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不符该条件者一律拒收(6月22日《燕赵都市报》)。
一个全县条件最好的公办实验小学,竟然将招生对象锁定在“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其他社会群体的子女一律无权就读。这真是一条令人叹为观止的奇闻!这种赤luo裸的教育歧视,代表着一种愚蠢而可怕的“等级教育”观的粉墨登场,是对教育公平的绝对挑战和莫大讽刺。
在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心中,人,是分成三六九等的。三六九等的人生出的孩子也应该接受相应的三六九等的教育。就东光县而言,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就是这里的第一等人,他们的孩子理所当然应该享受最好的教育资源。而实验小学条件最好,理所当然就是“权贵学校”,只应该让这部分人家“高贵”的孩子前来就读。至于工人、摊贩、蹬三轮车的等等“等级”较“低”的人们的孩子,是没有资格高攀这样的“名校”的,请另谋高就吧。
这就是“等级教育”的核心思想,是东光县实验小学这次惊天动地的招生“改革”的“理论指导”。虽然没有人明白地把这话说出来,但行动是最好的诠释,老百姓再笨,也读懂事实背后的潜台词。作为对这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负有不可推卸也推卸不了的领导责任的东光县文教局局长崔立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是为了响应上级严格控制班容量的要求。”这样的解释显得多么的苍白无力,也无意中泄露了局长同志心灵深处的“等级教育”天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生入学依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读。上级严格控制班容量,板子打的应该是施教区范围以外的择校学生,而不是天经地义就该在这里接受教育的施教区内的孩子。只要是属于东光实验小学施教范围内的孩子,不管他的父母从事什么职业,即便是杀人凶手,也毫不影响他的孩子接受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而东光县文教局却因为要“控制班容量”,就公然违反《义务教育法》,剥夺实验小学施教区内普通百姓家庭孩子的受教育权。在他们看来,要控制生数,就应该首先保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这些“等级”较高的群体的孩子到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读书。属于全民的公共教育资源,竟然成为他们手中送给“上等人群”的礼物。于是,打着“控制班容量”的幌子,不合情理又违法的“等级教育”粉墨登场。由这样的人主政一方教育,实在是个悲哀。它在“徒增笑尔”的同时,也带给我们一个沉重的思考:何以在文明、民主、法治的今天,还上演如此陈腐、荒唐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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