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片之三
——朋友
小时候,我不是个好家伙,任性、霸道、爱使坏心眼,一个院子里的小朋友大都吃过我的苦头。只有英姿例外,因为她总是坚定地帮我实施那些坏点子。隔壁的红波小时候是个好吃鬼,我们拿苦栎子当葡萄骗她,用美丽的糖纸包着小石头骗她,每次她发现上当了,“哇哇”地哭着跑回去,我和英姿就得意地狂笑不已。我们把几个年纪小的小朋友引诱到家里,然后把长发披在眼前装神弄鬼,刚开始,他们还可以强做镇定,用带着颤抖的声音说:“我知道你们不是鬼,你们是明霞姐姐,是英姿姐姐。”但是我们再发出点碜人的声音来,他们就再也支撑不下去了,几个人挤在一起哭成一团。我们阴谋得逞之后的那种快乐啊,真是无法表述。
后来,我们一家搬走了,我在欧阳遇中学读初中。那里的学生甚是规矩,一时,我在这个新的环境里找不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内心郁闷不已。没想到,过了不多时,我发现有一个女生点子比我还多,花样比我还新,胆子比我还大。
她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扎成两个“麻雀”,一个麻雀飞上了头顶,一个麻雀落在了后脑勺。一张巧嘴能言善辩,说话时只见她眉飞色舞,间或夹杂着她惊天动地的笑声。她叫罗春云,我们叫她绰号“老不死”。
自从她成为我的邻座以后,我发现她和我竟然惊人的相似。我们都喜欢上课时东写西画,开点小差;喜欢下课后在校园的各个角落闲逛,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喜欢在自习课时盯着窗外看走过的人,偶尔看到瘦小的地理老师背着胖胖的音乐老师过一滩积水,我们不约而同的爆发出惊天动地地大笑,上气不接下气地叫其他同学看“猪八戒背媳妇”;我们喜欢夜半坐在宿舍的窗口看月亮,顺便听听室友们的梦呓;我们也喜欢在睡不着的时候,用剩余的精力爬出学校的围墙去偷桃子吃,那时,桃子还没有成熟,里面的核都还是白色的,软软的,而我们也吃得津津有味;我们疯狂地借阅任何书籍,囫囵吞下若干部外国名著;我们头脑简单地度过了中学阶段,把极为无趣的求学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丰富多彩。那六年时间在我的记忆里仿佛无处不有她的存在。
大学,是我人生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把我爱玩、乐观的天性发挥得淋漓尽致。下了课,我和一大帮的同学坐在窗台上,晒着暖暖的阳光,冲着楼下走过去的漂亮女生吹口哨。有时,我们呼啦的一大帮人去校外游荡,掏光了口袋里所有的钱凑在一起宵夜,直吃个口袋精光,尽兴而归。奇怪,那时,都是那么贫穷却从没有一个人吝啬过,都有着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爽。
大学时的朋友很多,最难忘的是我的大哥。他是我们的班长,也许是投缘,开学没多久,因为他和我同姓,就成了我的大哥了。为了这个“大哥”的光荣称号,他为我买了几年冰淇淋、搞了几年卫生、充当了几年出气筒、偶尔还要为我提供伙食费,还要义务为我的逃课打掩护。高兴时,我叫他“豪哥”,不高兴时,我冲他大叫“豪猪”。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福建写生,途中,我总是晕车。于是,他自告奋勇地来照顾我,特意坐在我身边。没想到车子开了不多久,他也晕了,还吐了我一身。当时,我真是又气又恼,狠狠地凶了他一顿,踢了他一脚,外加罚他洗裤子。到了目的地后,每天吃饭、起居、写生要带的用具,事无具细,他都为我考虑得无微不至。及至后来,每每想起,我都很奇怪,那时,我们是这么亲密、融洽,为什么从来没有想过爱情两个字呢?也许是爱情太沉重了,远远没有友谊那么自然吧。
我是个头脑有些简单的人,生在学校,长在学校,从来没有接触过校园以外的环境。所以,参加工作后,我碰过很多钉子,走了很多弯路。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过着没有朋友,很孤单的生活。在对待朋友这个问题上,我承认自己颇有些清高的味道。我会用很长的时间观察一个人,从内心的深处接受这个人,然后,我会很自然地喜欢这个人。于是,我觉得,这个人,就是我的朋友。
我也失去过一些朋友。有的,是一些很小的误会。我总认为,真正的朋友,不需要你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他都应该明白你的内心,断不会有误解。要通过解释去消除误会,我宁肯放弃这段友谊。
如今,我已是三十出头,早过了那疯疯癫癫的年纪,可是,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还是那么兴奋、快乐,有时,在雨地里走着,故意用力地踩对方一身水,嘻笑着逃开去,恍若回到了纯真年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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