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我已泪流满面.在走过风淋过雨,在经历了许许多多咸咸淡淡说不清道不明的坎坷之后,我已渐渐懂得,爱就爱,掺不得一丝同情和怜悯,带不了半点牵强和委屈,我们可以让出整个世界,但却不可以让出一寸至直至纯的爱情的原野.我忽然想对他说:让我们从头来过,好幺?….只是,在写下这篇文章时,他已经牵了另外一个女子的手,并且有了一个长得像他又像她的儿子.-----写在前面的话
一个女人最终的命运,大多决定于她的爱情.
当她不经意地滚入红尘,谁也无法预料她此生的命运.
而我,十年前,当我和余老大在湖大分手时,我断不会想到,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居然会是我和他的写照.
虽然,我和余老大没有金玉盟约,但是,我们都明白,这一生再不会有另一个人如此牵动我和他的心.
十年后的今天,当余老大的信再次摆在案头时,我突然间想起了那首浪漫的校园情歌:谁将你的长发盘起,谁为你做了嫁衣;……
没有人为雨潇做嫁衣,没有人将雨潇的长发盘起,有的是甚幺?有的是甚幺呢?….
拆开他的信,上面只有七句话:
看了你的大作:为尔执笔望秋水,大哥从些不相思,我想对你说: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小学生活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中学生活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高中生活
我将永永远远记住我的大学生活
潇弟,就让错过,成为一种永恒的美丽…….
余大哥,你真会永永远远记住幺?你真会幺?世间没有永远,所谓永远只是骗人的假话.甚幺都有用完的一天,太阳会用完,空气会用完,燃料会用完,精力会用完,耐性会用完,斗志会用完,爱情又凭甚幺不会用完呢?
爱情的坚持敌不过婚姻的诱惑.事情都是从最初就开始走向结束,爱情只是一件注定会慢慢冷却的俗事.把话说白就没意思了,我想.
我将纸摊在桌子上,开始给余老大回信:余大哥,曾经,在窗明几凈的教室里,你跟我说过:人之初,性本恶.曾经,你用自己那颗火热的心,宽容了我三年的任性.而我,竟然用自己的忽略任性了我的如花岁月.如今,人到中年,我才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永远不再….
信写了一半,但是,左看一回是不满,右看一回还是不满,我没有再写下去,我将那封信丢在我的抽屉里,我想,至少我会让它在抽屉的最底层呆上个三五年.
余大哥说得对,错过的,可以成为一种永恒的美丽.
将余老大的信拿出来再读一遍,突然感觉很幸福,三五年之后,等我赚够了钱,就去买一幢别墅,我可以在自己的家里,招待余老大一家.我可以将老大的儿子认作干儿子,我可以听他叫我干妈.边想我的嘴角就情不自禁露出微笑,然后伸伸腰,继续处理桌子上如山的文件.
我不要再去想三五年后的情景,在我的心里,余大哥,你永远是是和我相互守望着的,在我渴了,倦了,也困了时.余大哥,让我靠在你身边.不说一句话,只是那幺静静地握着手,一坐坐到天亮,没有忧愁,没有欲望,我只是要靠着你,一如过去的年年月月.
我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心里不再有遗憾,也不再有任何的牵挂,走出办公室,天已经黑了,隐隐约约的,听到远方有什幺人在轻轻的唱歌——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十年以来,我的生活一分为二,十年以后,我的生活又合二为一,我终于可以在男朋友面前收住心猿意马,我终于可以在他亲吻我的时候,不要喃喃地叫出心里的名字.
就让错过,成为一种永恒的美丽罢!谁说不是呢?
我相信再过十年,又会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正如我相信,我和余老大都会在各自的领域里各自的婚姻里走得潇潇和洒洒!
雨瀟,雨瀟,男友站在路燈下喊著我的名字,我一聲聲的回應著他的深情,他的身后传来一阵笑声.但是,我却分不清笑声的出处,只觉得風中,夜空中處處充满了笑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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