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坠落
你可以飞翔
——保罗•策兰
1、黎明前的决定
一天,我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坐在床头,睁着空洞的眼睛,看着茫茫黑夜。此时正是黎明前的时候,大地沉睡得像一枚变成化石的恐龙蛋,寂静得如石头中的种子。这是一天中最适宜反省的时辰,我免不了要想一些“存在与时间”之类的问题,这是读书读出来的“毛病”。思考这类问题带给我的往往是迷惘和喟叹。这天则例外,我仿佛不是在思考,而是在看和倾听。我的目光穿过沉沉夜幕,看到了模糊的未来,看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我知道那“身影”就是我自己,“他”走在我前边,要求我跟上。“他”走在别处,要求我过去。同时我听到了模糊的召唤,不知声音来自何处,但听上去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听上去像自己的声音,陌生,是因为我知道那不是自己的声音,甚至也不是我所认识的人的声音。他说:“走出去,走出去!”我感到浑身冰凉,呼吸困难。
妻子醒来,问:“你怎么啦?”
我说:“我要到北京去。”
妻子以为我在说梦话,没有理我,翻个身又睡了。
一个在行政机关工作了十年、担任着中层职务、一帆风顺的人,突然说自己要放弃这一切到另一个城市去过一种不安定的生活,在普通人看来,不是发疯就是脑子有问题。我也说不清自己属于前者还是属于后者。
通常情况下,一穿上鞋子,我就会摒弃幻想,脚踏实地,继续做一个安于现状的人。
这次却不!我穿上鞋子后并没有回到现实中,而是继续行走在云端。我向领导请假,以出去学习为理由。领导很诧异,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同意放行。剩下的事就是打点行装,买车票了。
几天后,我就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2、为什么要离开南阳
大学同学聚会时,有位同学举起杯很庄重地说:“赵大(他们这样叫我),我佩服你,你能在那儿呆十年,了不起!”我们碰杯。
他说的“那儿”听起来好像不是指气候宜人、民风淳朴的南阳,而是指高寒缺氧、地僻人稀的西藏。不过有什么区别呢,在他们眼中“南阳”是可以与“西藏”划等号的。从他们的眼中能看到这一点。
他们纷纷与我碰杯,祝贺我毕业十年后重回北京。
我没说什么,我不想扫他们的兴。有什么好祝贺的呢,我并不觉得北京比南阳好,尽管北京是首都。我注意到座中有两位没向我举杯祝贺。他们俩在我结婚时曾千里迢迢赴南阳参加我的婚礼,这件事令我十分感动。在这些同学中,惟有他们去过南阳,他们知道南阳是什么样子。他们不发言。他们和我一样也不想扫众人的兴。
南阳,这世外桃园
飘着栀子洁白的花香
——河洛《南阳》
说句公道话,南阳是个很适宜生活和居住的城市。这儿三面环山,南面向江汉平原敞开,气候湿润,物产丰富,人文汇萃。你也许会问:既然南阳这么好,你为什么要离开呢?为此,我严肃地思考过,试图找到答案。
人的行为有时看上去完全受偶然性所左右,一个小小的念头,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一个充满爱意的眼神等等改变一个人的事例不胜枚举。人,无论多么聪明,都难以参透命运的奥秘。即使最狂妄的人,和命运较量,也鲜有不败北的。那些叱咤风云的时代人物,在最后时刻难道不孤独和寂寞吗?难道没有遗憾吗?
我没有狂妄到要去探究命运的程度。只要有偶然性存在,命运就难以捉摸。我甚至说过偏激的话:偶然性即命运。命运神秘莫测。一腔古老的血在我的脉管里流动,我的行为有多少出自我的意志,又有多少出自祖先的意志呢?月亮阴晴圆缺,潮汐受其影响,我的决定是否也受其影响呢?十年前从北京回南阳的决定与今天离开南阳重返北京的决定其间有因果关系吗?
…………
3、 杂志、偶然性和生活的转折
表面上看,绝对是偶然的小事改变了我的生活道路,让我辞去公职,只身进京。
要说清这件事,必须先做点自我介绍。我于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被分配南阳市计生委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一干就是十年。工作干得有声有色,颇得好评。娶妻生子,家庭也美满幸福。业余时间喜欢看小说和写小说,并在《芙蓉》等刊发表过中短篇小说多篇。我一般不大看文学期刊,只是偶尔翻一翻《小说月报》或《小说选刊》,看看国内小说发展到了什么程度。然而鲜有不失望的。一失望我就会两三年不再翻阅文学期刊,更不用说买了。
这天,我和妻子到街上闲逛,在书摊上看到上世纪末最后一期《小说月报》和《小说选刊》,忽然想起有三年没看文学杂志了,再说一个世纪行将结束,该翻开新的一页了,于是便决定买两本回家翻翻。我既没指望从中受到什么启发,更没指望从中获得什么信息。事实上,我很快就将这两本杂志扔到了一边,那上边的小说一如既往地让我失望。得,我又可两三年不看这类杂志了。
我晚上睡觉前有个翻书的习惯,床头上总是放着几本互不搭界的书,以便我睡前选择阅读。由于我过于散漫,床头上的书便像无定河水一样时有泛滥。只要书一泛滥,妻子就会趁我不在时将其扫荡一空,统统归架。对于我来说,睡前不摸一摸书,就难以入眠。这天晚上,我一伸手,床头空空的,一本书都没有。正是冬天,我不想下床去取书,就随手拿起《小说选刊》翻起来。《小说选刊》妻子没将其归架,还在床头上。我不想读小说,就读广告,于是看到了鲁迅文学院的招生启事。对照条件,我还算符合。我当时并没打算去鲁院读书,放下杂志,我就进入了梦乡。
黎明前醒来,我再也睡不着觉了,盯着茫茫黑夜,仿佛听到了冥冥中的召唤,于是我产生了到鲁院读书的念头。
4、 时间的压迫
我清楚地知道一本杂志和一则招生启事并不具有改变我生活道路的力量,它太轻了。
那么,重的东西、有力的东西是什么呢?
时间。
十年一晃而过,古人形容得好:白驹过隙。对时间的认识各年龄段的人是不一样的,二十出头的人大概会认为青春尚可挥霍,三十出头的人可能会感到时间的脚步太快,四十出头的人会认为时间是一笔坚硬的债,上帝借贷给你生命,你应该让这生命焕发光彩,或者创造令人满意的价值,也就是说你要偿还,连本带息。
三十岁后我感到了时间的压迫。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可能三言两语说得清楚。我不愿在此浪费笔墨,再说,我也没有思考清楚。其实,不思考似乎还明白一些,越思考倒是越发糊涂了。
还是让我们回到现实的问题上吧。说浅白些,时间使我滋生了对自己的不满。我觉得我在虚掷生命。我干的工作体现不出我的意志。也就是说,我仅是机关的一颗螺丝钉而已。在内心深处我渴望有所作为。当然,这不容易,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有段时间,我对自己的处境思考得较多,越思考越觉得我是一个陌生的人,即使对我自己来说,也是如此。这个发现让我大吃一惊。我并不是仅仅出于修辞效果或哲学考虑才这样说的。事实如此。我照镜子时常能看到一张毫无生气的、呆板的、令人生厌的面孔,好像是用体制的模子批量生产出来的面孔。更可怕的是,我必须为这张面孔负责。
对自己失望,不能不说这也是我决定改变生活环境的原因之一,甚至是重要原因之一。
再就是对周围现实的失望。
有时我想:既然镜子里出现的是“陌生的我”,那么,那个“熟悉的我”在哪里呢?
我在寻找。
我想接近那个“熟悉的我”,并与其合而为一。
5、 情感的力量
人到三十五岁左右独处一段时间是有好处的。远离家庭和熟悉的环境,行走在异乡的街头,徘徊在宁静的傍晚,观察与思考皆可,反省与幻想亦佳。孤独加深我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亲人的眷恋。寂寞则便于读书和写作,没有比这更好的打发时间的方式了。
没装电话的时候,我每天晚上九点以后(那时晚上九点以后话费半价)到路边用ic卡给妻子打电话,我打过去,她接住挂断,再打过来,这样省电话费。我们几乎没间断过,ic卡不知用了多少。冬天寒风凛冽,路上行人稀少,偶尔有一两个行人也是匆匆往家赶的样子。这样的天气我也坚持打电话,虽然身体寒冷,但心里热乎。后来住处装了电话就方便多了。如果没有妻子在家里支持我,我一个人会崩溃的。我们不但每天通话,还每周通信。我常常在夜深人静时铺开稿纸写下滚烫的思念。写信是一种享受。仿佛爱人就在对面,我敞开心扉向她倾诉。语言比话语更具表现力,也更坦率、更真诚。不得不承认,说话时我们总是羞于说出内心深处的柔情,何况话语在日常生活的磨擦中生出了茧子,阻碍真情的传递。写信则不一样,白纸上的文字具有一种不可磨灭的力量,它们既是情感,又是情感的见证。读信是一种幸福。收到飞越千里的家信,我总是很激动,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看到熟悉的字体,心便跳得加倍的快,如同胸腔里又装了一匹小马达。文字在信纸上蠕动,然后飞起来,扑入我怀里。这种甜蜜,无法言说。
我也给儿子写信。
有一次,我从北京回到南阳,儿子抱怨说:“你给我写的信才一页,给妈妈写的信都六页。”
看来敷衍是不行的。我答应儿子给他写信一定超过六页。那时儿子才四岁,不可能和他谈论纷纭复杂的社会问题,也不可能和他谈论沉重的生活问题。那么写什么呢?对了,童话。我写信给儿子讲童话故事,第一次就写了十页,童话才只是开了个头。以后每周给儿子写一段童话,坚持下来,共写了十八封讲故事的信,计八万字,儿子将信首尾粘起来,有几十米长呢。我将这部童话取名为《小淘气的故事》。后来,我给儿子写信又讲我们爷俩的故事,一写又是一个系列,两万余字,名之为《父与子》。无论我讲虚构的故事,还是回顾我们经历的真实的故事,儿子都很喜欢,这也是我将信写下去的动力。儿子也给我写信,他不会写字,是由他母亲代笔的。有一次他对他妈妈说:“我说,你写,不许改。”然后他像将军发布命令般地开始口授,他妈妈忠实地记录。应该承认这封完全出自他幼小心灵的信写得又朴素又感人,还很有情趣。后来我将这封信原封不动地引入到了我的一篇文章中。
6、 回到初恋时光
我如今离家已经三年了。去年是我们结婚十周年。三年前我离开南阳时,我们的婚姻进入了第九个年头,多多少少已有些平淡了。波澜不兴千篇一律的日常生活正在耗损着激情,使我们变得日渐麻木。
分别,在夫妻情感方面有着神奇的作用。夫妻间仿佛有一根橡皮筋,距离越远,这根橡皮筋就会绷得越紧。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我们这种旷日持久的分离使夫妻变得像初恋的情人。思念既痛苦又甜蜜,盼望信和电话的时间既忐忑不安又兴奋莫名,说话时会心跳加快,听到对方的声音会心慌意乱。更重要的是,我们把重逢变成了不折不扣的狂欢节。
几年的分离,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妻子在我生命中的重要位置,她成为了我的庇护神。我所有的奋斗、受苦、成功,等等,正是因为妻子才有意义。
7、 朝远方眺望
哲人说过,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从不幻想绝对的自由。自由是一种奢侈品,只有极少数人能较多地享有。到北京之后,我忽然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当然这是相对于南阳而言的。在南阳我如果放弃工作,就会失业,恐怕连扫大街的差事也难以谋到。在北京则不一样,我可以辞去任何一种工作,基本不影响生计。北京,这个活跃的大都市,已经意识到僵化体制的弊端,加之激烈的竞争,导致对人才的需求增大。处此环境,找工作便利多了。不过,这只是自由的初级形式。只有到了想工作就工作,不想工作就不工作的时候,才能拥有较宽泛意义的自由。现在许多自由撰稿人已经在享受这种自由了。生活方面的自由必然带来思想方面的自由。不用为温饱发愁的人才能有更多的精力从事精神工作和艺术工作。当然,一边解决温饱,一边从事精神和艺术工作也不失为一种生活方式。若二者结合紧密,能够相辅相成,一方面用智慧换取面包填饱肚子,另一方面创造精神财富,则更好。我游走在北京这座城市,读书也教书(我曾在北大代过一学期的课),编书也写书,写过电视剧本,也审过别人的剧本。最终我稳定地干起了文学编辑,这是我喜欢的工作,尽管工资不高。
我感到在北京比在南阳自由多了,这就是我选择北京的理由。全国可能很难找到第二个城市会像北京这样包容,而且可以肯定地说,在文化产业方面没有哪个城市堪与北京相比。北京得天独厚,故而成为了文化人的聚居地。
前边说过自由是一种奢侈,其实应该说是一种奢望。想想吧,一个人不可能是纯粹的自然人,而必定是社会人。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在世上,必定要背负政治的、宗教的、习俗的、物质的、精神的、道德的等等枷锁。这些枷锁构成了人的基本境遇,使自由成为不可能,故而说自由是一种奢望。一个奢望自由的人,要比一个不奢望自由的人更多地意识到自由的存在,也更多地会朝着远方眺望。
8、 我把目光投向广阔的社会
在北京,一个人独处,我有充裕的时间读书和写作。
这是我梦寐以求的。
当然,一个人独处,也同样适宜于思考和反省。我虽然也涉猎一些哲学方面的书籍,并且对一些哲学命题感兴趣,但我清楚地知道我毫无这方面的天赋,所以我不在这上面花费时间。我不羡慕哲学家,他们离我太远(他们思考的问题却离我们每个人都很近)。我羡慕那些内省者。我甚至也想做个内省者,用理性的强光把“自我”的宇宙照亮,用感性的柔光衬托这个“宇宙”丰富的内涵和层次分明无穷无尽的细节。“自我”不但包含着整个人性,也包含着整个时代。如同一个细胞不仅携带着人身上的所有的信息,甚至还携带着他所有祖先的信息。一个细胞就是无限的。一滴水像大海一样无限。我想,认识了“自我”也就认识了世人和世人所处的时代。但这几乎不可能,至少在我来说如此。许多朋友往往是第一眼就认识了我,长期交往下去非但不会改变第一印象,反而会加深这一印象,归纳起来,不外乎善良、宽容、诚实、有爱心、重然诺,等等。这是不变的。但我最亲近的人并不满足于这些,他们想了解更多,想了解目光忧郁时我之所想、沉默时我的精神活动、痛苦时我的内心感受,等等。在此他们遇到了障碍,一道无形的屏障隔开了他们的目光,连我妻子都说她不了解我。这是正常的,并非我有意遮蔽,而是深入地探究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说实话,我和我妻子一样不了解我自己。我非常认同尼采的话,他说:“人何以能认识自己?”又补充解释道:“人乃是被遮蔽的晦暗不明之物。”被遮蔽,是的,但我不知道是被什么遮蔽,是自小受的教育、文化、道德、习俗,还是别的,我不知道。我想做个内省者,就是想了解“自我”,但我清楚这很难成功。通过认识“自我”来认识时代,对我来说是一条不大走得通的道路。
我必须直接把目光投向广阔的社会。
一个好的作家并不局限于讲优美的故事,他还要反映时代精神,即人在这个时代是怎样活的,他的心灵、他的气质等等。作家要与时代保持一种紧张的关系。略萨认为文学是同现实对抗的形式。帕斯说:“不满是推动作家写作的动力。”
作家不应该同现实妥协,他应该是无情的批判者,冷酷地揭示现实,真实地提出问题,颂扬善,而抨击恶,反对虚伪和矫饰。这其实并不需要特别强调,只要深入地理解事物和时代,理解文学的实质,必然会成为作家的本能。
我把目光投向社会,投向芸芸众生,投向那些处于社会底层发不出声音的喑哑的人,投向苦难的黑土地,我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的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每个人看到的一样:生活。
我又是如何理解生活的呢?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任何简单的回答都会显得草率和无知。我把我对生活的理解完全融入了我的小说创作之中,这决定着小说的犁铧能扎进大地多深。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博大的爱,对生活的爱、对事物的爱、对人物的爱、对艺术的爱,惟有热爱,才能理解。要明白,生活并不是我们眼睛所看到的那部分,还包括我们心灵感受到的部分。作家更应该描写心灵感受到的那部分。
当前文坛,可以说写实主义一统天下。我们看到了个人隐私的贩卖,官场黑幕的揭露和身边琐事的喋喋不休。仿佛这就是现实,而且他们忠实于这种现实。这里我想引用普鲁斯特一段话,我相信这段话会让许多作家脸红的。普鲁斯特说:“一种文学如果只满足于‘描写事物’,满足于由事物表面的轮廓和表面现象所提供的低劣梗概,那么尽管它妄称现实主义,其实离现实最远。”
9、 抵达自我
我通过写作抵达自我。
写作让我发现自己的独特性,并发展这种独特性。尽管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但其独特性往往被观念、成见等等所遮蔽,时间一久,就连自己也觉察不到这种独特性了。写作帮助我确定自己的坐标位置。在以时间和空间为纵横轴的坐标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不容易,然而写作帮了我的忙,使我得以接近“自我”。写作表明了我的存在,因为我用语言创造了独特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我存在的见证。如果幸运的话,它还是这个时代的见证。
写作,在我和世界之间建立了联系。
当初,我离开南阳来到北京,许多偶然的因素都在其中起了作用,如今回想起来,难说哪些因素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如果我没有决定要坚持写作的话,我大概不会离开南阳,毕竟在南阳要安逸得多。
毫无疑问,生活的动荡对写作是有利的,不仅仅在于积累了经验,丰富了素材,更在于它为我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使我得以从遥远的地方打量故乡。
从此,乡愁将进入我的作品中。
本文已被编辑[wintermorning]于2005-7-8 10:53:51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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