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这样一个报道:“现任山东临沂市市委书记李群曾在美国纽海文市当市长助理,虽然时间不过半年,但受益匪浅。回国后他写了一本书《我在美国当市长助理》,有这么一段讲到,有一天他看新闻,得知美国副总统戈尔到了纽海文市。但市长却置若罔闻,只管做自己的事情。李群惊奇地问市长:‘戈尔来,你为什么不出面?’没有想到市长更为惊奇的问他:‘我为什么要出面?’后来当市长助理时间长了,他才知道,在美国,下级官员根本没有恭迎上级官员的到来、给上级官员安排食宿、陪同检查工作、一起参加娱乐活动一说。”
——而在我国,就大不一样了。下面就从封建体制和封建文化的背景、我国目前为官者形象的现状、民主和民主发展的历史过程,来阐述民主与从政者之间的关系问题。
从历史背景上看,在我国是没有人对官敢说“不”的。因为大官和小官之间的关系就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有个很典型的故事针砭的到位,在这里拿来以大喻小并一品其中真味。
一日,慈禧太后闲得无事,闷得慌,就有意识的和李莲英这位在清宫得宠52年的“极品”宦官展开了一场谈话:
“小李子,你说是天大呢,还是地大?”老佛爷若无其事地问到。
李莲英眼珠在瞬间转溜一下:“老佛爷呀,这还用问吗,肯定是天大喽!”
嘿嘿,这下坏菜了。因为老佛爷总是受汉文化的影响颇深,认为“男为天,女为地”的观点是金科玉律,无法改变的。当年进宫时,看到故宫台阶中间的“龙在上,凤在下”浮雕时发誓有朝一日要让这样的浮雕翻个身嘛,也就是来个“地包天”呢。
但李莲英这次想到偏岔子上去了:老佛爷现在执掌天国,威仪八方,九五之尊之人,自然是天之娇女,替天行事,毫无疑问是代表天的,那不就是天大嘛!
“老佛爷你想想,地再大,还不是被天给包着嘛,嘻嘻!”李莲英继续解释,颇为得意。
“嗯——”老佛爷不愿意了,来了个升调。同时,眼睛冰冷地扫了过来。
李莲英可是聪明绝顶的人物。马上来了个反向思维:错哪!看老人家的眼色不对啊,是不是应该说地大呢!
“哎哟哟——老佛爷,你看我笨的!刚才怎么就没有答对呢,是地大啊地大!”小李子见风使舵,恰似泥鳅般滑窜,一声柔柔的谄媚舒舒服服地送了过来。
又是一声“嗯——”不过紧接着又来了个“怎么说——”也许老佛爷看到手下的这个贴心奴才好玩,也不想刻意在大家面前让他太为难,就来了个平调的后缀“怎么说——”李莲英看到主子的脸色阴转晴,口气转和,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赶紧解释到:
“你看天再大,还不是被地给撑着,没有地,天不就塌下来了嘛!这不——还是地大地大呀!”嘿嘿,老佛爷爱怜的看了这位小李子,顿觉心满意足,机灵可爱。
——上述的这段故事,是含沙射影大官与小官的关系问题。至于老百姓见了官儿,也就不言而喻了。
从为官者目前塑造的形象看,大的不敢涉略,就小的范围反映出的现象,国内的许多地方在打造“官形象”时确实使一个民主的国家望尘莫及,很不全面的总结一下——
你小蜜携手,我金屋藏娇。
你住小洋楼,我建大别墅。
裙带之风盛行,谓举贤不避嫌。
狐朋狗党群居,言交友重义气。
年有百万入帐,岁有千万收笼。
迎时轰轰烈烈,送时热热闹闹。
台上凛凛君子,树清正廉洁彪炳。
台下累累龌龊,行苟且瀣沆能事。
行则奔驰奥迪,坐则宾利“雅致”。
上山恨无凤凰翅,下海喟叹少珍稀。
权利种在自留地,民主莠草任我锄。
骂明星无公众形象,谑款爷缺欠风骚;……
等等,极尽人间之能事。就个人来说,俨然乎为官不为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之态势;对下级官员和群众而言,就存在隆重的礼仪后面隐伏的人格的屈就,人性的变态,民主的摧残,权利和义务的混淆,最终导致民众被执政贪官昏官安于剥刮和敢怒不敢言现状的形成。
——以上自古以来这种现象的形成,究其原因就是封建社会理念的顽固,民主社会的空间太小。最终的结果,就是小官不敢抗御大官,百姓不敢斜视小官,官阶层只代表少数人利益而不是民众利益的现象处处萌生。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个发展的历史,这是不以人的意志未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肯定这样的前提下,就会存在一个从短期行为和长期行为辩证统一的观点。也就是说,顺其自然地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从专制向民主和自由的领域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合理形态。由于几千年封建观念的作祟,我国的绝大多数人淡化了对于民主的认识,或者说,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民主。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民主,因为这牵扯到权利和义务的人权问题,牵扯到社会走向更高级形态时怎样为官、怎样为民、如何执政和对执政群体政策的知情、监督与规范的问题。
“民主”这个概念是从西方传来的。纵观中国民主发展的历程,单从时间的角度出发也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据有关文献记载,早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觉醒的中国人就开始注意民主了。1848年出版的徐继畲著的《瀛环志略》一书中就分别介绍了美国的联邦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法国的共和制三种民主体制。这以后,最先觉醒的中国人不断著书立说,讴歌和推介民主。1919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更是响亮地提出要把“德先生(democracy)”即“民主”请到中国来。之后,民主就和我国半个多世纪的政治变迁结下了不结之缘。学校的师生们冲在前面,不断呼喊着要求在中国实行民主的口号;历次群众性政治运动大都以民主为旗帜;先后执掌政权的国民党和共[chan*]党也宣称自己要在中国实现民主;我国近现代出现的政党和政治性团体也很少不是把实行民主写在自己的党纲上,许多政党和团体干脆就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冠名。但是对民主究竟为何物?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由于民主是从西方演化过来的认识社会发展趋势的理论,而在一个受几千年封建国家体制及文化理念余毒的影响而使得对于民主认识程度的偏差,在这里有必要将民主的演化过程作一交代。按照西方政治理论的权威性研究,概括的讲,民主的演化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一般民主,也就是本义上的民主。一般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是经过人民选择的;(3)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4)少数服从多数,按多数人的意志作出决定;(5)公民都享有选举权;(6)各级政府主要官员须由选举产生。一般民主的缺陷是:如果将多数人的意志绝对化,如果没有相应的保护少数人的制度,则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甚至于导致扼杀人才、扼杀真理、迫害少数人。
二是法治民主,也可理解为限制性民主。其主要特点是:(1)否定人治,实行法治,强调依法办事;(2)奉行“少数服从多数,法律保护少数”的原则;(3)以法律来建立和维护民主社会的秩序;(4)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同时,实行程序法,坚持按法定规则和程序办事;(5)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民主在肯定民主原则的前提下,主张对民主要有所限制或节制,这就是一个很大的认识突破,因为他的要义是在无序民主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制约政治权力的课题。
三是宪政民主,也可理解为规范性民主。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宪政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2)实行分权制衡;(3)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4)建立宪法审查制度;(5)司法独立;(6)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宪政与民主、法治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乃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而宪政本身就包含着法治,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所以,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可以化约为宪政民主。
——从以上民主理论的发展过程和认识的不断提高上来看,宪政民主是现代民主的真正含义。也就是说,宪政民主是当代认识基础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回顾了民主的发展历史并通晓了民主的真正含义后,我们可以回到论点的话题上来。
一是民主要求为官者必须清楚自己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代表人民最广大利益的代言人和维护者。为官者在人格上是与人民平等的关系,只是人民的一个“公务员”,而不是贵族化了的、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不论是小官还是大官,其根本区别就是法律意义上执行的权利和义务的区别而已,在对一人一事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则是剔除“官本位”思想的规范性服务罢了,绝不是高人一等的“上流阶层”,而应该理解为“受尊重阶层”或者人群。
官与民的关系,古人阐述的很到位。《老子》三十九章有一句话:“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说明的就是官与民之间双方的依存关系。当然,这句话里面的“贵”与“贱”在现代社会应该理解为尊重程度和尊重着力点的一个词义,而不是一种等级方面的概念性范畴,毕竟古人的表述有着时代的烙印和时代的局限性。
二是民主要求为官者实施人民赋予其权利和义务的时候,要自觉的接受人民的监督。由为官者组织而成的人民政府,其每一次作为,人民是有知情权的,人民是施政政权的主体,也是施政政权的主人。当一个政权施政的利益方向脱离了人民群众,只代表少数掌握政权的群体时,这就失去了民主的范畴,走向了独裁的层面。而独裁的结果,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上演悲哀惨剧的开始。譬如二战期间出现的希特勒、斯大林,我国的贪官成克杰之流等都属于这种类型。人民信任他们,并把手中的权利交付他们,而他们却是将手中的权力无限扩大,最终成为背历史发展的罪人。所以说,一个失去监督的政府就是一个无序的政府,一个失去监督的个人就是一个强j*民意的个人。而监督监察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则是国家和企业规范团体、个人行为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民主发展的规律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尽快健全监督监察机制,是我国目前惩治腐败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当然,国家最近出台的《中国共[chan*]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chan*]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律意义上的举措,已经推动和正在努力完善这一宏观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非常可喜!
思想上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从政者从平民走向官界的最初始状态,是本真的回归,更是民众最初将他推上一个历史舞台的缘由。官和民之间的关系,永远是演员与导演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依存,永远没有可逆性。也许,这种关系的形成和长期维持,与文明发展的高度有很大的关系,但我相信最终还是会必然实现,因为这就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之一。
三是民主要求为官者必须遵循依法为官的基本要求,只要这样,才可以代表绝大多数民众的要求与根本利益,才能够体现民主发展的阶段性和前进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道德法庭已经不能完全代替制度法庭的作用;或者说,道德意义上占主体规范作用的潜意识已经无法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这是因为,我国已经处于从“农垦文明”正在转向“工业文明”的历史阶段。而社会的转型,就需要在行为的准则或人生的游戏规则里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文化体制和行为规则。
由于道德法庭首先是以人的道德水平为基础的,用白话说就是以良心为基础的行为准则,而从政者不可能没有一点感情的色彩糅合在自己的行为之中,这就要求用一种大家可以认可并接受的强制手段予以监督和规范,从而产生了法律的方向性界定。实际上,法律和制度管理取代人情管理,是国家和企业实现良性管理、消除人为情感管理引起偏差的必由之路。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更是管理者或管理部门不以人的喜好、憎恶、亲情等以人的意识形态干扰的铁的纪律约束体制,是大家共同遵循的、公示于大众的、平等意义上尊重人权的准则化与法制化管理。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时期,建立和完善这样的法律体系已经刻不容缓。这种体系的建立,包括中间环节的执行与落实过程,而中间环节的落实过程必须由人民来完成,必须由人民在明白或称之为知情于执政原则、执政目标的前提下进行。从我国翻水的贪官污吏事件背景看,我们在中间环节的执行上问题较大。这是因为,司法的独立性一旦形成失去民众监督的政府操作,就会失去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官大于法的时候,民众看到的就是一个“独裁体系链”盘根错节的形成,谁想动摇起来,必是自找苦头,无可奈何。
四是民主要求对于执政者不能被民主从尊重的层面走向娇惯的层面,娇惯的结果就会把执政群体或执政个体溺爱的失去明辨是非的能力,就会惯的成为傻起来的“聪明者”,就会不知道自己是个啥种了。执政的群体毕竟是少数人,是小智慧而不是大智慧。历史证明,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承载历史发展的“洛亚方舟”。任何一个政权的存在与发展,是人民改造历史的过程;任何一次社会文明的变革性前进,是人民的群体力量完成的,而不是一小部分执政群体的意志可以左右的。
基于以上前提,首先作为执政发生作用的最终实体人民而言,对于执政群体的决策在知情的前提下必须予以过程的指导和帮助作用。既不能导致民主泛滥成一盘散沙,更不能对于执政群体放任自由,随心所欲。这里指的不娇惯,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监督,而是分权制衡的力量型监督。从历史唯物观出发,集权的政体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发育不成熟的政体,这样的政体,不利于民主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规律。而一个没有民主的社会体系,则是对文明的遏制和人权独立的扼杀,至少可以肯定是对社会发展在前进时背上了沉重的拖累与枷锁。
总之,由为官现象引发的观点陈述,归根到底是在努力揭示这种现象和民主的共容性及其依存性,渴求的是民主发展的过程是不是能够缩短其发展的历程。对于我国而言,当民主的局面真正形成的时候,就是贪官污吏开始绝迹的时候,就是清廉政治春风拂面的时候。由此,我可以肯定的说,政令的畅通和社会的发展速度就会有一个惊人的提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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