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梦缘(43)紫色菊

发表于-2005年05月23日 晚上10:10评论-4条

和森赌着气,无论他怎么哄我坚决不与他和解。

自从搬回了自己的家,父母十分高兴,隔三差五的经常过来。他们知道他们的宝贝女儿厨房里的一切都拿不起来,每次过来都忙活了一桌子菜。森乐的不用出去吃,他又最爱品尝母亲的手艺。每次父母一来,他都喜滋滋地,可以借此机会哄哄老婆嘛!我就是再和他赌气也不能在父母面前暴露一点点呀!

有时看着森在父母来家时,故意捏我一下脸蛋,牵一下手,搭个肩膀的动作想起来还真想笑,略有些对他表示不满时,他保准就会增加亲密的程度。吃准了我在父母面前不能和他吵架、发吼、愤怒!这个鬼计多端的林森真是可恨!

每次父母一走,无论林森与我说什么,我都不会理他。虽然现在并未与他分床睡,但每临夜晚总是早早地睡下,免得他会提出什么要求。起初隔着被,我能容忍他的拥抱,但渐渐他越来越是放肆。我也就只好他一靠近,立时便如惊弓之鸟,远远地躲开他,欲跳下床到客厅的沙发上睡。见我如此,森便也就不再奢望私下里能够与我怎么样了!

对于林森,我的感情十分复杂。没有认识隋风的日子里,对林森的照顾我全心全意的依赖。但自从与隋风相识,我才知道森的这种如兄长般的关爱是并不能满足我的。可是隋风偏偏又曾经摇摆过我们的感情,我对森的感情便再一次地体会了升高与急降。

我究竟爱不爱森呢?或者是曾经爱过森呢?我们的那些快乐而甜蜜的情景也是有的。躺在床上,身边的森翻来覆去的连连轻叹,闭上双眼的我迷迷糊糊的一边想着一边进入梦境。

“你不要拉我,不要拉我。这次我坚决要离开你。你放开我,我已经不爱你了。留在你的身边只会让我感觉到压抑,感觉到痛苦。”我看到森一只手紧紧地拉住我,另一只手紧紧地拽住我手中的皮箱。于是,我对他大喊着欲走出我们的家。

“妙妙,你真的这样绝情吗?”

“是的。是的。随便你怎么说好了。离婚手续我已经办好了。给你!”翻开随手拎的皮兜,我拿出一个小本本递到林森的面前。

林森一把将本子打到一边“不是的。这不是的。我不相信,我也不会承认!你是我的妻子,你永远都是我的。”林森想要拥抱我。我机灵地躲开。

“不,我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妻子了,请你尊重点!”

“好!你竟然为了一个毛头小子放弃了我们夫妻间的情分。好!江妙妙,你会后悔的!”森恨恨地一摔手,松开了我,气冲冲的一转身走回了那个曾经也是我的家!

“妙妙,我们走吧!这下子终于可以和你开开心心在一起了!”

“隋风,等我!”我将眼光从林森消失处的门边转向旁边等我的隋风,可是天呐,怎么面前的人不是隋风,却又是他?

这时的时令是寒冬,他却穿着一身春装。真是个奇怪的人!黑色的夹克敞开着怀,里面穿着一件画着几颗黄色星星的白色体恤。又肥又松垮的浅蓝色牛仔裤,脚上踩着耐克休闲鞋,新潮的故意搞成乱蓬蓬样的头发上扣着一顶无盖的遮阳帽。虽然是在梦中,但我也清楚的有一种思维,知道这个男子就是时常出现在我梦中的那个不知名的人。

于是,在梦里,我对着他自言自语“你叫什么?你为什么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

可是他还像是从前每次出现在梦中一样不言不语,只用那种他很独特的眼光看着我,这种眼光直直的,仿佛一道剑光,要刺入人的心里,执著而且有点凶狠。

“隋风,隋风,你在哪里呀?”我开始慌乱,开始焦燥。他,不是再一次的丢下我了吧!“隋风,隋风,隋风,你不要离开我呀!”我就这样大喊大叫地从梦中醒来。

睁开眼,撞到林森紧紧盯着我的两道眼光。我才发觉刚才是一场梦。是我刚刚从梦中醒来,在梦中我大呼着隋风的名字,森都听到了吗?看他专注、凝重的眼神,他都听到了吧!

“妙妙,你真的这样爱他吗?你从来没有在梦中喊着我的名字醒来。”

我将头转向一边。

“妙妙,你太让我伤心了。事到如今,我也绝望了。既然你这样爱他,觉得和我在一起很不快乐,那我也不勉强你了。我祝福你们!我为你们祈祷会永远相爱,会幸福!”

什么?什么?我不是听错了吧!森会放走我?森会为我与隋风祝福?森会真的希望我和隋风永远相爱?我将头扭过来看着他,他的眼光坦诚而略有忧伤。

“怎么?不相信我吗?我是真的这样想,我已经对你绝望了,我知道你从来没有爱过我,不只是因为有隋风,就是没有隋风,和我在一起,你也不会感觉到真正的快乐的。你根本就不爱我,我是一个失败的男人。”

看着林森的黯然,看着他将自己缩进被窝,看着他说完话将后背转过来对我。忽然我的心又涌起一股对森的怜惜。森可以说是个挻不错的男人,只可惜他爱错了我。如果我真的与林森分手了,我倒是希望他能够与青纤成为幸福的一对。

钻进了林森的被窝,从后面我搂向他。森依旧保持着他的姿势,我们就这样睡到了天亮。

去外面为森买好了早餐,等他吃完饭出去上班。我急于想把这个好消息报告给隋风,如果他知道了林森肯与我离婚,一定会很开心。虽然上次分手的原因,隋风一直没有与我说,但我了解隋风对我的感情,我知道他时刻都想着能够与我无牵无挂、开心甜蜜地在一起。因此我也就能够谅解他,能够说服自己,让那一段不愉快的记忆成为过去。

可是等到森走了以后,我拨了隋风的电话,兴高采烈的告诉了他这消息之后,他反而沉默起来,好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且语气淡淡的,完全没有我预期中的快乐“妙妙,你真的相信林森吗?你认为他真的会这样吗?”

“隋风,我了解林森。他不会骗我的。”

“不,妙妙,你不了解他。你真的不了解他。”

“好了,隋风,先不说了解不了解林森的问题了,我感觉我们的努力快要成功了,快要有成果了。我好开心呀!”兴高采烈的我完全忽略了电话的另一边隋风的语气与心情,只独自地沉醉在林森昨晚说出的话中。

“妙妙,对不起,我还有件事要和你说。”

“哦,什么事呀,你说。”我的心中涌出一丝不好的预感。

“妙妙,对不起。”隋风停了停,好像是咽了一口唾液,然后继续说下去“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我感觉那女孩儿还不错。我想----”喃喃的隋风压低了噪音。

一种愤怒飓风样迅速从心刮起,瞬间便袭击了我的全身。隋风,你以为你是谁,你一次又一次的将我的感情当成游戏,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当我江妙妙是什么人?要玩感情游戏街上三流四流没结婚的女孩子有都是,为什么偏偏要选中我?想来的时候就来,想走的时候就走,我真是恨透了自己会这么随便地就听从你的摆布!

愤怒虽是抑制不住,但这一次我表现的极为冷静。甚至没有让那种内心的情绪表现到语气上,不过还是对着隋风冷笑了一声,表示他的举止十分荒唐“呵呵,好啊!那我也不必与林森谈什么离婚的问题了,怪不得这几天总也没有你的消息,原来是有女朋友了呀!为你祝福呀!呵呵。”末了,我竟然装做轻松地笑了笑,但酸酸的心在说完这句,眼泪便雨帘一样一串串地垂下来。

到底隋风还是离开我了。想起昨晚的那个梦,那不就是一个预感吗?谁说没有梦境成真,这不就是!但这却是一个令人倍感伤心的梦!

“妙妙,真的对不起。我也祝福你与林森能够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你把我忘记吧!真的,忘记我吧!我不是一个男人,不值得你爱!”

“呵呵,真的谢谢你的祝福呀!我与森不知道有多和谐呢!你放心!我们会过的很好的。我们会白头偕老、会相扶到老、会甜蜜恩爱、一辈子相偎相依的。不用你惦心了!”一连串的说,一连串的落泪,我听出了自己话语中的泄愤与对隋风的不满,急急地将话说完未等他再说,就用力地扣下电话,不然真的不知道会不会对他冲口大骂!这一次,我真的恨他!恨他!很恨他!

狠狠地将电话摔到地上,把脚踏上去死命的踩。隋风,我终于看透了你。真后悔为了你,我竟然还想去背叛家庭。我不仅后悔爱上了你,我更后悔认识你!你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去谈你的恋爱,去爱你的那个女孩吧!去吧!去吧!去吧!踢着踏着,踏着踢着,我一边哭一边骂,到最后忽然身子一软,无力地跌坐在地板上,心颓然地再一次碎了。这一次不仅是碎了,也是死了!

未完待续,谢谢各位的支持

:)

此篇感觉小笨笨的支持。请大家到论坛看梦中男孩的人物造型!

本文已被编辑[紫色菊]于2006-4-27 14:51:1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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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共[4]个
liuli小鱼儿-评论

呵呵:)at:2005年05月24日 早上8:37

liuli小鱼儿-评论

感情的故事还真让菊菊写得精彩哦,看得我心也提嗓子眼了:)
  【紫色菊 回复】:嘻嘻,真的这样吗?那小小鱼儿,我如果哪写的有毛病,哪写的有漏洞,你一定要给偶指出来,提出来,偶好改正,以写的更好呀。谢谢小鱼儿! [2005-5-24 18:19:08]
  【liuli小鱼儿 回复】:如果真谢我就赶快出结果吧,害得我天天跑来跑去多累啊,嘻嘻:) [2005-5-24 20:42:12]
  【紫色菊 回复】:结果是在进行中出来的,不能一下子就出来吧,呵呵。多跑点锻练身体,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呀@!哈哈。 [2005-5-24 20:50:03]
  【liuli小鱼儿 回复】:好吧,结果真出来了也没什么剌激的了,我等着吧,跟你说一声啊,你的小说不要象流氓公子那样从长江源头游到大海哦,那我可就真晕了:) [2005-5-24 20:53:04]
  【紫色菊 回复】:嘻嘻,我不学他的,我有自己的风格。但愿能把你们吸引住。 [2005-5-25 21:42:28]
  【liuli小鱼儿 回复】:期待:) [2005-5-25 23:13:26]at:2005年05月24日 早上8:43

七月友小虎-评论

姐姐,我看完了,真不是好东西,坏警察,应该抓起来,哈哈
期待呢。
  【紫色菊 回复】:呵呵。坏警察,我们都不喜欢他,是吧 [2005-5-25 21:42:57]at:2005年05月24日 晚上11:44

笨笨觐-评论

又没第一  555555    随风垃圾 嘿嘿是不是贪钱哦  小姐姐我猜对没 ?下次罚我占第一哈  HOHO
  【紫色菊 回复】:嘻嘻。差不多吧。前面的情节有交待过一点点。 [2005-5-25 21:43:22]at:2005年05月25日 早上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