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想要从窗口看见天空,是越来越困难的事了。于是,在卑微的奢望里,我尽量享受着每一米阳光的欣喜,也尽量珍惜着每一次出游的快乐。
而今天,应该是7月11号吧?因一场大雨,它变成了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那真的是一场意料之外的雨,它不仅在瞬间赶走了横行霸道一个月的太阳,还顺便带来了几点羞羞涩涩的冰雹,伴着玻璃窗丁丁当当的悦耳声响,我在办公室快乐地跳舞。
如此的快乐是不预期的,所以更加的快乐!而更加的快乐过后,却是与太阳一起重新升起的惆怅。
孔老夫子云:三十而立。但三十而立又能如何?我在岁月的缝隙里颤颤悠悠才站立起来,就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老了,老得再也提不出任何的理由和勇气奔进那滂沱的雨幕。不知道是成人的思想束缚了我,还是成人的我束缚了思想,于是,无奈间在记忆的行囊里搜寻着淋雨带给我的最后的温馨。
第一次淋雨,我应该是九岁。乡村七月的雨季旺盛而肆意,西河里上涨的水淹没了放学的小路,同时,也把那些大大小小的田螺冲上了岸边,还有小鱼,被水浪抛弃在浮萍上、河沿儿上、水草上,欢蹦乱跳着。于是,放学后我和男孩子一起,冒着细雨,变成了捞田螺的小鸭子。没膝的河水随风轻轻的荡着肌肤,很痒,时不时还会有小鱼冲过来吻一下,嘻嘻笑着,把大大小小的田螺扔进竹筐,并不忘比一比谁的最大、谁的最干净。凉凉的雨水顺领口滑进身体,竟似与血液融汇,奔腾着舒适而快乐的冲动,如今,这种冲动还在我的身体里汹涌,逼真的就如同那个九岁的我。就是这个第一次,我丢失了童年里唯一的一条花裙子,招来妈妈的一顿好打。很久以后的又一个七月,我放暑假回家,隔壁的新媳妇告诉我,当年那条花裙子是她老公小江偷的,只因为我捞到的田螺比他们的大比他们的多,让他们很是不爽。一旁的小江憨憨地道着歉,他说:因为那次听到我挨打的哭声,比雷还响,就再没敢把裙子还回去。而我早忘了挨打的滋味和那比雷还响的哭声,只有快乐的回忆让我与他的新媳妇笑作了一团。
而十八岁的七月,我学会了在柳树下淋雨。穿过千丝万缕的雨线,斜着眼眸望向身旁的他,抿嘴羞笑。而他却以落汤鸡自嘲,同时讥笑我是另一只!公鸡母鸡的故事,在高中的校园里是不能公开的,于是,带着强烈的兴奋与高度的警惕性,我们偷偷地约会在雨中的柳林。初恋,我们真的不懂爱情,那次我打破了他的眼镜,因为他竟然想牵我的手,而我觉得很有必要正当防卫。当他戴着裂缝的眼镜走进教室的时候,同学们追问他怎么了?他竟很赖皮的告诉人家——他被青春撞了一下腰!
凡事,总是在苦与乐的交错中进行的,而品尝到淋雨的苦涩是在那个黑色的七月。高考不是我恐惧的,离别才是我最不能面对的痛苦。记得7月9号那天,天上灰蒙蒙的下着小雨,我与同学们挥手告别,送行的人群中独独没有他。虽然我知道,我与他之间已经无话可说,相悖的命运已经注定了我们无言的结局,但一声轻轻的叹息还是毫无预料的自唇边划过。努力不让泪掉下来,于是低头,竟发现鞋子破了,小脚丫毫不羞耻的露在外面,这还得了,所幸一抬脚一用力,看着它在雨中滑落成一个很不优雅的自由落体式。赤着脚,我笑了,庆幸着自己甩掉了累赘的鞋子,甩掉了可怕的高中生活,也甩掉了浪漫与青涩的初恋。
而今,在三十岁的心境里,我唯一渴望的还是一场毫无顾虑的淋雨,但,雨已无味,雨已无声,只有那流火般的七月还在灼烧着平凡而平静的日子。一时,我竟再也找不出淋雨的借口与理由,叹息。
该回家了,我要告诉老公,生活象雨,下过之后,并不能留下什么,如果在下雨的时候,点缀一些雷电,也许在明灭的枯寂里,还能留下一些光亮的记忆。那好吧,过来,老公,既然你没有俯下身吻我,那么我踮起脚尖吻你吧,这不是李慧的独创,光亮的记忆我也会创造!
本文已被编辑[芙蓉晶]于2005-7-12 13:27:58修改过
-全文完-
▷ 进入芙蓉晶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