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狐狸和猫一样,都是那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也的小东西,灵性、狡黠、乖巧、安静、踮着脚尖在琴键上跳跃的生活舞者。
和她的相识,算来有十五年了。我是半途转到她们学校的,那时的我孤僻、冷傲、处于青春叛逆期,自命不凡,自视清高,上课出去买零食,训练时常躲厕所,和同学打赌逃课……她呢,在老师眼里是一个文静、少言的好学生。只有我知道,她骨子里和我一样流着狂放不羁的血液。我和她成了死党,每天,踏着上课铃声冲进教室,放学,我们占据第一的位置,飞快的驾驭那小巧的自行车把班上的女孩子远远的抛在身后。下雨从不打伞,不披雨衣,这是我们共有的特性。也让男孩子都自叹不如。
署假,我们心血来潮,留一张纸条就去暴晒的太阳下远航。一骑就是几十公里,沿着国道,顺着省道,或是山路,累了就把车随手一扔,横七竖八的躺在草地上,树丛中,乱石堆,眯着眼,转身又回来了,到家什么也不说,上桌多吃二碗饭。那段时间,我们每个月都上演精力过剩的潇洒。每次回家,妈都是一句:野马回来了!
寒假,我们爬山捡石头,书包装满了,就把外衣脱下来,袖子和领子扎好就是一个大包袱。长的、方的、圆的、大的、小的、白的、青的……都是我们的目标,拿回家用水洗净,一屋子都是我们的杰作,还给起上不同的名字,附在旁边,让人观赏。最惊险的一次,我们在山顶上碰到一条大拇指般的蜈蚣,吓得我们飞也似的滑下山,可下次还去,死不悔改。
闷得慌时,我们还挖几条蚯蚓,到人家地上扯二根豆角芊,拿妈妈一卷丝线,向男孩子讨二个鱼勾,跑到人家鱼塘里钓鱼,才钓了三条,就有人喊:那是我养的鱼啊!扫兴。就到田里去钓青蛙,随便缠点什么,那笨青蛙就扑上来抱住不放,半个小时,就能钓一大袋子,家有小孩子的就来讨要,说那种上树青蛙可以做药,起肝的小孩子吃了就好。她家养了一只母猫,经常一下就是五六只小猫,我家就养了六只狗,那钓来的青蛙都成了它们的美食,我一去她家,她的猫都要我抱,她一来我家,我家的狗也冲她怀里送。
不论夏天还是冬天,烧烤是我们的最爱,每晚等到八、九点钟,一个摊一个摊的扫过去,鸡翅、牛肉串、豆腐块……来者不拒,最厉害的一次,我们扫了四个摊子,弄得烧烤的一看我们就媚笑。后来她到湘西读大学,老向我抱怨那里什么都好,就是没烤鸡翅吃,馋死了!一放假,变本加历的拉着我去猛吃,结果是她牙空了二个,说是啃鸡翅啃的,我也逃不脱,空了一个牙。但让我佩服的是,她怎么吃脸上都白嫩红颜,不长痘。
我很娇小,可她比我更娇小,但那不叫瘦,看起来象那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有着超凡脱俗的气质。我常奇怪的看着她,因为她去我家吃饭,我二碗下肚书都看一本了她还淑女样柔柔的坐在那陪我少了几颗牙的老妈一粒一粒的数米。她那叫吃饭吗?那有条不斋的过程,那纤纤玉指,那微张的樱唇怎么看都象仙子在舞蹈。所以,我最不想和她一起吃东西,怕人家说我欺负她。
追她的男孩子多得是,心甘情愿为她写情书,盯她的梢,打着不同的旗号去她家接近她父母,甚至陪她老奶奶聊天,送小狗给她养,真是千般讨好万般宠爱,恨不能奉上头颅甘当板凳。但那狐一样的女人重在感觉,信在缘分,她可以当面感动得一塌糊涂转身一句不喜欢。追我的男孩子她也不满意,说这个是小白脸,那个是暴发户,她给我挑的最合适我的男孩子是那个比我小五岁的外省人,倒!她说年龄不是问题,距离不是理由,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但我还是没有勇气放弃工作扔下爹妈不顾一切远嫁他乡,就这点,她说我太犹柔寡断了。
她学的是英语专业,本来可以当老师的,她说水平有限,误人子弟,其实是不自由。坚决放弃分配另谋高就。找的第一个工作是给老外做总经理秘书,出门小车,进屋空调,老外喜欢过桥米线,喜欢云南小吃,喜欢应酬,到那都带着她,可羡慕死我们了。而她生性散漫,不受制于人,也不委屈自己的肠胃,饿了几次肚子辞职了。人说翻脸比翻书还快,而她换工作跟这速度差不多,她常抱怨我不写信给她,我说大小姐,你一个星期跳三个公司,我往哪寄啊,浪费我的精力物力的事我可不做,再说上封信的讨论刚和你达到一致,过二天又换想法了,我容易吗?现在好了,上网和她聊qq,可是也半天见不到一句回话,好歹我也习惯了。
我劝她,利用专业特长多抓点收入吧,她很奇怪:要那么多钱干嘛啊?我答不上话了,也好,由着她性子喜欢怎么玩就怎么玩吧。去年买房子,钱不够,到处火烧眉毛的借钱。我说大小姐知道钱的厉害了吧!可房子一到手,该怎么玩就怎么玩她还是那德行。在勾心斗角的公司,在尔虞我诈的都市守着她心灵的净土,那狐样的女人也不容易。为了她一句:你毕业这么多年还玉女形象未变,我心甘情愿的中她的盍入她的毒,不烫发,不化妆,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保持当年的学生本色。
她活得单纯而快乐,我不知她脑袋构造是不是和我等凡人一样,她老说我杞人忧天,想得太多。她五分钟前发个网址给我说这地方好,叫我去捧场,我进去转悠半天不见她踪影,打电话问她她不屑的说早换地方了!我也弄不懂她哪有这么大的精力去搜索那么多的网站,一个比一个好,一个比一个精,所以,我也喜欢享受这唾来之食,她找一个,我存一个,大大节省了我的时间和精力。
她最可爱的时候是去游乐场,我早习惯了她嘟着嘴说她老公象个孩子喜欢玩小孩的东西,而她玩起来更疯,大街上套圈子、超市里抓玩具、儿童乐园投篮球、荡秋千、滑滑梯……这时的她,动作轻盈,姿势优美,身影跳跃,精力充沛,着实象那只火狐。她家的客厅,桌上,阳台,到处是战利品,我曾见识过她为了地摊上三元钱的破玩意在游乐场花了二百元才弄到手的整个过程,晕!
我结婚时,她心血来潮从几百公里买个比我还大的布娃娃带回来送我。车上人满为患,又变天了,她抱着那大布娃娃,倚在车前,冻得索索发抖,靠那娃娃取暖,全车侧目。到家告之我我笑得喘不过气来,我说你带钱给我随我买什么多方便,那情景是怎么的滑稽啊?!气得她朝我翻白眼。不过,心里好感动,她完全可以在家随便挑一个给我的,古有“千里送鸿毛”和千古佳话,今有“百里送布娃”的深情厚谊。
受过的伤太多,经历的痛太重,我很少对身边的人坦露真心,释放柔情,可是在这个狐样的女人面前,我的笑,我的泪,我的善,我的恶……一一浮现,无数个夜晚,我心血来潮,向她倒苦水,也不管她怎样盛下这一摊浆糊般杂乱无章的头绪,也不管她是否能承受这太多的喜怒哀乐的情节,我说了,吐了,轻松了,却不知她还放在心上,压在腹中。人生得一知已,足矣!
这就是那狐一样的女人,我的闺中好友-------梦雪。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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