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与伤悲不是与生俱来的。我们无法以自己的一厢情愿去增减、取舍本不属于俗世的东西。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我们刻意地以唯一归属自身的青春和生命力图换取和挽留住这些狭隘的、虚幻的所谓幸福。只是,失去的已永远失去,暂时得到的也在不断失去,更多的是以两手空空为最终结局,这便是伤悲。幸福与伤悲的交锋总是以泪流满面的方式谢幕。于是,我们便再也回不到固有的心理平衡。
幸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然而,作为我们极大逃避的伤悲似乎拥有更多的机会与我们相伴随。也就是说,我们所逃避的正是我们在追求的过程中必须时时面对的,我们追求的偏偏在我们与逃避对垒的间隙擦肩而过。如果说我们无法接受和超越伤悲,那么,这才是悲剧——作为伤悲量和质的总和及集中反映——的残酷和真实的内涵。最大的悲剧不在于悲剧的事实,而在于对悲剧本质的无知,甚至是知道了也不肯或不敢去点横撇捺地注释出悲剧的经历和体验。
幸福与伤悲总在群体中演绎,历史荒唐地重复着对幸福的掠夺和对伤悲的转嫁。人性中最卑微最丑陋的自私,在堂而皇之的“追求幸福”的外衣下掩盖自己不断累积的痛苦与伤悲,奢望着凌驾于良知天理之上的幸福。世间持之信念并终身实践的人虽不谓众,却也不算寡。付诸于行动的接过自然是彼此的伤害,性质也在不断地蜕化到以谋求最大伤悲、最大快意的双重悲剧上去。
凡此种种,仿佛幸福是万万不可触摸和期冀的。其实,以节制自私的良知和锲而不舍的进取主导的幸福在红尘中也是无处不在的。既然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血肉之躯,我们没有理由不在这塑造我们灵魂的时光和空间寻找我们自己的幸福与梦想。我们应当勇敢地解剖前人的幸福与伤悲,拔雾而行。因为,只有自己双足踩出的才是路,别人走过的充其量是帮助我们以照明的灯盏或繁星,寻找幸福的路也不可能是前者留给我们的。
寻找幸福,确切地讲,摒弃伤悲的路应该是自己无悔地以一生去换取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的身心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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