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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为朋友的事情,这十多天来,我这个里外小有名气的“快嘴”,也象打了世界大战下来的士兵,硬是累惨啦。可以说,简直比当年追我的老公还要难 ,还要艰苦。他是个吃记者饭的,那脑壳,那口才,老板眼新词儿,一套一套的翻得快。我这三寸不烂之舌,同他相比,就象是拿飞机去比火箭。他是个善良小伙子,心肠软,可是一旦硬起来,比金刚石还硬;冷起来,比南极冰还冷。唉,也难怪,他们好一场多不容易呀,可又吵翻了,彼此三年恩爱、期望,对即将来临的共同生活的幢憬,都在一刹那间,消散了,破灭了……在他痴心等待她回心转意时,她又辜负了他——他的心伤得太重太重了!我平均每天一次半找他来家里,反反复复向他转述她的悔恨,她的破镜重圆的愿望,但他总是不信,要不就不开腔,埋着个头,一根接一根抽烟。第十四天第二十八次谈话上头,好不容易,他才点了一下那颗金贵的头。就是这一点,我顿然觉得轻松了许多,轻松得想马上哼一支轻快的歌!
“你们要见见面。”他答应来谈,先决条件是不见到她。我同他的马拉松谈话已接近终点了,很想让双方立即见一见,她也巴不得。可是,这样一对人,弄不好,见面是很尴尬的,于是我征求他的意见。
他把手里的烟头,在小白兔烟灰缸里慢慢揉碎,沉思了半晌,才说:“今天起,哪天晚上下雨,我就在老地方等她。”声音干涩,嘶哑。说罢抬头那一瞬间,我看见他脸上突然现出一种大病初愈的神态。他的心头也不轻松呵,这个多灾多难而又痴情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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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到晚上,我就死盯着窗户外面,还一次又一次出去看天,有没有要下雨的迹象,有没有雨云,患关节炎的腿痛不痛(多希望它痛一痛呵)。我不止一次地祈祷:下雨吧,下雨吧。下雨,将是我幸福生活的开始。但是,老天也仿佛要惩罚我折磨我这个罪人,一连几天,连一丝雨味儿也闻不到。要是天一直不下雨呢?明知是不可能的,可我心中总浮起这个怪异的念头。那天c跑到我办公室,把好消息告诉我时,说:“这个人怪,偏要等下雨才见。”世界上,只有我才明白这句话:当年,我们第一次在后来成为“老地方”的那个地方约会,就是一个下雨的夜晚,大家都忘了带伞来,淋成落汤鸡,可谈得多么投机,多么快活啊!
今天晚上,刚放下筷子就下雨了。好大的雨呀,房顶上落得沙沙沙的。这是开春以来最大的一场雨。我连拉开门时妈妈在背后喊“带上伞”也顾不及,一头冲出去,以当年读中学时,校百米赛跑冠军的速度,赶往河边,那条流水绿幽幽的溪沟旁——过去“打游击”时,他常常在那里等他“亲爱的小猫咪。”
跑过一条巷子,就到河边了。巷子口的灯光从背后射来,晃了我的眼,我的眼前是一根根亮晶晶的雨丝,耳边是刷刷刷的雨声。我停住脚步张望,呵,他在那儿!雨地里立着一个人影子,动也不动。
又走了几步,是他!他的身影我太熟悉了。我心里突然迸出一种欲望,想跑起去,扑到他宽厚、温暖的胸膛上,还想痛痛快快哭一场,仿佛受屈辱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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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直不想去,又是去留下多少美好记忆的——老地方。离第一回出去和她约会,已过去三个三百六十五零若干若干天了。然而,就象我本不该败,却不知为什么败在c大姐那张嘴皮子下面一样,天知道,我又早早地去了。
在大雨中光头淋着,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瑟瑟发抖。望着小巷口昏黄的路灯光,心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有一刻,我几乎后悔了,为佬要谅解她呢?她做得那么残酷无情,还没伤透我的心吗?同她相爱前,我两次高考落选——一次因为父亲当过农贸公司那个小小的“革委会主任”未被录取,一次因为临考前大病了一场;两次失恋——一个恋人得胃癌死了,一个恋人因我没饭碗而她托那局长爸爸的福进了卫生局后甩了我。俗话说:少不更事。可我初涉人生,饱受人世沧桑磨难,吃了多少的苦啊!
我手头有一张“无冕皇帝”的绿牌牌。拒绝了许多姑娘求爱,固执地选择了她,我是看上她纯洁,真诚,清澈得象泓没受飞尘污染的山泉,以及读中学时她那作文簿上一篇篇流畅、潇洒的散文……起初,家里并不满意这个未来的儿媳妇,因为她家有四个正在上学读书,当“纯消费者”的弟妹,以及她屈指可数的喊伯父、伯母的次数(她不善辞令,又腼腆,而这一点,当初也是我心目中的可爱之处。)同那些官儿们娇滴滴的甜嗓儿千金相比,实在太“逊色”了。但是,我磨破舌根子,努力去说通父母;而她在我家里的出色表现,也终于使父母不再说什么了。
可是,这以后的一年多,她变得也太快了。学好三年,学坏三天。世界上有多少美好的人和事,她偏偏把俗气往心里装。也许是由于她拥有一个当记者的情郎,记者及记者的“那个”又好象是时髦、富有的同义词,自然,她成了这个城市迎接“现代生活带点西化”的第一批人中的一个。结交了一群“现代派”的姑娘后,更是把她温柔、体贴的脾性换成了任性、骄妄。她变得象一头好斗的小老虎,在我面前,可以吵得几天不安定。学习被她遗忘到九霄云外,散文也丢到瓜哇国去了,宁愿把一刻千金的青春时光,整天耗费在无休无止的化妆打扮上。连我的创作计划,也几乎 毁在她那越磨尖利的嘴巴上,仅管,那上面涂满迷人的进口变色口红。
狗见羊,见不得。天天吵,我也忍无可忍了。有几次,我动摇了,觉得爱上她吃了大亏。然而,就象许多陷在情爱之中又倒了霉了的人那样,我把希望寄托在结婚上面,有一个家了,有孩子了,兴许会好起来的。因此,当她以凌厉的口吻,提出“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时候,我以几年情爱为理由,以将来为理由,恳求她,但无济于事。为了留条后路,我和她相约,两年之内,彼此等待,想好了再到目前为止到一起。分开后,我忍受着失意的寂寞,努力学习,发奋写作,发表了不少作品,谁知……
雨,越下越大。我身上的衣服已精湿。沙沙沙,上苍也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
谁知,半个月后,她就投入了另外一个男人的怀抱。小伙是她公司的供应科长,一米八,粉白脸,大朵朵玫瑰花衬衣配条女式红领带,是她心目中标准的“国产骑士”。听说,他天天带她逛“杏花村”餐馆。可是,有一天,一个朋友给我拿来了“骑士”写给另处两个姑娘的信!我们已分道扬镳,她又背弃了分手时的许诺,我何必管她呢?也许是我扬正驱邪的职业习惯,也许是念我们相好一场,我犹豫再三,还是去找了她,把那两封信扔在她的办公桌上,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她总算没笨到底,看清了那个二流子的嘴脸,同他断绝了关系。两个月后的一天,c大姐来找我,希望我谅解她……唉,生活呵,生活的道路是多么曲折!
一刹时,我觉得支持不住,要倒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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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风真大,雨真急,遍地泥泞,路真滑,但我还是不顾一切向他跑——不,向他飞过去,就象那年校运会女子百米决赛时,我向他手上拉着的那根白色端线冲过去那样,那次我拿走了第一名。哦,天真、烂漫的年岁,好久好久没象样这飞过了!
他呆呆地站在雨中,满头水珠儿,有几处被除数风吹乱的头发,贴在他宽阔的额头上。他经常伏案写作到深夜,身体不好,现在更瘦削了!我站在他面前,内心一阵绞痛。
“我没带伞。”不知怎地,我竟用这句话开头。
“我也没有。好久,没淋过。”
他痴痴地望着我,好一会,一声不吭,那种包含着复杂感情的目光,我真不敢多看一眼。我哇地一声哭出来,猛地扑到他怀里:
“明哥,我回来了!”
“嗯,嗯。”他身子抖得凶,嘴唇在哆嗦,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深陷的眼窝里涌出一股泪水,和着头发上淌下的雨水,在脸颊上小河般流过。他抱住我的双肩,抚摸着。我想对他说。“原谅我”,对他说“我爱”,对他说“再不和你分开了”,可是,我终于说不出话来……
a:是的,噩梦过去了。此刻,她偎缩在我怀中,就象童话里那只在险恶的大森林里迷了路,后来又找到她的鹿哥哥的小花鹿似地。我轻轻扳起她的头,悔恨的热泪在她两颊纵流,她的双肩剧烈地抽搐,抖碎了我多少还有一此怨愤的心!她努努红樱桃一样的小嘴,示意我吻她,象初恋时那样。我想,这个可恨可怜而又可爱的小傻瓜,她多么渴望这可以消释一切愠怨的一吻啊,但她一定不敢奢望我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我深深地叹了口气,又深深地吸了口气——每次吻她我总这样——把嘴唇贴到她打抖的嘴唇上面。我感觉不到她嘴唇的热度——我的也冰凉,但,很快就会热的……
就在这一瞬,我看见了远远地站在溪那边的c大姐。
c:天下雨了,他们该“第二次握手”了。吃过饭,我赶到她家,伯母说刚出去,还交了一把伞托我带去。在河边上,我透过密匝匝的雨帘,看见他俩站在一起,挨得很近,淋得透湿——“风雨同舟”,我忽然明白他要雨中会面包含的另一层含意。但我还不敢离去。
呵,他们……我这个过来人也不禁感到面燥耳热。哦,我这个老大姐的“神圣使命”也该结束了。他们都还年轻,理应得到幸福,虽然,走了几步弯路,但他们毕竟又站在起点线上了——在这风中,在这雨中……
我转身走了。那把伞,还在我手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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