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红尘的各位法官们:
你们好!我是三国时代的关羽。我想借此次烟雨红尘网站征文之际,请烟雨红尘的法官们帮我洗刷这千年来的不白之冤。
关于“华容道事件”,大家都说我以私废公,放走了曹先生。这件事情严重地损害了我的“个人名誉权”,使我在三国粉丝们、特别是女粉丝们的心目中威色减了不少。
关注过我们三国的追星族们都知道,我刚开始就是在刘备那个单位领工资的。徐州之战后,刘备那单位就暂时停产了,职工们有的辞职,有的回家待业。我也就只好停薪留职,但是家里人口一大堆,还得供房子养车子,所以就去曹操的单位当了临时工。曹操那里是财大气粗的事业单位,给我的福利待遇非常不错,所谓“食君之禄就得为君办事”,因此我就主动承包了颜良文丑的“白马坡工程”,而且还出色地完成了定额指标。曹操的确是位非常优秀的管理者,他当时就对我说想把我这个临时工转正,不过我没有同意,所谓“好马不配双鞍”,再后来我听说刘备的单位又开工了,便寻了去。
我和曹先生就这么点关系,我有多大的胆子楞敢在华容道随便放人?这已经完全超出了自由主义的范畴吧?另外,法官们也可以让审计部门查查我的帐目,我绝对没有吃曹先生的回扣。至于当时放走曹先生,也是受刘备之命的。
大家想想:如果我当时放马过去,一刀结果了曹操的性命,刘备他还能当皇上吗?他还不得乖乖地把汉献帝给接回来,刘备就只能当个皇叔。皇叔虽然辈分比皇上大,可实惠就差得多了呀!而且那乱哄哄的三国局面就得改写,也不可能再拍几十集电视剧了。
烟雨红尘的法官们,你们都是聪明人,当时曹操已经是笼中之鸟,派谁去逮,刘备都精心研究过的。我们当时只有那么几个自己人,张飞又是个楞小子,而且倔脾气,若是交给他,他一定会把曹操给宰了。所以刘备就把这事儿交给我,他可以让我用私情放人,还能够掩人耳目,我关羽也不是笨蛋,可以两边落人情,何乐而不为呢?明白人一点就透,我心照不宣,就欣然领命而去了。
事后,我装着满脸惭愧回来汇报工作,诸葛亮也装成真事一样把我给绑了,还说要定我死罪。这时候,刘备及时出现为我说情,并主动承担领导责任,诸葛亮先生正好骑驴下坡。不过我们也不能怪孔明先生,他也是领刘备工资过日子的,所谓坚持原则,一涉及到个人利益,那就不大好说了。其实,那“亮夜观天象,天不灭曹”,也是孔明先生胡说的。再说,如果当时孔明先生对我大刑伺候,并且告诉我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我一定会把刘备给招出来,可孔明先生是何等聪明之人,他才不会赶那种傻事。
事情虽然过去这么多年,但是我越想越不服气,这分明就是一件“集体作弊案”嘛,凭什么让我一个人背黑锅。所以请烟雨红尘的法官们明鉴,你们是网络中最优秀的法官,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帮我平反昭雪。
谢谢所有看过这篇“辩白书”的法官们和非法官的朋友们,近日来你们辛苦了!关羽在此向大家致敬!
嘻嘻省哈哈市幸福街快乐号:关羽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六日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5-7-17 10:23:43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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