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带孩子上公园,忽听有人唤我的乳名,吃了一惊,心想在城市里有谁能叫出我的乳名呢。回头一看,是同村小时的伙伴珍。珍穿着板正的套裙,阳光色的脸上星罗棋布地撒着雀斑。这雀斑和眼角细细的笑痕让人产生强烈的亲近感。
在背井离乡的城市遇上个幼时伙伴无论如何是开心的事。上次回故乡在公交车上遇见过珍。她说现在也住在城区,老公是安徽人。
珍下车后,我问同伴,她不是嫁到李村了吗。为什么又跑到市区了。同伴轻蔑地说:“谁知道她嫁到哪里了。她至少已嫁了三家了。到每家生个小孩,过不了两年就离。谁清楚她的事!”
在老家人的眼里,珍是让人不齿的。人们对她的改嫁已经习以为常,以至于懒得打听她的行踪。不想今天又遇上她。
我们坐在高大的椿树下闲聊。不知怎的就聊到了吃上。她说:“我们家一日三餐都是米饭。找个南方人,天天都跟他的习惯走。他每顿都要吃肉。鸡块,鱼,或者红烧肉。噢,对了,你喜欢吃红烧肉吗?”
我说不爱。我们家喜欢做鱼。今中午刚吃了红烧鱼。我的红烧鱼可是洛阳一绝呢!
她笑,说我们家喜欢做咸鱼。
“咸鱼?”我的眼顿时放出光辉,勿庸质疑,我也是个好吃的人。听到美食就来劲。且这些天一直跟建讲要买条咸鱼烧了吃。
想来,我对咸鱼的怀恋是因为十几年前,我从农村的家里出来,到城里人家吃饭,第一次吃咸鱼,嚼着瓷实而筋道的鱼肉,让我那吃习惯蕃暑和糊涂面的舌头实实在在受了一次刺激。
有些东西吃时要惊涛骇浪如绿林好汉般大嚼,如吃东北酱骨头。有些美味要一点点如蚕食桑叶,蜻蜒点水似地品味,如碎香椿,如咸鱼。仿佛仅仅是舌尖轻轻沾了一下,然而却快速地氤氲满口。
自从那家出来后。后来再也不曾吃过咸鱼,这也是我尤其怀念的理由。在超市里倒有卖的,看看价格贵得很。也不想掏高价钱买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东西,理智战胜感情,一直没买过。但自做咸鱼,来一次厨艺突破,一直是我的向往。
“安徽人很会做咸鱼呢!”我说。
单身时在外面租房住。隔壁住了一个安徽小伙子。后来又来个女的,看样子是他女朋友。那女孩子穿得很土气,小麦色的皮肤,裤脚上似乎还粘着乡间青草露珠的清香。她买来一脸盆一拃长的小鲫鱼,一条条细细致致地杀。我问咋弄这么多鱼,能吃得了吗?她说要用盐淹起来慢慢吃。我那时懒得做饭,也就没有细问。
冬日柠檬黄的阳光噼哩啪啦地砸在她身上,这真是个极有耐心的好女孩。男人娶她过日子肯定是四平八稳,细水悠长。
我把这点点回印象说给珍听。珍说:“你想做咸鱼,我可以教你!”
她说,冬天,把鱼杀干静。抹盐,淹两天。然后挂在屋檐下风干。吃时怕太柴,可以用水泡一泡。剁成块,抹豆豇和味精等佐料,放笼上蒸,味道好极了。如果是昌鱼,自已杀,只杀一个小口,把内脏掏出来,除了抹盐外,往肚子里塞进香料,风干,会更好吃!
“就这么简单?”我问。她点点头,微笑。阳光在细细的眼角纹里跳跃。
我跃跃欲试地想明天就下手做咸鱼。想想还是夏天,做不成。我忽然想起另一件事。问她:“你家喜欢喝葡萄酒吗。做为回报,我可以教你自酿葡萄酒!”
她的眼放光了:“你会酿葡萄酒?快快告诉我!”
我跟她细细地讲了,她听了很激动,说今年买个酒坛子,多做点。
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呢!我想。一个女人,一个为老公而改变口味爱做饭的女人,心中是充满爱的。那个安徽男人,吃着她做的咸鱼喝着她的葡萄酒是幸福的,而她也会幸福着他的幸福。
我又想,做为女人,大多想过安稳的日子,有谁想一嫁再嫁,之所以那样,是因为还没有找到幸福归宿,而又不想向命运就范。喜欢做饭的女人,是爱生活爱家的,因幸福而美丽。
毫无疑问,我也是喜欢在厨房瞎倒腾的女人。厨房的方寸之间,是我创造的实验田。很多美味被我一个个开发出来,这快乐不亚于写作一篇美文。而且我喜欢写美食的文字。多年前的一个男同学看了我的文字说:“你又在文字中表现你的贤妻良母样呀!”这多多少少有点像周围不了解我的人会问你:“难道你会做家务?”
可见在陌生人的印象中,我是个十指纤纤,涂着丹蔻的女子。他们要知道我其实很喜欢做饭,会惊讶地把眼瞪成土豆状。
风铃说写作可以使女人美丽,我却觉得创造美味更能使女人美丽,因为在创作这些时,心里交织着两种爱:对家人的爱和生活的爱!有爱的女人是让人倦恋的。
当然风铃也是爱厨房的人,她自已做尖尖的粽子,还充分利用网络,兴趣高涨地向东北的踏雪蛟龙讨教做饺子,向小鱼儿学虎皮尖椒,她也是美丽的女子。
“我打算今年买个大大的酒坛子,做一坛子葡萄酒。到秋天我过生日时,像《红高粱》上一样,抬去一坛子,大碗大碗地喝”。——我对珍说。
这愿望一经诞生,就叫人夙兴夜寐地想。想着等葡萄酒快喝完时,就又到淹咸鱼的季节了。
风吹到脸上一天比一天热,布谷鸟在热风里一遍遍地叫:“麦秸打垛”。
是呀,麦将收,杏已黄,大片大片的葡萄怎么还不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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