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悼友莎
莎莎,是我的小学好友,她本不叫这个名字,“莎莎”是她上了初三之后自己起的,我一次也没叫过她“莎莎”,现在这样称呼她,也算我对她的一点爱吧,可惜她再也听不见了……
昔日那个身材瘦削、头扎两个小辫、一笑起来有两个小洒窝、爱美的小女孩,对我是多么好啊。当时,她父亲上班,常给她买好吃的,她总不忘带一份给我;她知道我爱花,当她家的桃花开时,她不知几次背着家人折几枝最漂亮的给我;有时她父亲给她一点分币,她必是买一些零食,而这其中定有我一份;她学自行车比我早几年,这几年中我也记不清有多少次,她载我去县城,即使是冬天,常走不了多远,她早已汗淋淋的了——我常从后边看着她瘦削的身体,劝她歇一会,我走一段,她总坚持把我载到目的地。家境不好的我想法要报达她时,她总是谢绝。我们成天形影不离,连有的老师都说我们是姐妹俩呢。
到了中学,我们又成了同桌,她好玩的天性,使她的学习成绩,受到了影响,但这不是主要的。就在我们刚升入初二不久,她开始常请病假,后来是一周、二周,我终于去了趟她家,却没见她,说是去市里信院了。之后是一个月、二个月、三个多月,她才又回到了学校,看她是又胖又壮了,身体好了,但学习再没赶上来。
中考后,我上了一中,她上了三中,年假时我去找她,她说说笑笑,话题总是和某个男孩子有关,我已觉出我们有了距离,我们没聊太多,我就告辞了。后来是我上了高二,归校途中,迎面有人叫我,我停下一看,我几乎认不出她来,只见她烫过的头发,扎成马尾,描着眉、画着眼、涂着脂、抹着嘴,上穿花毛衣(八十年代中期的农村是不把毛衣外穿的,就是在县城也只有少数时髦的姑娘那样穿),下着大喇叭裤,脚蹬高跟跟鞋,活脱一个带着稚气的摩登女郎啊。看我吃惊的样子,她笑了,告诉她退学上班了。我问为什么,她说不想受那罪了,反正考大学也没希望了。就滔滔地讲上班的好处,上班的乐趣。我也插不上话,看天色不早,就匆匆告辞,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不知到底是什么滋味。
后来虽然又见过面,也都是急急地,没什么印象,直到我上了大学的春节,我一上了大学的初中同学来找我玩,问起她,我才想起我该去看看她,于是相约去她家。
一进她家院子,她就笑着迎了出来,那时的她自是一成熟的社会女性,言行处处透着时尚、前卫。而且她没有只顾自己说,时不时把我们加入到她的话题中去,总之那次的见面是在愉快中结束的,她把我们送出很远,而且送给我一张她的艺术照,并要求我将来也要送她一张。可谁知道那竟是我们的诀别。
当我听说她出事,被一辆载货车落下的货物当场砸……,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么好的一个人就没了吗?她才二十六岁呀!泪水迷糊了我的双眼,透过泪水,我看到了那个笑起来有酒窝的小女孩,看到了那个爱打扮的姑娘,我知道无论如何她早已嵌入我的记忆,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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