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那片森林,那棵树老娄

发表于-2005年08月02日 上午10:21评论-2条

1

公元1967年夏天,琅所就读的西北山区212国道中段南侧一条山沟里的那所小学停课了。停课的原因是,已经进行了一年的一场叫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运动,如火如荼地波及到了这条山沟的沟口和沟底,大人们都忙于串联,忙于造反,忙于辩论去了。林场场部家属院里只剩下了老人和小孩,而小孩比老人要多得多。因为停课,因为大人们都很忙,琅和家属院里的小伙伴们便都成了无人管束的随心所欲的野孩子。琅和比他略大一点或略小一点的小男孩小女孩们,每天除了吃饭,便是聚集在一起玩儿。既然是玩儿,无拘无束、无忧无虑地玩儿,那就什么都玩儿;什么有趣,什么好玩儿,什么刺激,什么高兴,就玩儿什么。用弹弓打鸟,上山捉蚂蚱,到清水河里去钓鱼等等,但玩儿得最多的还是捉迷藏。

就是这年夏天的某个下午,太阳火辣辣地照着。琅和福两个小男孩,还有芬和娥两个小女孩,藏在了林场场部东侧的苹果园里。大概是二十多个小孩吧,分成了两组,一组先藏,让另一组来捉;等把藏的这一组全部捉到了,就又轮换过来,再藏,再捉。琅他们四个是先藏的这一组的成员。他们起初分别藏于苹果园里的某一隐蔽处,但等了好长一段时间仍不见捉的那一组的小孩来找,于是就都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共同坐在一堵被苹果树荫遮住的墙根下,悄悄地说话。没有特定的话题,也没有多大意思。后来,不知是谁忽然说:我们玩儿大人们玩儿的那种事吧。其余三个也都赞同。于是,四个小孩都脱了,琅和芬,福和娥,便作两对儿抱为一体。就那么相互抱着,没有动,也没有说话。过了一阵子,都说:不好玩儿,不好玩儿。就又都穿起来,各自散了。

事后,四个小孩谁也没把这件事当回事,过了也就忘了。当时琅年龄最大,10岁;福9岁;芬和娥都是8岁。

三年之后,那场叫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运动仍在进行,只是没有了武斗,不辩论,也不造反了。学校开始复课闹革命,又附设了初中。13岁的琅仍在上了五年小学的那所学校里上了初一。

也是夏天,也是在林场场部东侧的那个苹果园里,在他和芬,福和娥,曾经做过那件事的地方,琅又一次单独与一个名叫玲的10岁的小女孩干了那件事。

事前,琅拿着一个用完了雪花膏的小铁盒玩儿。那个装雪花膏的小铁盒挺漂亮,盒盖上印着彩色的花纹图案,还残留着雪花膏的特殊的香味。玲看见了,很喜欢,就向他要。琅说:你要是跟我……我就给你。玲未加思索就同意了。于是,琅把玲领进了那个苹果园。当时已是点灯时分。那时间,整条沟里还不通电,家家户户都照煤油灯。苹果园离家属院有100来米,又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因此没有多少亮光。两个人都脱了,面对面地站着,琅开始操作,完全是无师自通。同三年前所不同的是,竟然真的进入了,而且很轻松。琅异常地兴奋,心里默数:1,2,3……当数到30多下的时候,玲忽然不愿意了,推开了琅。琅正在亢奋当中,不肯松手,连哄带诓地说:再来几下,就几下。于是琅又第二次进入,并紧紧地抱住了对方,继续默数:1,2,3……当又一次数到30多下的时候,玲又不愿意了,再次推开琅,并质问他:你说就几下,咋还不行?琅见她这回是真的不愿意了,没辙了,只好将那个漂亮的小铁盒给了她,放她走了。玲走后,琅心慌意乱,魂不守舍,意犹未尽,便情不自禁地用手去玩儿,还是默数:1,2,3……突然,像被强大的电流猛击了一下,随着一股液体喷涌而出,便有一种麻颤的感觉迅速地传遍了他的全身,使他平生第一次经历了一种强烈的无法形容的感受!过后,他瘫坐在苹果树下的草地上,撑起有些发沉的眼皮,抬头遥望满天闪烁的星斗,久久地沉浸在无比美妙的回味当中。

琅在班上的学习是顶尖的。他是那种不下苦功的男孩子,所有的课余时间,他只做两件事:读小说和玩儿。他只在每节45分钟的课堂上,听讲,做作业;有时候也想入非非,但从来没有想过男女苟且之事,只是乱七八糟地想一些没边没沿的事,诸如地球什么时候爆炸,人能不能到银河里去等等。可是每当考试,门门课都是满分,或接近满分,而且在考试前从不复习,临阵磨刀。除了上小学时就玩儿的用弹弓打鸟、上山捉蚂蚱、去河边钓鱼、捉迷藏之外,他最爱读小说。那时间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小说,把又大又厚的书叫大字书,把连环画叫画本儿。这时候,他已经对画本儿没有兴趣了,只喜欢读大字书,而且总希望得到一本永远也看不完、一直想看下去的大字书。那时间书店里已不出售1966年以前出版的小说了,但《水浒传》、《三国演义》、《三侠五义》、《隋唐演义》、《封神演义》之类的长篇巨著,他还是可以想办法借到的。但他最喜欢看而且百看不厌的还是《林海雪原》。在这部小说里,他第一次知道了少剑波和白茹(即男人和女人)还有恋爱这种既美妙又美好的感情。他许多次地一边读少剑波和白茹的恋爱情节,一边把自己想象成少剑波,他在这种想象中感到无比幸福。他把自己想象成少剑波,而不想象成更具传奇色彩的侦察英雄杨子荣,唯一的原因是,白茹爱少剑波。

但糟糕的是,每次沉浸在这种想象中的时候,他都会情不自禁地把手伸到下边……直到骤然而来的强烈的快感完全消失为止。——这是那次他和玲在苹果园里没有把事情做彻底而留下的后遗症。

那天晚上也是没有月亮,家属院的孩子们一如既往地分成了两组捉迷藏。琅和一个叫琪的一个叫霞的两个小女孩,三人一起藏在了距家属院较远的一片草地里。晚风轻轻地吹拂着,夜蝈蝈吱吱地叫个不停。也是许久不见捉的一方来找,琅就说:我们玩儿……吧。霞还在犹豫,琪却同意了。琅和琪便脱了,琪仰躺在草地上,琅在霞的帮助下,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成功。只是这次感觉不同,动作的时候有点轻微的疼痛,但不影响他继续进行完那些程序……事后好长时间,他都不敢直面琪,而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远距离地观察她的体态变化,非常担心她的腹部会大起来。待一次次看到她的腹部跟原来没有什么区别时,才渐渐地把心放了下来。

也有过挫败。

那一次,他一个人在山坡上捉了一只绿色的大蚂蚱,高兴地往回走,路遇一个叫莲的女孩子。莲和琅同住一个家属院,又在同一所学校里上过小学;但她没有上中学,休学了。莲比琅大两岁,15岁了。莲被琅手里的那只绿色的大蚂蚱吸引了,很喜欢,就向他讨要。琅说:你跟我……我就给你。莲犹豫了。琅越是乞求,她就越是犹豫。最后她说:我回去一下再来。琅说,你可千万别哄我。莲说她一定来,不哄他的。琅放她走了,自己留在原地等她。这时候,琅感到喉咙干涩像是窜着火苗——他这才头一回知道,原来等一个女孩子前来赴约是焦渴的滋味!琅极有耐心地傻等了好长时间之后,终于明白了莲肯定不会来了,这才下意识地把手伸到了下边……

还有一次失败的经历。

也是在玩儿捉迷藏的时候,琅同一个挺漂亮的叫燕的小姑娘,藏在林场和公社结合部的残墙下。琅提出要同燕做那事,燕犹豫了片刻,还是同意了。两人都脱了,正急于不到位的时候,却突然被捉的一方的几个小孩找着了,惊诧了琅的好事。幸亏他反应快,忙提了裤子假装朝墙根撒尿,这才避免了一场尴尬。

这些都是琅13岁以前做过的事情,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就像琅和那几个小女孩,也从来不知道普天之下别人都做过什么秘密的事情一样。

2 

直到1970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一个名叫萍的女孩子突然闯进了琅的心里,才使他的精神世界陡然间有了升华。

那天中午,琅到离家属院300米处的学校里去玩儿,他是一路小跑着进了校门的。突然,他紧急刹车,定定地站住了。他看见在班主任女老师的门口,有个穿黄格子衣服的女孩子正在帮老师洗衣服。女孩子不经意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就这一眼,他也看清了她:红扑扑的脸蛋,黑亮的双眸,微微一笑露出了右嘴角一颗洁白的虎牙。琅就那么楞着,目不转睛地看她。他觉得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仿佛见过她,那样熟悉,那样亲切,那样动人!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他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子,这是第一次,绝对是第一次。但她,她的身形,她的面容,她的表情,又的确是那般的熟悉,那般的亲切,那般的动人……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萍。你呢?

——我叫琅。

她笑了,是莞尔一笑。那颗洁白的虎牙,在琅的眸子里烙下了一个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

若干年后,当琅在《红楼梦》这部名著里,读到贾宝玉初见林黛玉的章节时,对贾宝玉说的“这个妹妹我见过”深以为然。当一个男孩子(女孩子)初见一个女孩子(男孩子),而又认定曾见过她(他)时,那就命中注定他们之间会演绎出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

琅后来知道,这个女孩子是刚从县城里转来的,比自己小一岁,也低一个年级。

当琅又一次读《林海雪原》时,他猛然想到,白茹不就是萍,萍不就是白茹吗?——呀,那个无数次在脑海里悬拟想象过的白茹,那个魂萦梦绕的白茹,终于真真切切地走进了这个少年的蠢蠢欲动的心里了!

琅忽然觉得,天空从来没有这样湛蓝过,河水从来没有这样清澈过,太阳从来没有这样灿烂过,校园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

琅写了一张字条,细心地叠成燕子形,然后怀揣激动的心,用颤抖的手,把字条交给萍。萍先是一楞,继而拆开来看,然后朝琅会心地一笑——呀,又是那颗洁白的虎牙,多么令人心醉的永远与微笑同在的虎牙呀!

不是情书。这时候琅还不会写情书。字条上只有一句话:晚上,咱俩做好人好事,刷黑板,好吗?

那是个月儿明媚的晚上,他俩悄悄潜入学校,从窗户爬进教室,刷了初一班(琅的班)的黑板,又刷了五年级(萍的班)的黑板。回家时,先要路过萍的家,琅和他分手时说:往后再做好人好事,我还给你写字条,好吗?萍点头一笑,又是那颗虎牙——当然看不见,是琅想到的。

然而,在往后的时光里,尽管琅仍旧要给萍写字条,仍旧约了她悄悄地在学校里做好人好事,但他却开始非常地怕见萍了,越是怕见就越是想见,越想见就越是怕见。一见到萍,他的心跳就要加速,不知道说什么好。

琅在课堂上思想开起小差了,总是不能自制地想起萍,想起她的那颗与她的微笑同在的洁白的虎牙。但他的学习依然是班里顶尖的。

后来,琅发现,萍接收字条的并不仅仅是他一个人,他的三个男同学:华、晓、忠也在给萍写字条,也分别约了她悄悄地在学校里做好人好事。这使得琅非常痛苦。但他跟这三个男生都是好朋友,都是班里的佼佼者。他只好把这份痛苦深深地藏在心底里,从不表露,这使得他愈发地痛苦不堪。

那是一个星期天,琅、华、晓、忠同时约了萍,到山上去采当地农民叫做“格珠”的山果子。五个人有说有笑,正玩儿得开心,突然暴雨倾盆而降。大家慌忙躲进树丛里避雨。琅和萍恰巧躲在了同一棵树下的浓荫里。地方很窄,他俩只有紧紧地靠在一起才能不被雨淋。这种零距离的接触,使他俩呼吸碰着呼吸,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异样的感觉。萍的脸上涌出了羞涩的红晕,让琅看了心跳不已。然而,这时候琅的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没有一丝邪念。他俩就那样默默地靠着,谁也没说一句话,直到雨过天晴,那三个喊他们,他俩才突然分开,迅速地跑了出来。

有一次,琅对萍说:你别收他们的字条了好吗?

萍问:为什么?

琅回答:我难受。

萍又问:你为啥要难受?

琅低下头去,沉默了。——他也说不出来,自己到底为啥难受。

许久,琅抬起头来,发现萍的脸蛋红透了,在静静地看他。

琅感动了。他知道萍明白了他的心思。琅笑了,萍也笑了。那颗跟她的笑永不分离的虎牙又露了出来,又一次让琅深深地陶醉了。

这时候,情窦初开的琅,手yin的毛病越来越厉害了。但他在独自干这种事情的时候,从来没有在意念当中把他与萍联系起来。对他来说,这种行为仅仅是一种紧张情绪的释放,一种感官上的愉快,一种习惯性的动作,与具有针对性的意淫完全不同,没有某个具体的对象。——萍在他的心目中是圣洁的,绝对不可侵犯,不能亵渎的。

开始普及样板戏了。学校里排演《白毛女》。琅扮演大春,萍扮演喜儿。每次演出,老师、同学、观众都夸琅演得特好,特认真,特投入,特精神。琅真正地进入了角色,在他心里,自己已经不是一个叫琅的小男孩了,而是大春,是喜儿的未婚夫;而喜儿就是萍,是他从心底里喜欢的萍!

这时候虽然是冬季,琅的怀里却像揣着一个暖暖的火炉。

这个冬季,学校已经放了寒假,可《白毛女》剧组的同学们却打着红旗,敲着锣鼓,在茫茫风雪中巡回演出,足迹踏遍了全公社的每一个自然村落,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一片欢声笑语。每天琅都与萍同台演出,作为大春扮演者的他,一直沉浸在难以名状的幸福之中。

然而,好景不长。

萍的父亲调到县城去工作了。正在上初一的萍要同正在上初二的琅分手了,她又要跟随父亲回到县城的中学去读书。

分手的那一天,琅、华、晓、忠四人各送了一个小小的笔记本给萍,都写了同样的一句话:永远的留念。他们四人同萍一道,吃着华带来的煮黄豆,裹着青皮的黄豆,吃完了,不知是谁起了头,唱起歌剧《张思德之歌》里的唱段:犹如二月刮春风,满面欢笑热泪涌,别离延河边,何日再相逢……

琅流泪了。华流泪了。晓流泪了。忠流泪了。萍也流泪了。

萍走后,琅陷入了深深的孤独之中,他的生活骤然间变得黯淡了。

家属院里的女孩子们,都对学习好又时常领她们玩儿各种游戏的琅挺好,她们之中也不乏漂亮多情者。但琅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已不再蠢蠢欲动。——他的心灵深处只有一个人,那是他的唯一,也是他的全部。

可是这个人却离他而去了。他生平第一次体验到了相思之苦。这时候他才14岁,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确是少年已知愁滋味,少年真知愁滋味了!

半年后,琅和晓、忠一起上了学区中学的高中,华回乡后又当兵去了。学区中学离县城中学只有70多华里,但对琅来说,却如同相隔在天涯海角一般。琅在这所中学里魂不守舍地勉强上了一学期之后,便软缠硬磨地让父亲把他转到了县城里的那所中学,如愿以偿地与萍又在同一所学校里共读了。

然而,事过境迁。直到琅离开县城的那所中学,他再也没有同萍说过一句话。

他俩虽不在同一个班级,却同在学校的业余文艺宣传队里,琅在乐队,萍在舞蹈队,经常一起排练,同台演出,机会多多,但两人却总是保持着不即不离的距离,谁也不跟对方说话打招呼。琅是想对她说点什么的,却总是没有勇气,刚想开口,就心跳脸热,不知所措了。但他已经心满意足,只要能和萍在同一所学校里读书,只要能经常见到她,他的心里便充满了无限光明。

就在琅高中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他的父亲也调动了工作单位,必须举家搬迁到100公里以外的一个地方去。琅无可奈何,随家而走了。

从此,他与萍天各一方。

3

高中毕业后,琅同那时间的许多青年学生一样,到农村去插队锻炼。

这期间,一个叫稻的女孩子狂热地追求过琅。

稻发现琅非常喜欢读书,便四处去给他借书;并将生产大队订的各种文学期刊全部收集起来送给他。每当他读完了她为他借的书要还给她的时候,她总是说:你晚上来还吧。那时间,知青们都住单身宿舍。他每次晚上去给她还书,都要带上同他非常要好的一位农民朋友。他是怕自己夜里单独去她的宿舍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他从稻每回看他的那种火焰般的眼神里,发现了他所担心的这种可能性。每当稻在知青点的大灶上当值的时候,都要给琅把饭盛得满满的,以至于琅不敢当着大家的面吃。当琅要去参加县上举办的文艺汇演而缺少粮票时,稻就慷慨地赠予他15斤粮票(当然被他拒绝了)。

更令琅难以忘怀的是,在一次县上举办的农业学大寨的汇演中,琅忽然发高烧,一个人昏昏迷迷地躺在旅社的床上,别人都演出去了,没人管他。正在县上参加团代会的稻夜里到旅社来看他,便请来医生给他打了退烧针,并一直守在床前,看着他发了汗,退了烧。

她见他从昏迷中醒了过来,轻声问:想吃点饭么?

他这才觉得肚子确实有些饿了,便点了点头。

她问他想吃什么。他说是酸菜面——这是感冒后的病人最想吃的饭。

半小时后,她端来了一茶缸热喷喷的酸菜面。——在那个年月,在那个夜晚,在人生地不熟的县城里,要弄到热喷喷的酸菜面,谈何容易!稻不知是想的什么办法,竟然弄来了……

稻是独具慧眼的。18岁的琅个头矮小,其貌不扬,终日沉默寡语,且邋遢不堪。但他写的小戏曲《棉苗茁壮》却参加了县地两级调演,并获了奖。像他这样的年龄,取得这样的成绩,当时在全地区都是绝无仅有的。无疑,稻很崇拜他的才华。

然而,琅却辜负了稻。

在他的心灵深处,那个少年时代的她总是不肯离他而去。他深信不疑,他跟她的缘分不可能就此完结,他认定还会见到她,一定会见到她。他必须耐心地、始终不渝地等待,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琅也尝试过,在自己心里反复地劝说自己:就是稻了吧,她是那样地爱你。可是不行,那个早就占据在心中的她,无论如何也挥不去,抹不掉,即使他下了最大的决心。

若干年后,每当琅回忆起那段艰苦的插队生活,想起稻对自己的许多好处的时候,依然会从心底里生出一种深深的歉疚。

一年后,他从他当年的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萍插队锻炼的确切地址。他给她去了信,她也回了信。这时候,已是热血青年的他们通信的内容却极其平常,有对过去学生时代简单的回忆,有对彼此的问候,却惟独没有相互倾慕追求的语言。又过了多半年,琅被分配工作了。后来听说萍也参加工作了,只是打听不到她的确切地址,同她的联系便又一次中断。

琅被分配到了一个县级文艺单位,既搞器乐,又参加演出,但主要是从事剧本创作。一年后他便名声雀起。他所创作的一个大型话剧,先后参加了县、地、省上的调演,并荣获了剧本创作一等奖。他所在的单位上女孩子挺多,也都是刚结束了插队生活、才参加工作不久的知青,跟琅的年龄相仿。其中有几位特别崇拜琅,或给琅写情书,或对琅表示出超乎寻常的热情,但都被琅冷漠地拒绝了,其中不乏优秀的,漂亮而又多情的。——琅的心里依旧被少年时代的那个女孩子牢牢地占据着,腾不出一丁点地方来容纳别人。

20世纪70年代的最后一年,一个全区性的文学艺术研讨会在琅所工作的那个县城里召开。琅也参加了这个研讨会。在会上他见到了帆。帆是他当年的校友,比他高四级。他俩闲聊时,帆问他是否已经有了女朋友。琅便把那个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秘密合盘告诉了帆。帆说:我经常见到萍,是个挺好的姑娘。她原先在一个林业局的下属单位工作,又上了两年卫校,现在已经调到我们县医院当医生了。我回去见到她,可以把你的想法告诉她。琅听后兴奋不已,请帆喝了酒,直到酩酊大醉。

不久,琅收到了萍的来信。信的内容不多,除了问候,便是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工作情况。琅迅速回了信,也比较简单,这时候,他还不敢贸然对她说出淤积自己内心多年的那个愿望。萍接着又来了第二封信。在这封信中,她回忆了一段他们当年的友情。琅的心灵的火山终于喷发了!他在长达十多页的第二封回信中,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全部倾诉给了她。然而,信发出去了好长时间,却再也没有见到她的来信。

时令已进入深秋,天开始寒冷起来。清晨起床,透过窗户的玻璃,可以看见临近屋顶瓦面上覆盖着的薄薄的白霜。

那个晚上,琅同几个小伙子正在自己的单身宿舍里抽烟闲聊,忽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女孩子问:琅是在这儿住吗?琅的血压骤然升高,心脏狂跳不止,竟忘了将女孩子让进屋子里来,反倒盲目地随了她,朝外边走去,到了她登记的那个旅社的一间客房里。

你,什么时候来的?——琅颤声问。

刚到,登记了旅社就找你了。——女孩子用他熟悉的却已久违了的语气说。

又沉默了。

他俩相对而坐。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终于,她微微一笑——与笑的同时还是那颗洁白的虎牙,那颗令琅一想起就心颤的虎牙。琅的心跳又加速了。这会儿,他极想抽一支烟,手伸进衣兜里摸索,却没有勇气拿出来。于是,就那么静静地坐着。

许久,他才问:我给你的第二封信你收到了吗?

她说收到了,却不再说下去。

他又问:你是怎么想的?

她还是沉默不语。

两个人就一直默默地坐着,直到夜已经很深。

你休息吧,明天我再来。——他说。

明天,我就回去了。——她说。

他问:怎么这么急?

她欲言又止。

琅回到宿舍后,心乱如麻,彻夜失眠。只好拧亮电灯,俯案写信,再一次向萍表明自己的心迹。天还未大亮,他就去了那个旅社。她刚起床,眼睛红红的,也是一夜未眠的样子。灯光下,她的面容映在了对面窗户的玻璃上,一咎刘海自然地垂在她的前额,眸子是疲惫的,却依然不乏一种特有的神韵;脸蛋红扑扑的,只是比许多年前少了一些稚气,多了几分成熟。整个的神态是凝思状,又带着忧郁和哀怨。琅静静地看着映在玻璃上的她,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个非常强烈的愿望:他想扑上去拥抱她,紧紧地拥抱她!但他尽了最大的努力,克制住了自己——他怕他的冲动会惊吓了她。

她临上车的时候,他把夜里写的那封信交给她,然后无言地举起手来,向她告别,望着汽车渐渐远去的尘土,直到那些尘土悄悄地散去。他独自矗立在原地,一任料峭的秋风撩起他的衣摆,吹散他的头发。突然,一股酸楚拱出他的心头,拱出他的胸口,直冲他的眼眶,两行清冷的液体便模糊了他的视线。

三天后,他收到了她的来信。信中说:琅,我已经结婚了。爱情是不能平分的,如果能平分的话,我宁愿分给你一半……琅反复读着这段话,泪水滚滚而出。——这是萍给他的最后一封信。

日升日落,花开花谢。那个少年时代的梦,终于没有做圆,终于在苦苦地等待了、期盼了、渴望了10年之后,破灭了。他独自一人,泪流满面,哽咽着唱起了后唐末主那首著名的词作,只是不知不觉中改动了几个字: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凄风,故人不堪回首月明中。校园戏台应犹在,只是情已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腔泪水向心流……

秋天过去了,冬天如期而至。

对琅来说,20世纪70年代最后的那个冬季显得特别漫长。在这个漫长的冰雪连天的冬季里,琅天天都要喝酒,而且一喝就醉。几乎每个夜晚,他都要踏着皑皑积雪或化雪后的泥泞之路大醉而归。他失恋了,真真确确地失恋了!这时候,他读到了《读者文摘》上转载的一篇文章:《告别你心中的金字塔》。这是一篇专门为失恋者而写的散文,文笔优美,通篇寓情于理,寄理于情,其中心思想是:天涯何处无芳草。然而,琅读了之后却未有丝毫的释然。——他内心深处的那片芳草地荒芜了,荡然无存了,成了一片空白。

4

那次,他骑了自行车下乡,在公社所在地的集市上,巧遇了朋友捷。两个人便在集市上买了一瓶酒,露天对饮。琅见到了一位山村女教师,她叫萧;他以前见过她几面,还算熟悉吧。他对她说:我找过你好几次呢,可没找着。——他说的是假话,也就是随口说说而已。

萧却受宠若惊似地说:是吗?你可别哄我。

琅说:真的,没哄你。

萧便说:那现在就到我那里去吧。

于是,琅告别了捷,骑上自行车带上萧走了。

大概是周末吧,山村的小学校里空落落的,没有一个人影。校园的上空浓云密布,正在酝酿着一场冬雪。

琅在萧的单身宿舍里吃了她做的晚饭后,天便黑了。

他说:我该走了。

萧却将他的自行车扛进了宿舍,并说:要下大雪了,走啥走!

于是他就留下了。接下来,应该发生的事情也就很自然地发生了,琅巩固了10年的防线毁于一旦。整整一夜,屋外风雪茫茫,屋内暴风骤雨……一连5次,琅犹觉未能尽兴。

第二天,捷见他眼圈发黑,问他是不是病了。他苦笑了一下,算作回答。

那个冬季琅还做了第二件同样的事情。

那天晚上他喝醉了,就睡在了朋友的家里。深夜出去小解,见到了住在朋友家对面的那个女人也在起夜。他经常在这儿喝酒,同她挺熟悉的,知道她丈夫已经去世了,便跟随她进了她家。后半夜,琅跟这个已经有了两个孩子的寡妇苟且了两次,感觉很好。

第三次却是一次失败的记录。

那晚上,他还是在那个朋友处喝酒,喝醉了就去敲楼上一个未婚女孩子的门。这个女孩子叫琴,也挺熟悉的。门竟然被他敲开了,琴没有拒绝他,而是半推半就。可他猴急,几番未能到位便完蛋了。这使他非常地沮丧,慌忙逃离了琴的宿舍。

大年过后,又是一个春天。

对琅来说,这个80年代的第一个春天,除了他从那个小县城调到了100多公里以外的一个地级市的剧目工作室之外,别无故事。在这个有着几十万人口的小城市里,他还是无精打采,像个幽灵。

琅的工作很自由,除了与四个同事合编一本戏剧季刊之外,剩下的时间便是搞自己的创作,没有定量任务,写多写少全凭自己掌握。而这时他的情绪还很糟糕,写的大都是一些废品。很多的时间,他都是泡在酒杯里,半醉半醒地推着日子。

接着又是夏天。

那天是个大晴天。琅在他单位的大灶上吃完晚饭后,走出大灶门,无意中抬起头来,忽然发现对面的台阶上,夕阳的余晖里,一位姑娘正在洗衣服。刹那间,琅楞住了——这是10年前的一幕呀!她是萍吗?如果不是的话,她怎么那般的熟悉,那般的亲切,那般的动人呢?灿烂的夕阳里,她朝琅灿烂地一笑。琅在这灿烂的一笑里凝固了,成了一尊雕像!

琅仿佛又回到了起点。他预感到,他又要同这个女孩子演义出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了。

几天后,琅打听到这个女孩子叫蔷,19岁,在市里的一家银行工作。琅写了5页情书,很自信地投进了邮筒。虽在同一座城市里,直线距离不过300米,但最可靠的送达方式还是通过邮局投递。

情书发出去三天后,那个叫蔷的姑娘便来找他了。在他的堆着乱七八糟的书籍和杂志的单身宿舍里,他俩相对而坐。

他问她:信收到了吗?

她点头。

他又问她的态度。

她低头不语。

她来找他本身就是一种态度了,他又何须问,她又何须答。但琅的心里不塌实,他觉得这一切也来得太快了。但那是一个理想大于现实的年代,满脑子理想主义的琅,只关注可能性,从不去想现实性。

琅热恋了。

与萍比较,蔷热情而大方,萍冷静而内向;蔷有娇气,萍有傲气;蔷表现得很自信,萍却时儿流露出自卑;她们的长相都佼好,又各具千秋。

这时候,坐落在西北内陆的这座小城市还很落后,未能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人们的经商意识还比较淡薄,大多数房屋住宅还是背墙临街,有待于打开,去迎接姗姗来迟的商潮。许多的年轻人还对文学创作抱有浓厚的兴趣,纷纷拥挤于此道,希求以此来改变自己的命运。那些少男少女们,还是传统的旧式的追星一族,还在羡慕和崇拜着文学创作这条羊肠小道上的寥若晨星的成功者。——琅便是其中的一颗亮星。因而,在这样的环境氛围里,琅自我感觉良好。

当然,使他自我感觉良好的还因为有了蔷,她使他摆脱了失恋的痛苦,又恢复了一个23岁的青年男子应有的朝气和进取之心。

我早就认识你。——有一次,蔷说。

琅觉得奇怪,一点也想不起来在哪里相互认识过。

她说:我姐就住你们单位对面,我经常来她这儿。你是你们几个作家里最邋遢的一个,给我印象最深,我知道你叫琅。

琅并不认为自己邋遢,只是不修边幅而已。但这个特点竟然也能引起女孩子(而且还是漂亮的女孩子)的注意,这使他感到窃喜。

琅说:明天是星期天,我们去电视塔的山上玩儿吧。

蔷很高兴地答应了。

矗立着电视差转台铁塔的东山,离城里有10华里左右。琅和蔷带上食品,早早地出发了。这会儿,棉絮似的大雾罩着山头,罩着林木,弥漫在山间小路上,视野一片朦胧。夏日的晨风很清凉,微微地吹起,毛毛草似的撩人的脸。山路两旁的草丛里,红白两色的野草莓已经熟透。一些蕨类植物,撑着扇形的叶儿在山风中轻轻地摇曳。鸟儿们清脆地鸣唱着,南呼北应:唆儿——回久!让人听了心旷神怡。偶而有一只红腹锦鸡受了惊,突然飞起,咯咯地叫着,朝山上雾气蒸腾的密密匝匝的林子里落去,回声数分钟才能消失。

蔷说:好大的雾啊,今天怕是玩儿不成了。

琅说:大雾散去一定是晴天。

蔷说:打赌?

琅说:赌啥?

蔷说:你说赌啥就赌啥。

琅诡秘地一笑:你要是输了,就让我……吻你。

蔷也笑了,伸出手来。

琅也伸出手来,同蔷的手掌啪地拍了个脆响。

琅拉着蔷的手,热汗淋淋地登上山头时,大雾已经悄悄地散去,红彤彤的太阳挂在了头顶。他们找了一块松冠遮荫的草坪,卸了随身所带的物品,并肩而坐。极目望去,远处群山连绵,山岚飘渺;近处乔木苍翠,灌丛茂密。山顶的草坪上,盛开着红的黄的白的紫的蓝的各色各样的不知名的花朵,蜂儿、蝶儿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电视差转台的铁塔巍然耸立,直刺蓝天。这时候,天底下仿佛只有他两个人,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那么的安详,那么的自由自在。他们深深地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了。

他情不自禁地双手楼住了她的脖颈,她也双手楼住了他的脖颈。都能听到对方的咚咚的心跳了,急速的呼吸相撞了,感觉到对方的体温升高了。双双搂得更紧了。他颤颤地悄声说:你输了。她微微一笑,便闭住了双眼,来迎接他的深深的热吻。那是一个长长的吻,时间仿佛凝固了,人也仿佛凝固了,天地景物也都仿佛凝固了……

5

因为精神有了寄托,生活便变得格外美好,人也就被激发起了极大的创造力。

临后的5年时间内,琅一连创作了10多个剧本,发表在自己编辑的期刊上,也发表在省级的戏剧期刊上。但不幸的是,他终于积劳成疾,患上了肺门淋巴结核并发附睾结核,不得不在住院治疗三个月之后,回家疗养。

5年中,蔷一直跟他保持着恋爱关系,没有出现过大的波折。尽管这时候琅已经28岁了,但他还是没有向蔷提出过结婚的要求;24岁的蔷也没有提出过。他俩就那么保持着,只谈情说爱,而不言嫁娶。

琅在远离工作单位100多公里的家里,在父母的关照下,整整疗养了一年时间。这期间,琅不时地给蔷去信,但蔷的回信却愈来愈稀少,到后来竟然不回信了。棗他俩的关系陷入了低谷。

夏天里,还在家里养病的琅应邀到省城去参加一个笔会。会上,琅遇见了一个来自他所在地区的一个县上的女孩子,她叫昭,刚满20岁。他不认识昭,而昭却说知道他的大名。当昭从琅的文友那里得知琅正在失恋时,便向琅表示了强烈的追求。这个小姑娘既主动又热烈,在散会分手之后,给回家继续养病的琅一连发去了10多封求爱信,并给他邮寄了奶粉等补品。但琅却不为所动,只给她发了一封很客气的回信,向她表示了感谢,而以自己身患疾病婉拒了她。昭却又一次来信,向琅明确表示:她不在乎他的病,如果他同意,她可以随时来到他的身边照料他,并无条件地嫁给他。

琅好感动。

他在心里反复地念叨:这是怎么了?你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她无声无息,而你不爱的这个人她却如火如荼!上苍啊,如果能把这两个女孩子倒过来,相互调换了,那该有多好!

他觉得心里好痛好痛。

以后的日子里,琅的情绪像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零,没有着落。

但他保持沉默,坚持不给昭回信。——他怕自己会陷入感动之中,崩溃了心里那已经开始松动的防线。这时候,他的感情已经变得很脆弱了。他不管这样做是否会伤害昭,还是以壮士断腕的狠心,毅然拒绝了昭,把自己逼到墙角,决心一条道上走到黑。

就在他准备回单位的当儿,蔷来了。

后来,琅从他的一位同事那里得知,他的那位同事碰见了蔷,向她讲述了琅的近况,并对她做工作说:琅现在正处在困难当中,非常需要你的支持。像他这样有才华、有成就的小伙子,在我们全市并不多见,你不该放弃他。那个同事还说,蔷听了他的一番话后哭了,向她陈述了她的无奈,完全是因为家人的反对,才使她犹豫不决的。

不管怎么说,蔷毕竟还是来了,乘车100多公里,又步行了5华里,来到琅的家里看望他。棗琅还是打心眼里感激她。

他们一同回到了市里,又和好如初了。

半年后,蔷也患了病,偏头疼。琅陪着她,走遍了市里的大小医院,都无法确诊,吃药吊瓶都不见效。琅想起了他插队的那个村子里,同他非常要好的那个农民朋友,他的80多岁的老母亲,用艾灸的方法治好过很多病因不明的头疼患者。于是就向单位请了假,带上蔷,买了礼品,一同去了数百里远的那个村子。

他们坐在那个年代的老式的大班车里,一路昏昏沉沉,到了县城天已黑定。琅找到一位多年前的朋友,向他借了一辆自行车,驮上蔷,向他插过队的那个山村行去。刚刚下过暴雨,一路上遇到了多处泥石流。他们摸着黑,时儿骑车,时儿步行,终于在深夜里到达了目的地。

那个农民朋友一家先是吓了一跳,继而看清楚了琅之后,便对他俩非常热情。踮着一双小脚的老母亲对蔷说:娃,你这是风头疼,能看好的,就是日子要长些,一个月,我每天给你灸三道,保管你好了再不犯的。

既来之,则安之,治病要紧。但只有两间房子两座炕,人家祖孙三代睡一处,他俩只好睡一处,这就使他俩成了事实上的真夫妻。他俩都已是大男大女,且早已山盟海誓,恋爱多年,一切也就顺其自然,水到渠成。在那个天塌地陷云遮雾罩的chu夜,他俩一连进行了7次。——这是琅的最高记录,此后他再也没有突破过这个记录。

果如那位老母亲所说,一个月后,蔷康复了。

告别了小山村,告别了老母亲一家,他俩又回到了市里,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各干其事,继续保持着相亲相爱的关系。很多的时候,都是琅主动地去找她,约她,在琅的心目中,蔷已经是自己的妻子了。

再后来,琅又在市文联举办的一次笔会上结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叫蓉,21岁,是市医院的护士。蓉爱写诗,且写得挺好。她称呼琅的同事和文友为老师,却惟独称呼琅为琅兄。蓉生性豪爽,性格有点像男孩子,但又浑身散发着青春女性特有的活泼爽朗的气息。她还喜欢喝酒,不是啤酒、果酒之类,而是度数挺高的白酒,高兴起来能喝一市斤。她常到市剧目工作室来找琅,一见他就说:琅兄,咱俩喝酒吧。琅便欣然同意,从不拒绝她的美意。好长一段时间内,他俩都经常在一起喝酒,或在琅的单身宿舍里,或在蓉的单身宿舍里,有时候又在市区的某个饭馆里。

在琅的心目中,蓉是一位好姑娘。她纯洁,浪漫,热情,大方,有着一颗水晶般透明的心。他常想,像她这样的姑娘,天生就应该写诗。而她本身就是一首自然流畅的诗,让你读了之后,觉得明快而又清新。——基于此,也基于对蔷的热爱,他从没有对她产生过非份之想,只把她当做一个非常可交、非常要好的朋友对待,有时候,他甚至会忘记她的性别。

蓉曾让琅的一位朋友领她到蔷所工作的单位上,悄悄地给她指认蔷,当然只是看看而已,没有说话,她们彼此并不认识。但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过琅,也没有对任何人讲过她对蔷的评价。至于她为什么要去看看蔷,其意图不得而知。

80年代中旬的一个五一节的晚上,蓉来到琅的宿舍,对他说:琅兄,咱俩喝酒吧。

琅答应了她,却破例买来了几瓶啤酒。这使得蓉很不高兴,说她要喝白酒。琅谎说商店已经关门,就将就一下吧。

这对青年男女,就着几瓶啤酒,整整聊了一个通宵。在天南地北的话题中,琅坦率地给蓉讲了自己过去曾经做过的一些出格的事情;蓉同样坦率地说她在15岁那年也遭遇过这种体验,是跟她同班的一位男生;还说她小的时候,邻居一个70多岁的老头经常打她的主意,但每次都被她巧妙地躲掉了。他们彼此都把藏于内心深初的隐私毫无保留、毫不忌讳地告诉了对方,谁也没有诧异,谁也没有自责和责人,一切都是自自然然,脱口而出。后来,他俩又都沉默了。琅是性情中人,这时候,他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想拥抱蓉;他还发现,蓉也有同样的渴望。但是蔷的面容却老是在他的面前晃荡,总也挥之不去……于是,就这样,相对无言,直到天亮,谁也没有摸一下对方的手。

后来,蓉调回她父母亲的居住地棗另一座城市去了。7年后,她又来过一次。这时候琅的儿子已经会玩儿玩具了。琅陪她喝了几天酒。她回去后,还托人给琅的儿子捎来了一个大风筝。从此二人天各一方,再未谋面,也未通音信。

6

琅在进入而立之年的这个夏天同蔷举行了婚礼,这对恋人用了抗日战争所用过的时间,终成眷属。

这时候,事业单位开始评定职称。琅尽管创作颇丰,但学历仅至高中,因而被评定为助理编辑(地市一级的作家没有评定级别)。他不甘心这样的待遇,便参加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从未作过一次弊的真学实考,用三年时间拿到了汉语言文学专科文凭。与此同时,他还进入了创作的第二个黄金时期,连续在一些省级文艺期刊上发表作品。尤其是,儿子壮壮也出生了。蔷继续在银行上班,因工作任务与工资奖金严格挂钩,所以早出晚归,非常繁忙。琅又承担了照料儿子、洗衣做饭等等家务。

婚后的日子琐碎而又具体,似乎与琅的散漫自由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追求格格不入,而且还住在他的办公室里,用煤油炉子做饭,但他还是感到过得十分充实。

在琅朝着不惑之年直奔而去的这段时光里,汹涌而来的商业大潮,终于席卷了他所在的西北内陆的这座山区城市。整个金融系统也如日中天,走向了鼎盛时期。蔷的工资奖金直线上升,超过琅的月收入的一倍、两倍甚至三倍以上。而这时候,一大群拥挤在文学小道上的人们已经开始发现,他们在孤苦地走了多年的文学道路以后,自身的命运并没有得到些许的改变。而那些不甘寂寞的文人们,弃文从政,混迹官场,捞个科处级干干,竟在很短的时间内住进了高楼阔房,甸肚挺胸地招摇于市了;那些胆大的文人们,奋不顾身地跳进商海中,一个个竟也腰缠万贯,阔了起来。文学艺术就像一个姿色日衰的老妇,被喜新厌旧的丈夫冷落了,嫌弃了,靠边站了。

在当地已经大名鼎鼎的琅,一家三口由办公室搬进了一套21平方米的低矮、黑暗、潮湿的平房里,以蜂窝煤做饭取暖。蔷便不再支持他爬格子了,经常对他说:你挣的稿费还不够你抽烟的钱,还写那干啥!的确,文学戏剧已经走入低谷,文学期刊很少有人订阅了;发行量的锐减,导致了稿费不能与飞涨的市场物价同步,别说发表的不易,即便是发表了,其稿费所得也羞于人言。琅感到了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惶惑。他应约在本市官办的一份文学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感触良深的散文,标题是《洗不净的手》。在这篇散文里,他回顾了自己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的起因,写了他的追求与思考,付出与收获,最终不无感慨地写道,自己早已被墨水染黑的手恐怕是再也洗不净了,误入歧途也好,痴心不改也罢,反正是辘轳拉到了半山上,不容再回头了。

蔷通过贷款业务认识了一个国有商业单位的老板,又利用贷款业务让这位老板把琅调到了他所领导的单位。该单位属于垄断行业,效益十分好。老板鉴于琅是吃笔杆子饭的,便给了他人秘科长的职务,使他的工资收入比以前翻了一番,且抽上了他过去很少抽过的价格昂贵的红塔山香烟,又可以隔三岔五地陪客商进高档饭馆签单吃喝,使得他的穷文友们对他好艳羡,好嫉妒。然而,单位上没有丁点的文化气息,只弥漫着浓厚的商家气氛,这使琅感到非常郁闷,透不过气来。他表现出了极大的不适应,常常被同事们嘲笑为书呆子。他勉强干了10个月,便放弃了优厚的工资福利待遇,又调回了原单位。以至于以后的好多年里,都有人说他不该调出那个单位,如果他还在那个单位继续工作的话,他的工资收入将是他现在的工资收入的三倍。但只有他自己清楚,那10个月里他的心里有多难受!

那天晚上,是他进入不惑之年的生日,蔷却没有从单位上回来,而是在电话里告诉他,她今晚加班。夜已经很深了,壮壮早已入睡。他不放心,便到她的单位去找她。这时候他一家三口已经住进了蔷单位上分给蔷的福利房,三室一厅,122个平方米。家属院离她所工作的办公大楼大约500米,他走到后看见办公大楼里是漆黑的,没有一丝灯光。他摸黑朝她上班的五楼走去,心里忐忑不安,来到她的办公室,门却紧锁着。他正要返身离去,另一间也黑着的办公室的门却呀地一声开了,走出来一男一女,尽管走廊里黑着,但他还是看清了,真真切切地看清了,那个女的是蔷!男的特别高瘦,也好象挺熟悉的,只是一时还不敢肯定。直到他们双双走下楼去,他这才走到他们刚刚走出来的那间办公室的门口,抬起头来看门边上的小牌子,只见上面依稀写着行长室三个字。

琅不知道自己是怎样一个人走到离市区10华里远的东山上来的,他像患了夜游症一般,孤独的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这里。电视差转台已经停用了,铁塔却依旧直刺暗黑的苍穹。拂晓的山风呼呼地刮着,山那边远远的天际处透出了微微的鱼肚白。琅就坐在他和蔷当年坐过的那棵松树下,长时间地发呆。起雾了,好大好大的雾,浓浓的,无声的,罩住了天,罩住了地,罩住了他,罩住了所有的一切。

——好大的雾啊,今天怕是玩儿不成了。

——大雾散去一定是晴天。

——打赌?

——赌啥?

——你说赌啥就赌啥。

——你要是输了,就让我……吻你。

遥远了,模糊了,记忆深处的往事;又近了,清晰了,恍若刚刚发生在眼前。却已是事过境迁,今是而昨非。心的风筝,飘荡在无涯的天际,不识归途;情的扁舟,颠簸在茫茫海洋,何为泊处;泪珠儿滚滚,没有串连的丝线。山水改形,天地失色,就连那亘古不变的时间的钟摆,也在这会儿打起了折扣,一改它的从容不迫,而变得步履蹒跚,颠颠倒倒。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你这一夜死到哪里去了?——她厉声问他。

我……去了东山。——他有气无力地回答。

她没好气地说:你有病呀,一个人晚上去那里!

他下意识地说:是,是有病了。

她不再理他,准备去上班。

等等,我有话对你说。——他的声音有些发颤。

他把她领到了阳台上,避开孩子,将他昨晚上的所见,毫不隐瞒地告诉了她。——他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

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他希望她也能够像自己一样坦诚。那样,一切都还可以挽回。——然而,他失望了。

她坚决予以否认。并恶狠狠地说:你不要疑神疑鬼!

她说:我……我从来没有……没有……

她愤然地说:琅,请你搞清楚,你是让我养活得腻歪了!你的那点烂工资,还不够你抽烟喝酒的。如果不是我,你能有现在的大房子住吗?如果不是我,你能有红塔山的烟抽吗?如果不是我,你能穿上上千块钱一套的名牌西装吗?如果不是我……

琅捂住了脸,咬住了嘴皮,使劲地咬着嘴皮。

他总以自己的心去想:假如她能够知错认错,并改过的话,他一定会原谅她,既往不咎,永远不再提起这件事。但她却表现得非常决绝,宁肯分手,也不认错;而且还用他的穷酸、他的窝囊、他的失意、他的尴尬、他的境遇以及他的种种缺点,来攻击他,侮辱他,贬低他,奚落他;同时,又极力夸大她自己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把自己说成是救世主,大恩人,钞票印制者,保姆和奴仆等等;还当着琅的面,拖着哭腔唱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曲:你的心情现在好吗?你的付出还那样多吗……以此来诉说自己的委屈,不平和怨恨。

琅搞不明白,这是怎么了?一切都颠倒了,错位了,调换了个儿了,就好像是自己曾写的一部古装戏里的一幕,受害的老百姓到县衙去告状,却被贪赃枉法的知县不问青红皂白,噼里啪啦打了一顿板子,且不容分辩就被戴上枷锁,押上了刑场。

他们终于分居了,同在一套房子里生活,却不在同一个卧室里睡觉。琅开始酗酒,醉后就要闹腾,摔碎茶杯,砸破玻璃,损坏家具。他的这些俗人的举动,证明了他在心里还依然爱着蔷,希望她能回心转意,不要走得太远。

僵持了半年之后,她却对他说:我们离婚吧。

于是,他放弃了最后的努力,不再抱有幻想,和她心平气和地签写了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的协议,走进了他们户口管辖地的居委会,办理了那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手续。

7

此后,有过10年婚史的琅搬进了办公室,过起了单身生活。

这时候的他,万念俱灰,对自己采取一味放纵的态度。他虽然还有着作家的头衔,却辍笔不写了,也确实写不出来像样的作品了。也有人给他介绍过对象,有寡妇,也有姑娘;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有有职业的,也有个体户。但不管好的孬的,美的丑的,胖的瘦的,高的矮的,他都一概拒绝。但从不拒绝只玩儿不嫁的,而且还去主动寻找那些只玩儿不嫁的。

那次,他应邀去一个小县城搞一个文学讲座,时间比较长,便认识了招待所迎宾台上一位20来岁的少妇。她长相很甜,玲珑可人。他很快便同她相熟,并几次应她的邀请去她家吃饭,同她的丈夫喝酒。

他见时机已经成熟,便在单独和她聊天的时候,悄悄地对她说:今晚我给你留着门。

她低下头去,似在考虑,又像是默许。

恰在这时,他住的那个楼层的服务员进来了,对他说:时间不早了,我该给你开门了。

他见她一直没有离去的意思,只好跟她上了楼。她却不给他开门,而是把他领进了她的服务室,并从抽屉里拿出糖果来让他吃。他心里惦记着那件事,急着让她开门,她却硬是要他留下来,陪她聊天,并说她从小就崇拜作家。他只好勉为其难,坐下来陪她聊了起来。聊着聊着,他好像忽然明白了什么,发现她眼神灼人,呼吸急促,脸颊绯红。他突然非常冲动地将她拥抱起来,狂热地吻她。她竟然表现得非常顺从,也使劲地搂住了他,一任他迅速地发展下去……

急风暴雨过后,双双安静下来,这才听到窗外大雨如注。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她叫荭,23岁,未婚。她说她早就见过他,知道他的大名,读过他的大作,看过他写的戏剧,并说她已经暗恋他好多年了,这次见到了他就决心不放过他。——原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听了她的这些话,他很害怕,赶紧说:你是不是想让我离婚?

她亲了他一下,说:我哪敢想,像你这样的人,老婆肯定比我好几十倍!

他沉默了,不知该说什么好。

第二天,当他给迎宾台上的那个少妇热情地打招呼的时候,她却不理他了。——昨晚上,她如约去了他住的那个房间,却吃了闭门羹。她怨恨他!这使得琅的心里很过意不去。但他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很快也就忘了。

后来,他每每回忆起这段艳遇时,总要想起一句成语: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自以为文史哲经样样都涉猎的他,总想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却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老是种瓜得豆,种豆得瓜!

还有一件让琅难以忘怀的事情。

市里抽调了一大批干部,到各县的贫困村搞帮扶工作,琅也被派往一个偏远的村子去搞帮扶。他一个人住在村支书家里,也在他家里吃饭。支书快70岁了,耳朵已经有些聋背,老伴去世后,便同最小的儿子一道生活。这时候刚过完春节,他的小儿子出门打工去了,只剩下他和儿媳妇两个人。市里规定,帮扶干部半年才能一换。琅住得久了,便对老支书的儿媳妇有了兴趣。

老支书的儿媳妇名字叫桂,是个很麻利的人,做得一手好饭;26岁了,却没有生育,长得五官周正,属于小蛮腰那种类型,每天都对琅笑眯眯的。

那天,她正在做晚饭。琅走进灶房,夸了一番她的厨艺,使她感到非常高兴,就趁机对她耳语道:今晚上我给你把门留下。

她却笑而不语。

琅又对她说了一遍之后,她才小声道:我给你把门留下。

老支书刚刚躺下,琅就急不可待地溜进了桂住的侧屋。钻进她的被窝之后,他却稳住了神,不再急燥,而是长时间地吻她,抚摩她,夸她长得如何如何好,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地喜欢她,直到她亢奋到了极点,这才进入实质性的过程……

雨过天晴之后,桂却拥在他的怀里哭了,很伤心的样子。

琅吓了一跳,忙问:你怎么了?

她还是哭个不停。

这使得琅不知所措。

好一阵她才止住了哭泣,对琅诉说道:我的男人连我一搭都快10年了,他一次都没有让我这样好过。他一上炕就要我,我还没试着啥哩,他就丢下我拉开鼾了。要不是今晚上你连我好一下,我就是老死都不晓得,男人连女人还有这么受活的事情呀!

琅默然了,心里觉得沉沉的。

以后,他又多次同桂重复过那晚上的事情,让这个婚后近10年内只知男女之事而不知男女之乐的农村小媳妇,也让自己,尽情地享受男女之乐。有时候,他搂着这个简简单单的农村小媳妇,竟然会忘记自身的角色,仿佛自己就是她的丈夫;觉得能够夜夜怀拥这么一个能干活,能做饭,又知冷知热的村妇,是一个男人莫大的幸运。便傻乎乎地想:足矣,足矣,此生何求!

琅专程回了一趟城里,买来一付银镯子,送给了桂。——琅给与自己有染的女人送东西,这是唯一的一次。

琅同老支书也相处得挺好。老支书不抽烟,却贪酒。琅便经常买了酒,陪他喝。

有一次,老支书酒后说醉话,竟然对琅讲出了他的隐私。他说:我从18岁开始和女人好,到60岁上,一晚上都没有空过。

琅认为他是酒后吹牛。摇头说:我不信。

他却赌咒道:我要是哄你我就不是人!

琅笑了,对他说:42年,一万五千多个夜晚,别说你有生病、喝醉的时候,就是你老婆也有经期、生孩子的时候吧?

他说:咳,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当支书都50多年了,这山上山下山前山背29个村子里,没有和我好过的女人很少啊!

琅喃喃自语:真是不可思议……

琅觉得这位生活在偏远山村的老人,真是百兽之王。面对这只曾经沧海的老虎,琅自卑得认为自己简直连一匹狼都算不上。

琅感慨道:42年里,您老人家真是夜以继日呀!

两人便都哈哈大笑了。一个大巫,一个小巫,咣地碰响了酒杯,一饮而尽。

在这些自我放纵的毫无节制的日子里,有许多个夜晚他都会重复地做同一个梦,总是梦见自己还在苦苦地寻找萍,在那些熟悉和不熟悉的地方,游魂般地走来走去,或在街道上徜徉,或在山水间跋涉,或在林荫中穿行……当终于找到她,还没有看清楚她的面容时,却忽然醒了过来,使得他怅然若失,久久地不能再次入眠。

他觉得,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说法并不确切。他早已经不再去想那个非常遥远的少年时代的连她的手都没有摸过的女孩子,除了她的那颗曾让他心动不已的洁白的虎牙,她的面容和身形都变得模糊不清了。

奇怪的是,竟然一次都没有梦见过同他有过8年恋爱史、10年婚姻史,并与他生了一个儿子的蔷!但他却会偶尔想起她,对她的思念不绝如缕。

琅想,该结束这种不着边际的生活了。

于是,他走进了市中心一家生意红火的婚姻介绍所,缴了166元手续费,把他的自身条件和对配偶的要求等等一并填写了,输入电脑。笑容可掬的女老板对他说:我们有市里和辖区所有县上求偶者的精确资料,经过电脑筛选搭配,成功率在百分之八十以上,包你找到一位满意的女士。你就等着好消息吧。

第二天,那家婚姻介绍所的工作人员就给他送来了两份电脑速配资料,并说这是电脑在数万条求偶信息中,按照他的条件和要求筛选出来的,与他十分般配,请他认真参考。

他戴上了老花眼镜,仔细阅读:

(010101)萍,女,47岁,医生,相貌气质俱佳,收入稳定,有不幸婚史,欲觅……

(020202)蔷,女,44岁,银行职员,相貌气质俱佳,收入颇丰,有不幸婚史,欲觅……

阅读完这两条信息资料后,琅独自苦笑了一下,又摇了摇头,便点上一支烟,默默地抽了起来。他好象在想什么,又好象什么也没有想。

这天晚上,琅在他的单人床上辗转反侧,一夜未眠。直到拂晓才迷糊过去。似睡非睡间,他梦见自己就像电影里的慢动作镜头一样,在好大好大的一片森林里幽灵般地穿行,苦苦地寻找一棵树,却总是只见森林不见树。醒来后他反复咀嚼梦中的情景:那片森林,那棵树……

大清早就有人敲门了。他开门后,进来了两位面带微笑抬着花篮的礼仪小姐。其中的一位声音甜甜地对他说:琅先生,今天是您的生日,我们受一位女士的委托,向您表示热烈的祝贺。祝您身体健康,生日快乐!

他说:谢谢!请问,那位女士尊姓大名?

她不让我们告诉您,拜拜!——两位漂亮的礼仪小姐挥挥手,留下花篮的同时,还把一丝从她们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的气味留给他,走了。

拜拜!——关上门之后,琅在撩人的香味里翕动着鼻子,想入非非了……

本文已被编辑[毛四]于2005-8-2 14:39:5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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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毛四 | 荐/毛四推荐:
☆ 编辑点评 ☆
毛四点评:

文章穿插了很多的“敏感的东西”(即性)的描写。在构成上,前面的情节有助于琅的性格养成,中间的可以理解为反映了主人公的某种追求:在肉欲与真正的爱情之间的徘徊;后面的也可理解为一种正常的发泄。这样构成文章的描写在站上不多见!其反映的问题很含蓄:在物质与精神之间,或说在灵与肉之间,现代人的一种相当普遍的无奈。在所传达的情绪上,略略显得低落了些。当然小说的目的只是提出问题,剩下的东西需要大家来参与讨论。欢迎讨论!:)

文章评论共[2]个
毛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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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娄 回复】:已按您的要求修改. [2005-8-2 11:14:13]
  【老娄 回复】:谢谢您对本文的编评! [2005-8-2 17:28:48]
  【毛四 回复】:希望能看到你更多的优秀作品!:) [2005-8-2 17:30:52]at:2005年08月02日 上午10:39

qingfengyaoye-评论

终于看完了,但我不懂小说不好乱说话,反正是我喜欢看的那种,就如毛编所评的,且结尾留下的那种想象的空间另人难忘!at:2005年08月03日 下午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