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的快乐如同晒干的狗尾巴草,既温暖,又能痒得你想笑就笑——它是你一生的浮尘。”
——题记
父亲早年有过裁缝的生涯,我出生时想必就已经得了他老人家的真传。要不,怎么在我儿时最初的记忆里,就有我手拿剪刀,专注于一张旧报纸的神态?
把纸剪成鱼网状,可能就是我裁剪的[ch*]女作了;把纸剪成一长排手牵手的小人,便是我的裁剪天赋初见端倪。我的成名作当属那各种形状的大红双喜,它们贴在许多大姑娘陪嫁的橱柜上,少说也能给我扬名方圆数十里,更不必说它们满怀欣喜的挂在左邻右舍的爱巢里,肆意地张扬了。
当我的裁剪技艺达到“远近闻名”的程度,让我剪个把小动物、小人物、花草树木、具体的抑或抽象的图案,已不在话下。于是,我也就早早地成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黄昏的院落,是七姑八大姨,三姑六妗子的积聚地。她们一边拉家常,一边做女红。六七岁的我常常被她们招呼过去,像块小“填心”塞在她们的夹缝里,煞有介事地,不,应该是一本正经地帮她们裁剪鞋垫或鞋帮的纸样,裁完,得到她们的一致赞许后,再小心翼翼地替她们夹到《毛主[xi]语录》里。
小小年纪就懂得不断进取的我,怎么会仅仅满足于裁剪?我开始设想要把裁和缝结合起来。
于是,我家的“小黄”(我的爱犬),便荣升为我的助手,确切讲,也就是做我的模特。
第一件需要展示的作品,是大头鞋。说是大头鞋,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有没有头。因为是量脚订做,狗“脚”是圆的。质地,不用说,是纸的,估计脚感不是怎么好,好不容易给“小黄”糊弄到脚上,它就三两下给踢踏掉了。或许“小黄”是不愿接受仅一只脚穿鞋子吧,因为那年月还不流行一只耳朵带耳坠的另类装扮。
那就给它做件上衣吧。但不能再用纸做了,不结实也不柔软。而用布的可能性几乎是零——小黄的一个马甲得是很好的两双鞋面了。我最终选择用塑料袋,手感好,透明,有光泽。
做件马甲太简单了,不到十分钟,“小黄”便闪亮登场!只可惜那时还没有“你穿上马甲我也认得你!”的台词,而“小黄”更不懂的如何做秀。它很不耐烦地转着圈,极其不雅地龇着牙试图脱掉身上“时装”。唉……只好作罢了!
后来,通过丰富的想象和联想,我又有了新的想法。万事俱备,就等着姐姐的长筒袜早日坏掉。最好是只在脚尖或脚后跟上破个洞,不要在脚踝以上抽丝。
等得了破袜子,我便如获至宝。天公作美,它的破法竟然和我想要的一样。我把坏掉的部分剪去,用橡皮筋把头扎上,找来妈妈做棉袄剩下的丝绵,塞入袜筒,使其成球状,再用橡皮筋扎住。同样的方法,在下面再扎一个大一点的球,布娃娃的雏形就有了。用碎布剪了眼睛、鼻子、嘴,缝好,眉毛用笔画上也可。至于帽子吗,就随自己当时的兴趣去选择花色和样式了。
此创造虽新颖而惟妙惟肖,但算不上是得意之作。因为数年后,我在不同的城市见到了和我的创造一模一样的草娃娃。这让我既自豪又遗憾——如果我当时再潜心一点,岂不是早就申请了专利?
好在,这样的布娃娃也为我节省了不少的零花钱。朋友过生日,大不了,我搭上两双破袜子,而他们呢,捧着我的“破袜子”,竟是那么地欣喜若狂!
因为这娃娃算不得佳作,我的创造也就不能算达到了顶峰。
记不清是哪年哪月的哪一天了,只记得那天的阳光是清亮亮的,我坐在撒满阳光的台阶上,手托着下巴出神。院子里的花草被妈妈收拾得光彩照人,凉风习习中,晾衣绳上的衣服恬静而又招摇。突然,我的眼前感觉一亮,五彩缤纷中,有一小朵洁白的云——那可是我从没见过的物件!说是背心吧,比背心要短,说不是背心吧,肩膀部位的的确确是两根带。那一排洁白光亮的纽扣估计是扣在前面的,你想啊,五六颗扣子,密密地订着,放在后面可不好操作。
那物件的两旁都是姐姐的衣服,那它也必定属于姐姐无疑了!我找来一根竹竿,那物件便竿到擒来。哦!略带潮湿的,柔软的白棉布,玲珑的造型,细密的针脚,圆润闪亮的纽扣……这样的衣服,我怎么就没有呢?
不由自主地,那物件便隔着罩衣套在了我的身上。恩,肥了点……
“你在干什么啊!”
还没来得及扣纽扣,在屋里写作业的姐姐便大呼小叫地奔了出来,三下五除二,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抢了那物件,抛给我一个斜眼,风一样地进了屋。“砰”的一声,一句话被挤在了门外,“七岁八岁狗也嫌!”
我愣愣地站在院子里,百思不得其解:“姐姐穿得,我为什么穿不得?”
接下来的几天,那洁白的颜色,软软的感觉,闪亮的纽扣,一直潮湿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终于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当妈妈又一次要把我一个人撂在家里时,我竟没有讨要好吃的。我满心满脑地都在计划着……我分明地感觉到那件精致的小衣服已是唾手可得。
我在妈妈的衣柜里、针线笸箩里、所有的抽屉里仔细搜索,遗憾的是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那种白棉布。可用的,只有一块红色带方格格的棉布,目测一下,够材料。以我扎实的裁剪基本功,照葫芦画瓢地剪出模样来是轻而易举的。一切就绪,我便找来针线躲进我和姐姐共有的小屋。(那时,虽然我早就能熟练地操作缝纫机,但目标太大,安全起见,只好因陋就简。)
不知过了多少时辰,大功告成之时,我已是汗涔涔,心惶惶,紧张、兴奋之态可想而知。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敢尽情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更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试穿。十分不舍地,我把它压在枕头下面,一心只等着天黑。
晚饭我只草草吃了几口,便去乖乖地睡了。当我在被窝里穿上我梦寐以求的衣服时,我听到妈妈问姐姐:“灵灵是不是不舒服?”
因为不敢站起来展示,我为自己亲手缝制的第一件,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件衣服是否合适,至今也无从得知。但那晚,我穿着它,是心满意足地进入梦乡的。没准梦里还笑出了声!
“灵灵!你穿的什么啊!”姐姐的尖叫惊醒了我的美梦,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在半夜就被暴光了!姐姐原本是想为我盖被子的,却因我的装扮受到了小小的惊吓。迷迷糊糊中,不知道笑不成声的姐姐是如何为我宽衣的,我的“时装”被丢到了哪里更不得而知。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姐姐和妈妈的嬉笑声吵醒。那天我起得很晚。早饭时我一直没有抬头,吃的也不多,妈妈却没有再问:“灵灵是不是不舒服?”
就这样,我精心缝制的衣服,没有派上用场,自然也就算不上什么佳作。况且,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日里,我只能在梦里想它千百回。对朋友却觉得羞于启齿。
(如今想来,它是我用心去做的,其实很美。不应让它“像怯光的蝙蝠,扇翅与黄昏的角落。”所以,在这里,我就重笔浓彩地拿出来展示了。)
到了上中学、大学、直至开始工作,我的裁缝生涯着实告了一大段落。但童年的爱好给了我深远的影响,在我休产假的日子里,清闲的我,终于得以“重操旧业”了。
孩子两岁前的棉衣都是我亲手缝制的。对此,妈妈和婆婆自叹不如。渐渐的,别人的妈妈和婆婆,抑或年龄相仿的女同事,经常拿着棉布出入我家。再后来,我用自家的布为别人的孩子亲手缝制衣服,都乐此不疲了。看到左邻右舍的孩子穿着我的“作品”,那感觉,一个字:美!
常常地,抱着孩子出去玩,有朋友问:
“呀!孩子的衣服真漂亮,哪儿买的啊?”
“本人的拙做啦!”每每,骄傲的我,连话都不会说了。
有时,给孩子穿了买的衣服出去,朋友见了却一样瞪大了眼睛:“哇,看人家这妈妈当的,又给宝贝做新衣服了。啧啧!跟买的一样一样啊!”每当这时,我只有窃笑了。
时光荏苒,转眼间,我的女儿也开始摆弄剪刀了。每次见孩子专心地剪纸,我都会想起这些令人忍俊不禁的往事。
如今,童心犹在,只可惜工作繁忙,家务缠身,相夫教子,终日为琐事营营,抽屉里的大剪刀恐怕早已生锈了吧!
然而,谁又能否认,我们哪一天又不是在作裁剪缝纫呢?
只不过,我们是在用智慧的剪刀,裁剪缤纷的日子,夜以继日地把它们缝制成自己心目中想要的样子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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