的男子。曾几何时林妹妹喜欢我这个呆子的传言成了人尽皆知的事儿,我的腰板儿也挺得直直的,像是上了钢条,有这么一个可人儿喜欢着自己,这是多么荣幸的事情啊。其实我也不是全无表示,每隔几日写上一两首自认为声情并茂的小诗,递到广播站,再由女主播那煽情的声音把它读出,硬生生地把妹妹感动得像个泪人儿似的。那时就一想法,认为自己是真真正正的龌龊,因为我是从没有正面地回应过她的感情的,我啄磨着我一大老爷儿们,不能总把情啊爱的挂在嘴上,何况多多少少我也是一才子,哪能就那般轻易地落了俗套。

毕业的时候我决定去南方,妹妹的眼泪没有留住我,而我也知道这一走意味着什么。在南方两年的时间里我尝尽人间冷暖,方才开始留恋妹妹的温柔,于是那一个冬天,我接受本城的一家小杂志社的邀请,回到家乡做起了一名文字编辑。回来时,我没敢通知妹妹,怕人事全非,不堪回首。后来才知道妹妹在本城一家大公司工作,做了白领,依然是一尤物,且将红颜祸水一职演绎得很尽职。工作三个月后,她便与她的老板,一个香港来的中年男人好上了,那个男人年龄是她的两倍,有妻有子,她知道却不顾一切,飞蛾扑火地投入他的怀中。原本她从此大可做个金屋藏娇的鸟雀,却偏不会享福,硬是日日夜夜地工作,对于那男人,他没有别的坚持,只是一定得和他出席每一个宴会。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乱颤,在人群里穿梭,巧笑嫣然,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男人得意,她也自在。于是短短的时间里,这座城市就多了个人人知晓的交际花,一个尤物,哪能不招非议,围着她的蜚短流长自是多,她全拒之门外,依然我行我素。

再与她相遇是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宴会上,她依然美得不可方物,娥眉淡扫,朱唇轻描,一袭黑色的低胸礼服将那身段火辣的程度一丝不留地呈现眼前。我站在角落,看她嗔笑,低呤,轻蹙双眉,柔抚长发,依偎在那男人的身侧,与每一人过往的人招呼,那样熟捻与怡然自得。宴会的主人介绍我的时候用了很长一串修饰的词语,我就跟着这一串的形容词身价百倍,我能听到人们的议论,和那些谀媚的嘴脸。站在台上我用了我自为最潇洒的姿态和最得体的言语说了一些近乎虚伪的客套话,妹妹就是在我说完了话,举起杯同大家敬酒的时候转过身来的。她的惊慌我尽收眼底,心中有一丝不自知的得意,她却在看到我的笑容时花容失色,把酒撒在了她身边那个男人 的身上,如此失态实在不是在这种场合如鱼得水的妹妹该有的,我意识到了,那个男人一定也是意识到了,因为他顺着妹妹的眼光看到了站在台举着酒杯的我。妹妹几乎是用跑的逃进了洗手间,引起了许多人的注目,我却突然厌恶了自己那支举起的手,就不等众人的恭维没有说完,一口气把杯中的红色液色一饮而尽,一句先干为敬掩饰了我的不自在。

妹妹从先手间出来,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窘困,很精致的笑容挂在脸上,我却直觉它的虚假。妹妹和她的老板端着酒杯,向我这边走了过来,我却有种想要逃的冲动。曾经深爱我的女子,现在挽着别的男人的手,而我只是个陌生人。不管她脸上的笑是否与幸福有关,却是在我身边时不曾有的,那么妖娆,那么自信,那么苍凉与不顾一切,这样的想法让我认为妹妹的笑里有着无穷的力量,而我在这股力量前无所遁形·我将腰身挺得笔直,僵硬着笑容站在原地等待他们过来,这样让我有了一些形向上的优势,起码是他们来敬我酒,我安慰着自己。朱先生可是青年才俊啊,以后我们可都还要仰仗你啊,男人的话一听便知是久发沙场的老油子,妹妹和这样的老狐狸在一起,只会被他啃食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啊。在男人的注视下妹妹举起杯和我同饮,朱先生这样的才俊真是不可多得,只怕又是个让天下女人伤心的多情种吧!我明白现在的交际大多会有些颜色的语言,可是听妹妹说出来我觉得分外刺耳,昔日那个被我涂了一身颜料,嗔笑着又是跺脚又是大叫的女子,如今就站在我的面前,却比我回忆里的身影更遥不可及。

第二天刚进办公室就接到妹妹的电话,她约我下班后去一家叫缘来是你的咖啡屋,我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有一个名字如此煽情的咖啡屋,却还是答应了。下班后站在路边向每一位路过的的士司机打听那家叫缘来是你的咖啡屋,徘徊间,一辆酒红色的别克车停在我的面前,车门打开,妹妹正以一种极其优美的姿态坐在驾驶座上。上了车,突然缩小的空间让我有些不自在,就找话瞎聊,要是我不敢问像最近好吗之类的蠢话,只能不着边的问些无关紧要的话,如工作忙吗?后来我就问到她怎么会想到要买一辆别克的商务车,女孩子不都应该买些小巧一些可爱一些的车子吗,妹妹说车子大才好,空闲的时候可以和心爱的人带着画画的工具去郊外写生,野餐,放风筝·说这话的时候妹妹的眼睛没有看路面,而是盯着我的脸,我装作恍然大悟,其实我心里雪亮。这是我自己说过的话,妹妹天天跟在我后面转那阵我就常说,日后买车定要买个大车子,可以一家人带着风筝去郊外踏青,可以和心爱的人带着画板在暮色斜阳里去写生,妹妹这话是说给我听的,我却不知道她的用意·

咖啡屋里,昏黄的灯火,舒缓的音乐,酝酿着暧昧的气息,想起坐着妹妹的车百转千回才来到这个城市边缘的咖啡屋,现在却是相对无言。我是不敢轻易开口,怕不小心又走进了禁区,让这难得的宁静变成尴尬,妹妹亦不开口,只用咖啡小匙缓缓地搅着杯中黑色的液体,那般专注,风情万种,似凝望着情人的温柔眼神直射杯底,我却像成了个突兀的闯入者,打破了这份和谐。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妹妹幽幽地,像是自语般叹息着说,我无语,我不能说我本不想回来,是因为害怕了飘泊才不得已的,更不能说他乡的冷漠让我想念起她的温柔才回来。我们现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她有了一男人,一个可以让她每日每日沉溺在灯红酒绿深处的男人,而我却不知道我怀念她的温柔是因为自已的怯弱还是因为心太久没有温度而已。我们还能回去吗,妹妹又说,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双眼,我怕双眼里的温柔将我空荡了太久的心灼伤,就闪躲着看杯中来不及融化的方糖。我们回不去了,对吗,可是为什么那时你要让我那么深地陷进去呢?我是那么骄傲,那么高高在上,为了你,我却什么都没有了,连矜持我都可以不要,天天日日跟在你的身后,你怎么能就那样一走了之呢?妹妹变得激动,眼底一片晶莹,抓着小匙的手轻颤着。我有一种冲动,要扑过去把她紧紧地,紧紧地搂入怀中,可是在咖啡屋的暧昧的灯火里,我却只是静坐如禅,连安慰与解释的话都不曾说一句。

回到我不足三十平米的宿舍,倒头栽在床上,我没有洗去一天的疲劳与灰尘就进入了梦乡。三年来我第一次梦到妹妹,我们没有哭,没有泪,没有笑,没有语言,甚至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疯狂地一次又一次缠绵交宕,绝望地像是不再有明天一般,那样的孤注一掷,让我以为时间就样停住也好,明天我都无所谓了。是梦就终得醒来,睁开眼才发现自己大汗淋漓,整个人似被厉鬼追赶后的虚脱,再看看身上没有脱下已皱不成形的西服,我甩甩头,冲了澡就又开始一天的忙碌。

一个同事请假,约定的采访由我代替,我不得不再一次面对妹妹和也老板,那个香港来的男人。很气派的办公楼前,我深吸了一口气,才像奔赴沙场一般坐上电梯直达顶楼,很有种视死如归的壮烈。偌大的办公桌前,那男人正在通电话,看到我进来,举手示意我先坐,秘书端来咖啡,却不见好的身影,没有记错的话,她该是他的秘书才是。已经有点秃顶了香港老板,走到我对面的沙发坐下,大声地笑道,朱先生啊真是没有想到这么快我们就又见面了,没想到这次采访贵社竟会让朱先生亲自前来,杜某真是万分荣幸啊。至此我才记起我该叫他杜先生而不是那个男人,我不想把时间花在无聊的闲谈上,就直奔主题了,其实我是不愿和不屑于与他交谈的,我想多多少少这种不屑与当年对林妹妹的不屑有些相似吧。杜并不老,四十来岁,有着成熟男人特有魅力,且事业有成,与之一比,我就寒酸了太多,吃不到葡萄是酸的,我能做的只有不屑了。该问的问完了,该记也都写下了,可是妹妹却一直没有出现,我按捺不住,装做漫不经心地问玲小姐哪儿去了,杜微微一顿才说她今天请了假,说是不舒服。我一时反应不过来了,不舒服,难道是因为昨晚我的沉默,我拒绝了杜老板的邀请,也没有回编辑部就直接回家了。回来了又发现没有任何事情可做,闲让我慌乱不已,于是抓起钥匙我又出了门,像个游魂般四处游荡到天亮。

第二天我终是克制不住自己了,就打了电话过她公司,可是那个声音甜甜的小姐却说妹妹没有去上班,我又打她的手机,却是关机。我真的静不下来了,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又不敢正面的去问杜,我的心里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爬行,我直觉,我伤了她,再一次,更彻底地。可是从那天起林妹妹却像是人间蒸发了般,再不见出现,我的心就从此多了个沉重的秘密,我不敢向任何人说起,也没有人察觉在这座城市里一人美丽的女人不再出现了,我的失魂落魄而终没有可以倾诉的地方。不能倾诉的伤痛让我近乎绝望,我背负着它行走在我的岁月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随时随地的唤醒蜇伏在我体内的伤痛,黑暗亦步亦趋。

我背负这个谜过了七年,七年里我遇到了现在的妻,我们有了一个不算聪明却十分可爱的儿子,杜老板也从此不再与我的生活有任何交集,我依然在那家杂志社里做着文学编辑的工作,不同的是,它不再是一家名不见真传的小杂志社,现在它已经成了全国同类杂志社数一数二的老大哥了。我却还是碌碌无为地庸俗着,将百无一用是书生发挥到了极至,甚至会怀疑当初妻是看上了我哪一点才下嫁于我。妻是这座城里一个很有头面的高官的女儿,没有妹妹的美艳不可方物,却自然质朴,对任何事都能淡然处之,是个极富爱心的老师。我从来没有向妻说起过林妹妹,每每说起读书时的一些往事,我是整个地将有妹妹的那段记忆都删除的,所以在有妻的生活中,没有存留下妹妹的丝毫痕丝。深夜里,我也常常会为妹妹鸣不平的,她是那么爱我,到最后的黯然远去,都不曾伤害我半分毫,宁愿带着一身的伤口沉寂,我却是如此地没有心肝,连记忆的空间都不曾留予她。

夏天的夜晚,妻和子都已睡下,我却还在灯光下看着读者的来信,名气大了,琐碎的事情也就多了,就像这读者来信,每天都堆满编辑部的办公室,我们就第人从中抽一部分,看看,偶尔也回一两封。拆开一封素白的信,信上没有地址,没出息署名,我却如遇雷击,我认得那字迹,那语气,是林妹妹的——七年了,我背负着所有的秘密,逃离了七年!我惩罚自己的用情过专,痛恨自己放荡,我日日诅咒那个我爱过,却懦弱的不曾为我遮挡过风雨的男人,日日诅咒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我却卑鄙地不顾我死活的男人。读着妹妹的信,我看到了她被仇恨蒙盖的双眼,也大致地了解到了现在她生活的窘迫。我大可置之不理的,可又像是突然良心发现一般疯狂地想要找到她,在这样的矛盾里挣扎了两天,我终于向社里请了假,并对妻子说谎去出差,就仅凭着信封上的邮戳找到了那个在南方的城市。人海茫茫,我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寻她,只能每天在街上游荡,希望能与她不期而遇,心却不停地绞痛,那个尤物,现在该沦落在哪条花街酒巷中呢?爱着的人,是个懦夫,不敢回报甚至不能正视她的爱,任她飘荡如浮萍,说爱她的男人却在关健时刻弃她于不顾。她只是个被男人捧在手心的林妹妹啊,娇弱如花,生活之于她该是春光独好的啊,可偏偏冷风苦雨里她连个遮身的衣裳都没有,这是何其的残忍啊。

在街上游荡了一个星期后,我失去了信心,不再相信茫茫然中真有不期而然的巧遇。我的假期也用完了,我必需回去,那个城市里还有我的善良的妻和可爱的儿在等我归去。回家前一晚,我一个人去夜市闲诳,想为儿子买个小玩意带回去。走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我脑中一片空白,那个故作娇媚的声音就是在这时闯进我的耳中的。顺着声音,我就看到了那个拖着一个过路的男人妖笑的女子,她几乎是把全部的身体挂在那个素不相识的男人身上的,男人猥亵的手在她的背上,臀上游走。我完全不知该如何出声,世界只剩下那个如蛇般缠挂着的身影,她终是看到了我,终是看到了伫立在人群中的我,像是遇到了洪水猛兽,几乎没有犹豫地她向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去。我终于想起自己些次来这儿的目的,连忙追了过去,在一条黑暗的小巷子里我追上了林妹妹。我不忍心地看着她的瘦得能被风吹起的身躯,看不清她的脸,但能感觉到在我手中她的颤抖。林妹妹,林妹妹,林妹妹,我焦急地喊着,像是要唤醒她的灵魂般,歇斯底里地,她不应,不哭,不闹,只是拼了命地挣扎,想挣脱我的钳制。可是她的力气是那样微弱,才一会儿,她就筋疲力尽地喘着粗气瘫在地上,突然她又像是刚充完电的狮子,从地上爬起,冲到我又抓又吼:你这个懦夫,你来做什么,你为什么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又再一次出现!七年前的那个夜晚你在哪儿?我在你的门前等到天亮,你却不曾出现,现在你出现做什么?我一如七年前在咖啡屋的那个晚上,不出声安慰,也不辩解,只是任她的手抓破我的脸,任血在眉心处滴落。累了,妹妹终于停下手来,哭泣,哭泣,我就那样立着,看她站在我前方哭泣,哭得天崩地裂,哭得撕心裂肺,那一刻在我的心里没有比她哭更重要的事情了。她却在我纹丝不动的时候一头扎进的怀里,我觉得空荡荡了七年的心在那一刻突然被埋满,我从来没有沉溺在黑暗中,妹妹也从来没有离开去,她依然是那个被我涂了满身颜料而嗔笑的女子。

我们回不去了,是吗?妹妹带着重重鼻音的问话传来,我才惊然松开了手,我的无心的动作,让妹妹瞬间看透。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十年前,你走的时候我就该看透。可是七年前再一次看到你,我以为我又能跟在你的身后了,可是不曾,你从不曾这样想过,现在我们又怎能回得去呢?听妹妹悲怆地控诉,我想辩解,却发现我们本就回不去了,十年前,在我还不懂得妹妹的珍贵的时候就回不去了,十年后,我有了我的妻,有了另一个等我的人,我们又怎能回得去呢?

妹妹没有跟我回旅店,我亦知道我唤不回什么,妹妹的固执在这个冷清的夜里更显得锐利。于是,我就站在那里任妹妹走远,走远,我知道这一回妹妹是要彻底地走出我的生命。直到妹妹的身影在小巷里消失不见,我不曾动移丝纹,直到太阳将小巷照得通亮,我不曾动移丝纹。如果可以,我愿将生命站成一道碑,一尊塑像,用死亡来证明天上曾掉下个林妹妹。

我又回到了有我的家的那座城市,回家的那一瞬,妻子微笑的一句回来了,儿子大叫着爸爸回来了,让我第一次感觉到生命对我是如此不薄。我抱着妻子与小儿,大声地喊着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我爱你们。我认定从此我是个没有秘密的人了,妹妹对于我终于成了一道剪影,沉淀在我生命的一个角落,风再也扬不起它的尘埃了。可是我的爱得苦痛的林妹妹啊,你是否也能看透这人生的沉浮,学会善待自己呢?两面个月后,我又收到一封没有地址,没署名的素白的信,邮戳告诉我它来自北方。信里妹妹只说,我要忘了过去,善待我自己,从此不再跟在你的身后。我笑,在十月的金色的阳光里,我知道,生活从来都是美好,只要我们学会热爱……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闲花弄影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毛四
☆ 编辑点评 ☆
毛四点评:

以后发文要注意标点符号哦。:)

文章评论共[1]个
落蓝桑飞-评论

这样的人儿恐尘世不多了吧。
  【闲花弄影 回复】:我倒觉得这样的痴人儿,还很多
要知道现在为爱痴狂的人可不少啊 [2005-8-2 18:51:37]
  【紫色迷途 回复】:我是指她的楚楚惹人怜。不是痴情方面,真是美人多娇呢。:) [2005-8-2 18:53:20]at:2005年08月02日 下午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