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胸前有一颗红色的痣。长在胸口正中,肉肉的,红红的,非常显眼。
小的时候,一直觉得它很难看,所以常常穿很密实的衣服,把它严严实实地遮在里面,只为了不让它被人取笑。女大十八变,到了知道什么叫胸前伟大,什么叫波涛汹涌的年龄,便更觉得那颗痣是那么不合时宜地长在那里。特别是夏季,所有的女子都穿着袒胸露臂的衣服的时候,我要么穿一些正统的套装,要么穿一些高领的恤衫,只是为了把那个缺陷的部位掩盖。竟也一直没人发觉那个地方长了颗那么难看的东西。直到遇到信!这颗痣从此才得以见天日。
我一直是相信命运的。虽然命运总是以一种想让人永远屈服的姿态出现。其时我已经在谈着一场不痛不痒的恋爱。假如不是遇到他,假如不是他唤醒了心中某个部位的神经,我是一直与那个深爱着我的男孩相处下去,直到结婚,直到彼此都老去。
男孩在一所中学教初三数学。我只是个中专毕业生,相恋的时候,是我最落泊的时候,不是因为爱,只是因为无奈。今时今日,我是这样给我过去的那段感情下这样的结论。男孩说你要去进修一下,多学点东西对你总是有好处的。于是,我一个人拿着商学院的招生简章,报读了这所学校在佛山设的分校。懵懵懂懂,自以为三年学业结束,多了张文凭,然后我和他就顺理成章地结婚,生子。假设,男孩知道我去读业余大学会多这么多变故,我想,他是断然会阻止我去读的。
当然,一切只是假如,生命中没有假如!
与信相识,缘于大家同在一个班。
我的生活直接而现实,常常要想这个月的贷款和物业管理费是不是该交了,而我存折上的存款是否足够。大多数时候,我都会选择一个人下课后去外面吃快餐。我无法像别的同学那样,坐在开着冷气的西餐厅慢慢享受。我远离人群,独自在我的小天地里徘徊。
我从来不屑于与任何人打成一片,只是结果总是适得其反。因为总有形形式式的人会尝试接近我。当然这些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漂亮。照镜子的时候我常常会不想出门,因为镜中人实在太普通了。我像每一个女孩子那样,渴望灰姑娘变白雪公主。但是即使在梦中,这样的梦想亦未实现过。人家接近我,无非是因为我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娇情,我是这样想的。
我常常开着一辆摩托车,满脸灰尘地在学校的停车场遇到信。那时候对他的印像,只是因为他常会打电话给我,而我以为那些只是因为他出于一个同学的关心。因为他是班长。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我买车后,负责接送你上下课。我笑笑,心中有着莫名的感动。后来他真的买了一辆小车,后来他真的每个周末上课都绕很远一段路来接我上学放学。后来,我还知道他结婚了,家中有个三岁的女儿。刘若英唱过一首歌: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错过就不再!我们还未开始,便注定只能在各自的轨道上永远错过。只是后来,后来我还是与他有了一段让千人唾万人骂的感情。我称之为爱情,想必那是会招致许多人的冷眼的。v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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