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三月的一天,阳光透过玻璃屋顶,懒懒地撒落在若大的客厅。菲半椅在宽大的沙发里,看着她对面的女子。那女子一边摆弄着她刚洗过的长发,一面露出女人明媚的笑容。
空气里满是力士的味道。
女子姓黄名玲,一米七零,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及腰的发烫着流畅的卷花,撒落肩头。
此刻,玲坐在菲的对面,正把那八成干的头发娴熟而不失优雅地盘在脑后,然后用一个黑色的发夹轻轻地扣住。飞瀑般的黑发干净利落地被她控制于掌心之间,明媚的女人转眼变得精明而干练。在菲的感觉里,只要是女人,无伦什么样的女人,长发总能增添一种气息。言而不可传的感觉只在捕捉女人一低头时那长发无意散落犹抱琵琶半遮面时的万种温情,让女人看了后悔自己昨天剪了发。而男人对长发刹那的心动或许就是一场美好爱情的开始。
菲一直默不作声。玲是她未来的新上司。
菲在想着她们从明天开始的关系,是否能像那一头刚梳理过的长发那样漂亮顺畅,并且保持每天的心情愉悦。凭着菲看到玲最女人的一面,该不会另菲太失望吧,虽然玲纹着眉。菲天生就不太喜欢纹眉的女人,菲自私主观地认为,纹眉的女人都与纯情无关。这种感觉像是天生的,牢牢占有菲认为的所谓纯情。虽然她也早已过了纯情的年龄。但她依然喜欢纯情干干净净的女人,而玲看来有一种风尘感,这让菲感觉不好。
阳光懒懒得,暖得人不想说话有点昏昏欲睡。玲看着菲,菲始终微笑着不说一句话,菲知道玲也像自己一样用心眼看对方。然微笑着的人无论怎么样都不会使从心生厌烦。虽然菲也猜不透眼前这个女人的实际年龄。但一定也是一个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女人。菲淡淡的笑,玲感觉二十出头的女子是不会绽出这样从容的微笑,玲就这样看菲的微笑,这种微笑使菲看起来更具有一种亲和力,那是玲所需要的,需要菲的亲和力来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凝聚力。
彼此注视着,像三月的阳光一样温暖又而懒散。落在她们的眼睛里,不由也报以一笑。
玲终于问菲,是把头发放下来好看,还是这样好?
玲这样的女子,对于自己究竟怎么样最好看她自己心中自有定数。问菲,只是为了找聊天的话题。头发,是女人自己身上的情物,哪个女人都钟情的很。一个不会让人废颓的话题总是让人徙生一点懒洋洋之外的说话的激情。只因了永远也把玩不尽的一腔妩媚。
玲几乎什么都无可挑剔。难得是一副好嗓。唱起闽南歌来更是无人能比。自从菲见到了玲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后,玲眉宇之间的风尘感竟让菲感觉莫明的就有了些深度和内涵。花花草草在玲小巧的手中一晃绽出春风里一抹浅浅的笑意。因了那些花草和字,菲便忍不住会多看几眼玲,目光远及之处,好似看到了玲坐着板凳,双脚把椅子摇晃得吱吱呀呀作响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写字作画了。这样一个有一点才的女子应该有一双好看的眸子,那里有纯净世界,淡淡的清明而不是风尘。偏偏玲的眉和眼线不如她笔下的花草那样有灵气,然花草的灵气必出自于心,这让菲有点想入菲菲时常走神。玲是一个让人想探究的女子。不像菲那样,除了那淡淡的亲和力的微笑,什么都是万里无云般的一目了然。
虽然和玲接触一段日子以来,菲发现玲有着从多的才艺,应该从事一种艺术之类的工作,那纹了的眉,可能是一种酷的时尚了。但另菲失望的是,玲喜欢声色场所乐此不疲,如果哪一天沉静了她会坐立不安。她喜欢红灯酒绿喜欢醉生梦死。菲和玲的关系走到这一步就再也无法深入。彼此保持着一种距离。是菲保持着和玲的距离,生怕玲坏了自己的名声。但在内心里,菲对玲的多才多艺还是打心眼里由衷的羡慕。特别一首龙飘飘的《相见不如怀念》,让菲以为是原唱,时常的都会萦绕在菲的心头,怎么也挥之不去。菲没有怀念的人,也没有人让她去怀念。但玲的声音让菲学会了在歌声里也能去怀念那么一个不存在的人。玲是一个能把自己的情绪感染给别人的女子。可是,她的那些生活,却为什么不是她心里的花草歌声那样打动人。
多数是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发现。比如她的歌声,比如她的花草。
比如她的眉,比如她焦黄的手指,比如玲有时候有些放肆的笑,都让人有一种隐约的堕落感。在她的意识里,玲那样的女人,她的身体或许也像手指中的烟那样燃烧过。有过伤,有过无边无际的无法一眼望穿的黑夜。对于玲这样的女子,纯情这样的字眼用在玲的身上是不合适的,玲也会不屑一顾。玲不会不懂,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纯情才是陈年老窖。求之不得。或许人与人之一生都求不得那一种深刻;也或许只是刹那彼此眼神。菲和玲之间总难以越过这一步。
直到有一天。
玲告诉菲,她离婚了。这是早就意料之中的事。玲喜欢和男人搭讪。男人也喜欢和她打情骂俏。笑起来一脸的妩媚,也让女人心生嫉意和邪念的。再怎么样正经的男人见到这种笑,都是要为之怦然心动,哪怕只是瞬间的心动。
那时候,菲已经和玲躺在一张大床上。电视里播放着玲喜欢的mtv,全是闽南语的经典情歌,情歌如泣如诉,告诉你爱情曾经真的地老天荒过。
玲很快冲浴完。从浴室出来,玲一丝不挂。玲说不清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养成的习惯。好像是喜欢上了第一个男人以后。是的,跟男人有肌肤相亲以后。她喜欢把自己一览无余,赤luo裸地和男人相亲。
那时,玲和他很相爱。
玲的父母都是教师,玲从小受不错的家教。中学的时候,玲已经出落极为标致了,加上那时就显露出来的多才多艺,经常收到一些男生写来的小字条。但玲喜欢上了一个校外的男子。据说是一个混迹于社会江湖混混,但长得像周润发。玲说自己有江湖情结,喜欢电影黑道里充满英雄本色的黑道人物。玲像中了邪,爱得发疯。也是一种被追的满足让玲觉得此生非他莫属,也被他倜傥的外表深深迷住。
不要说年少时我们不懂爱情,让人怀念或是伤痛的恰恰是一段什么都不懂的岁月。
玲没能考上大学,或许是过多投入了爱。玲虽然有些失落,但另一只手并没有空落,还有另一半满满的幸福,那里紧紧篡着她爱情。
又是一个童话故事开始吧。
玲很幸福,拥在这个电影一样的男子怀里。
玲没有幸福多久,便发现这个男人在外面找女人。这样一个男人,有哪个女人会不喜欢?玲自己不是一样被他迷得神昏颠倒么?
梦好像在渐醒,玲开始抽上了烟,仙乐飘飘的感觉。烟让玲想入菲菲:如果堕落,那会是一种怎样的极致的快乐?
玲困在一堆烟雾中,快乐不过是烟头闪亮之时,堕落如烟圈是挥之不去的诱惑。
玲开始找男人,水到渠成,那风姿如吸烟的手势一样优雅。
你不在乎我,我又凭什么在乎你。在乎你到绝望,也抵不过有人留你一宿。
当发现这已经不是一个家的时候,只有彼此厌倦的时候,渴望逃离,像逃离一场死人的瘟疫。
结婚的时候,相爱是最好的理由。
离婚的时候,麻木是最好的解脱。
玲一口一口地抽着烟,夹烟的手指一片焦黄。失了口红的唇没有白天的轮廓。玲是如此的苍白无力、魂魄散尽一般游离。如手中的烟。在明灭之间不为将来为何物,只有不停地飘呀飘。
十年尘梦,该知有此一劫,纯情只是年少不经的诱惑。
mtv里,永远相恋的情人在缠绵。
玲拿出摇控器,加大音量。
黑夜里,是否有一首不老的情歌唱到天明?
相见不如怀念,相爱不如别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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