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风筝》
克莉斯塔利诺/文
(三)白斩
五月十八,傍晚,晴,有风,有霞,风是微风,霞是薄霞。
微风里还有风筝。
风筝也是从武穆祠里飞出来的。
但这回放风筝的人却已不是乔二老爷,而是吕书贤。
他和陆王在这里已经等了一整天,和他们俩一起在这里等的还有十坛上好的解剑阁的梨花春。
陆王的心情不太好,确切地说,应该是极其恶劣——他本来答应落凤山庄庄主孟大侠在端午节那天一定带灾星回来,结果中途冒出了个吕书贤,一路上东瞧瞧西看看的耽误了行程,迟到了——这还不打紧,今天早上灾星这混蛋居然被一个武功了得的人给掳去了!
那人还说,若想要回灾星就必须带着十坛梨花春到这里等他。
但是现在,他和吕书贤在这里已经等了一天,却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
那人究竟是什么人,究竟为什么要带走灾星?!
灾星在江湖上行走多年,有个把仇家并不值得奇怪,可是这个人却又并不像要找他麻烦的人。
吕书贤坐在不远的地方,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扯着麻线,天上的破风筝也就跟着他的动作一下一下有气无力地在漫天的霞光里摇晃着。
——他很少这么安静的。
陆王遥遥望了吕书贤一眼,夕照的余晖正落在他的脸上,而他也正眯着原本灵活的大眼睛注视着天空。
——他又在想什么……是不是也是一个他不该忘记的人……
陆王一笑,笑的时候便想起了一个人。
他其实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忽然想到她,而且是因为吕书贤想到的,但他却不得不承认,他在想到她的时候心忽然抽痛了一下。
那是多年以前的一场相识,他们只见过两次面,他们只说过几句话。
可是他却忘不了她,每逢寂寞的夜晚,他总是会想起她,想起她裙裾上落满的梅花,想起她离开时留下的一丝暗香。他在想她时,心就会痛,是那种几乎要流出眼泪的痛,这痛从它出现的第一天到现在,一直不曾减弱过;而他又不能不想她,因为那实在是一件最痛苦不过的事情。
他找过她,而且一直也不曾停止过,可是他每一次都与她差了一点缘分,每一次都是她刚刚离开,而他到了。
她究竟知不知道他在找她?
她究竟还记不记得他?
陆王无力去想,他也不能想,因为越想心就越痛,越想心就越不能想。
“我看再等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了……”吕书贤用眼角瞟着陆王。
陆王淡淡地应着:“确实不像还有结果的样子。”
吕书贤:“我想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然后再舒舒服服地睡一觉。”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站起身:“走吧!”
吕书贤一怔:“你说什么?”
陆王笑道:“我说‘走吧’。”
吕书贤眨了眨眼睛:“去哪儿?”
陆王:“去你想去的地方。”
“……”吕书贤瞪着陆王,眼神带着一种戒备:“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不干嘛——就是——以你的个性,如果不依着你,你肯定不会让我好过。”陆王淡淡地,同时也是慢慢地道。
吕书贤“哼”了一声,心知他并没有说他真正想说的话,但是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总是一件好事,于是他站起来:“我知道城里有个好地方,叫月妩苑——那里有城里最好的酒菜和最美的姑娘——你可以找个喜欢的。”
陆王笑,苦笑。
最美的姑娘——他的确是需要一个姑娘的,任何一个像他这样在江湖上流浪了多年的人都会有一个或几个知己的——红粉知己——而他却还没有,所以他应该有一个。
于是,便又想起了她,想起了她的容颜,想起了她的剑。
弯弯的剑。
如月,如钩,如刀。
却不是月,不是钩,也不是刀。
陆王想不出,这个世界上除了她这般的女子还有谁配得上那剑,除了那般诡丽的剑,还有什么配被她拿在手里。
在她之前,他从没见过一个像她那样美丽得不沾一丝尘烟的女子;在她之后,他也再没有见过一个能及其项背的女子。
他当然知道她绝不会是最美丽的女人,可他也知道他再不会遇到一个像她那样令他不能忘怀的人了。
杨柳岸旁,烟花深处,本就是天涯浪子羁旅漂泊的归处,虽然没有人会真正地停留在那里,但在那里却总是可以追寻到一些久违的温柔。
灾星必是清风明月中的常客,身上带着的也是浓得挥不散的慵懒与闲散;如今看来这吕书贤也是惯于花中信步的人,虽不如灾星倜傥,但却多了几分清爽秀气,为人虽然无赖,可又不失可爱,真是搞不懂他。
陆王暗自一笑,却猛然听见吕书贤一脸臭臭地问:“你为什么笑得那么淫荡?!”
——“淫荡”……陆王不禁哑然,从来没有人这么诬赖过他,纵然是渔者好色,可是他却好像和这个还沾不上边。
不像再和他吵下去,所以陆王选择沉默,抬脚迈出了武穆祠的大门。
月妩苑,男人的天堂。
在这里,只要你付得起价钱,你就可以得到一切你想要的——最美的女人,最醇的酒,最公正的庄家。
吕书贤走进来的时候,正是这里最喧哗热闹的时候。
只有他一个人走了进来,陆王却在门外。
他一向不习惯嘈杂的环境,一向不喜欢繁华。
所以,吕书贤走进月妩苑的时候,陆王已坐在街边的一间昏暗的小酒铺里。
这个时候,小酒铺里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
几乎,连酒也没有了。
但是月妩苑里有,有的是人,有的是酒。
人是佳人,酒是美酒。
人和酒都是极品,都需要银子。
而且是大数目。
吕书贤没有钱。
他走进来的时候身上连一文钱都没有。
可是他却好像一点都不担心钱的问题。
因为他虽然没钱,却有手。
他有一双妙绝天下的空空手。
所以,他不仅要了最好的女儿红,而且还要了最漂亮的姑娘。
女儿红在金樽,美人在怀。
就在他酒过三巡,将醉未醉的时候,他忽然看到了一个人。
确切地说,是看到了这个人身上一柄剑。
一柄看起来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剑。
吕书贤并不是一个好的兵器鉴赏家,但他却是一个好的估价者——能进他眼的东西无一不是精品,无一不是罕世奇珍——可这柄剑却显然不属于以上的任何一类。
“站住!”吕书贤推开姑娘夹到他嘴边的菜,慢慢站起身,目光直直地射向那人。
那人慢慢地回过身:“尊驾是跟在下说话吗?”
“当然。”吕书贤跨过桌椅,走到他的面前,“这剑是你的?”
“是我的。”
“你卖不卖?”吕书贤道,眼里连一丝醉意都没有。
“……不卖。”
吕书贤叹了口气,撇着嘴道:“你不要拒绝的太快——通常拒绝别人太快的人后悔的也很快。”
“哦?愿闻其详。”
“我的代价是一个人。”吕书贤缓缓地说,“一个有用的人。”
“有用的人很多,但不是每个有用的人都有价值。”
“但是这个人却非常有价值。”吕书贤道。
“他是谁?”
吕书贤眯着眼:“陆王——陆地的陆,王者的王。”
“陆王——的确是个既有用,又有价值的人——你用他来买我这柄剑?”
吕书贤:“有何不可?”
那人冷笑:“当然不可——他还不够。”
吕书贤皱着眉头:“那你还要什么?”
“我还要一个人。”
吕书贤:“谁?”
“你。”
吕书贤冷笑:“我?我对你有什么用?”
“哈哈……没有什么用。”
“那你……”
“没有你这个无用之人,我凭什么驱遣有用的人?”
“……”吕书贤居然点了点头,“有点道理哦!”
“那你还买不买这剑?”
“买!当然买——”吕书贤话音未落,那人已出手!
他的手鹰爪般曲起,扣向吕书贤的咽喉。
吕书贤眼中精光一敛,身体倏然向后一折,整个人仿佛被折成两半般躲过那人致命的一击;那人一击不中,忽然抖手,剑便出鞘。
剑还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剑,但剑式却精妙。
妙绝。
吕书贤的脸上有寒光一闪,然后,他就感到了一阵冰冷。
他不禁打了一个寒战,寒毛在皮肤上一颗颗战栗起来。
他后悔。
如果灾星没有像他猜想的那样在暗中匿伏,那么他就不会来救他了。
那么他就会死。
他不想死,但他已经躲不开了。
他现在只求陆王可以进来瞧瞧,顺便救他,而不是一个人傻乎乎地坐在外面等。
躲不开的就不要躲。
吕书贤在很小的时候就懂这道理。
所以,他忽然直直地站在原地,看着那人的剑。
剑锋。
剑锋如毒蛇一般,闪着诡异的光芒向吕书贤的咽喉刺去。
他没有躲——但他若是躲,究竟能不能躲开?
就在吕书贤已感到了剑的锋芒所散发出的寒意的刺痛的时候,一条黑影掠过众人眼前。
“嗡”地一声。
寒光黯然。
仅是这一刹,剑已断。
大厅里早乱成了一锅糨糊,每一个欢客都想早一步冲出月妩苑的大门,避开这场诡异的厮杀,根本没有人注意到那个黑影——但吕书贤却注意到了,而且还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这里虽然乱,虽然声音嘈杂,但是却只有男人的哀号声,而没有女人的尖叫声。
每一个女人都站在她们原来站的地方,每一个女人都在微笑着,仿佛刚才发生的不过是一场歌舞。
——月妩苑,究竟是什么地方?
他想不出,所以他不想。
弯腰扶起一把椅子,舒舒服服地躺下去的吕书贤微微闭上双眼,像大爷一样翘起脚丫子,嘴里还嚼着一位姑娘刚刚喂给他的一口凉菜。
他好像一点都不担心,看起来根本不是一个被人突施杀手的人,反而更像一个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花花大少。
因为那个人已经去追那条黑影了,而他确信那条黑影绝对可以全身而退。
就算不能全身而退又有什么关系?
这件事横竖已经与他无关了。
尽管,他并不知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可是别人的事,为什么要担心呢?
——“有一个地方是你不管花了多少钱都决不会后悔的地方。”
——“世界上不会有这种地方的,一个需要你付大价钱的地方,通常就是会让你在清醒后后悔得要死的地方。”
——“你不相信是因为你还没有尝试过。”
——“这么说,你尝试过?”
——“我一向是个穷鬼,没有什么钱,可是我却真的尝试过。”
——“你怎么尝试的?”
——“在我十四岁的时候,曾在那里住过。”
——“哦?那是什么地方?”
——“杭州,月妩苑。”
——“倒是个销金窟的名字——你去那里做什么?”
——“一个男人到销金窟里去,当然是非嫖即赌,总不会是去打下手吧?”
——“你?嫖?!一个十四岁的小毛孩儿,也得有人肯让你嫖啊!”
——“我不仅嫖了,而且还嫖到了一个一般人做梦都不敢嫖的女人。”
——“谁?”
——“掷杯不是我轻狂,且吟明月照飞霜。”
——“六十年前是人们做梦都不敢嫖没错,可是,六十年后的今天,是人们烂醉都不想嫖的——不过,以她的身份地位,她也不用靠着个活着——你确定你不是在做梦?”
——“你当然可以不相信我说的,不过,有机会,你一定要去看看。”
销金窟和避世的前辈高人究竟有什么关系?!
吕书贤微微皱起了眉——几天前,灾星曾偷偷地跟他谈过关于月妩苑的话题,他还极力地推荐他来看看——这里的确是不同凡响,可也绝对不像灾星说的那么好。
这里最多就只是一个销金窟——一个有点品位,有点个性的销金窟——仅此而已。
吕书贤一向不是个小看女人的人。
但他也一向不认为欢场绿腰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过是芙蓉面,秋波眼,再不就是歌唱得比常人好听些,舞跳得比常人好看些——还有什么呢?
也实在没有什么了。
可是他看着她们一边巧笑生风,一边收拾大厅,越看心就越慌。
她们干活的姿势并不比跳舞时逊色多少,反而是那时隐时露的羊脂小蛮腰,举手投足间的媚意更让人心动神摇。
吕书贤的心没动。
可是神已经开始摇晃了。
他看得出她们并不简单,他甚至猜测她们说不定还会点武功。
而她们会的那一点武功说不定比他吕大少爷会的所有武功加在一起都来得高明一些。
——因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武功实在是不怎么样。
吕书贤已经开始后悔在这里闹事了,他的鬓角已开始流下第一滴汗水。
——他甚至有点不自觉地开始相信灾星说的话了。
只不过,“花了大价钱却绝对不会后悔”的说法已经变成“不花钱还敢闹事的人绝对会后悔,而且连肠子都要悔绿了”。
“嘿……嘿嘿……”他忽然开始傻笑。
有人说,人在极度恐惧或恐慌的时候往往会出现暂时的自我休眠或精神错乱,其表征就是昏厥和傻笑等。
但吕书贤却不同。
尽管他在傻笑,可是他的意识却清醒。
他这副不知所谓的样子曾让他多次被认为是一个傻瓜而死里逃生。
这个人的缺点虽然数不胜数,但有一个最大的好处。
那就是他非常地识时务,虽然算不上什么“俊杰”,至少也是个聪明人,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并加以利用。
他最常做的的一件事就是利用自己那张长得很可爱,笑起来很甜,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的脸来博取对方——尤其是女人的好感与怜爱。
虽然这样做多少是有点无耻的,不过好在他吕大少爷天生就不知“廉耻”为何物。
他坐着,并尽量使自己坐得舒服。
他的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
他不是不想走。
他只是不想这样灰头土脸地走。
这样很没有面子。
更何况,他还不知道灾星究竟为什么无缘无故地跟他说起这个要命的地方,他也不知道自己在一个时辰前为什么那么笃定地认为他会在这样的地方。
他现在想走。
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走。
如果是像进来那样走出,她们会不会动手拦他?
——他等于是砸了她们的场子啊……
陆王坐在小酒铺里,他在等吕书贤。
他已等了很久。
在一炷香以前,他看到在一阵骚动之后有两个人冲出月妩苑的大门,前面的那个人身法迅疾,隐然有些眼熟,却记不得了,而后面的人却显然是轻功不济。
陆王冷笑,却不动身。
两个男人在销金窟为了一个女人而大打出手并不是件奇怪的事情,陆王一向不愿乱管这种事——更何况,追出来的那人轻功看起来不怎么样,追不到前面的人便也没事了。
吕书贤已经进去两个时辰了。
陆王不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还要再等多久。
可是他却依旧坐在这里,既没有进去的意思,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他只是等。
安安静静地等。
耐心,是陆王最大的优点,但是今天,这优点却几乎要了吕书贤的命。
——待续——
p·s:
吞吞的笔名正式更改为“克莉斯塔利诺”,本文十分原创,绝非盗版。
本文已被编辑[千山我独行]于2005-6-22 9:23:39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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