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妞要进城了。”全村的父老乡亲都在传着一个令人震奋的消息。
也许有人在想了:进城有啥希奇的呢?那你就错了。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在那个连十四英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机都还不曾光顾过的八十年代初,祖祖辈辈有多少人连县城是啥玩意儿都不知道,还别说有几个人能够走出那山沟沟。
傻妞是谁?呵呵,就是我。不傻吧?傻,实在是傻!
那年我小学毕业了,妈妈问我:“洪,你能够考上初中吗?”
“不能!”我很肯定的回答。
“那你干什么呢?这么小?”
“学裁缝,学绣花,做嫁妆,然后就嫁人。”
学裁缝是我那时候的最高理想,就因为隔壁老姐有一部缝纫机。那面子的光亮,是任何一张柏木桌子都无法媲美的。更何况那些柏木桌子要么黑得让人讨厌,要么被漆的大红大绿的俗气。绣花,我想女孩子都应该会的,一针一线,绣出的花活灵活现的,很好看。
你一定在想,就我这样的一个人,成绩一定对不起观众了。那你又错了,我可是当时全镇数一数二的人物呢。至于我说考不上初中,当然有我的理由了。你想啊,中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不知道有多少我这样大的孩子要上初中,而我们那初中就招两个班,有我的份嘛?再说了,我也不想上初中,你说从82级读到83级,再到84……一直到89级,要读多少年呀?哪一年我才能拥有一部缝纫机呀?傻了吧?还真傻了。
也许正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吧,傻人有傻福。我的成绩居然上了县城中学的预选线,通知我去复试。我是第一次知道了,除了我们镇,还有一个县城。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又一次明白,我的知识在增加,知道了中国有三个中学:镇中学,县城中学,还有一个嘛就是北京的中学罗——北京是首都嘛,当然一定有中学了。
傻妞我明天就要进城了,这可愁坏了二老——没钱呗!
妈对爸说:“要不就别去了吧?我们几十年都没有出去过,不照样过嘛。”
“那不行,一定要让她去看看,见识一下嘛,总不能让孩子也像我们一样活吧?”
乡亲们也很热情:“洪儿有出息,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她去,大家凑吧!”
嘿,还别说,去县城三天的费用——十二元,硬是让大伙儿给凑齐了。
不过,我倒也不怎么兴奋——我从来没有想过还会有哪个地方比我们那赶集还热闹,唯一让我高兴的是:听说去县城要坐大汽车。车对我来说,有着特殊的感情——两年来,我都是爬车上学的。当然不是爬大汽车了,那年代,农村最让人羡慕的就是有一辆手扶拖拉机。
那夜,我开始设想着坐上大汽车的幸福了。有车篷,不会晒太阳,也不会淋雨,最妙的是有座位,再也不必像在拖拉机车斗里那么颠簸了。还是我家舅舅有见识,他可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坐过大汽车的人。他提醒妈妈:“洪儿会不会晕车哟,得准备点糖果之类的。”晕车是什么东西?没听说过。
睁着眼,终于等到了天蒙蒙亮。由于我是初次进城,而且那时我仿佛是全村人的骄傲,所以我是在很多人的护送下,来到车站的。妈妈很是担心,满脸的放心不下,好象我马上就要去落难似的,我可是满怀喜悦的踏上汽车的。
汽车并不因为我喜欢它,而对我有点优惠。当我走进车里的那一瞬间,我就有点后悔了。满车浑浊的空气,令人头晕目眩,呼吸困难,胃里的鸡蛋汤也开始不安分了起来。玻璃窗也不知道怎么打开,我这又才知道了,大汽车原来还暗藏着那么多的机关。无奈,跨上汽车就没有回头的路了,车门一关,我就被迫离开妈妈。一路上,呕吐,昏睡,来不及欣赏路旁的风景,就进了城里,被老师背进了饭馆,这才又兴奋了起来。
饭可以不吃,但希奇不能不看。因为老师来的时候有交代:县城里,人是会走丢的。所以,我不敢出门,只能在门口观望。
县城就是不一样,街道比我们那里的宽多了,而且还有十字交叉的街道,黑漆漆的,很平坦——老师告诉我那是柏油路面。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车辆第一次教会了我什么叫做“川流不息”。我也很纳闷:街道上怎么就那么多的楼房,铺面?铺面里卖的东西怎么连我这个数一数二的人物都不知道?怪了,真怪了。
我们住的旅馆听说叫“招待所”,旅馆就旅馆嘛,叫什么“招待所”,麻烦!我只记得那楼房很高很高,有好多好多的房间,趴在窗台上,可以看到很远很远的街道,很多很多的人——县城真的好大。
县城的中学很漂亮,楼房,花园,看得我眼花缭乱,来不及把它们都装进我那小脑袋,就被赶进了教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监考老师很温和(当时我根本顾不上看他们),还是我本来就胆儿大,走进教室,我一点都不紧张。慢慢的找自己的位置,欣赏那宽敞的教室(据说是当时的实验室)。那桌子,那椅子,那叫光滑哟,我马上又联想到我那梦寐以求的缝纫机了,只有那可以与这些媲美。为了检验桌面的光滑程度,我一边哈气,一边用手指在上面画,还真是跟缝纫机面子一样呢。
“那同学,你在干什么?坐下,我们要发试卷了。”
“老师,这凳子是坏的。”等我反应过来,我就这样报告老师了。那椅子还真坏的,凳面跟靠背粘一起了,还可以翻转,我担心坐上面会出问题的。
老师过来一看,笑得前俯后仰,帮我坐下,说:“本来就是这样的。”哦,原来城里的凳子都是可以翻转的呢,真是见识了,我的伙伴们可没有见过,他们就只是骑在牛背上,看蓝天白云,这应该算我的一大骄傲吧?
两天来,跟在老师后面,倒也相安无事。
不料,在离开县城的前一个晚上,我们有了机会单独出去了,因为想要喝那红的,黄的,还在那玻璃罩里冒着气泡的凉水(后来知道是冰水),结果迷路了。等我们撞回旅馆的时候,老师才安心下来,还以为两天都没有事儿,临了临了,却把孩子给弄丢了,怎么回去跟人家交代呀?
县城再繁华,对于我们来说都只是看看,出门三天,特别想家,我们可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所以,回家的路,走起来也就快多了。
这次进城,成了我的骄傲,也成了全村人的骄傲。见人便讲,逢人就夸。直到后来,更多的人走进了县城,那事才渐渐淡去。
傻妞进过城了!
活脱脱一个新时代的刘姥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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