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自古婆媳是冤家月凉如水

发表于-2005年07月28日 上午11:05评论-11条

一天,走在街上,突然听到有人叫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王阿姨。我们之间本不相熟,只因她媳妇和我婆婆住一条街,她曾在那里带孙子,常和婆婆在一起闲聊。我们见的次数多了,也就熟了。

王阿姨的小孙子长得虎头虎脑,很是可爱。

“小家伙,妈妈呢?”我记得小孩的母亲是个漂亮的女人,高个子,大眼睛,笑容极美。

“你不知道吗?”王阿姨神神秘秘地靠近了我。见我一脸的困惑,她前后左右瞧了瞧,确信没有人注意我们的谈话,这才压低了嗓门说:“那个偷人精早就被我家里赶走了,你不知道吗?她偷了她单位的书记!”

我颇有些尴尬,讪讪地说:“不会吧——”

“咳!你不懂!刚开始,谁知道,我也以为她在外面打牌呢,后来觉得不对劲了,我跟了她好多次,好不容易才被我给逮着了!”王阿姨压低了嗓子,却压不住她的得意:“哼!现在怎么样,她还不是什么都没有了!让她去偷人养汉!”

一时间,我觉得身上汗毛直竖。仿佛亲眼看见了那个令人惊悚的场面:月色下,树影婆娑,媳妇从家里走出来时,象只自由的小鸟,哼着欢快的歌。她决没有想到,此刻,身形庸肿的婆婆敏捷地紧跟在她的身后。也许,她也曾不安地往身后张望过,但婆婆的精明和谨慎岂是她能料到的!终于,她放松了戒备,迈着轻快地步子向她以为的爱情奔去。正在她和情人最没有防备之际,门外突然传来擂门声,伴随着婆婆咬牙切齿的怒骂。媳妇的脸吓成了纸一般白,躲在床角缩成一团。随着擂门声越来越响,婆婆的骂声越加歇斯底里,披衣起床的好事者越来越多,媳妇终于明白,这一次,在劫难逃。于是,在一片混乱中,她只有和情人打开房门,双双曝光。

天哪,二十一世纪的捉奸,为多少无聊人士打了兴奋剂,增添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看在小孩的份上,你们也别计较了,只要她回心转意……”

王阿姨斩钉截铁地说:“那可不行!这样伤风败俗的女人,我家里不要!以后她休想再来看儿子,这种女人!”

回家后,心情还是有些郁闷。我并不认为媳妇的偷情是正确的,只是觉得,婆婆是不是可以宽容一点。假如犯事的是自己的女儿呢?你也带着旁人去捉奸吗?

吃饭时,我婆婆看似无意地说:“财政局的一个股长上网,老婆孩子都不要了,跟网友私奔了。这个上网啊,真是破坏了多少的家庭。”言毕,眼睛直盯着我,看我的反应。我是个内向的人,只是闷闷地,不做声。我知道她的意思,丈夫在广州打工,她怕我一个人耐不住寂寞。昨天,朋友拉我去跳舞,婆婆还在旁敲侧击,某某人跳舞跳出问题了,某某人跳舞离婚了。

几个月后的一个下午,我和婆婆上街,又一次看见了王阿姨。两个老人,因为有共同的身份而多了很多共同的话题,一见面就热情地拉开了话匣子。几乎没有绕弯,她们的话题就直奔王阿姨家那个红杏出墙,已经扫地出门的前儿媳。我只有带着僵硬的笑站在一旁陪听。

“她现在还想来看儿子,她那种女人,还有什么资格!现在她下岗了,又看不到儿子,发了精神病,每天要注射激素,整个人胖得走了形……”

婆婆饶有兴趣地听着,不时解气的帮王阿姨骂一句“活该”。

而我在一旁听得万分的心酸。那个媳妇,曾是一个有着那么美丽笑容的女人,却落得现今这样的下场!固然有她自己的错,可是,犯得着为了这点错毁了她一生吗?其实,据我所知,王阿姨的儿子早在几年前就仗着自己有几个钱在外面玩女人,这世界,真的是男人的世界?男人在外面有女人是风流,女人有了婚外情就是下贱?

唉!什么都不想说了!世人都说婆媳是冤家,只因为婆婆不能把媳妇当成是自己的女儿,媳妇不能把婆婆当成是自己的亲娘。所以,婆婆与媳妇之间的斗争生生息息,无休无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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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文章评论共[11]个
文清-评论

不跳舞不上网的人,有的是离婚的。西门庆和潘金莲上网吗?跳舞吗?
花花世界,把握自我,不会有问题的。
  【李明霞 回复】:说的是。 [2005-7-28 11:37:16]at:2005年07月28日 上午11:26

一声叹息-评论

都是女人,又何必如此!
  【李明霞 回复】:唉!生活中往往都是女人在窝里斗啊! [2005-7-28 21:14:09]at:2005年07月28日 中午12:13

馨馨-评论

有个老人这样告诉我:谁愿意自己的儿子死了,媳妇改嫁?谁愿意自己的女儿死了,女婿再讨?呵呵,这话虽然不好听,可是事实。还是亲情的问题!
  【李明霞 回复】::) [2005-7-28 21:13:11]at:2005年07月28日 中午12:16

redyfeng-评论

其实这也是生活一个普遍性的事,如大家都能给对方多一份体谅就会好得多。
  【李明霞 回复】:做人还是要宽容一点的好。 [2005-7-28 21:12:50]
  【redyfeng 回复】:在爱和平相处,百利无一害啊! [2005-7-29 8:45:37]at:2005年07月28日 中午1:13

古草-评论

婆婆如果把媳妇当作自己的女儿去看,说不定会少很多怨恨呢!明霞的文章很有见地!:)
  【李明霞 回复】:我现在就立下决心,将来要把媳妇当自己的女儿。看不知到时我还记不记得现在的豪言壮语呢…… [2005-7-28 21:11:33]
  【古草 回复】:你会做到的,你是那么的贤惠:) [2005-7-29 9:32:15]at:2005年07月28日 中午1:20

樱花渡月-评论

按照道理说,女人何苦难为女人?
红杏出墙是应该管理的。那个女的,就算是老公在外面风流,也不要就不把握自我啊,还有,书记又怎么样,如果真是彼此相爱,没什么,如果是为了一种解脱,那么做,就是糊涂。
还有,如果我是婆婆,儿媳妇红杏出墙,我也无法那么大度。问题是,女人变成了婆婆后,为什么就会那么可怕
  【李明霞 回复】:唉!再无法大度,她是孩子的妈,犯不着让她身败名裂,还不给小孩给她看,活生生把个女人逼疯了吧! [2005-7-28 21:03:04]
  【樱花渡月 回复】:身败名裂是不应该,可是,你对她红杏出墙,怎么就看的那么豁达呢?生活不了,离,怎么样,婚外风流,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对不起,打个比喻,仅仅是比喻.你爱人在外面,你看的那么开吗)我觉得里面的婆婆就好象是你似的,对不起,失言了. [2005-7-28 21:38:08]
  【李明霞 回复】:没关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看法。我只是觉得处理一件事情时,从“善”字入手会有很多种解决问题的办法。至于我婆婆,才去世半年,虽然她在生时我和她也有矛盾,但她决不会逼人逼得这样狠。 [2005-7-28 22:46:28]
  【樱花渡月 回复】:呵呵,多嘴了,再说一句,善意,要到是非没有的地步么-----对了,我不喜欢是非,说的是就没有一种低线? [2005-7-28 22:52:59]at:2005年07月28日 下午4:14

蓝丁香-评论

说的太对了,世上有这么多的婆婆和儿媳,又有多少能和睦相处的呢?这种家务事,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唉,婆媳关系,社会永恒的话题!就算是说,换位思考、将心比心,也是很难的。
  【李明霞 回复】:不论是婆婆对媳妇,还是媳妇对婆婆,无论能不能相处融洽,总之要有一份善心,这是我的看法。 [2005-7-28 21:09:07]at:2005年07月28日 下午4:25

肖景儿-评论

老人的观点自然与年轻人不同,媳妇与婆婆更不是在同一种环境中的人,才使媳妇与婆婆的成为冤家。
  【李明霞 回复】:人与人相处都是很难的,更何况是婆媳。能以礼相待就好。 [2005-7-28 21:04:25]
  【肖景儿 回复】:是呀 [2005-7-28 21:05:00]at:2005年07月28日 晚上7:18

攸舍-评论

为爱成婆媳,婆媳应相爱!女人为难女人,不是皆为红杏出墙,到头来最为难的是男人!
  【李明霞 回复】:我写的这个故事是前年发生的,我为文章里的媳妇难过了很久。虽然我与她连熟人都称不上,但我看到年轻漂亮的她为了婚外情被婆家的人逼疯了,心里感到很难过。为什么他们非得要她身败名裂?为什么不允许她去看望自己的孩子?在文明进步的社会里,会什么不能采取一种文明进步的方式解决问题? [2005-7-28 22:58:40]
  【攸舍 回复】:这就是人性的悲哀! [2005-7-28 23:01:43]at:2005年07月28日 晚上10:18

远方风来-评论

我把文章和所有的评论都看了,各有个的理,我不知该说什么好。
     每个人的行为都有他的原因,在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很多评说都可能有偏见,可能伤到人。
     总之,我觉得,首先是应该作好自己,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远方风来 回复】:我相信,爱能化解一切矛盾。如果妻子真的爱她丈夫,母亲真的爱她的儿子,那么,天下所有的婆媳,看在你们最爱的人的面子上,和睦相处吧!!!!! [2005-8-6 17:04:03]
  【李明霞 回复】:其实我无意就这事评理,只不过认为处理问题都应该用宽容和文明的态度,但是可能触及到了一些敏感问题。你说的很对,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是最严谨的处世态度。 [2005-8-6 20:10:29]at:2005年08月06日 下午5:00

哭泣的蒲公英-评论

姐姐啊,看了你的文章我不禁觉得自己很幸运!我的婆婆对我真的是视如己出啊!对我真的是百般呵护与照顾!所以我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婆媳能和睦相处!
  【李明霞 回复】:我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婆媳。印象最深的是我亲眼看见一个婆婆为她的媳妇织辫子,眼神里透露出的慈爱。还有这个媳妇回家从后面蒙住婆婆的眼睛,眼神里透露出的娇憨。人间自有真情在。好好珍惜你的一切!幸福一生! [2005-8-17 16:43:44]at:2005年08月16日 晚上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