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
十四(结束)
看着结婚照——巍巍新娘的杰作,凌青的眼泪就忍不住涌了出来,搞得坐在身旁的火小姐汪静也觉得伤心。
“好了,青,他不喜欢你你还难过什么?”
“我不难过,费连城是个混蛋,是解放军的败类,我为什么要为他难过?”
“是啊,他是个混蛋,还有他那个几个朋友,都不是好东西,反正房子你已经买了,别人也不能拿你怎样——你干吗?”
凌青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剪刀,又把相片从相框中取出来,“干吗?留着它干吗?当然剪掉了,剪死你!”
“你真剪啊?难道你看不出,费连城是喜欢你的,我刚才那么说是不想让你太难过了。”
“喜欢我?我也以为这样,但他拒绝了我,剪死你!”
就在凌青准备剪碎那张结婚照的时候,楼下似乎隐隐约约传来了费连城的叫声,“不可能!”凌青闭目摇头,继续她坚定的裁减工作。
“青儿——”
“是你爸妈啊,他们叫你呢?”汪静说道,“真的是他们,他们不是在医院吗?”她说着走到窗口,向下看去,忽然回过头跳起来喊道:“青青,快过来,你看下面!”
凌青拿着相片走到窗前,她看见了,真的看见了,好奇怪好滑稽的场面啊!
她的父母站在楼下的花栏旁边向她招手,父亲满面红光,神采奕奕,显然身体已无大碍。父母的身旁站在一个中尉军官,她认识,那个人叫原野,怀抱着吉他向楼上张望。原野的旁边仍是一个中尉军官,低着头,斜靠在一棵树上,他也认识,那是月星邪。当然还有一个中尉军官在旁边,手插在兜里,向上看,是她婚礼上的伴郎。这些人的中间,围着一个奇怪的,不可思议的东西——一匹高大的白马,马上坐着一个傻瓜,手捧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傻瓜四下张望,躲避着围观的人们奇怪的眼神。
“出来了!”伴郎指着窗户大叫,坐在马上的傻瓜这才抬起了头,他的脸又黑又红,和手中的花相应成辉。
“one,two,开唱!”原野弹起了吉他。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傻瓜不要脸地唱起来,声音难听得要命,四周的群众全都大笑起来。凌青回身拿起相框扔了下来,喊道:“你给我滚,别在这丢人现眼!”
“我说了不行嘛这招”,马上的傻瓜回头向水房歌手埋怨道,“你以为你惯用的招数屡试不爽啊,碰钉子了吧?”
“神经病!”靠在树上的月星邪冷笑着说,“现在是求老婆,又不是泡妞,唱歌?亏你想得出来!”
“连城”,凌父说,“其实就差你一句话,别怕,我和你妈支持你。”
“连城,说啊,这么多人看着,妈都不好意思了。”
“你他妈快点!”秦川着急了,“租金是我掏啊大哥,这匹烂马公园一小时收五十呢!”
费连城,骑在马上,无比郑重地举起玫瑰花,对着楼上喊道:“九十九朵买不起,就买了九朵,你凑合着吧。”
“尽他妈废话!”原野卸下吉他,骂道,“说重点。”
“凌青!”连城接着喊道,“有件事我一直忘了告诉你”,他看着四周期待的目光,深吸一口气,大喊道:“我爱你!”
群众的掌声立时热烈地响了起来,并都把目光投向楼上的女主角,女主角似乎没什么反应,淡淡地回答:“闹够了没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费连城并不气馁,依旧提高嗓门,喊道:“千言万语,汇聚成一个请求——今晚我不睡地板,成吗?”
群众们笑了,但女主角却缩了回去,原来她靠墙坐在了地上,手捧着结婚照,原来她不想在这么多闲人面前哭泣,因为她哭了,不同于刚才的难过,现在多少带点幸福的辛酸。泪水肆无忌惮地涌出滴落在照片上,她用手抹去相片上的眼泪,竟意外地发现,那一对原本尴尬的新人,经泪水的冲洗都变得自然了,似乎正开心地笑着,似乎正憧憬着属于他们的未来的快乐的生活。
(完)
05年2月24日 于安庆
后记:
我向来都不擅长爱情,自然写爱情题材的东西也总感到别扭和虚假,但世人是热衷于爱情的,倒不是为讨好世人——我无此必要——仅仅是为了使自己不至于脱离社会,便也尝试地写了爱情题材的小说,《结婚》就是其中之一。
写完之后,我自己又通读了许多遍,竟然抑不住地笑了,算是嘲笑吧,费连城和凌青的爱情我完全就没有说清楚,总之他们二人相爱了,他们必须相爱,只有他们相爱我的故事才能自圆其说,姑且也不管他们的爱情是多么的难以置信,突如其来。
其实,我并不是为写爱情的。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到底是谁呢?毫无疑问,应该是那对夫妻。而在我的心里,丈夫费连城确实是主角,但女主人公的形象实在是单薄了些——我根本不知道如何去写一个那样的女人,我不是那样的女人,也没接触过那样的女人,我只了解男人,小说中的那四个中尉军官,我为是为写他们的,或者说通过他们来写自己的。
假以爱情的外衣,表现新时代新型军人的风采和本性,我想这才是我的最初和最终目的。
军人不再是传统的模样,他们必须赶上时代的变迁。长期以来,群众对此总有一些一相情愿的偏见,认为军人,无论怎样的军人,都应该也必须是绝对高尚,无私,正直,伟岸,光辉的形象,我要打破群众的偏见,我要告诉他们实话,我要写真正真实的军人。写完之后,至于他们是好是坏,还需群众自己判断,但他们起码是真实的人,不是带有政治宣传色彩的工具。
我的目的,仅此而已。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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