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下雨天,他每天都会出现在这张椅子上。固定的时间是:傍晚六点。
这里是一个住宅小区的一角,丁香和玉兰树环绕着一片绿地,那里面有雀跃着尖声呼叫的孩子。他们有花花绿绿的玩具,男孩子们有各种各样的汽车飞机和坦克,他们把玩具摆放成两组玩儿“打仗”; 女孩子们有新奇漂亮的布娃娃,她们给布娃娃穿衣梳头。有时候,这些奶声奶气的孩子在茵茵绿草上互相追逐嬉闹,要是有谁摔倒了,哇哇地哭,他们就围拢上去,说:“男子汉不哭,哭的就不算男子汉!”,要是摔倒的是女孩子,他们就说:“这点儿疼有什么呀,我打针都不哭!丑猫猫……”。他们也玩儿“过家家”和“老鹰捉小鸡”。
他微笑地看着孩子们,仿佛自己也是这些儿童游戏的参与者,并且从中得到了无穷乐趣。
有一个园脸大眼睛的女孩儿,她的嘴里老叼着一根棒棒糖,几个小馋鬼站在她面前看,一个光屁股的男孩儿胆儿大,把她的手扯过来就舔那个棒头儿上的圆球儿。她伸过手去慷慨地说:“你吃吧,我还有呢”,从口袋里又掏出几支,小家伙们围过来,她就把棒棒糖一一分发在那些伸过来的胖乎乎的小手里。
大概六点半,爸爸妈妈们就会过来领走自己的孩子,他几乎认识所有孩子的爸爸或妈妈。那个小光头的父母,是一对儿笑眯眯的工人打扮的夫妻;那个小辫儿上扎着花手绢儿的女孩儿,妈妈是一个爱穿旗袍的胖女人;那个光屁股的男孩儿,爸爸是个穿“某某出租车公司”制服的大高个儿;而那个有棒棒糖的女孩儿的父母,则是一对儿举止优雅的年轻夫妇……
他不敢离孩子们太近,他坐在一个假山后面一棵大榕树下,这里地势高,穿过榕树低垂的浓密枝叶,可以一览无遗地观察到孩子们的动静,但却不易被人察觉。
有一次,他买了一大袋棒棒糖,拿去发给孩子们。刚巧被那个穿旗袍的妈妈碰见,她警惕地看他,然后打掉孩子手上的棒棒糖,对孩子说:“不许要陌生人的东西,明天妈妈给你买”……。
那个爱吃棒棒糖的圆脸女孩儿看着小伙伴儿和她妈妈的背影,仰起头看着他说:“叔叔,你是坏人吗?”……
从那以后,他就不再去惊扰孩子们,只远远地坐着看。
他总是呆到孩子们都走光了才离去。第二天傍晚六点,他又会准时出现在这里。
他是一个酒吧歌手。
晚上九点,他孤身穿过学院路和步行街,来到这个叫“杰西卡”的酒吧。他在化妆间里简单地做些修饰,通常是把披肩长发扎成马尾,或者在头发上喷上发胶,否则他在台上载歌载舞的时候,头发会遮盖双眼。然后再戴上墨镜,穿上一件白色或者红色的长风衣。
等台上的一个叫“乌拉拉”的女孩子下来,胖乎乎的主持人“阿伟”就跑上去:“各位先生,各位女士,请用你们的尖叫和掌声,请出本市最酷的歌星,独一无二的都市游侠——‘火骑士’!呜——”
他就在客人们的尖叫和乐队密集的鼓点中冲上去,手抓住风衣的下摆一甩,边跳边唱他自己写的那首歌:《暗夜》——
“不要告诉我火焰可以穿透无尽暗夜
不要告诉我温柔可以扼杀死亡威胁
我只相信酒精和怒吼
只有它们能让我的灵魂保鲜
永不腐烂……”
在音乐间奏的空当,他把话筒向上抛出,然后在地上翻个跟头,接住落下来的话筒。他剧烈地摇头扭胯,用力弹射四肢。他的劲爆表演点燃了观众的热情,台下人声鼎沸,人们从座位上站起来,合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节奏疯狂地扭动。他借机再点一把火,高声喊道:“一起动起来吧!一起唱起来吧!直到——天荒地老!”
他的“粉丝”(fans)们高叫他的名字:“火骑士,火骑士,火骑士……”
每天晚上,他在这里通常只唱一两首歌,因为他还要赶下一个场子,他必须在十点之前赶到“飓风”酒吧。他同一个晚上在四个地方卖唱。
只要是周末,阿伟就将一个大信封交给他,那里面装着他一周的薪水。乌拉拉挤过来,捏捏那个信封,撇嘴:“我在这儿唱一年了,才比你多拿那么点儿钱,真不公平!”
乌拉拉穿着一件用料比泳衣还要节省的衣服,上面挂满了亮片儿。他伸手将她拉到怀里,在她屁股上用力捏了一下,笑说:“收工了去我那儿,我也给你发一份儿薪水”
乌拉拉挣开,低声说:“不去了,我的‘那个’来了……”
他在“飓风”的名字叫做“狂狮”。他不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相比之下太乱,有很多“粉仔”出没,常常有人打架斗殴。但这里给的薪水最高。他在“飓风”唱三首歌 ,然后就去“紫竹林”。
“紫竹林”是一家很上档次的酒吧,来消费的都是所谓“上流人物”。这里刻意做出一些艺术氛围,墙上挂着众多的“世界名画”赝品。没有吵吵闹闹的人,音乐也都是舒缓的“蓝调摇滚”。他抱着吉他坐在高脚椅子上自弹自唱,听者寥寥。
他注意到台下一个穿红t衫的女孩儿,她几乎每一次都跟不同的人来,有时候跟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有时候跟一个外国胖老头儿;有时候跟几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青年……。她总是很认真地听他唱歌,眼光一眨不眨地落在他身上。
唱完了,他站起来向台下点头。那红衣女孩儿忽然向他招手。
他走过去,女孩儿悄悄递给他小费,他鞠躬:“谢谢!”
女孩儿问他要电话号码,他拿起她的手机,拨通了自己的号码。他知道自己有众多的“粉丝”,每天都会有人问他的电话号码或者讨要签名。
在午夜,他去最后一个酒吧,叫“零点沸腾”。他会在这里唱到凌晨四,五点钟,甚至通宵达旦。这里的顾客以二十岁左右的男女居多,他们来这里除了喝酒,最主要的就是来听歌手们的演唱。这里相当于是一个固定的“演唱会”举办地。
他在后台遇到了“红毛”,红毛一看见他就说:“那个‘阿可’老跑进来问你来了没有。你到底把她怎么的了?”
他把黑色幕布掀开一角,看到那个叫“阿可”的女孩儿在吧台前东张西望。他笑说:“也没怎么的,就是让她达到三次高[chao]”
红毛伸拇指:“佩服佩服,你‘毁人不倦’的精神让在下肃然起敬!”
他继续向舞台下面的观众席张望,见到那个穿绿裙子的漂亮女孩儿坐在前排,正在向舞台上的“金刚”尖叫。他无声地笑笑,对红毛说:“阿可让给你了”
红毛挤过来,从他肩头往外看,“又看上谁了?”。他冲那“绿裙子”一努嘴。红毛看了一眼,说:“行啊,老规矩,擦一次屁股三百块!”。
他伸手往红毛手心里一拍:“成交!”,翻过手掌来,红毛一拍:“一言为定!”
金刚冲进后台,气喘吁吁,一屁股坐下,对他说:“该你了”
他戴好墨镜,窜出去,音乐炸雷一般惊起,干冰从舞台四周喷出,他唱自己的成名作《暗夜》。
人们疯狂地呼喊他在“零点沸腾”的名字——“蓝牙,蓝牙,蓝牙……”。荧光棒在挥舞,口哨声此起彼伏。他一上台就将现场的气氛推向高[chao]。
他是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在本市“地下”歌手中,他有旺盛的“人气”,他的忠实“粉丝”们每天都会光临捧场。来这里消费的“顾客”,毋宁称之为“观众”。
阿可双手做喇叭状,声嘶力竭地呼喊:“蓝牙,我爱你!”。观众们齐声跟着喊:“我爱你!”
他唱三首歌,然后轮到红毛上场。
在后台,金刚在看电视,画面上是一个新近窜红的偶像歌星在给歌迷签名,金刚说:“这小子,刚离开这儿就红得发紫!”他笑说:“他命好呗,有唱片公司看上他……”金刚嫉妒得双眼冒火。
他们仨轮流上台。在天快亮的时候,他故意走近“绿裙子”,果然,那女孩儿请他签名。他在她的后背上写字,写到衣服上。
他问女孩儿的名字。女孩儿崇拜地看着他。
离开之前,红毛把阿可拉进后台,他趁机拥着“绿裙子”出来,上了出租车。
在自己的公寓里,他把女孩儿的裙子剥去,他没有遇到任何阻力。但是他粗鲁的推进让女孩儿惨叫了一声……。后来,他就发现了床单上的一片殷红,他有些后怕。但女孩儿脸上的潮红褪去之后说的一句话让他坦然了,女孩儿说:“别以为我是第一次你就觉得我会爱上你——你别指望我会爱上你!”
他无声地叹气,心里说:这是什么世道!
他去超市买了一大堆玩具,当然还有很多棒棒糖。
他来到那个小区,那个孩子们的乐园,装做漫不经心地路过,趁那些小粗心们不注意,悄悄地把几个塑料袋丢在草地上,然后走到原地坐好,笑眯眯地远远地看。
小家伙们发现了他带来的东西,他们丢下手里的玩具,纷纷走过去,一样样看塑料袋里的东西。
“有奥特曼哎!”
“还有机器猫呢!”
“有白雪公主!”
“有棒棒糖!”那个大眼睛女孩儿发现了自己的最爱,她把糖往小口袋里塞,其他的小家伙都跟着照做。他们简单的小脑袋里可不会考虑这些东西的来历,没有大人们的呵斥,他们并不惮于接受任何新鲜玩具和美味糖果。
他开心极了。
来得多了,他认识了这帮孩子的“头儿”,是一个年纪稍大的虎头虎脑的男孩儿。他把男孩子分成“红军”和“敌人”两部分,然后安排女孩子们摆“餐具”,“做饭”;另一些女孩子被安排当“护士”,负责照顾从“前线”退下来的“伤兵”。
孩子们玩儿得不亦乐乎,他也看得不亦乐乎。
大约六点半,爸爸妈妈们就会招呼自己的孩子回家吃饭。有时候会从阳台上喊;更多的大人会亲自下楼带走孩子。
他从来不让父母们发现自己的藏身之处,他隐蔽得很好。无论从高处的阳台,还是从孩子们玩耍的草地,都很难发现在假山背后这个浓荫遮盖的石椅。
孩子们走光了,草地上散落着他带来的玩具。每个孩子都被家长告知,不可以把不属于自己的玩具带回家。
在“杰西卡”,他演唱完毕,阿伟上台向观众煽情。他走入人群,给崇拜者们签名。
在后台,乌拉拉说:“你的人气这么旺,干嘛不找一家公司签约?”。他笑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呗”
乌拉拉看着他说:“我马上就不在这里唱了”。他把手放在她胸脯上,食指伸进她乳沟里:“傍上哪个阔佬了?”
她转过身去:“有个香港人给我买房子……”。他把头附到她裸露的肩膀上,向她耳朵吹气:“好事儿呀!喂,我说,他在床上有没我厉害?”
乌拉拉转过身来,一脸厌恶:“你就腐烂吧,烂到全身长蛆!”
他在“飓风”唱完歌,酒吧经理把他的周薪给他。他看见几个躲躲闪闪的男女,往来穿梭兜售摇头丸。他对经理说:“明天开始,我就不在这儿干了”。经理毫不挽留:“那祝你走运,再见了‘狂狮’!”
“紫竹林”。这段时间频繁光顾的那个红衣女孩儿依旧出现在同一个座位上,今晚却是独自一人。她面前有一杯叫做“爆炸”的鸡尾酒,里面插着一支吸管,但她没有喝。
他在女孩儿对面坐下。女孩儿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在“紫竹林”没有名字),他说:“叫‘火骑士’或者‘蓝牙’都可以”,他告诉女孩儿说自己是个“游唱歌手”,他说了自己的其他几个工作地点。女孩儿说自己是“外语学院”的大二学生。
他在“零点沸腾”的舞台上卖力地表演的时候,发现那红衣女孩儿跟着过来了,在角落里静静地看他。他心里乐开了花儿。
轮到金刚演唱了,他回到后台,红毛笑嘻嘻地说:“阿可太棒了,叫床声莺歌燕语……,哈,欲仙欲死呀!”。他说:“不光叫床声好听,水儿也多”
他们俩邪恶地笑。
凌晨,他走出酒吧大门,打着哈欠等出租车。忽然发现那红衣女孩儿在一辆的士里冲他招手。
他带女孩儿回到自己的住处。
他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那女孩儿已经脱光了自己的衣服,象条大白鱼躺在他床上,她的肌肤毫无羞耻地敞露着。他把手放在女孩儿的乳峰上,这时候,他发现了床头柜上的一支注射器,他捏起来,问她:“你,吸毒?”
女孩儿说:“你要不要来一针?”
他抓过她的坤包,把注射器扔进去,说:“滚!”
女孩儿看了他一眼,迅速穿上衣服,临出门的时候,她说:“你这人有病!”
听见大门被重重关上,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后来他给另一个女人打电话,电话里说:“我老公在家”。他说:“我不管,你马上过来!”
那女人刚进门,他就狼一样扑上去……
今天孩子们玩儿的游戏,是一个大多数人童年时代都玩儿过的——“过家家”。
他们的“头儿”在主持一场“婚礼”。安排那个爱吃棒棒糖的女孩儿演“新娘”,那个光屁股的男孩儿演“新郎”。可是有人反对,是一个头发梳成俩“朝天鬏”的小姑娘,她指着光屁股男孩儿说:“新郎都要比新娘大,他才读小班,怎么可以跟中班的结婚?”。小家伙们都觉得言之有理,“头儿”指着另一个男孩儿说:“那就你当新郎”。“朝天鬏”又说:“不行,他们俩要先离婚,才可以再结婚!——我小姨就是这样的”
“头儿”犯难了,大概他只经历过结婚场面,还不知道离婚应该怎么“离”。小家伙们七嘴八舌,这个说:“应该先吵架”;那个说:“应该先打架”;还有的说:“离婚之前,他们都要哭才行”……
他悄悄站起来,离开了那张椅子,沿着楼群的阴影七拐八拐,绕过下班的家长们,从小区的角门溜出去了。
他在“杰西卡”没有遇到乌拉拉,阿伟说,她已经结完帐走了。
后来,阿伟就把他引到那个“星探”的桌前,那个戴眼镜的胖胖的“星探”对他说:“你的嗓音和外形都很具‘流行性’,镜头感也很强……”,他把一张名片递给他:“若是你感兴趣,可以联系我,我会安排你试镜”
他走回化妆间的时候,把那张名片揉成一团,随手扔进了烟灰缸里。
他在“紫竹林”没有再见到那个红衣女孩儿。
在“零点沸腾”,也没有她的身影,连阿可都不在。但他依然有不计其数的“粉丝”。他在台上劲歌热舞,发泄自己的激情的同时,也让他的“粉丝”们尽情地发泄着。
他站在舞台中央,左右两边竖着两根钢管,两个衣着暴露的女子在钢管上劈腿倒立,极尽风骚挑逗之能事。但他永远是目光聚集的焦点,他的歌声充斥着狂躁与愤懑,哀怨与控诉。他不知道听众们是否听得懂他的呐喊,但他看见有年轻的“粉丝”们在流泪。
也许,人们根本不理会他想表达什么,所有的人都只需要在酒精的催动下释放自己!
只有在这里他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
他走上楼梯,发现乌拉拉倚在门上抽烟。他打开公寓的大门,乌拉拉跟进来,皱眉看他乱糟糟的房间。他把门关上,把她扑倒在床上。
“你这人怎么象公猪一样?”
“……”
“别,我自己来,别扯断了——这套内衣很贵的!”
“你怎么连叫床也不会了?”
“……你只对两腿中间感兴趣,一上来就直奔主题,你让我怎么叫床啊大哥!”
……
“真打算做那个香港佬的‘小’?”
“是呀,有人养着不好吗!”
“那老头儿要是满足不了你,欢迎随时回来找我”
“滚你妈蛋!”
……
“你怎么把这么多棒棒糖堆在床头?”
“别动!——那不是给你吃的!”
傍晚五点半,他向那个小区走去。
路灯还没有亮起来,刚放学的小学生们列队走过人行道;学院路上有三五成群的大学生,他们衣着新潮,从各大高等学府里涌上街头,开始他们的夜生活;无数外地旅游者在异乡的街道上贼头贼脑地往来踯躅;工商人员在训斥夜市上随处乱摆的摊主;有外国人蹲在地摊儿上,听兜售仿冒工艺品的骗子口沫横飞地吹嘘……
街头弥漫着灰扑扑的尘埃……
他被一个穿开裆裤的小男孩儿吸引了,准确地说,是被男孩儿拿在手上的棒棒糖吸引了。男孩儿的手被他爸爸牵着,另一只手上攥着几支棒棒糖。男孩儿企鹅似地笨拙地跟着爸爸,一支棒棒糖从他手上滑落,在地上一弹,滚下了马路牙子,父子俩却没有发觉。
他走过去,弯腰捡那颗糖,但自己的脚尖没有收住,一踢,带着一根小棍儿的那个圆球儿转着圈儿滚到了快车道上。他笑了笑,却没有放弃,眼光紧盯着那颗糖,走上马路……
惨祸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一辆公共汽车飞驰而过,他被撞倒,车轮从他头部碾过去,他的脑浆立即糨糊似地飞射出来,喷溅在白花花的水泥路上。
……数十名目击者向随后赶来的晚报记者讲述了他们看到的一切。
……
客厅里,女主人把报纸放下,眼泪流了下来。她的丈夫搂住她,说:“别难过了,他那种人,怎么死都不奇怪”。女人说:“如果当初离婚的时候,我不是那么绝情,也许……”。丈夫说:“一个吸毒者不值得你同情!你离开他是对的!”
女儿走过来,他爸爸拿下她含着的棒棒糖,说:“老吃糖,会长蛀牙哦”。妈妈搂住她。女孩儿说:“妈妈,你怎么哭了?”她想擦去妈妈的泪水,但她的小胖手把妈妈的脸涂得全是液体。
妈妈把她抱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她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孩子:你的生身爸爸——死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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