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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别墅申报文物未尝不可风中黄叶树

发表于-2005年06月07日 晚上9:52评论-2条

近日,广州市文物工作者在文物普查中发现,大汉奸李辅群住过的一幢别墅以及一座炮楼建筑水准和历史价值都可圈可点,不但将其列入新发现的文物线索,而且要为它们申报文物保护单位(6月7日《广州日报》)。

此举一出,立即招致不少人的反对,认为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有教育意义,如此“给大汉奸树碑立传”,会让观众,特别是年轻人产生一些错误的观点,带来负面影响。我完全理解反对者的心情,也为他们淳朴的民族情感和炽热的爱国之情而感动。但同时,我觉得不必将一座文物的意义看得过于重大,将汉奸的别墅列为文物,也不代表就是为汉奸“树碑立传”。如果这两幢建筑从学术的意义上看,确实有保护起来并加以研究的价值,将其申报为文物也未尝不可。

作为文物,首要考虑的应是其学术层面的意义和价值。文物保护的判定标准一般有三个:科学性、艺术性、历史性,既然这两幢建筑很有特色,目前“从整个广州范围来看,这样的老房子数量也算不上多”,且其主体结构和内部空间又几乎没有受到破坏,保留了大量当时建筑水准、材料、技术、设计理念等信息,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那么,保护它们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即使申报成功,将这两幢建筑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也不会改变其主人的汉奸身份。人们前来参观,更多的是欣赏其建筑风格和艺术特点,恐怕不会有几个人因而羡慕起李辅群汉奸的身份,甚至也想当他那样的汉奸的吧。

当然,这么说并不是否定文物的教育意义。任何物体,都会对人的认识和情感产生一定的影响。每一件文物自然也会对人们的认识和情感产生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每一件文物都是一个对人的意识产生影响的教材。但这种教材不应只局限于正面内容。“红色”文物固然可以陶冶情操,催人奋进,蕴涵着屈辱、创伤等历史印记的“灰色”文物又何尝不能引人深思,激励斗志呢?李辅群的别墅和炮楼作为文物保护起来,不也是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我们面对它,尤其是那些密集的枪眼炮眼,自会想起那段遭人凌辱不屈抗争的历史,记住这位大汉奸的罪恶,从而更加珍惜当前的大好局面。如果任由风雨侵蚀,渐渐让其消失在我们的视野,在失去宝贵的建筑资料的同时,关于这位大汉奸的记忆是不是也会渐渐从我们心中淡去呢?

所以,我认为,汉奸别墅申报文物未尝不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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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漠孤寒
文章评论共[2]个
漠孤寒-评论

观点不同所以不做评价。at:2005年06月07日 晚上10:31

尖叫的咖啡-评论

居者有罪,老房子何辜?
再者,诚如作者所言,“灰色”文物,一样可以警醒世人。at:2005年06月09日 凌晨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