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我离婚了,离婚的表面原因是夫妻两地分居,深层原因是我们性格上的差异,我那个前妻只喜欢金钱,而漠不关心我的死活。
离婚时遗下一小女,交由她抚养,我每月支付抚养费。光阴荏苒,转眼间女儿就初中毕业了,要上高中了。女儿想去读泸州最好的私立中学,最好的中学也是收费最贵的中学,光入学费就要几万元。这时,前妻以她经济困难为理由,要求由我全部承当女儿的学习费用。
我也是工薪一族,这个条件当然不能答应。我们在电话上商谈了几次,未果。于是,她找了她单位上的工会主[xi],也是我的家乡人贾三哥,来给我做工作,做我们谈判的中间人。
昨天,我和老婆专程坐车去泸州,和她谈判女儿的学习费用问题。
到了泸州,我和三哥约定在沿江路的茶座举行谈判。
梅雨季节难得的晴天,阳光洒满翠柳依依的沿江路。我和老婆找了个座位,象特务接头一样地四处张望,等待他们的到来。
他们来了。坐定。她首先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所有资料,证明那笔高昂的入学费用不假。然后,在三哥的主持下,我们开始谈判费用。经过拉锯式的艰苦谈判,最终达成协议:女儿的入学费用,我们分摊,各出一半。这时,她提出既然我已经来了,就马上付孩子这两个月的抚养费,过去我都是给女儿打到卡上。还有,她说马上就是女儿的生日了,要马上给她贺礼钱。离婚以后,前妻只要一给我打电话,多半就是要钱。今天,她十分爱钱的本性显露无遗。
我给了钱以后,逃跑似地离开了那个地方。
在生活中,我经历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谈判,每次我都是信心百倍胸有成竹稳操胜券地去面对谈判对手,而且一旦谈判成功,我是何等的春风得意。可是今天这样的谈判,我是最不情愿的,也无论如何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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