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至1999年,邯郸市邯山公安分局贸东派出所民警在“严打”和值班期间就餐于个体老板李美兰的饭店,累计欠饭费1.5万元。6年来,派出所长换了一任又一任,可派出所拖欠李美兰的饭费一直未偿还。李美兰为了追讨自己饭店的欠款,成了一个上访户。公安“大接访”开始后,李美兰找到邯山公安分局的“一把手”局长刘文明,讨要派出所欠她的饭费。结果在一个小时内,派出所就将1.5万元欠款凑齐,如数送到局长接待现场。刘文明局长亲自把欠款交给李美兰,李美兰非常感动,表示息诉停访(7月24日新华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派出所有吃下1·5万元饭债的本事,就有彻底偿还的责任和义务。于情于法,这都是无可逃避的本分。可是人家就有拖着六年不还的本事!让债主追讨六年,“成长”为上访户,最后多亏了这个“大接访”,才使得六年难题一朝解决。在“一把手”直接过问后一小时内,钱就还到位了,让人看了真不知是喜是悲,该哭该笑。假如没有这个“大接访”,李美兰的这笔饭债岂不要追讨到驴年马月?
同样的一个问题,老百姓奔波六年不得解决,“一把手”局长只用一个小时就彻底“摆平”。在当事人李美兰“非常感动”的背后,掩藏着怎样的沉重和悲哀?更何况这样的新闻屡屡出现,成为公安“大接访”成果展示的一道风景。这道“风景”在某些人的眼里也许很美,看了心里很受用,但其实质却是很难堪、很丑陋的。
我们总说,百姓是天。各级党政组织及其公务人员都应该全心全意为老百姓造福谋利,对各种侵害老百姓权益的行为予以及时、坚决的打击,这是我们的执政宗旨和根基所在。公安派出所的同志同样是人民的“勤务员”,他们的天职就是保护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老百姓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生产环境。可有些人竟然把“天职”履行到欠着老百姓饭债六年不还的地步,对百姓的正当权益进行公然的、肆无忌惮的侵犯,令人好想仰天长叹。是什么让他们如此漠视群众的合理诉求,也许我们可以总结出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不够等等一大堆理由,但归根结底,是群众再委屈、再愤怒,也无力决定他们的升降去留。而如果局长一愤怒,那后果肯定是很严重的,头上的小乌纱不定说没就没了,他们能不拼命地在一个小时内将1·5万元凑齐并送到局长手中吗?权力来自何方,就对何方负责,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贸东派出所的同志们不过是用事实对这一真理进行了又一次过于显眼的诠释而已。
什么时候,老百姓一个小时办事的效果等同于“一把手”一个小时办事的威力了,那他们就真的成“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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