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被判处死刑的手机盈盈含笑

发表于-2005年05月12日 上午10:52评论-4条

一堆破碎的玻璃片之间,

一只手机静静地躺着,

我不知它是死了

还是在残喘着,

反正它已经不会说话了。

——

因为它曾于一只手机频频传语,

因为它曾于另一只手机交情甚密。

它被判处死刑了。

因为它被疑为

那桩桃色事件的制造者,(未曾制造)

因为它被疑为

肉欲燃烧的纵火犯。(未曾燃烧)

现在,它百口莫辩了,

现在,千年浪也濯不清了。

因为它的法官判刑不用证据,

因为它的法官只靠想像,

而且想像力极强。

所以它沉默着,

不在沉默中爆发,

就在沉默中死亡,

它选择了后者。

它等待着地狱里喷出的烈火

能将它瞬刻焚灭,

哪怕身粉骨碎!哪怕血肉成灰!

它只愿,

只愿在烈火中永生,

在烈火中,清如莲,

在烈火中,皎如月! 

本文已被编辑[芙蓉晶]于2005-5-12 13:19:57修改过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盈盈含笑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轻轻走来点评:

在烈火中,清如莲,
在烈火中,皎如月!
:)

文章评论共[4]个
芙蓉晶-评论

转诗歌版!:)at:2005年05月12日 中午1:17

Starry-评论

写得很有趣,把手机拟人化~
  【盈盈含笑 回复】:其中滋味谁懂? [2005-5-12 14:48:08]
  【4ever Starry 回复】:滋味?是被人误会吗?! [2005-5-12 14:55:58]at:2005年05月12日 中午2:43

漫欣-评论

看来是手机惹祸了,不过被冤枉的它不选择“在烈火中永生”好像也有口难辩呢!人????。。。。
  【盈盈含笑 回复】:手机本身是无罪的,控制它的,只是它主人,它选择的死亡,也就是其主人的选择,至于死去的是心还是人,那就…… [2005-5-13 8:52:24]
  【漫欣 回复】:是啊,所以我说人??????。。。。。 [2005-5-13 8:54:54]at:2005年05月12日 下午4:21

zhigeyuan-评论

手机只是替身,它无罪只是人的心太重,两个人的爱容不得一点第三个人的东西,谁都没有错只是我们的心不能达到心如止水,不用解释。更不要沉默!你要做你自己因为你的生活是要有精彩的@
  【盈盈含笑 回复】:谢谢你的跟贴。心也冷却了,生活也不会再有精彩。 [2005-8-14 19:43:00]at:2005年08月14日 中午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