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上班时,正使劲的推销我的商品,忽然肩膀上被人轻轻一拍,吓得我忙扭头看去,一张笑眯眯的娃娃脸和我四目相对,我的脸无来由的红了。他说,好巧啊,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我当然记得,此人正是十年前别人给我介绍的男朋友,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吹了。他说,改天能赏光让鄙人请吃一顿饭吗?我当然不会那么小气,就答应了。
一天下班后,他来接我,说要带我到附近一家叫“小厨娘”的饭店吃饭,还体贴地说,这是离你上班地点最近最好的饭店了,为了方便你。回头你要是有空的话我带你到金苹果国际大饭店吃饭,那里的环境绝对棒。边说边背着手,踱着方步进得店来。坐在饭桌边半天没有服务员过来,他一边扬着声音叫小姐,一边殷勤的帮我倒水喝。服务员拿来菜单,他仔仔细细的选了四个菜,交给服务员叫快点做。然后就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感慨万千地说:“哎呀,真没想到十年后我们还能再遇上啊!真是缘分啊,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美,一点没变啊。”彼此寒暄了几句。我问他现在做什么,他似乎是轻描淡写地说:“没啥,混了个办公室主任当当。”说着把玩着手里的手机,突然想起了什么似地问我,你说摩托罗拉100到底贵不贵,价钱是多少啊!前两天有人送给我一款手机,说是价值一万多块,我咋不相信呢!你家电脑要是上网的话帮我查查看它到底值多少钱。我笑着说,好。问他业余时间有什么娱乐,他说,我跟单位那些人不一样,他们只晓得和机器打交道,或者出去喝酒吃饭,我看书比较多,喜欢写点东西啊,做个程序设计什么的。我说,你的作品一般都在哪里出版?我可否拜读?他犹豫一下很谦虚地说,一般我不发表作品,前一段时间我在洛阳晚报上发表了一篇叫做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感触可多了。我微微一笑作罢。一顿饭吃完就各自回家了。
又隔了两天,他给我打电话,声音听起来痛苦不堪,说想找我说说心里话,不然就要痛苦死了。我说你说吧,我听着呢!他说,你出来陪陪我吧,咱们找个地方说话。我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当当救世主看看热闹也好。就出去了。我们在大马路上闲逛,路过一家家的茶楼,他也没有要进去坐坐的意思,后来我说就这一家吧,他看看里面,说,收费太贵了吧!宰人啊!走走走,往前走。这时一个老太婆突然从后面窜出来,拉着他的衣袖悄悄说:“小伙子,我给你找一又便宜又安全的地方,跟我来!”我哈哈大笑,他说,笑啥,人家也是做生意的,小本生意,需要照顾,干啥都不容易,咱就发扬一下爱心,照顾照顾人家吧!我冷笑,斜睨着他,突然觉得这样的人我连看热闹的兴致都没有了。他看看我,说,好吧好吧,那咱就进这一家茶社?说着连推带拉地把我拽进去了。我口渴得要命,咕咚咕咚猛灌一通茶水,舒服地长出一口气。只见他翘着兰花指,颤巍巍地端起茶杯来细嘬慢饮,再闭上眼睛闻闻茶杯,做陶醉状,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喝茶不是像你那样喝地,像我这样才能品出味儿来,你知道不知道怎么品茶?那是很有学问的······我说我不懂这些,我书读得少。我只知道喝茶能解渴,难道它还有治病的功能?他说,我比你读的书多些,这些你不懂也很正常。你比他们强多了,不然我也不会找你诉说我的烦恼的。我最近烦死了,我离婚了。那个懒女人,我再找不到比她更没素质没教养的人了。家里乱得跟猪窝一样,她脏得跟猪一样,结婚半年了我睡觉前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后来才发觉原来她每次睡觉前都不洗脚!这一发现促使我坚决跟她离婚,跟这样没教养的女人在一起生活真是我的一大耻辱!我下意识的去看他的脚,却看见了他满面灰尘的皮鞋里塞着一双满是污垢的脚脖子。这个可怜的男人还不自知,仍然滔滔不绝的数落那个让他蒙羞的前妻。说他的前妻在家干了半天家务活,衣服撕破了三个洞,穿了一天高跟鞋,鞋跟就掉了一个,在大马路上就会无缘无故的撞到电线杆子上,不到半年时间家门钥匙丢了三回,三个月花掉了三千块钱······我双手合十,真诚地说,阿弥佗佛,天可怜见你当时没有和我生活,你要是娶了我, 我一辈子也不干家务活,一天撕破一件衣服,一天穿掉一双鞋跟,一分钟就能把你撞倒一回,一个星期得配三把钥匙。一个月最少得花三千块钱。他张大嘴巴,不相信的看着我说,不会吧?这么夸张?我说一点也不夸张这是我真实生活的写照,他突然抓起我的手说,那个工人有什么好的,他能容忍你的地方我也能容忍你,我让你天天在家享清福,不让你上班。我忍不住一声轻笑,也许是我的笑有太多内容太露骨了,他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不自然地顾左右而言他。
我站起身来拍拍衣服,说,绅士,记住,永远不要在别人面前贬低一个曾跟你有亲密关系的人。这是最根本的为人之道!挥挥手说再见,其实是明白,永远不会有“再见”的时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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