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推回到1997年冗长炎热的夏天,开往青岛的夜行火车上。黑夜里已丧失了过去和如今的光亮,交错入深不可测的世界一端。我把脸靠在打开的窗户上,听轰隆的铁轨高一声,低一声,漫漫无期。风扑面而来就像一双手,强悍的抚摩内心深处,让人无法呼吸。从姐姐手中接过walkman耳机塞入耳朵里,只是“卡嚓”按下键的一个瞬间,我突然听到他的声音。原来他在那里。
那一年,我九岁。听的是jack 1996年的专辑《忘记你我做不到》,里面的《情书》,《一千个伤心的理由》……他的声音陪我走过了整个旅行。后来,我有了外出旅行的习惯,也与他再不可分开。那时并不明白他歌中所诠释的感情,或低转,或伤痛,或深情,与我无关。只是在听他歌的时候,会把手指摊在眼睛下,交错抚摩。那时候手上的指甲染成了嫣红色,用的是爷爷门口的植物丛中采下的指甲花。层层的花瓣包裹住洁白的指甲,然后流出馥郁芳香的汁水。他歌声响起的时候,所有的花瓣突然收缩,把我的手指紧紧沦陷。用一个夜晚的时间,染红了我的灵魂。这样的打动人心。
张学友,一个不老的传说。其实人人都逃不过苍老,只是年龄掩盖不住他的流觞岁月。从1985年的第一张专辑《amour /遥远的她》到2004年9月的《黑与白》。二十年时间,他用灵魂深处的声音描绘这一个传说,一个关于爱与执著的神话。随着1997年《雪狼湖》达到了事业的顶峰,他的声音被传为经典。我至今最喜欢的一张专集是《想和你去吹吹风》,专辑的封面上jack是一个在风中自由眼神自由的男子。坐在石头却已在人心中成为化石的男子。声音婉转心如流觞的男子。左眼下有一道浅色伤痕的男子。那道记号,在他拍摄的影片《东邪西毒》和《旺角卡门》中随着溢出式的镜头转换沉隐可现。像是手中的纹路,声音纠缠,负载太多的前生今世。
友式情歌,一个平凡的声音,却以势不可挡的姿势打动人心。听jack的歌,不需要像听蔡琴那样配备古老的黑胶片,不需要听现在hi-pop歌那样风尚华丽。只要任何一个时间,简单的画面就在心中百转千回。从早期的《情书》,《左右为难》,《忘记你我做不到》,中期的《想和你去吹吹风》,《心如刀割》,《结束不是我要的结果》再到现在的《黑白映画》,韩剧《all in》的片尾曲《忘了爱》,典型的友式情歌,给每一个听歌的人厚重的温暖。
其中1994年的《头发乱了》,《饿狼传说》曲风类似reggra,明显的节奏有跳伦巴一样的起伏感,热情之后又有身体虚脱的颓废感。mtv中他黑鞋白衣,尽显年轻男子的风情与狂野不羁。《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曲风popdance,很简单,可以跳舞的情歌。深情款款。《黑与白》和bluss蓝调混合体相似,高[chao]风回路转,欲诉还休,让人无法自拔的陷入声音的旋涡里去……带着曲调去吟唱歌词,带着歌词去探索那些感人的故事。每一个人都会在歌曲中找到自己的故事。
《情书》
你瘦了憔悴的让我好心疼
有时候爱情比时间还残忍
现在让我忘记了该怎样奋不顾身
那一年那一个人那一封情书那一段故事
承载了我一生的爱与伤痛
许多年后在回忆里才明白
爱不是几滴眼泪几封情书
清醒与沉迷痛楚与欢愉都成过往
还怀念纯真的笑容
暗示着
我们都要再有自己的幸福
《想和你去吹吹风》
谁说城市是片石头森林
霓红灯让我在夜里闭不上眼睛
笑眼内观看自己
一个梦发出一滴水的声音
清脆破碎的有些伤心
夏天的风中感觉些寂寥有些冷
很想和你去吹吹风
虽然你是不同时空
还是可以迎着风
随意说着心里的梦
《黑白画映》
每个人内心都有黑白色彩
我站在黑暗里想你洁白明亮的眼睛
像是个傻子在想你
因为坚持着我爱你
爱你给我的黑白画面是一个幻觉
夹杂着电影里的朦胧意像
如果这辈子我无力找到真爱
如果只剩下空白
静静的我依然会守在窗口
享受这寂寞
十年的时间,如果什么都在变,至少我对他歌曲的爱不变。十年的时间,爷爷后院仍然种植着嫣红的指甲花,在风总轻轻款摆。十年的时间,我的灵魂被他的声音染上了深深的色彩。十年的时间,我学会了在他声音里的爱与痛中不断成长。
吉朴塞女郎说,脚步是用来流浪的,日月是用来崇拜的,身体是用来相爱的,灵魂是用来歌唱的。
jack张学友,一个不老的声音,不老的传说。如果有一天你听着他的歌,希望你想起小时候那些旺盛嫣红的指甲花。它们一个用色彩浸湿你的指甲,一个用歌声浸湿你的灵魂。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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