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的通知》文件,硬性规定机关一律不准组织出省“红色旅游”,以扼制一些机关以“红色旅游”为幌子大行公款旅游之实(7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对当下愈演愈烈的借“红色之旅”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歪风,这道禁令无疑是“当头棒喝”。自国家鼓励发展“红色旅游”的措施一出台,立即就被“歪嘴和尚”们找到了可钻的“空子”,成为他们出去玩乐的“遮羞布”。于是,各种各样的“红色公款旅游”粉墨登场。以外出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幌子,跑遍名山大川,大肆挥霍百姓血汗钱的疯狂闹剧“你方唱罢我登场”,个个“旅”得不亦乐乎,“游”得兴趣盎然,成为一股令百姓切齿痛恨的新歪风,令党和政府的形象再度受损。狠刹这股歪风,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这样的歪风,既是对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利用公款组织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外出旅游规定的公然违反,也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组织新党员举行个入党宣誓仪式或领导班子集体重温入党誓词什么的活动,非得跑到千里万里之外的革命纪念地去,一路车马奔波,住宿吃饭,得花多少钱?更可怕的是,在举过拳头或重念一遍入党誓词后,附带在其后的游览活动便隆重开演,一个个景点次第看去,大好河山尽收眼底,纳税人白花花的银子从他们的口袋中恣意流淌。给“机关组织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参观”活动划定个不得逾越的区域界限,实在也是高层管理者的无奈之举。
然而,规定此类活动“不得出省”,是否就可以有效地根治这种歪风了呢?对此我持谨慎乐观态度。即便是不许出省,各省境内的风景名胜也比比皆是,“公款”旅游照样大行其道,只不过从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约束作用而已。问题的关键在于,以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旨的“红色之旅”,究竟有没有走出去甚至走得很远的必要。我们知道,在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可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资源,充分利用身边的教育资源开展教育,同样会收到预期的效果。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是没有地域之分的,我们到本地某位普通的革命烈士的墓地去瞻仰,去缅怀,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气节,跟那些名气很大的革命纪念地所能给予的教育效果是不会有什么鲜明的差别的。心中有佛,自然处处有佛。同样,心中有革命理想、革命气节和爱国主义情怀,是不需要到千山万水之外化大笔的公共财富去探寻的。因此,我以为,只要是真心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就实在没有走出去甚至走得很远的必要。当然,如果那个个人渴望自掏腰包到更远处去接受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我们表示赞成和鼓励。问题是,在那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红色旅游”大军中,有几个是自己掏腰包的呢?
各地各级机关的干部职工们,让我们像小学生一样,怀着虔诚的心,骑上自行车,到身边的“红色纪念地”去对自己进行一下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吧。然后,赶快把更大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为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服务、奉献中去吧,那一双双善良、纯朴同时也是决定我们命运的眼睛在看着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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