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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狂心(二十七)吞吞

发表于-2005年07月05日 晚上8:21评论-3条

第三部——《风筝》

克莉斯塔利诺/文

(四)他就是“雷神”!

曲院花廊,风摇红翠。

春已迟暮,犹如半老的徐娘,虽然仍有动人之色,却已掩饰不住眼角眉梢悄然漫上的一抹疲倦。

府衙内宅。

薛丁一早就站在马正廉的书斋里等着向他汇报案情。

他已等了一个时辰。

就在他的耐心以近消磨殆尽之时,马正廉慢慢地走了进来:“薛捕头,这么早。”说着,他已经坐下并悠闲地举起茶杯,浅浅地啜了一口。

“乔三的案子有什么进展?”

薛丁:“回大人,死者全身只有一处细如发丝的伤痕,属下询问过乔家的家仆,没有什么可疑。”

马正廉:“那乔三的家人呢?”

薛丁苦笑:“乔二前日去了扬州,还不曾回来,至于乔三的女儿乔乔昨日一早带着丫头去灵隐寺进香还没有回来,下午的时候我曾过去了一趟,但管家乔贵说乔小姐伤心地病了要等乔二回来再说——据他所言,乔二明天就会从扬州回来……”

马正廉皱眉:“有人认为乔三是死于‘天诛’,你怎么看?”

“……”薛丁摇了摇头,“乔三虽然死得蹊跷,可是和以往发生的‘天诛’有一点并不相同。”

马正廉:“有什么不同?”

薛丁:“自我任上发生的‘天诛’共有七件,每一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尸身上没有一丝痕迹——也就是因为这样,这七个案子才被称为‘天诛’,但如今,乔三的尸身上却是有伤痕的。”

马正廉:“你也说了,那伤痕只有发丝一般,他若是死于非命,凶器难不成是根头发?!”

薛丁:“但至少可以认定这宗案子并非‘天诛’。”

马正廉摇头:“那你有什么线索?”

薛丁摇头:“没有,但我已经吩咐老宋详检乔三的尸身,如果能够发现其它的伤痕……”

马正廉:“老宋是衙门里资格最老的仵作,他不是什么都没有检验出来?”

薛丁:“那只是初检的结果——据老宋说,如果以茜草浸醋磨汁涂于伤损处,就可以使尸身上的痕迹消失,只有用甘草汁化解——我已经准备了甘草汁,如果在涂抹了甘草汁之后出现了伤痕,那么就可以立案调查了。”

马正廉:“如果没有痕迹呢?”

薛丁深呼了口气:“那就要检查骨头了。”

马正廉:“如果任何痕迹都没有呢?”

薛丁皱眉,看了马正廉半晌:“那就要从唯一的痕迹着手。”

马正廉:“唉……头发怎么能杀人呢?!”

薛丁:“大人,属下只是说痕迹细如发丝——真正的头发如何能在人身上留下那么明显的痕迹?这难道还不够可疑?”

马正廉把手中的茶放在红木雕花几上:“那你说,除了神魔,谁还有这么大的本事?”

薛丁:“江湖上奇人辈出,我想,这也许……”

马正廉挥了挥手:“那些只是那些说书人在胡诌!我从没听说过有什么人能用一根头发来杀人!”

薛丁咬紧了牙,然后又慢慢地松开:“大人,如果那只是一根细如发丝的钢丝呢?”

马正廉冷笑:“那么钢丝何在?”

薛丁:“很有可能是凶徒带走了。”

马正廉:“那么证据呢?”

薛丁:“等老宋全面复检之后,我才能下定论。”

马正廉笑了笑:“薛老弟,你多年来办案不懈,是不是神经太过于紧张了?怎么看谁都是死于非命?”

薛丁:“大人……”

“行了,”马正廉再次挥了挥手,“你今天回家去好好休息一下吧!去吧!”

“……”薛丁深吸一口气,缓缓呼出,“是,大人。”

马正廉点了点头,看着薛丁转身走出书房。

在薛丁把门轻轻地关上之后,马正廉又端起茶杯,浅浅地啜着:“你看这事儿……”他身后站着一个身材瘦小,面容干枯的中年人,马正廉在说话的时候,他却刚刚把一盘精致的小点心放在那张红木雕花几上。

“大人,学生认为薛丁不会放手。”

马正廉舒了一口气:“王师爷,我担心的不是这个。”

“那么大人是担心乔二从扬州回来把霍捕头的行踪告诉薛丁?”王师爷问。

王师爷名叫王仁义,是个多年的秀才,考过几年举人,都没有考中,于是便托关系进了衙门做幕僚,自马正廉上任便已跟随在旁。

“不错!”马正廉点头,“这霍捕头是钱大人南下的先行,如果这宗案子落在他的手里,那么钱大人难免会认为大人……”

王仁义:“钱大人此次南下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才是问题所在。这乔三是城内的首富,而大人任期将近,此事若处理不当,后果将不堪设想。”

马正廉:“我不管这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去把这事儿理干净,一定要在钱大人到杭州之前结束一切。”

王仁义点头:“学生明白。”

马正廉拈起一块点心放在嘴里:“味道不错,是哪个厨子做的?”

王仁义微笑:“府衙的厨子哪有这样的手艺?”

“哦?那是……”

“人只知月妩苑的美人娇,美酒醇,却不知那里的厨子的手艺也是一绝。”

马正廉微微宽颜:“你倒是个中行家。”

王仁义:“大人过誉,学生只不过是个饕餮之徒罢了。”

老宋皱着眉头从验尸房走出。

薛丁走上前:“怎么样?”

老宋摇头:“没有。除了那道勒痕之外什么都没有。”

薛丁叹气:“莫非……真是那个见了鬼的‘天诛’?!”

老宋:“你刚去见了大人?”

薛丁苦笑着点头:“唉……要是……”话没说完便又叹气。

老宋伸手拍了拍薛丁的肩:“走,去喝点酒,说不定还能想出什么头绪,你这样……哼哼,就算是霍大捕头也只有叹气的份儿!”

薛丁向验尸房望了一眼:“……怎么办?”

老宋:“我已经吩咐人把它送回停尸房,等填了尸格就把它送回家安葬。”

薛丁:“可是我觉得这里边还是有文章。”

老宋:“那你查呀!你现在不是也查不出什么不妥?而且,马大人刚已派人来要这尸格了,难不成你想这案子就这么拖着,等霍捕头来?这天儿是越来越热,说不定霍捕头来的时候人都烂了。”

薛丁低头沉吟片刻:“我……我明天去见乔二,看能不能问出点异象来,这尸格的事,你想办法先拖一天。”

老宋看了他两眼:“我……也不好办,马大人他……”

薛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放心,一切我顶着,就算查不出什么也不会怪在你头上。”

老宋苦笑:“认识你这号麻烦人,真不知道是我的福气,还是我的霉气。”

薛丁:“认识我,你老就认命吧!”

老宋只好又叹气又摇头:“你……你这个人真是……”

薛丁笑着:“晚上到我家喝酒,以表感激之情。”

老宋却只是摆了摆手,算做一个回应。

薛丁走出府衙的大门,慢慢地拐到衙门的后街。

他走进街上的第三条巷子左数第一个院子。

那里是他的家。

每个人都是有家的,所以每个人都有回家的一天。

可是薛丁却不同,他是今年年初才有的家。

在此之前,他只有屋子,没有家。

他从日落崖回来之后就一直住在这里,已住了八年。

可他却从来没有把它当过自己的家。

因为长久以来,这间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

对于他而言,在她的到来之前,这里只不过是他的住处。

住处只是一间屋子,而不是家。

他十六岁那年就进衙门当了捕快,如今已当了十八年。

他的胡子又粗又硬,他的肩膀宽厚而温暖,可是他却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常常感到一种令他心惊的疲惫。

他明明还很年轻,可是他却觉得自己似乎已经老了。

于是有人说,薛丁,你该成个家了。

他也的确是该成个家的,回家之后有个说话的人——这虽然没有抱月独酌来得潇洒,可却是世俗的味道。

他是个世俗之人。

他过不了故事里清得没有一丝烟火的生活。

所以他真的成亲了。

就在元宵节那天,他把她娶了回来。

他的妻子是典型的江南女子,相貌平平,却娇小温柔,正是一个像他这样年纪的男人最想要的那种妻子。

她比他小十八岁,他常常笑着说他当上捕快的时候,她还只是个会哭的娃娃;而她也只是微笑着说谁知道十几年之后却做了夫妻……

想起她,薛丁的心就被一种温暖充满了,他甚至没有忘记在门口为她买一串又香又白的槐树花。

她的名字叫做香儿,做的一手好菜。她喜欢听薛丁的高谈阔论,喜欢看他意气风发的样子,所以她从不反对薛丁带着他衙门的弟兄来家里喝酒,每一次都会做一桌让人垂涎的饭菜,不停地为他们烫着一壶壶的酒,在不需要她忙的时候她就偎着薛丁坐下,听他们唾沫横飞地说着案子,说着官场,说着江湖。

那是她从不知道的世界,所以她很好奇,常常地问薛丁,问他什么是赏金猎人,什么是九大门派,时间久了,她竟也对这些奇侠大盗熟悉起来,有的时候还会把这些故事讲给街坊的姑娘媳妇儿们听。

薛丁一直庆幸,自己竟然能够娶到这样称心的妻子,他觉得老天对他总算是不薄了。

推开院门,他绕过香儿晾在竹竿上的衣物,慢慢地走进屋去。

香儿是不知道他今天会回来得这么早的,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香儿。”

香儿听到他的声音,放下手中正在缝补的衣衫抬起头:“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

薛丁点点头:“是啊,出了这么大的案子,马大人非但不催着破案,反而还让我回来休息一下。”

香儿微微蹙起眉尖:“不好吗?你确实该休息一下的。”

薛丁笑着摇摇头:“乔三——就是乔大老爷前天夜里死了,昨天我和老宋过去看了看,但是没有什么结果。”

香儿一怔:“乔家真的出了事?”

薛丁点头:“你知道什么?”

香儿轻轻地说:“昨天下午,你在衙里忙,我去市场买菜的时候遇见了乔府的李婶,听她说她家老爷忽然死了,我还不信——我这人真是的……”

薛丁忙追问:“那个李婶还说过什么?”

香儿抿着嘴儿想了想:“她还笑话一个给他们送菜的阿伯没有胆子,一听说乔老爷死了就被吓破了胆子。”

“……那——李婶有没有说那个阿伯是什么人?比如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薛丁问,“她还有没有说别的?”

香儿低头:“我不信她的,所以就没再听下去……相公,我,我耽误你的事了是吗?”

“没有没有。”薛丁忽然拦腰把她抱起,在她柔嫩的脸上亲了一口,“娶到你真是我的福气。”

香儿红着脸推开他:“大白天的你就……”

薛丁大笑:“我要出去一趟——你在家给我好好地给我弄桌酒菜,晚上请老宋喝酒。”

“这回你们会说谁的故事?”香儿的眼睛一亮,“是第一猎人灾星,还是第一杀手乌鸦……还有,还有三大山庄?”

薛丁笑着逗她:“给你讲我和霍捕头在落日崖的故事。”

香儿:“才不,每次来了新的捕快,你都会重新讲一遍的——我这次要听没听过的。”

薛丁忽然叹了口气:“要是马大人也肯听完我说的那些江湖逸事就好了。”

香儿:“怎么了?”

“我刚才向马大人禀告了一下乔府的案情——我本来是怀疑有江湖中人参与了这个案子,谁知我还没说完,他就说我常年办案神经太过紧张,看谁都像是死于非命,还有意无意地暗示我,乔三是死于‘天诛’的——唉!我又不是没办过‘天诛’的案子,那些死者是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可是这个乔三他不一样!”

香儿:“他的尸身有痕迹?”

薛丁点头:“虽然那痕迹有些蹊跷,可我还是觉得这里面……”

香儿:“可是‘天诛’是天神的惩罚啊!你不怕……”

薛丁怜爱地抚摸着她柔嫩的脸颊:“若真是天神的惩罚,我自然没有办法,可是,如果这是人在搞鬼,我决不能放过他!”

香儿羞涩地低下头:“因为霍大捕头也不会放过他的,对吗?”

薛丁笑了笑:“你不是一直都很想见见这位教坊书肆里常常有人说起的霍大捕头吗?说不定,你马上就有机会见到他了。”

香儿一怔,然后问:“他……霍捕头长得是什么样子?是不是和你一样,又高大又威猛?还是……还是像书肆里人说的侠客那样样子很斯文却又厉害得不得了?”

薛丁笑着:“你见到他一定不会失望的,说不定还会喜欢得把我抛到脑后去。”

香儿的身子一震,嗫嚅道:“相公,我……我不是……我是……”说着眼泪便已盈满了眼眶。

薛丁见状自知是说错了话,忙为她拭去了跌落的泪珠:“我不是那个意思,等你见了他,你就明白了……”

香儿轻轻地点头,却不再说话。

门外,树影绰绰,阳光温暖。

而且,刺目。

阳光偷偷地爬上了窗棂,怯怯地探头,然后悄悄地在屋子里蔓延。

它充斥着茅屋的每个角落,甚至连最阴暗的墙角也隐约有它的踪迹。

在它掠过墙角的时候,有金属的光泽反射。

黯然,幽然。

那是一柄剑,黯然,幽然。

剑,悬在屋的墙角,剑鞘上已生出了锈迹。

它在这里已挂了许多年,在多年以前,它也许也曾饱饮仇人血,斩尽恶人头——可是那已经是过去了,现在的它,身缠老锈,柄残刃卷,就像老去的英雄般已无人再惧,甚至无人再识!

它的戾气已经消失,它的光华已经黯淡,它的主人呢?是不是已经埋在了黄土之下?!

屋子里有茶,有一壶热腾腾的清茶。

死人是不喝茶的,无论是凉茶还是热茶。

房门大开着,门外的阳光照了进来,正照在一只挂在床帐旁的大风筝上。

好大一只沙燕,好精致的一只沙燕!

死人当然也是不放风筝的,不论是大风筝还是小风筝。

屋子里还有许多没有扎好的风筝,还有许多风筝的骨架,在窗台上有十几碟各种各样的颜料,瓷碟沿上架着的笔还是湿润的。

院子里有一个慵懒的背影,他正为一只风筝系上麻线。

他做的风筝不仅漂亮,而且还结实,小孩子们都喜欢他做的风筝;如果有谁得到了一只他做的风筝,那将是一件值得他们高兴整整一个春天的事情。

他是外乡人,几年前忽然出现在这个小村子里,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来的,因为他的出现是那么地自然,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其实从不认识这个人的时候,他已经和这里的小孩子打成了一片,他做的风筝也已经飞了满满的一整个春天的天空。

没有人知道他之前是什么人,做什么工作,甚至他叫什么名字;不过人们并不在意,至少他还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乡里的事,他的风筝做的那么好,以前自然也只是个做风筝的人而已,至于他的名字——乡下孩子的名字无非就是阿猫阿狗的,没有名字的也大有人在。

小孩子们喜欢他是因为他做的风筝好玩又好看,而且他的脾气也好得出奇,随便谁跟他开玩笑他都不会计较;虽然他人看起来并不傻,可是人还是有点傻气的——所以小孩子们喜欢他——戏弄一个傻子是每个小孩子都不会拒绝的游戏。村子里的大人们也喜欢他,因为他总是露着雪白的牙齿,傻乎乎地笑着,在农闲的时候,替大人们看着那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

村子里的人都叫他“青子”,因为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青子现在的心情很好,因为昨天他刚刚卖给李大户的小儿子一只根本飞不上天的风筝,而且还收取了五两银子。

所以他今天进城买了酒,只买了一点点,因为他的酒量并不好;他还买了烧腊,也只买了一点点,因为他常年吃素,买肉只是为了应应景——有酒无肉,岂不煞足了风景?

调皮的孩子们已经吵吵嚷嚷地向他走来了——他们约好了,今天,一起去田边放风筝。

田边,其实就是李大户那块被巨石碾过的茶田旁的土垅,在那里可以清楚地看见那块从怒山上滚下来的,恶心了李大户整整八年的大石头稳稳地在田中间矗立着。

几年来青子一直都在这里放他的风筝,仿佛已没有别的事情值得他去做,从前跟在他身后和他一起放风筝的孩子有的已经成了家,有的甚至已经当了孩子他爹。多年来这里好像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变化,还是放着他的风筝,替人看着孩子,住四面透风的草屋,穿不能御寒的破衣裳,一年有十个月在吃别人接济他的糠皮菜根;其实他很年轻,长得也并不让人讨厌,可是他好像就是不愿意上进一点,比如说,把他做的风筝拿到城里去卖——以他的手艺来看,生意一定不会太差。

刚过清明不久,茶田里一片青碧,淡淡的木叶清香在空气里潜游着,时不时地钻进人的鼻子里,就像姑娘们的歌一样,总是让人心情愉快的。

风筝飞得很高很高,在蓝得逼眼的天空上几乎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形状,孩子们叫着笑着,他们手里的麻线遥遥指向天空,另一头牵引着希望和未来。青子跷着脚躺在树下,大脚趾上缠着一根麻线,线的另一头牵着一只风筝,他的风筝飞得最高,最远,可是他的心情却好像最坏。

这是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已经太大,已经再也不能像孩子那样大笑了?

茶田里有歌声,隐约听不清歌词,只是知道那旋律很美,美得让人的心都会变得温柔起来。

他听着孩子们的笑声,懒散地看着他们在茶田里快乐地奔跑,看着看着眉头却忽然一皱。

——少了一个孩子。

他闭上眼睛,仔细地想了想,却发现这个孩子今天一直都没有出现。

那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孩子,很内向,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和别的孩子一起玩,往常她总是坐在一边看着其他的孩子们——直到青子专门为她做了一只最漂亮的风筝之后,她才一个人站在远远的地方放风筝。

可是今天她却没有来。

青子不禁担心起来,于是他招呼了孩子们,带着他们浩浩荡荡地向村口走去。

这个孩子没有名字,她是七年前卖菜的蔡伯在杭州城里拣来的,蔡伯的名字叫做蔡多多,所以人们就叫她蔡小多。

青子远远地看见了蔡小多,她正在院子里熬药。

——她病了吗?还是蔡伯病了?

“小多,”他站在院门外,“谁生病了?”

“是爹。”蔡小多回答着,“他在屋里躺着呢。”

青子挥了挥手,让孩子们自己去玩,然后走了进来:“昨天早上还好好的,怎么……”

蔡小多:“就是在城里被吓着了,到现在还说胡话呢。”

青子:“那我去看看你爹。”说着,便推开门,“老多……”

蔡伯躺在床上,一见青子忙不迭地起身:“是老弟你啊……你来得正好……我我……我一个人有点慌。”

青子笑:“慌什么?你又不是小孩子了。”

蔡伯摇头:“……你不是村里人,你不知道——你看见李大户地里的那块大石头没有?你知道它是怎么来的?”

青子:“听说是雷神把怒山顶上的送子石劈断了滚下来的。”

蔡伯:“可是我那天看见了‘雷神’!”他喘息着,“昨天城里又发生了‘天诛’,然后……然后我就……就又看见了‘雷神化身’!”

青子怔了怔,微微皱起了眉:“什么是‘雷神化身’?”

蔡伯:“那是雷神下凡降祸!”

青子深呼了一口气:“城里又发生了‘天诛’?”

蔡伯点头:“就是我送菜的乔家,乔大老爷死了!”

青子沉默,半晌,他起身:“老多,你好好休息——这事邪门的很,还是快点忘记吧!”

“那可不行。”

青子回头,看见站在门口的薛丁。

“差爷,我们上个月才交过新茶税……”蔡小多低头嗫嚅着。

“什么‘新茶税’?”薛丁皱眉,心知是税官乱添名目,可是自己却又管不了,只得拿出自己的腰牌——这吃公门饭的,向来只管得着自己,至于别人的事,是没有权利过问的,所以他也只能作罢,“我是杭州府衙的总捕头,我叫薛丁——蔡伯,他住在这里?”

“蔡伯犯了什么事?”青子看蔡小多快哭了出来,所以应了声。

薛丁:“蔡伯没有犯事,我只是找他了解一点事情。”

蔡小多:“我爹他……病了,就是在城里吓的……”

薛丁暗自叹气:“有没有请郎中来看看?”

蔡小多摇头,薛丁还要再问,却听见青子冷冷地道:“钱都交了税,哪有郎中肯来?”

“……”薛丁沉默,许久,“让我跟他谈谈,也许……”

青子歪着头,露出一脸的邪意:“那我要收税。”

薛丁一怔:“收税?”

青子抱起双肘:“没错!不种茶的也要交‘新茶税’,我为什么不能收你的税?”

薛丁不怒反笑:“那你这是什么名目?”

青子笑道:“贪官污吏害民如此税。”

好一块大石!

在灾星面前的这一块大石,表面光滑如镜,高约四尺,他刚刚估量过它的大小,基本上和山下茶田里的大石头的截面相仿。

他俯下身,抚摸着石上的纹路——这一路上山,在山腰的小路两旁都是祭品,带路的村民曾告诉他这些都是人们向雷神祈祷时留下的。

——“八年前,七月十五子夜,正是鬼门关开门的日子,雷神怕恶鬼伤人,所以挥斧断石,以保人间太平,也趁机向人间召告:坏事不要做得太多,举头三尺还是有神明的。”

——可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明吗?

灾星一向不信鬼神之说,因为他从没有见过鬼。

更何况,他已经在大石的边缘上发现了一处痕迹。

这痕迹浅浅地凹进石中,表面也是很光滑的,但显然并不是完整的。

这是什么造成的呢?

灾星站起身,望着远而连绵的山,山风清冷,寒意渐重。

——这里就是“天诛”的来源,八年前这石头断裂之时,蔡伯曾在这附近见过一个人,他认为那人就是传说中的“雷神”,并在听过我的名字后误认我就是那个“雷神”……

这是不是因为蔡伯其实并没有看清楚那个人的容貌?

并且,那个人和他自己的身材很相像!

可是那个痕迹又是什么?

大石截面光滑,没有划痕——看来的确是非人力可为的,可是那个痕迹又算什么?

他闭上眼睛,翻身躺在大石上。

——这座山叫“怒山”,得名于“雷神之怒”,八年前,这里发生了“神迹”,这块“送子石”被劈断,那时蔡伯有可能目击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据茶水铺的伙计说,“天诛”是一种风俗,一种以“放风筝”为信号的杀人风俗!

许愿的人要付出代价,但是代价显然是不同的——通常来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报应”——可是,“报应”这种事是可以求的吗?如果是可以“求”的,那么这究竟是天杀人,还是人杀人?

江湖上每个人都知道白斩要找一个死人。

一个在八年前与穿云手韩谅同归于尽的人。

一个十字星的杀手。

一个在乌鸦之前的第一杀手。

他的代号就是“风筝”。

白斩昨日在府衙的停尸房外出现,他对可见“天诛”一事也有怀疑,并且也怀疑这与“风筝”有关,所以才会潜入停尸房查看——据江湖传闻,当年的“风筝”是个内外兼修的高手,不仅掌剑双绝,而且精通各家所长且内力深厚,所以至今仍有人认为他八年前的死是一个假象,而他还在某一个地方活着。

所以,白斩找他。

所以,灾星怀疑他。

——如果关于“风筝”的种种传闻属实的话,那么他要不留痕迹地杀一个人就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乔三的尸身上却有一道细如发丝的勒痕。

…………

灾星伸手摸向自己腰间的红漆小葫芦。

——不会吧?没有了?

他坐起身,郁闷地摇了摇那刻了九十九朵桃花的小葫芦,又拔下塞子,往嘴里倒了倒,在最后一滴酒落在舌间之后,颓然一叹又倒了下去,无聊地抚摸着那精致的酒葫芦。

这是一个教过他武功却又不是他师父的人送给他的,灾星并不知道他的名字,长久以来,一直称呼他为“先生”。

“天工巧手啊……”他喃喃地,这句话是第五拙手在看见这葫芦时说的——灾星微微蹙起了眉尖。

他仔细地凝视着这个伴他多年的小葫芦,忽然发现他的塞子上其实也是有花纹的。

那也是一朵花。

却不是桃花。

而是一朵六角形的雪花。

这雪花的六角沿着塞子的形状垂下,花瓣却各只有一半。

另一半的花瓣并不是没有,而是作为一圈花纹出现在葫芦嘴儿上。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那个塞子,这六片只有一半的雪花花瓣就只是普通的花纹。

——那痕迹……如果那痕迹只是全部痕迹的一半呢?

灾星一跃而起,提气疾行。

李大户田里的那块大石上或许……

——待续——

p·s:

吞吞的笔名正式更改为“克莉斯塔利诺”,本文十分原创,绝非盗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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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城市玩偶点评:

语言、情景,人物具佳!
只是晕!这么郑重声明是原创为什么不声明是首发?

文章评论共[3]个
醉舞狂歌-评论

文笔俱佳,有点大家风范了,虽没细看。at:2005年07月05日 晚上10:47

摇曳的青春舞步-评论

at:2005年07月06日 中午12:42

吞吞-评论

因为在别的地方首发了~~
at:2005年07月07日 下午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