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我有两大业余爱好,一是写文章,还有就是足球。它们,都是可以被我称为酷爱的东西。
我从小黄皮寡瘦。上学后,开始与体育沾边,练体操,学武术,游泳、乒乓……渐渐地就多吃二碗饭了,尝到体育锻炼的甜头。
跨进高中,看见高年级的哥哥们在绿茵场上抢球,试着上去操练了几脚,立马找到了感觉。凭借天生的聪颖,很快就出类拔粹,从此与那黑白相间的球儿结下不解之缘。我的爆发力好,百米速度全校前三,在足球场上冲起来,没有几个人能够追上。我的性格勇猛顽强,正适合从事这“男人的运动”。我的大局观出众,也符合足球本身的特点。在所有的体育运动项目中,我最不喜欢打篮球,为什么呢?我嫌篮球场地太小,不象足球场那么宽广,可以容我纵横驰骋,左冲右突,好不惬意。这还是与我的个性有关联。
我这人做事情死心。喜欢上足球以后,很快就到了痴迷的地步。上体育课和放学后和星期天是我的最快乐,站在尽管坑坑洼洼,有些地方没草,有些地方又长着一大窝草,活象癞子头的足球场上,仿佛一切都消失了,包括学习。在高中我是班长,有一天上完体育课后上数学课,上课铃响过后,还有几个男同学的座位是空的。数学老师罗诗全大为光火,叫我去足球场把他们押回来上课。我高兴地去了,可是好久没有回来。罗老师又叫副班长去。副班长是个女的,回来半天吭吭哧哧说不出话来。罗老师问:
“他们呢?”
“他们还在球场上。”
“那梁明春呢?”
“班长——班长也在。”
“在做什么?”
“在……班长说,他过几脚瘾,就回来上课!”
数学老师差点儿气背过去。
我踢球最大的特点是勇猛异常。踢前锋时,能够突破万难,让对方的后卫头痛;踢后卫时,是有名的“屠夫”,让对方的前锋胆寒。只是,经常受伤,提着球鞋从球场上一拐一拐下来,回家让老爸呲牙呲嘴地擦药酒。
中学时代,正是最近几十年来中国足球最辉煌的时期,苏永舜教练带领国家队在亚洲所向披靡。足球使刚刚步入青春期的我们发疯,容志行、沈祥福、古广明这些名字经常让我们热血沸腾。那时电视尚未普及,看球要去茶馆,而且得付费,第12届世界杯恰逢高考,考试前一天,我还和同学约起去茶馆看球。使劲吼了一晚上,满头大汗回家背书。
参加工作后,我和当年的球友们不甘寂寞,组织了一支青年联合队,打遍合江无敌手。记得首届“足协杯”赛,一共有16支队参加,包括那些由企业赞助的烂队。正值雨季,比赛打得非常艰苦。打到半决赛,我的腿上到处是伤,两支脚上缠起绷带。教练征求我的意见,我咬咬牙,带伤上阵。决赛时,对手是由回乡大学生组成的“钟声队”,是我们最强劲的对手。上半场,0:0。下半场,比赛呈白热化。在扑救一个险球时,我们的守门员一头撞到立柱上,眉骨处裂开一条口子。他问伤得重不重,我们担心他害怕,哄他说不凶,就是破了点皮。他又裂着“第三只眼睛”奋勇投入比赛。最后,我们艰难地以1:0取胜,捧走“足协杯”。
结束哨音刚一吹响,我们告诉守门员:“快上医院,好大一条口子呢!”他刚才的勇敢劲一下子泄了气,几乎晕过去。我们顾不得浑身泥水,七手八脚把他抬到医院,缝了七八针。
尽管冠军的奖品只是那个已经踢破的足球,那天晚上,我们全队狂欢了整整一个通宵。
后来又踢了好几年,随着年龄的增大,娶妻生子,还有无休止的应酬,我们的体力一年不如一年。到接近30岁时,大家已经几乎跑不动了。于是,名嘈一时的青联队宣告瓦解,我们光荣挂靴。
“就是国家队的球员,这个年龄也要退役啦呢。”我们这样互相自我安慰,从此把踢足球的历史埋入记忆深处。
离开那让我魂牵梦萦的绿茵场,这些年来,我彻底成为一个铁杆球迷。我是搞电视的,但是最喜欢看的不是新闻,不是栏目,而是足球比赛转播。每届世界杯、欧洲杯、亚洲杯,我是一场不拉地看。哪怕是那些深夜的、凌晨的比赛,闹钟上起也要看,宁可看得两眼圈发黑,看成“大熊猫”也心甘情愿。在写散文、小说之余,足球评论文章也不时见诸报刊。多年来,我的心始终追随着多灾多难的中国足球,痴心不改。尽管,国内联赛的水平与欧美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国家队常常也是任人宰割的鱼肉。但是,我一直没有放弃。有人说,现在还看中国足球的人,不是疯子,就是真正的球迷。我想,我是后者吧。
足球为何成为世界“第一运动”,足球为何成为我的至爱?很多人并不了解,足球是速度、技巧、体力、意志、毅力、胆识、智慧的综合体,是个人能力与集体才智的结合。在足球场上,我体会到了太多的人生真谛,获得了太多的人生感悟!我把喜欢足球得到的许多东西,运用于我的生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2005·6·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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