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多梦,十八岁的灿烂,十八岁的叛逆。
有时候,觉得做的事很傻。迟到,睡过头了。旷课,心情不好。偷看,历史卷,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所以现在我干脆选修历史。爬墙,以为好玩。拿过第一名,也拿过倒数第一名。看来那句话是对的,做坏事的人偶尔做一次好事没有人赞赏,作好事的人偶尔做一次坏事也能得到谅解。在别人眼中,我依然是好孩子。其实挺羡慕那些所谓的坏学生,他们什么都敢去做的勇气和自由自在。生命毕竟只有一次,为什么不为了自己过得精彩一点呢?因为十八岁,所以我狂我傲我青春。扮演一下不同的角色,是颓废还是重生?
当一群小学生匆匆忙忙捞起书包冲进校门,向值日老师问候一句“早”的时候,如果知道那是因为昨晚踢球没完成作业而一大早赶来学校做作业,还会不会露出“早睡早起,刻苦勤奋,前途无限”欣慰的微笑?当初的我们为什么那么听话呢?想起小学六一节那天老师问:“你们长大后的梦想是什么?”“未来的梦想是做老师。”“好好。”老师脸上的微笑说明什么?我想那一刻老师可能满足地认为这个职业是最伟大的。记得当时老师是每个同学发5颗大白兔奶糖,所以现在我还是喜欢吃大白兔。现在迟到,有时候,趁老师不注意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悄悄从后门溜回座位。谁知道老师忽然一转身,在他眼中看到的是一名学生莫名其妙地站起来又坐下去。走后门心虚终究不及走前门喊一声“报告”理直气壮。毕竟,需在老师的视觉范围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回教室,制造一种匆匆的假象。当老师走近亲切地问“不舒服吗?”抬起趴在桌上的沉痛的头,摇摇头,点点头。实在是困,想睡算不算不舒服呢?面对老师的关怀实在是羞愧。该怎么说出口,为了凌晨看流星雨而等到天亮,结果白喂了一晚蚊子。学生在某些方面跟狗仔队的性质可以相同,对老师的了解绝不比明星少,评头品足。谁知道得越多反而在同学当中越有威信,不知道是真是假。安安说我是她见过的不说老m班主任不好的唯一一个。我不过是同情他,其实比你们早一点看透而已。我相信迟早会有一天,你们会认为老m是最好的。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分班才30天就有同学对我说原来老m如何如何的好。这时候我会得意洋洋说早说过了。其实老m是负责任的老师,却恰恰是学生讨厌的一类,需要比较才知道好的老师。
记得,老m开学的第一天对我们说,手上的玉米是最好的。时间久了,想想也是。放手失去的很多,总是在失去后才明白,原来拥有的是如此重要,可惜不可能重来。时光就这样无情流走,还可以让失去的变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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