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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婚究竟游戏谁朱文科

发表于-2005年07月18日 早上8:38评论-3条

最近,我们办理了一件少见的案件,河南某市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女高中生小婷(化名),瞒着家人千里迢迢赶到耒阳见她的网婚“老公”,却发现这位与她在网上结婚一年多的“老公”李某是个早有家室的三十多岁的男人。李某陪她玩了几天,就不管“妻子”了,消失得无影无踪。身上没有返回车费的小婷举目无亲,只好向公安局报案。我们好不容易找到李某,问他为什么要骗人家,李某居然振振有词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来找我,再说她骗我有二十五六岁了,是个中学教师,是她先玩我啊。”由于此案不属于治安案件,我们只好与少女的家人联系,并捐了几百元路费给她,送她上了回乡的火车。

无独有偶,据《成都晚报》5月3日报道,成都一名网恋男子去和网婚一年多的“妻子”见面,在火车站接车时,才惊讶发现他的“妻子”是个只有14岁的初中女生。可“妻子”一见却毫无羞色地大叫“老公”。据说,这个男子38岁王某是成都一家杂志的网络版文学编辑,而其“妻子”刘某则是昆明市一名初中女生。去年3月,王某发现一个叫“蓝精灵”女孩所发的贴子(文章)颇受网民关注,就主动向其约稿。对方发贴称是一所小学语文教师,23岁了还没人求婚。王某马上回贴说要娶她,在线网民立即跟贴拥护,随后两人在网络上登记结婚。而现实生活中,王某早已结婚多年,并有一个可爱的女儿。“五一”前,刘某声称要到成都玩,王某就瞒着妻子,到成都火车站迎接,于是便出现了这啼笑皆非的一幕。

两个未成年少女,竟涉足成年人的婚姻大事,且为情所惑,千里迢迢会“老公”。这两个从虚拟的网络中走出来的真实故事,令人捧腹,但笔者却怎么也笑不起来,甚至感到一份忧虑和悲楚。虽然,网婚只是网络上玩的一场感情游戏,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婚姻。然而,一名年仅14岁的少女居然超乎年龄界限在网上与已婚男子谈婚论嫁,且十分老道地与他卿卿我我,它不凸现了社会教育的尴尬?

时下的社会生活,情爱成了流行色,谈情说爱充斥影视、网络、媒体之中,自然对国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产生了很强的影响力。当前,网婚的流行就是不争的事实。一份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已有12万人参与了“网络婚姻”,这当中,相当一部分是刚刚进入青春期的中学生,也有部分年届不惑的中年人。登陆相关的网站,笔者每天都能看到“结婚”公告,每逢节假日或周末,网上的聊天室更是充满了“闹洞房”的喜庆气氛,有的人甚至是“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了。

对于网婚的好坏,网上的争议颇多。有人认为,网婚的双方虽然相亲相爱,称妻道夫,互诉衷肠,过着“幸福”的生活,但并不存在现实关系。网婚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并不可怕。有人认为网婚是现代人宣泄情感的一种方式,是治疗精神空虚的良方。有人认为网婚像我们在孩提时代“办家家”,一切都是虚幻的,如果调节得当,对现实中的情感生活可起到补充作用,特别对于已婚的人在网上谈情说爱,还可以防止现实中婚外恋的发生。大多数人持反对态度,认为网上“同居”是对配偶的精神犯罪,不可原谅,不应提倡。因为婚姻的本质就是两个人共同面对真实的生活,柴米油盐,相扶到老。热衷于网上婚姻的已婚者不过是游戏心态在作怪,是不负责任的态度,真正感情深厚的夫妻都不会这么做。许多人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网婚这一情感游戏进行正确引导和控制。那么,网婚这种游戏,究竟游戏了谁呢?

网婚游戏的首先是当事人双方。网婚其实并不坏,网婚实质很危险。君不见,网友发展成网恋,网恋修成网婚,在这个亦真亦假亦正亦邪的网络世界里,网民们或朝三暮四,或假戏真做,无疑已成为正常家庭生活中不可忽视的新型“杀手”。李丽(化名)是一个31岁的公司职员,早已结婚,丈夫是个银行职员,很爱她,他们还有个可爱的儿子,按理,她该知足了,可她却迷上了网恋,且忙里偷闲结了6次网婚。老公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有教师、邮递员、养鸡专业户、高中生、公司小职员以及自由职业者。每周,她把6天分别分配给老公们,余下的一天给自己。她扮演着不同的太太角色,游走于不同习性不同嗜好的男性中间,在他们的喜怒哀乐中周旋而不能自拔。于是,她冷落了真实的老公,疏忽了对孩子的教育,原本美满的家庭很快有了裂痕。据报道,前段时间,广西南宁市有几位女士向市妇联打去求助电话,希望通过妇联阻止丈夫的网婚。山西太原市某公司职员赵先生想请个律师帮忙起诉妻子重婚,理由是妻子和网上情人进行了登记。由此可见,虽然网婚不是事实婚姻,没有法律依据,但已成危害婚姻、家庭的“冷面杀手”。

网婚也在游戏人们现实情感的缺憾。网婚提供给人的本质上是一种意淫快感,是在互相游戏互相寻求精神自慰。一项网上调查显示,有93%的网民对于网上浪漫剧十分向往,61·2%的网民发生过网恋,35 %的网民拥有网络情人。这充分说明,多数人对网络有意淫倾向。越来越多的网婚现象,多少折射了人们对于现实婚姻的一种排斥或者恐惧。前面说到的那个李某、王某,起初就是怀着意淫心态去“网络结婚”的,他并不想走到现实生活,没有想到网上“妻子”要跑来找他,才闹出一场尴尬的闹剧。李某就坦然告诉笔者,他已经结婚十年,对自己爱人兴趣渐淡,又不打算离婚,更不可能把非分之想付诸实施搞婚外情,所以就去网婚,通过网上“妻子”来自慰,从中找到老婆身上没有的新奇乐趣。这可能就是许多人游戏于网婚不能自拨的根本原因吧。

网婚更游戏着我国的法律空白。网婚的风险性在于“假戏真唱”,因为网婚者往往会日久生情,节外生枝。有些网上夫妻,已经熟悉到地方穿什么颜色的内衣都了如指掌的地步,还经常毫无遮拦地说一些有关“性”方面的话题,有的甚至移居网下,变成了露水夫妻。据《新周刊》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有32·2%的“一y*情”对象是由网婚假戏真做。一位律师指出,对已婚人士来说,网婚这种游戏已经突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触犯了法律。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在网上与虚拟的夫或妻谈情说爱,过起“夫妻生活”,这种行为与《婚姻法》所倡导的忠实、文明是显然不相吻合的。遗憾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主义原则,网络“婚姻”明显不具备这一法定要件,加之网络夫妻在登陆注册时,通常都不以真实资料示人,彼此之间甚至对方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在网上不可能有同居的事实发生,更谈不上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此,一旦因网婚导致现实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时,在网上结婚一方的配偶,想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追究对方的责任,在现阶段来看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以说,只要双方在网上你情我愿,结几次婚也无妨,这就凸现了我国法律的尴尬。

网婚还游戏着社会教育。网婚对尚未进入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人来说,简直是一个桃色的陷阱。他们为这种新奇的游戏所吸引,最终沉缅其中不能自拔。君不见,在虚拟社区里,几乎每天都有十五六岁的的中学生在网友们的祝福声中走入“结婚礼堂”,在牧师的主持下宣誓,交换结婚戒指,分得虚拟的土地和房子,找工作赚钱养“家”,甚至生孩子,有模有样地过着好日子。他们无法挡住这个桃色陷阱的诱惑,甚至荒废学业,为情所惑。去年4月初,江西省赣州市某中学一高中女学生,与19岁的网上恋人“恋爱”三个月,由于“恋人”要与她分手,她不堪忍受“失恋”的痛苦而服毒身亡。在本文开头笔者遇到的那个真实故事 ,一个17岁少女迷恋网婚一年多不被人察觉,可以说,不仅戏弄了那个有家有室的李某,更戏弄了少女的父母,也给社会教育敲了一击警钟。笔者认为,对于那些婚姻存在某种遗憾甚至不如意的已婚成年人,如果说去玩玩网婚游戏找找心理自慰还可理解的话,而对于本该好好读书的未成年人去迷恋网婚,乃至不远千里会见梦中“老公”、“妻子”,就有勃于社会教育的初衷,长此以往,不但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会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实在值得我们深思啊!

本文已被编辑[千山我独行]于2005-7-18 10:14:4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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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千山我独行点评:

网络让人欢喜让人愁。

文章评论共[3]个
tanhua-评论

网络,让人沉醉让人忧!:)at:2005年07月18日 上午11:55

紫烟阁里看烟花-评论

所有的一切,关键还是要看个人的心态。而一个好的心态,在这虚拟的世界里,难得!乐在其中也苦在其中!希望广大网民好好把握分寸!
  【夕阳残景 回复】:任何事还是心态最重要 [2005-7-19 9:23:19]at:2005年07月18日 下午4:31

赵海量-评论

人还得活在现实中,不过在网上玩玩倒是可行,但绝不能陷得太深。小心玩火自焚at:2005年07月19日 上午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