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部精彩的小说,都梁先生写的《血色浪漫》。
早就知道都梁先生,他写的《亮剑》可以和徐贵祥先生获奖的《历史的天空》一决高下。说实话,《亮剑》我个人认为,就文学形象来说有一定突破,但故事多与吴东峰先生的《东野名将》上的人物性格仿佛。
虽然说“读未见书如逢良友,读已见书如遇故人”,但是,因为我非常喜欢看军人传记,尤其喜欢那个被称为“中国巴顿”的钟伟将军。所以,《亮剑》看着没有阅读上的陌生感,似曾相识,兴致便减了不少。
曾与我同在一个文学网站共事的版主“北方的雪狼”,让我给他推荐书看,我把自己从网上下载的电子书向他传了一些。当传到《亮剑》时,他高兴地说,“曾是刀客”刚向他推荐了这书,我就给了电子版的。我呵呵一笑,暗自得意:这叫英雄所见略同。开始找都梁的其他作品,结果发现了《血色浪漫》。
据说都梁先生之所以创作小说是因为朋友的一句话:你丫总说这书不行,那书不行,有本事你弄个行的啊!一激之下,这哥们用了八个月的功夫就出了个《亮剑》。
胸中小不平,可以以酒消之;世上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
两部书都拍了同名电视剧:《亮剑》是李幼彬演的,打算拍成中国版的《兄弟连》;《血色浪漫》已播出,是刘烨和孙俪演的。
网上评论《血色浪漫》是“比《阳光灿烂的日子》更残酷的青春”,小说主人公钟跃民这样的“精神上的漂泊者”,我估计中国会有,但一定是凤毛麟角。毕竟“在路上”这种生活方式,要有经济基础,我的理解能力停留在“男人有钱就学坏”的层次上。
我感兴趣的是书中死掉的几个小人物。
第一个死掉的小人物连个名字都没有,只有一外号叫“小混蛋”。他死于(部队)大院子弟和(街道)市民子弟的群殴。从本质上讲,在那个特殊历史背景下,青春期的男孩子,无学可上(停课闹革命),都是小混混,不管是大院的孩子,还是市民家的孩子。
在中国这个以“单位”划分人群的国家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泾渭分明。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前的特殊年代,人们不知道“富”,但知道“贵”。说白了,大家都穷,可社会身份社会地位的区别是明显的。
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既唯成份论,又不唯成份论”。
各个城市都有过“抢军帽,背军挎(包)”的事儿,我小时候也觉得戴个军帽挺牛皮的,反正我戴过,应该不是抢的,借我个胆儿也不敢。
后来看到中国摇滚第一人崔健穿个旧军装横空出世的时候,知道世道变了,人们开始“怀旧”了。
书中“小混蛋”的死,是因为他逮谁都想灭,凡事都要“拔份”,用武侠的说法,就是为了在江湖上扬名立万。
他抢了大院子弟的将校呢大衣不说,还把人给捅了,所以大院子弟把他给“灭了”。
“小混蛋”的所作所为,从根本上讲,是源于心理自卑,穷横,现在的说法就是“仇富”心态。
他虽然可恨,但有值得同情的地方,“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老百姓的孩子咋啦,就该受穷?就该认命?就不能反抗一下?
第二个死掉的小人物是主人公钟跃民下乡插队地方的一小孩,有名儿,叫“憨娃”,和没名差不多。
因为当地属偏僻山区,远离县城不说,还不通车。“憨娃”得了急性阑尾炎,等送到医院时,活生生的孩子,就没气了。
在死前,“憨娃”把自己知道的“最大秘密”悄悄告诉了钟跃民:后山有窝田鼠,烧着好吃。只告诉他一个人,是要还曾经吃过他一个窝头的人情。
我本人是在医疗部门工作,每年都带队下乡义诊扶贫。说实话,就是现在,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农民,得了急病,仍然会误事。
一方面是城市卫生资源过剩,另方面是农村缺医少药。可要是自己的孩子医大毕业,谁会舍得让孩子到农村到山区工作呢?
消灭三大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与脑力的差别)喊了多少年了,进入“知本经济”时代,差别却越来越大。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濒临危险边缘。
只有缩小贫富差距,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第三个死掉的小人物,是钟跃民在部队的战友,农村兵吴满囤。在一次执行军事任务中,和另外一个工兵排雷时被炸死。
知道一点军人服役情况的人都清楚:战士退役叫“复员”,哪儿来的哪儿去(专用名词:社来社去);干部退役叫“转业”,国家是负责分配工作的。所以,农村出来的兵,只有提干,才能转业到城市。
想提干部,没门路没学历的话,只有好好干,给上级领导一个好印象。不过,现在没学历不是军校毕业的是根本不能提干了。
书中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为了让吴满囤当兵,他爹给大队干部扛了两年活儿。而吴满囤却说,到了部队顿顿能吃上饱饭,真像是在梦里。
生活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们,穿旧(老式,五五式)军装是一种时髦,穿新军装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家里太穷而有亲戚朋友在部队。
吴满囤的一家都穿着簇新的两个兜的士兵服,这个画面给人的感觉既搞笑,又辛酸。
第四个死掉的小人物,不能算小人物,因为他曾经是一名出色的侦察兵,一个“天生的杀手”。
他叫宁伟,他很适合在部队干一辈子,也想在部队干一辈子。造化弄人,他因为误伤一位打妻子的丈夫,被不依不饶地逼得复员了。
用小说中的语言来说,他“当兵当傻了”,因轻信朋友,他被骗50万,还连累钟跃民被拘。找到骗子时,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他一怒之下打残了骗子,自己也被拘了进去。
他一身本领,成功地越了狱,一名为害社会的“杀手”从此走上不归路。
法网恢恢,最后他放弃了抵抗,选择了死亡。小说中他手上有执法人员的命,电视剧改为没杀一个好人,反而削弱了警世的作用,让人觉得他不该死。
很多偶然因素,决定了人的一生,而偶然又隐含着必然。
陪伴他的,是一个他谈不上爱与不爱的风尘女子,在他死后,也开枪自杀。
合适的人在合适的位置上能成就一番事业,刀越锋利,伤人越深。
小说意味深长地提到了几位在英雄部队干了番事业的人,退役后的蜕变。
“当兵当傻了”,听着像“书越读越蠢”、“人生糊涂读书始”。
最后一个死掉的小人物,是主人公当年从顽主群殴中救出的那个不是部队大院的孩子李奎勇。
他没门路当兵,下乡返城后,工作一直不得意,日子过的很艰难,后来得了癌症。
他也有过爱,当他爱的人不得已离开他,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时,他说,在那种状况下,心里只有苦涩,俩人只是抱着哭了一夜。
返城后,他娶不来城市姑娘,找个脑子有病的乡下姑娘凑合过了。谁能想到年轻时,他也是威震一方的顽主。
当他得知自己患上不治之症后,他竟然很“高兴”,放弃了治疗,只等死!
终于解脱了!彻底解脱了!
小人物的视死如归。
之所以写这篇读后感不读后感,书评不书评的东西,是看到这儿的时候,泪不争气地涌出。想到自己不知不觉,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感慨无限!
借他人之杯葛,浇自己胸中块垒。
我们都是小人物。
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
同学朋友中有过的潇洒快活的,有奔波劳碌的,也有死于非命的。有时候真觉得生命无常。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年轻时,谁不曾有过一番宏愿?
年轻时,谁曾想到生命中会有些生不如死的日子。
叹年光易逝,功名未立,书生老去,机会方来。
机会来过吗?
读史早知今日事,读书久识人生苦。
一声叹息,明天还是要继续。
-全文完-
▷ 进入hugomyson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