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6月7日表示“中国的各个城市水价普遍偏低,中国的水价还有上升的空间”之后仅仅3天,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焦志忠就对媒体说,该市将在最近一个阶段对水价进行上调(6月11日《新京报》)。
以传统的经验来看,凡是政府官员出面吹风说什么什么有涨价空间或需要的,那东西很快就会成就涨价的事实。尽管在涨价前也会安排什么“听证”之类的活动,但似乎还没有见过因为听证而使涨价方案流产甚至价格降下来的先例,所以民间对这种涨价前的“听证”颇有微词,调侃说“听证会”其实就是“涨价会”。这次北京市也表示,将在调价前“对社会各界进行调查,其中包括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对水价的承受能力”。这种以民为本关注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的做法令人感动,但最终效果如何,我持比较谨慎的乐观态度,不信我们认真等着看不久的将来的事实,看“低收入人群对水价的承受能力”能对水价上调产生多大的抑制作用。
既然准备涨价,肯定找得出涨价的理由。报道中焦局长的观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外国城市居民生活水费支出占总支出的3%,而北京居民占1%,他认同“水价还有提升空间”的看法;二是北京水资源紧缺,节水应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其第一个观点,笔者认为不妥。涨水价也要与“外国”比靠,人家居民生活水费支出占总支出的3%,我们占1%,就看到了“水价还有提升空间”。这种涨价方面与“国际接轨”的心态要不得,它容易引起普通百姓的反感和忧虑。需知我们与“外国”脱节的地方还很多,我们的工资水平、公民福利等等暂时都没有实现与国际“接轨”,畸形暴涨的房价、医疗费、学费更是与“外国”接不上“轨”,如果我们只忙着在收费、涨价方面与“外国”看齐,让许多社会底层的平民、困难群体在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之后,连“喝水”都变得困难起来,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是不是背道而驰?
当然,焦局长靠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现节水目的,缓解水资源紧张的观点,不无积极意义,也完全可以实施。但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调节方案,不能仅以“普涨”为手段。实行阶梯水价应该是个恰当的选择。给家庭用水明确个基数,基数内的水价保持现有水平,超出配额的部分实行高价收费,以保证平民和弱势群体不因水价上调而加剧资金紧张、生活困难,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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